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的幻梦:近代中国自由知识分子的人权想象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三 研究回溯

人权问题研究,是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人权涉及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国内与国际等诸多方面,是个跨学科的问题,其中将近代中国人权思想作为对象进行学术研究的工作,主要是由法学界和历史学界的学者在近二十年中展开的。在此之前,新中国成立以来对于人权基本问题的讨论虽然比较浅显,但可以作为今天我们探讨人权问题的历史参照,从中我们也可以感受到近二十年来人权研究事业的巨大进步。因此,这里将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人权问题的几次讨论作为背景简要介绍一下。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人权研究历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如果说第一阶段关于人权的讨论政治色彩浓厚,那么第二阶段的讨论可以说是为“人权”松绑的过程,第三阶段对人权的认识进入了学术轨道因而理论色彩渐浓,人权理论研究与人权实践并驾齐驱。

第一阶段(1949—1978年),将人权等同于资本主义,对人权的讨论由不自觉逐步走向自觉。由于人权理论的西方色彩,国际、国内政治斗争的需要,以及冷战思维的影响,这一时期,人们将人权固着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范畴当中,以人权作为区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一个标志。

其间,关于人权问题最为集中的讨论,发生在1955—1957年的批判胡适思想运动和反右运动中,换句话说,是在清算历史问题时不自觉发生的。1955年4月,周恩来总理在万隆会议上签署了《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公报宣布亚非会议完全支持联合国宪章中所提出的人权的基本原则,并将‘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作为和平共处十项原则的一条”[33]。同年,三联书店出版了八大本《胡适思想批判论文汇编》,对胡适思想的方方面面进行清算,其中胡适的人权思想作为胡适反动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批判的对象之一。1957年反右运动中,打倒“章罗联盟”,罗隆基在“新月”时期的人权思想同样受到了批判。客观地说,人权思想在当时并未引起时人特别的注意,相反只是作为历史的罪证被拉到了历史的前台。也就是说,新中国第一次讨论“人权”问题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服务于阶级斗争的需要,人权是不自觉地成为讨论对象的。但其意义却是重大的,它表明:新中国要进行民主建设,无论对人权问题采取什么态度,人权问题都是绕不过去的。

第二阶段(1979—1989年),伴随着对“四人帮”的清算和思想文化领域的大解放,人们对于人权问题的讨论虽仍未脱离阶级的观点,但“人权”在讨论中逐渐摆脱沉重的枷锁,不再成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阶段对人权的讨论开始拥有国际的视野,国外讨论人权问题的最新成果很快就有译介。

这一阶段有两次较为集中的讨论,第一次发生于1979年春到1982年,第二次发生于1988—1989年。两次讨论都以纪念法国大革命和《人权宣言》的诞生为契机。

1979年,时逢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190周年,理论界对于人权的性质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初步涉及人权的性质、人权的来源、人权与法律的关系、人权与公民权、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等。

在人权的性质问题上,出现了针锋相对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人权是资产阶级的口号,人权不是无产阶级的口号;[34]另一种观点认为,“无产阶级并不一般地反对人权,并不反对人权本身,而是用无产阶级的人权观反对资产阶级的人权观”[35],说“人权是资产阶级的口号,这是错误的”[36]

与此同时,有人在“反饥饿”、“要人权”的口号下“煽动一部分人游行示威”,“有个所谓‘中国人权小组’居然贴出大字报,要求美国总统‘关怀’中国的人权”。[37]为了反对将人权问题国际化,官方开始就公民权利问题发表看法:“即使在政治制度一样的国家,公民权利的内容也不会完全相同,因为它们是由各国各自的宪法特别规定的。”[38]可以看到,由于人权被视为资产阶级的口号,这里审慎地使用了公民权利一词。尽管如此,这种松动的意义也是重大的,它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在人权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公民权利的内容服从于文化的多样性,中国公民权利的内容由中国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规定。

