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韻鏡》和《七音略》
《韻鏡》和《七音略》是我國現存最古的兩種等韻圖,它們以圖表的方式直觀表達了《切韻》一系韻書的語音系統,詳細展示了隋唐語音的開合口分布情况,是分析探討隋唐時期語音開合口情况最佳的考證資料。《韻鏡》的作者和成書年代已不可考。南宋張麟之在刊行《韻鏡》時就曾感歎:“此書其用也博,其來也遠,不可得指名其人。”[15]《七音略》由宋人鄭樵撰作,收在他所著的《通志》裏,於宋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前後刊行。
《韻鏡》和《七音略》是有著同一來源的兩種韻圖。張麟之在《韻鏡》序言中說,他得到友人所授《指微韻鏡》一編,加以刊表後成爲現見的《韻鏡》。鄭樵也在《七音略•序》中說,他得到一本《七音韻鑒》,據它傳述了內外轉圖,也就是《七音略》。關於《指微韻鏡》與《七音韻鑒》兩者的關係,李新魁進行了詳細的闡述,并說:“從現見《韻鏡》、《七音略》、《皇極經世解起數訣》等書的比較看來,他們編撰的格式雖略有差异,但其內容——它們所反映的語音系統是相當接近的,都表現了《廣韻》一系韻書的反切系統,可以說是據同一個韻圖原型製作的。這個原型是什麼?我們認爲,很可能就是《宋史•藝文志》所著錄的釋元沖所作的《五音韻鑒》。……鄭氏稱之爲《七音韻鑒》,又叫《指微韻鏡》,簡稱《韻鏡》。”[16]
《韻鏡》和《七音略》兩者都爲43圖,各圖內容基本相同,列字十分接近,都按開合口分圖。但這兩種韻圖因編者不同、流傳渠道不同、後人所作的增刪修改不同等,使得它們在大同之下還有小异。如轉次有不同,開合有不同,內外轉有不同,聲類標目有不同,韻圖列字有不同,廢韻與鐸藥所寄之轉不同,等等。就如魯國堯所說:“這類切韻圖著作猶如民間文學作品,是在長期流傳過程中,經人們心血的不斷澆灌,逐漸改進而成的。我們特別要指出,韻圖是層累地造出來的複合性的產品,具有多層級的積澱。”[17]確實,正因爲這類韻圖的層累性,才導致了《韻鏡》與《七音略》兩者之間的諸多“小异”。不過,正是這些“小异”,爲我們提供了一個深入探討的契機,我們可以通過對其進行全面比較和分析,撥開歷史沉積的重重霧靄,更好地辨清隋唐時期的語音事實。所以,我們認爲以《韻鏡》、《七音略》爲主要考據資料,互爲參證、互相比較,來分析探討隋唐語音的開合口情况,是比較恰當的,能夠較全面地掌握它的概貌,從而據此推演開合口的歷史發展。在這裏,我們以永祿本《韻鏡》、至治本《通志•七音略》爲藍本來進行分析。
2.2.1 《韻鏡》和《七音略》開合口比較研究
2.2.1.1 《韻鏡》開合口情況
《韻鏡》編圖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將韻書中每個韻部的小韻首字按開口、合口分開列圖。因而,全書按開合分列43圖。各圖的開合及內外轉韻目情况如下所示:
2.2.1.2 《七音略》輕、重情況
