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毛泽东把探索提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第二次结合”的高度
我国成功地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开始独立自主地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1956年,正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召开了苏共20大和提出对斯大林评价问题的重大事件之时。就国内来说,我国从1953年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算起,已经有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三年多的实践经验,对于我们所师法的苏联经济建设中的一些缺点错误,已逐步有所了解。以苏为鉴,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探索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任务,已经提到了我们党的面前;就国际上说,赫鲁晓夫在苏共20大上所作的秘密报告,既揭开了迷信斯大林一切都正确的盖子,又因其全盘否定斯大林而捅了在世界上引发反苏反社会主义浪潮的漏子,要求我们从中汲取教训。
1956年4月4日,在中共中央书记处就(我党对赫鲁晓夫大反斯大林一事表明态度的)《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进行讨论的会议上,毛泽东强调指出:“问题在于我们自己从中得到什么教益。”他说:“最重要的是要独立思考,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在吃了大亏之后才成功地实现了这种结合,取得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现在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要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我们应从各方面考虑如何按照中国的情况办事,不要再像过去那样迷信了”,“现在更要努力找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1]
为了实践这个宏伟的任务,毛泽东一方面从1956年初开始,用43天、每天4—5小时的时间,听取国务院34个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国务院计委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汇报,由此展开对我国国情深入的调查研究;另一方面,又在此基础上,通过同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方法进行对比,寻找适合我们自己情况、反映中国客观经济规律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和路线,接着,就发表了《论十大关系》等探索成果。对此,毛泽东在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说:“一九五六年四月的《论十大关系》,开始提出我们自己的建设路线,原则和苏联相同,但方法有所不同,有我们自己的一套内容”;[2]在1960年6月18日的《十年总结》中说:“前八年照抄外国的经验,但从一九五六年提出十大关系起,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开始反映中国客观经济规律”;[3]在1962年1月召开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又重申了“必须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际尽可能好一些地结合起来”的思想原则。[4]
毛泽东在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道路时提出的“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的原则,是一条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的原则。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使我们党和国家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思想保证;但是,马克思主义又只有同本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紧密结合,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才能更好地发挥指导实践的作用。毛泽东之所以强调“离开中国特点来谈论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之所以强调“只有结合中国实际的马克思主义,才是我们所需要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其根本原因就在这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展现了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相互联结,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民族特征的统一,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的具体实践融为一体,它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因而在实践中被证明是能够指引中国革命、建设、改革走向胜利的唯一正确的原则。在民主革命时期是这样,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