在这一背景下,讨论的重心逐渐转向人权的来源问题以及人权与法律的关系问题。在人权的来源问题上,人们否定了天赋人权说,提出国家赋予说和法律权利说,“人权不是‘天赋’的,而是国家给予并由法律调整的;人权没有普遍性而是带有鲜明的阶级性;人权不是抽象而是具体的;人权不是绝对的而是受法律和道德约束的;人权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在物质生产不断变化的条件下,随人民的作用和地位的变化而改变它们的性质和适当范围。”[39]为了保护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巩固社会主义政治统治,无产阶级必须给予人民大众以政治权利和包括言论自由在内的自由,而不能将这些权利和自由给予敌对阶级或它们的残渣余孽。[40]由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以及党在制定法律方面的主导作用,从国家赋予说和法律权利说很自然又得出了“个人权利的实现同样要求党的领导”[41]的结论。

第二次讨论的热度、规模、范围、深度都远远超过前次。1988年前后,为纪念《世界人权宣言》通过40周年,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发表200周年,学界掀起了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看待“民主、自由、人权”问题[42]的热潮,就《世界人权宣言》的意义、内容、作用、性质以及我国对宣言应采取的态度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讨论不再以“人权是资产阶级的口号”为前提,相反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也应是自由的、民主的、享有充分的人权”[43],人们理直气壮地宣布:人权问题不应当成为禁区。

第三阶段(1990年至今),官方与民间、政界与学界共同深入讨论人权问题,一方面为争取国内人权领域的进步而奋斗,另一方面同将人权问题国际化的企图进行斗争。

在1990年到2003年的14年里,除1991年、1998年、2002年、2003年这4年未提反华提案外,美国每年都策动国际反华势力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抛出谴责中国“侵犯人权”的提案。

揭开历史新的一页的是中国政府于1991年11月发表的《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44],白皮书第一次系统地向国际社会阐述了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实践,此后,国家相继发表了若干有关中国人权状况的白皮书。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此后无论是关于人权的理论研究还是人们的维权行动,都有宪法作为依据,人权研究与人权发展步入了新时期。

学术界关于人权的研究因此日渐深入,其主要任务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对人权的基本理论、人权实践和历史发展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45]。就人权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46],讨论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论文和著作也不断涌现。[47]

二十余年里,人权思想史的研究硕果累累,集中探讨了人权概念的发生、人权与传统文化、近代人权思想史等方面的问题。总的来说成果辈出,但也有亟待加强的论域。比如,人权与民主、宪政、女权、民族主义等的关系有待探讨;对自由知识分子的人权思想究竟该作何评价,能否简单地依据近代自由主义的历史命运彻底否定,等等。

目前,学术界成立的人权研究机构主要有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人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央党校人权研究中心、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等。此外,学术界还通过召开人权研讨会、创办人权网站、开发人权教材、出版人权刊物、培养人权硕士、与官方合作开办人权展览[48]等方式,在人权宣传与普及、人权研究与人权问题后备人才培养、国内人权建设与国际人权斗争等方面取得了瞩目的成就。


[1]语言学将汉语词汇分为古词、借词和新词。其中来自日语的词形借词又可分为原语借词(original loan)和回归借词(return loan)。原语借词是日语本族词,或者是那些虽然见于早期的汉语书籍,但后来在日本词义发生了变化的词,也可以指日本人根据西方语言创造的词。回归借词是见于早期汉语著作,意义仍然相同的词,它们经日语使用,后又回到中国,并在汉语中使用。新词指新近创造的词。近代中国新名词中有借词也有新词。按照此一分类,“民权”一词属于原语借词中的第三种。[意]马西尼:《现代汉语词汇的形成:十九世纪汉语外来词研究》,黄河清译,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版,第153—154、182页。
戊戌前后输入的日本新名词,为中国提供了“思想资源”和“概念工具”,奠定了新的“文化基层建构”(cultural infrastucture)。参见王汎森《中国近代思想与学术的系谱》,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2]王尔敏:《中国近代之人权觉醒》,《中国近代思想史论续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94—395、397页。