《七音略》各圖都有“重中重、重中輕、輕中輕、輕中重”等名目,其中還有數圖更旁注“內重、內輕”等。這些名目所指爲何,起何作用,曾一度困擾學界,無從獲得真解。所以陳澧說:“《七音略》又分重中重、輕中輕、重中輕、輕中重,又有小注內重、內輕。戴東原《聲類表》亦分內轉重聲,內轉輕聲,外轉重聲,外轉輕聲。然而何謂重,何謂輕,絕無解說,茫無憑據。皆可置之不論也。”[18]無奈之下,衹好避而不談。但爲學術進步,廓清疑惑,却不宜避難不理。於是一些學者迎難而上,多方求索,爲“輕重”找到了合理解說。如清中葉的龐大坤,他在《等韻輯略》一書中揭示了“輕重”的奧秘。該書卷下的“皇極經世聲音表”有一條注:“《七音略》凡上一字言重者俱開口,言輕者俱合口。東江魚重中重,則亦開口;凡輕中輕則亦合口也。”[19]現代學者羅常培在并未見到龐說的情况下,著有《釋重輕》一文,詳細闡明了所謂“重輕”與“開合”是“异名而同實”。他說:“今考《七音略》四十三轉,凡稱‘重中重’者十九,‘輕中輕’者十四,‘重中輕’者三,‘輕中重’者二,‘重中重(內重)’,‘重中重(內輕)’,‘重中輕(內重)’,‘輕中重(內輕)’及‘輕中輕(內輕)’者各一。《韻鏡》悉削‘輕’‘重’之稱,別標‘開’‘合’之目。於《七音略》所謂‘重中重’,‘重中重(內重)’,‘重中重(內輕)’,‘重中輕(內重)’及‘重中輕’者,均標爲‘開’。於所謂‘輕中輕’,‘輕中輕(內輕)’,‘輕中重’及‘輕中重(內輕)’者,均標爲‘合’。其因抄刊屢易,開合互淆者,且可據例校勘,有所是正。故《七音略》之‘重’‘輕’適與《韻鏡》之‘開’‘合’相當,殆無疑義。”[20]趙蔭棠對羅氏之說十分讚賞,譽之“至爲精確”,還說:“古今學者,不謀而合,更是使我輩堅信。”[21]
《七音略》各圖的“輕”、“重”及內外轉、韻目情况如下所示:
2.2.1.3 《韻鏡》和《七音略》開合口的校正
根據前文所列《韻鏡》、《七音略》各圖開合、輕重情况,我們會發現,兩者韻圖在開合輕重的標示上存在一些問題。韻圖分圖列等的基本原則是,“開合不同則分圖,洪細有別則列等”。開口與合口應該區分清楚,不相混雜。《韻鏡》與《七音略》韻圖各圖內容大體相同,所標開合(重輕)也應一致。但從對兩者的對比分析及參證其他音韻學論著來看,它們的開合(重輕)情况有以下三點需要校正的地方。
(1)《韻鏡》兼注開合四圖的校正
《韻鏡》有四圖兼注開合。這四圖分別爲內轉第二開合、外轉第三開合、內轉第四開合、內轉第十二開合。這種開合同圖的標示方法,與製圖原則相悖。緣何如此,諸家多有揣測,解釋也各不相同。
何九盈認爲:“有可能這些韻圖內部包括開口與合口兩類字。如第三圖江韻,唇、牙、喉爲開口,舌、齒、舌齒音爲合口。”[22]
邵榮芬說:“至於‘開合’一類,共有三圖,即第二圖冬、鍾,第三圖江,第十二圖模、虞。這些韻的元音是o和ɔ,也許認爲它們是介乎開合之間的吧!”[23]
趙蔭棠認爲:“它的開合的標幟有不類之處,如第二十六、第二十七、第二十八(應爲第三十八)及第四十諸轉標爲合,第二、第三、第四及第十二諸轉標爲開合是。這些地方若以《七音略》之輕重及近人標音核之,都相矛盾,或系傳寫之誤。”[24]
李新魁也說:“這個‘開合’的注文顯然不是偶誤,也决非原來就標爲開合,當是後人所改所加。著者認爲,這個改動的人,可能是《韻鏡》卷末日本宣賢的跋語中提到的‘泉南宗仲論’,即泉州的和尚宗仲論。這個泉州人可能是明代旅日的僧徒(宣賢稱之爲‘師’)。這位先生的鄉音剛好與《韻鏡》‘開合’之注相吻合。如第二轉《韻鏡》上注作‘開合’,此圖之字在閩南泉州音中恰好有[ɑŋ]和[uŋ]兩讀,……因此,很可能是這位和尚從自己的鄉音出發,把本轉注爲‘開合’,即指明‘可開可合’(又開又合)的意思。”[25]
