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的就是真理吗
真理是有用的。我们掌握了真理,按照真理办事,就能在改造世界中产生积极的效果,给人们带来利益。前面在谈到正确理论的指导作用时,已经把这方面的最主要之点说过了。现在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有用的是不是都是真理?我们可不可以把有用没用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真理之所以有用,是因为真理反映了客观事物的规律。比如,种庄稼要因地制宜,这是符合农业生产的客观规律的,只要这样做就能达到增产的效果。反之,违反了这个原则,就会失败。所以,因地制宜这个真理对我们很有用处,是我们搞好农业生产的一个法宝。
但是,也有另外一种情况。比如,有一个地方,为了增加粮食产量,就毁林造田。从头一两年来看,粮食产量是提高了一些,好像是收到了效果,似乎也很有用。那么,能不能说毁林造田就算作真理了呢?不能。因为实践证明,这样做,减少了林业收入,破坏了水土保持,以后几年粮食产量反而逐年下降了。
这就说明,一个认识是不是真理,不能光看眼前一时的效果,单从有用没有用来判断,最根本的是要看它符不符合客观规律。而规律是要反复出现才能认识的,所以,单凭一时的效果,还不能说就发现了真理。
但是,实用主义者认为,真理不是客观事物的规律的反映,而是人造出来的,因为它们大有用处,所以才给他们一个“真理”的美名。按照这种说法,根本不存在什么客观真理,只要“有用”的就都是真理。“有用”就是真理的标准,这完全是主观唯心主义的真理观。按照这种观点,那么,江湖骗子的骗术,野心家、阴谋家的谬论和诡计,以及各种迷信等,岂不都可以说是真理了吗?!因为骗术、阴谋诡计、迷信,对于他们都是有用的,有时还会给他们带来某种效果。这样,不是完全颠倒了是非,混淆了黑白吗?
林彪、“四人帮”是实用主义的忠实信徒。他们出于篡党夺权的需要,大搞实用主义,公开叫嚷:“我就是搞实用主义的,写历史、编资料,都是为了实用”。“四人帮”在上海的一个党羽胡说什么,写历史可以“七真三假”,可以“文学加工,造出来就成真的了”,“材料要从斗争需要出发,不要从有什么材料出发”,等等。一句话,只要对他们搞阴谋诡计,篡党夺权“有用”、“有利”,假的可以说成是真的,真的也可以说成是假的;真理可以说成谬误,谬误可以说成真理。但是,假的总是假的,谬误终究还是谬误。林彪、“四人帮”的谬论到底还是破产了。
实用主义有它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这就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这些人为了个人的某种私利,为了达到个人的某种目的,常常不顾客观的事实,无视客观规律,只要对自己有利的,就把它说成是“真理”。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批判实用主义,对于坚持实事求是有很重要的意义。
(本文收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俗讲话)》,新华出版社197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