何为理论:原创的方法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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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个体的复合性责任

近百年来,中国现代个体的责任理论研究,无论是在教学的课堂,还是在学者的学术研究中,一直徘徊在以儒家忧患意识为基础的“个体对社会的奉献责任”和西方自由主义的“个体为自我权益负责”之间,在协调两者的关系中一直没有建立起中国式的现代个体责任的有机性理论。这样一种局限,自然会影响到中国当代个体在社会责任、自我责任和他者责任产生矛盾时候的理解自洽性,也影响到中国当代个体责任的理论实践之明晰性。本文认为,中国当代个体的责任观建构,不仅需要重视西方近现代文明的“个体自主”的自我责任,更应该从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分离中去追问个体更深远的群体性责任,并区别于儒家泛化的社会责任,同时还要从当代文明新出现的问题来重新阐释中国的人伦文化,建立起“助他”、“督他”责任的新思考。这样一来,中国当代个体对世界的责任就被放在一种具有历史感的、动态的、对等性关系的平台上来认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