以上諸家都對《韻鏡》四圖兼標開合現象提出了自己的見解。但其看法或爲初步的揣度,或雖已找到正確的解決方向却又證據不足,皆不能令人完全信服。所謂前修未密,後出轉精,楊軍和陳廣忠對該問題作出了較爲令人滿意的研究和分析。
楊軍在《〈韻鏡〉所標“開合”及相關問題再研究》一文中,分析了前人對《韻鏡》四圖兼標開合的主要看法,認爲他們的看法及校理都有合理的成分,但也有需要修正或補充的地方。然後從《韻鏡》旁注字出發,說明在日本流傳的好幾種寫本、刊本(如應永本)裏都保留了很多日本校讀者的批注。《韻鏡》在傳寫和刊刻過程中,這些批注有的羼入了原文,有的還被用來替换了原文,以至於造成了一些難以理解的錯誤,《韻鏡》四圖兼注開合就是由此產生的。所以,他說:“原書應該衹有一個‘開’字或‘合’字,由於傳寫出現錯誤,於是有人施校於旁,抄胥不察而羼入正文,因而出現了一轉之下標注‘開合’的錯誤。”并將此四圖校正爲:內轉第二合,外轉第三開,內轉第四開,內轉第十二合。[26]
陳廣忠在《韻鏡通釋》中,參考《七音略》、井上文雄《磨光韻鏡》、大島正健《改訂韻鏡》、大矢透《隋唐音圖》和《高本漢韻表》等音韻資料對該圖進行了校正,得出的結果與楊軍的結論不謀而合,與《七音略》的標注也吻合無間。[27]我們也贊同他們的主張。
(2)《韻鏡》與《七音略》開合不同四圖的校正
《韻鏡》中有四圖內容與《七音略》韻圖大體相同,但開合標注兩者却不一樣。它們分別是:外轉第二十六合,《七音略》爲外轉第二十六重中重;內轉第二十七合,《七音略》爲內轉第二十七重中重;內轉第三十八合,《七音略》爲外轉第四十一重中重;外轉第四十合,《七音略》爲外轉第三十二重中輕。
就此兩者牴牾之處,學界多有討論。陳廣忠在《韻鏡通釋》中,參考龍宇純《韻鏡校注》、沙門盛典《新增韻鏡易解大全》、大島正健《改訂韻鏡》、大矢透《隋唐音圖》、馬淵和夫《韻鏡校本と廣韻索引》、井上文雄《磨光韻鏡》、江永《四聲切韻表》和《高本漢韻表》等音韻資料,將此《韻鏡》四圖的開合口全部校正爲開口,與《七音略》一致。[28]楊軍在《〈韻鏡〉所標“開合”及相關問題再研究》中對此四圖開合的校正結果也與陳廣忠相同。我們同樣也贊成他們的主張。
(3)學界有爭議兩圖的校正
《韻鏡》中有兩圖開合標注與《七音略》相同,但歷來學界爭議較大。這兩圖分別爲:《韻鏡》內轉第一開,《七音略》內轉第一重中重;《韻鏡》內轉第十一開,《七音略》內轉第十一重中重。這兩圖《韻鏡》與《七音略》雖然意見一致,但歷史上有不少音韻學論著和學者持相反意見。如《韻鏡》內轉第一開,江永《四聲切韻表》、井上文雄《磨光韻鏡》、《高本漢韻表》和陳廣忠《韻鏡通釋》都作“合”。我們也贊成“合口”。《韻鏡》內轉第十一開,此圖開合的爭論自宋以後延續至今。江永《四聲切韻表》、井上文雄《磨光韻鏡》、《高本漢韻表》作“合口”。邵雍《聲音圖》作“闢”,即開口。陳廣忠《韻鏡通釋》作“開口”。王力通過對唐詩用韻的認真分析,主張此圖爲開口,他說:“高本漢把魚韻擬測爲[ĭwo]……那是不合適的。……魚韻直到隋唐時代還是開口三等韻。”[29]這裏,我們也依照《七音略》所標的“重中重”,贊成“開口”。
至此,我們辨明了以上有疑義的十圖的開合,也就確定了《韻鏡》、《七音略》全書的開合。與各家《切韻》韻部擬音對比,我們的校正結果和唐作藩對開合的擬測基本一致,我們在下文的分析中,采用他的韻部擬音。[30]