[3][美]安德鲁·内森:《中国权利思想的渊源》,夏勇编《公法》(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72页。

[4]刘广京:《晚清人权论初探——兼论基督教思想之影响》,夏勇编《公法》(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5页。

[5][日]沟口雄三:《中国前近代思想的演变》,索介然、龚颖译,中华书局1997年版。

[6]黄克武:《从追求正道到认同国族——明末至清末中国公私观念的重整》,许纪霖主编《公共性与公民观》,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4页。杨芳燕:《明清之际思想转向的近代意涵——研究现状与方法的省察》,《开放时代》2002年第4期。

[7]夏勇:《民本与民权——中国权利话语的历史基础》,《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

[8]杨永林:《墨家的人权思想及其现代价值评析》,《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

[9]徐复观:《中国自由社会的创发》,《中国思想史论集续编》,上海书店2004年版,第260页。

[10][美]成中英:《道德自我与民主自由:人权的哲学基础》,《东岳论丛》2000年第6期。

[11]汪荣祖:《康章合论》,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第60页。

[12]王人博:《中国的民权话语》,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1/1/211027.shtml。

[13]胡适:《中国的文艺复兴》,欧阳哲生等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年版。另参见周昌龙《超越西潮:胡适与中国传统》,(台北)学生书局2001年版。

[14]殷海光:《自由主义的趋向》,周阳山、杨肃献编《近代中国思想人物论:自由主义》,(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1年版。

[15]周质平:《胡适对民主的阐释》,刘青峰编《胡适与现代中国文化转型》,(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6]1968年10月9日,殷海光致林毓生:“直到五年以前,我一直是一个反传统主义者。现在呢?我只能自称为一个非传统主义者。虽然,我现在仍然受着中国文化的许多扼制,但是我已跳出过去的局格,而对它作客观的体察。”参见《殷海光林毓生书信录》,(台北)狮谷出版有限公司1981年版,第154页。

[17]陈鼓应编:《春蚕吐丝》增订版,(台北)远景出版社1979年2月再版本,第84页。

[18]夏勇:《论和女士及其与德、赛先生之关系——写在“五四”运动八十周年》,《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64页。

[19][日]班玮:《“自由”“权利”等观念在晚清社会的形成》,参见张国刚主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2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363页。

[20]狄百瑞:《〈大学〉作为自由传统》,哈佛燕京学社、三联书店主编《儒家与自由主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91页。狄百瑞:《中国的自由传统》,(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3年版。墨子刻对狄百瑞的观点进行了批驳。墨子刻对狄百瑞的批评见Thomas A.Metzger:Some Problems in Professor de Bary’s Encounter with Neo-Confucianism,The American A-sian Review,1992,pp.126—147。

[21]狄百瑞:《〈大学〉作为自由传统》,哈佛燕京学社、三联书店主编《儒家与自由主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8页。

[22]详见金观涛等的系列研究成果:金观涛、刘青峰、章清:《中国现代政治观念形成的计量研究》,(台北)《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1999年第28期;《新文化运动与常识理性的变迁》,(香港)《二十一世纪》1999年4月总第52期;《中国近现代观念起源研究和数据库方法》,《史学月刊》2005年第5期;《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23]周昌龙:《中国近代自由主义起源与发展之观念史研究——从乾嘉到五四研究计划介绍》,《汉学研究通讯》2001年8月总第79期。

[24]张恒山:《法理要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91页。

[25]吴振海:《划清两种人权观的界限》,《高校社会科学》1990年第5期;张光博:《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国法学》1990年第4期;翟丽艳:《人权三论》,《高校理论战线》1997年第3期。胡锦光、韩大元:《当代人权保障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页。