2.2.2 等位的辨析
“等”是等韻圖的核心內容。《韻鏡》、《七音略》就是按一、二、三、四等分等排列各小韻,來表現《切韻》音的等位系統的。音韻學界曾有“等”的劃分是與聲紐有關還是韻母有關的爭論。江永說:“一等洪大,二等次大,三、四皆細,而四尤細。”[31]并特別指出:“辨等之法,須於字母辨之。”[32]這就是說,四等之分,與聲母有關。但陳澧認爲:“等之云者,當主乎韻,不當主乎聲。”[33]我們認爲,“等”,當然與韻母有關,但韻母并不是獨立存在的事物,需與聲母結合,才有它存在的實際意義。因而,當“等”與韻母產生聯繫後,自然會涉及聲母,也就同時賦予了聲母“等”的含義。所以,我們說,“等”與韻母和聲母都有關係,二者不可偏廢。
雖然說《韻鏡》與《七音略》都是按一、二、三、四等分等排列各个小韻,但因古人在撰寫韻圖時對它進行的藝術編排、韻圖在流傳中屢經的增刪修改以及喻紐、重紐問題等衆多原因,導致部分小韻的實際等位情况在韻圖中得不到直觀的反映,不能直接按圖中所處之位來判定。如莊組的等位,精組的等位,喻紐的等位和重紐的等位,等等,都需要經過進一步的深入分析才能瞭解它們具體的等位情况。
2.2.2.1 莊組聲母與等的關係
《韻鏡》、《七音略》代表的《切韻》音系中,正齒音包含兩組聲紐,即照二和照三。照三組聲母章、昌、船、書、禪占據了韻圖三等地位,照二組聲母莊、初、崇、生、俟占據了韻圖二等地位。但是,實際上照二組中還有二等與三等的區別,即莊(二、三)、初(二、三)、崇(二、三)、生(二、三)、俟(三)。那麼,什麼情况下占據韻圖二等地位的是莊二組,什麼情况下又是莊三組呢?這與內外轉有關。
《韻鏡》和《七音略》都在各圖中標有“內轉”或“外轉”,但所指爲何,沒有具體闡明。歷史上對內、外轉的解釋有多種。宋人祝泌《皇極經世解起數訣•聲音說》把它看成是“氣出”與“氣入”的區別,認爲:凡字之叶韻者謂之聲,口中之氣所發也。有開口而氣出、合口而氣出成聲者謂之外轉;有口開口合而氣入成聲者謂之內轉。“氣出”與“氣入”之說,過於玄虛,令人難得甚解。有人認爲,內外轉的不同,在於開合口的差异,或者說是發音侈弇的不同。其代表人物有江永、戴震、鄒漢勳、夏燮等人。羅常培繼承了他們的看法并進一步加以發揮,主張內外轉的區別是主要元音的侈弇不同。他在《釋內外轉》說:“內轉者,皆含有後元音[u]、[o],中元音[ə]及前高元音[i]、[e]之韻;外轉者,皆含有前元音[e]、[ɛ]、[æ]、[a],中元音[ɐ]及後低元音[ɑ]、[ɔ]之韻。如自元音圖中第二標準元音[e]引一斜至中元音[ə]以下一點,更由此平行達於第六標準元音[ɔ]以上一點,則凡在此上者皆內轉元音,在此下者皆外轉元音,惟[e]之短音應屬內,長音應屬外耳。”[34]對於此說,學界多有批評。如李新魁《論內外轉》認爲侈弇論者“缺乏強有力的證據”。首先,一圖之內,四等俱有,也即侈弇俱有,那麼如何區分此圖的內外轉。其次,以具體元音爲界來區分內外轉,不一定完全符合當時劃分內外轉的實際讀音。而且,中古之人也無法達到如此精密的程度。再者,從羅常培劃分的兩類音來看,還缺乏彼此足以截然分劃的界限。如內外轉之中都包含了[e]元音,而且都有中元音和後元音,就其所作的分音來看,很難據以作爲內、外之分的精確依據。[35]
另一種說法是等韻學界傳統說法,即《四聲等子•辨內外轉例》所說:“內轉者,唇、舌、牙、喉四音更無第二等字,唯齒音方具足;外轉者,五音四等都具足。”這內、外之別,是針對五音中有無齒音(即照二組字)而言的。也就是說,衹有照二組聲母有字,其他的唇、舌、牙、喉音聲母都沒有字,就是內轉;如果二等內各組聲母都有字,就是外轉。李新魁對這種說法作了詳細的解釋:“外轉是指具有獨立的二等韻(即不是原屬三等韻而韻圖將它的莊組字列於二等的‘假’二等);內轉則沒有獨立的二等韻,即唇舌牙喉等聲母字都沒有二等字,衹有某些齒音莊組聲母列於二等的地位,這些字都屬於三等韻的一類,衹不過是韻圖按其聲母將它們列於二等而已。這樣,從實質上來說,莊組字有兩類,一是獨立二等韻的莊組(真二等),一是三等韻中的莊組字(假二等)。……有莊二組字的,便是外轉,沒有莊二而有莊三組字的,便是內轉。”[36]陳廣忠基本上持這種觀點,并據此校正了《韻鏡》內外轉失誤之處,確定了莊組二、三等在《韻鏡》中的分布位置。[37]莊組二等分布在《韻鏡》的第三、十三、十四、十五、十六、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九、三十、三十三、三十五、三十九、四十等16圖。這些,就是外轉圖。莊組三等分布在《韻鏡》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十一、十二、十七、十八、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四十二等15圖。這些,就是內轉圖。莊組雖有二、三等之別,但同列二等之位,且絕不互相干擾,可見《韻鏡》編者的巧妙智慧,顯示了古人高超的創造能力。
2.2.2.2 精組聲母與等的關係
精組字的切語在《廣韻》中可分爲兩類,一類處於一、四等韻,一類處於三等韻。如按正常情况,精組字應分列韻圖的一、三、四等位。但實際上,三等位被章組字恒占,精三組字如再填入三等位置,勢必產生精、章組字混淆局面。另一方面,精組的三等字、四等字和莊組的二等字、三等字一樣,它們在韻圖中出現的機會是互補的,兩者沒有干擾之處。因而韻圖巧妙地將精組三等字放於韻圖四等位置,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精組假四真三等。根據我們的分析,精組三等字在《韻鏡》韻圖中的分布是:第一、二、四、五、六、七、八、十一、十二、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六、二十九、三十一、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四十、四十二等23圖。除此之外,韻圖中居於四等位的精組字當爲真四等。
2.2.2.3 喻紐與等的關係
喻紐字在《廣韻》的反切中,也是分爲兩類,一類處於三等位置,一類處於四等位置。這是因爲它們在上古音有不同來源的緣故。到中古時二者的聲、韻、等已經逐漸合流,但仍未完全合而爲一,因而韻圖將它們分列三、四等。如從反切下字來看,其實質都爲三等字,所以喻四應爲假四真三等。根據我們分析,喻紐四等即假四真三等字在《韻鏡》韻圖中的分布是:第一、二、四、五、六、七、八、十一、十二、十五、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六、二十九、三十一、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四十、四十二等24圖。