[26]郭道晖:《人权观念与人权入宪》,《法学》2004年第4期。

[27]美国学者唐纳利、英国学者米尔恩等持此种观点,参见沈宗灵、黄楠森主编《西方人权学说》(下),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8页。

[28]陈驰:《人权概念的法哲学思考》,《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

[29]曾庆敏:《法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页。

[30]徐显明:《和谐权是第四代人权》,《新京报》2006年11月23日。

[31]民主社会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有区别,也有联系。一般而言,对于民主社会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差异有两种看法。第一种看法认为民主社会主义是更左翼的社会民主主义,或者是另一种分支;第二种看法认为因为社会民主主义已经抛弃了建立全然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目标,他们已经没有理由自称为民主社会主义了。实际上,民主社会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有相当的重叠,一些民主社会主义者公开承认与社会民主主义有相同的部分。大体来讲,民主社会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都强调“自由、平等、正义、友爱”等内容,并把实现“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等作为具体目标。张君劢等人所崇尚的英国工党,虽然党纲里自称为民主社会主义,但实行的政策是社会民主主义;他们崇尚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实际上也是社会民主主义的政党。因此,尽管《再生》提出民主社会主义的纲领,我们仍以社会民主主义来称呼张君劢等人的主张。杨宏禹、刘苏邮主编:《民主社会主义透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1页。

[32]许纪霖:《现代中国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潮》,香港《二十一世纪》1997年8月号。

[33]《〈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摘要》,本书编写组:《〈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学习材料》,红旗出版社1991年版,第34页。

[34]余良:《“人权”是资产阶级的口号》,《文汇报》1979年4月8日;王家福、陈为典:《“人权”不是无产阶级的口号》,《北京日报》1979年3月22日;肖蔚云等:《马克思主义怎样看“人权”问题》,《红旗》1979年第5期;《“人权”不是无产阶级的口号》《北京日报》1979 年3月22日;《“人权”不是无产阶级口号》,《新疆日报》1979年4月28日;1979年4月8日。

[35]蓝瑛:《人权”从来就是资产阶级的口号吗?》,《社会科学》1979年第3期。

[36]《关于“人权”问题的讨论》,《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79年第4期。

[37]邓小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江泽民、李鹏同志关于人权问题的部分论述》,本书编写组:《〈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学习材料》,红旗出版社1991年版,第38页。

[38]《公民权利的内容》,北京新华内参,1979年6月19日。转引自夏勇编《公法》(第1 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60页。

[39]谷春德:《略论“天赋人权”说》,《红旗》1982年4月1日。

[40]朱佳木:《正确理解和行使言论自由权》,《工人日报》1981年3月16日。

[41]梁锋、王兴:《个人权利的实现同样要求党的领导——再论人民民主与党的领导的关系》,《北京日报》1981年12月28日。

[42]《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1989年7月20日。《邓小平、江泽民、李鹏同志关于人权问题的部分论述》,本书编写组:《〈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学习材料》,红旗出版社1991年版,第39页。

[43]《李鹏同戈尔巴乔夫举行会谈时的讲话》,1989年5月16日。《邓小平、江泽民、李鹏同志关于人权问题的部分论述》,本书编写组:《〈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学习材料》,红旗出版社1991年版,第44页。

[4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人权状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

[45]李洙泗:《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总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页。

[46]这一时期,对人权概念外延的界定达30余种。李林:《人权概念的历史和文化解读》,王家福、刘海年主编《人权与21世纪》,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29页。

[47]参加讨论的主要是法学界,论文有张光博的《论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载《中国法学》1990年第4期;刘瀚、李林《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初论》,《中国法学》1991年第4期。1991年,第一部较为系统地研究马克思主义人权学说的理论专著问世,周洪林、倪振峰《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48]2006年11月17日至26日,中国举办的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大型综合性展览“中国人权展”,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行。展览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旨在宣传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展示中国政府为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出的努力,传播人权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