2.2.2.4 重紐與等的關係
所謂重紐,是指在《切韻》系韻書的一個韻部之內,同爲開口或同爲合口而出現兩個反切上字同爲一類、反切下字略有差异的小韻。重紐問題是音韻學研究中備受關注的一個問題,也是爭議較多的一個問題,至今還沒有得出一致的結論。如重紐的區別在哪里?有聲紐說,有介音說,有聲紐兼介音說,有主要元音說,還有韻尾說。重紐分布情况如何?有唇、牙、喉音說,有唇、牙、喉、舌、齒音說,有喻紐說,有支、脂、真、諄、仙、祭、清、宵八韻說,有九韻說,有十一韻說,有鄰韻重紐說,等等。衆說紛紜,不一而足。
對於本書的研究來說,關於重紐,我們需要解决的問題主要有兩個:重紐分布問題和重紐字的等位歸屬問題。
關於重紐分布情况,最早見於無名氏的《四聲等子》。其《辨廣通侷狹例》提道:“廣通者,第三等字通及第四等字。凡唇、牙、喉下爲切,韻逢支、脂、真、諄、仙、祭、清、宵八韻及韻逢來、日、知、照、正齒第三等,并依通廣門法,於第四等本母下求之。”再根據《中國語言學大辭典》對重紐的定義:“指《切韻》音系中支、脂、祭、真、仙、宵、侵、鹽八韻系裏的喉、牙、唇音字有小韻對立重出,等韻圖分別置於三、四等。”[38]即指在韻部的分布上重紐存於支、脂、祭、真、仙、宵、清、鹽八韻,在聲紐的分布上重紐存於五音中的喉、牙、唇音中。
但在實際研究中,各位學者得出的結論并非與上述完全一致。如重紐在五音中的分布,董同龢認爲,唇、牙、喉、舌、齒音中都存在重紐。[39]持相同觀點的有陸志韋[40]和邵榮芬[41]等人。關於重紐在韻部中的分布,李新魁提出鄰韻重紐說。他認爲:微韻是脂韻的重紐,廢韻是祭韻的重紐,殷韻是真韻的重紐,文韻是諄韻的重紐,元韻是仙韻的重紐,嚴凡兩韻是鹽韻的重紐,等等。他的主張已經突破了重紐的常規範圍。[42]陳廣忠通過對《韻鏡》所列小韻的詳細分析和考證,認爲《韻鏡》存在十一類重紐。[43]現臚列如下:
(1)支韻類:平聲支韻8組,上聲紙韻7組,去聲寘韻6組。(據我們分析,增加臂、譬、避三組)
(2)脂韻類:平聲脂韻5組,上聲旨韻4組,去聲至韻10組。
(3)祭韻:去聲7組。
(4)真韻類:平聲真韻6組,上聲軫韻3組,去聲震韻6組,入聲質韻9組。
(5)諄韻類:平聲諄韻3組,去聲稕韻1組,入聲術韻3組。(6)霄韻類:平聲霄韻7組,上聲小韻6組,去聲笑韻7組。(7)尤韻:平聲2組。(據我們分析,實際衹有一組,䬌字不算,誤列四等)
(8)侵韻類:平聲侵韻1組,上聲寢韻1組,入聲緝韻1組。
(9)仙韻類:平聲仙韻7組,上聲獮韻7組,去聲線韻6組,入聲薛韻7組。
(10)鹽韻類:平聲鹽韻1組,上聲琰韻1組,去聲豔韻2組,入聲葉韻1組。
(11)清韻類:平聲清韻9組,上聲靜韻5組,去聲勁韻6組,入聲昔韻7組。
《韻鏡》之重紐共162組(按我們的校正,實爲164組),比八類多出尤韻、侵韻類、鹽韻類三大類。
關於重紐字的等位歸屬問題,學界意見比較一致,認爲列於四等的重紐字,其實質還是三等字。李新魁說:“這兩類字在韻圖中雖分列於三等和四等,但從實質上看,它們都是三等韻字,衹是因爲重出,所以韻圖衹好將其中的一類字列入四等。”[44]
在這裏,我們認爲,《韻鏡》存在十一類重紐,列於四等的重紐字實爲三等。
2.2.3 《韻鏡》和《七音略》列字的校正
《韻鏡》和《七音略》是同一系統的韻圖的不同轉寫,都直觀地反映了《切韻》一系韻書各小韻的音韻地位。但兩者列字在基本一致的基礎上互有參差。《韻鏡》的列字和《廣韻》更爲接近一些,《七音略》的列字更多地受到《集韻》的影響。有的地方是《韻鏡》正確,有的地方是《七音略》無誤,還有的地方是兩者相同却皆爲錯誤的。所以,要界定隋唐各個小韻的開合口,首先應糾正兩者在小韻排列上的錯訛,去僞存真,儘量做到正確地反映隋唐語音實際。
我們的校正主要以《廣韻》爲標準、《集韻》爲補充,參考方孝岳《廣韻韻圖》、李新魁《韻鏡校證》、陳廣忠《韻鏡通釋》、楊軍《七音略校注》、顏森編纂的《廣集韻譜》、許慎《說文解字》等資料,來判斷正誤,决定取捨。根據我們的分析,《韻鏡》和《七音略》列字須校正的原因主要有這六個方面:漏字、增字、异字、异位、無字和同誤。①漏字:指按《廣韻》音韻系統應列的小韻,韻圖却沒有列入,有的是《韻鏡》誤漏,有的是《七音略》誤漏。比如,第二圖影紐用韻三等去聲位,《韻鏡》無字,《七音略》有“雍”字,該位置《廣韻》有此字在此位,《韻鏡》誤漏。又如,第一圖喻紐屋韻四等入聲位,《七音略》無字,《韻鏡》有“育”字,該位置《廣韻》有此字在此位,《七音略》誤漏。②增字:指《廣韻》沒有而據《集韻》增加的字。有的是《韻鏡》增加而《七音略》未增,有的是《七音略》增加而《韻鏡》未增。比如,第七圖照紐旨韻三等上聲位,《韻鏡》有“沝”字,《七音略》無字,該位置《廣韻》無字而《集韻》有“沝”字。又如,第一圖徹紐送韻三等去聲位,《七音略》有“矗”字,《韻鏡》無字,該位置《廣韻》無字而《集韻》有“矗”字。③异字:指在韻圖的相同等位上,《韻鏡》和《七音略》都列有小韻字,但此兩字并不相同,一爲正確,一爲錯誤。有的是《韻鏡》正確《七音略》有誤,有的是《七音略》正確《韻鏡》有誤。比如,第十二圖疑紐麌韻三等上聲位,《韻鏡》列“麌”字,《七音略》列“俁”字。按《廣韻》該位置爲“麌”字,《韻鏡》正確而《七音略》有誤。又如,第十二圖奉紐虞韻三等平聲位,《韻鏡》列“符”字,《七音略》列“扶”字。按《廣韻》該位置爲“扶”字,《七音略》正確而《韻鏡》有誤。④异位:指韻圖中該列此位的小韻誤列於彼位。這種現象在《韻鏡》和《七音略》中都有大量存在。比如,第五圖穿紐紙韻二等上聲位應列“揣”字,《韻鏡》誤將其列入三等位。又如,第五圖穿紐支韻二等平聲位應列“衰”字,《七音略》誤將其列入審紐位。⑤無字:指按《廣韻》、《集韻》,韻圖的某一等位并無小韻,但韻圖誤列於該等位。這種現象很大一部分是由重韻引起的。比如,第九圖非紐廢韻三等去聲位,《韻鏡》列“廢”字,但該字已列第十轉合口圖,此處重出,當爲無字。又如,第五圖非紐紙韻三等上聲位,《七音略》列“萎”字,但按《廣韻》、《集韻》此位無字。⑥同誤:指《韻鏡》和《七音略》某一等位的列字都錯的情况。比如,第十二圖喻紐遇韻四等去聲位,《韻鏡》和《七音略》都列“”字,但按《廣韻》、《集韻》應校正爲“裕”字。
這裏,我們將《韻鏡》和《七音略》列字校正情况簡要列表於書末附錄:《韻鏡》、《七音略》列字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