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农业共生的城市:农业城市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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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研究缘起、目的及预判

一 研究缘起

(一)城市农业,接受还是排斥

2012年5月,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播出了最后一集《我们的田野》,伴随着“这些离天最近的劳作者,恐怕很难想象,在人口稠密的大都市,人们怎样来感知自然的气息”的旁白,摄影师的镜头从青藏高原上的青稞种植者转向了北京胡同里的屋顶菜园。镜头中的北京人张贵春辛勤地在屋顶培土、施肥,在一派生机盎然的菜园中种菜、逗鸟、收获、宴请邻居,感知自然的气息。这场景呼应着本集的开场白:“中国人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这不仅是一种因地制宜的变通,更是顺应自然的中国式生存之道。”纪录片播出后,北京市屋顶绿化协会邀请张贵春为其他会员推广屋顶种植技术,来参观的市民和媒体更是络绎不绝(如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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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左:张贵春的屋顶菜园资料来源:孙菁莪:《屋顶菜园——张贵春给城市的一份礼物》http://blog.sina.com.cn/s/blog_ 98eb12210100zvjp.html。

右:杭州被拆除的屋顶花园 资料来源:http://www.zj.xinhuanet.com/newscenter/sociology/2012-09/22/c_ 113168771.htm。

然而,杭州市民冯先生则没有这么幸运。据2012年6月20日杭州《今日早报》的《屋顶“空中花园”被当违建遭拆除》报道,冯先生耗时近一年、花费百万、由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草坪花卉研究所设计,并由专业园林公司施工打造的50平方米的屋顶花园遭到强拆,冯先生遂与实施拆除的滨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簿公堂,请求法院撤销该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在8 月15日的后续报道中,杭州市滨江区法院一审判决冯先生败诉。在9月22日的关于该案二审的后继报道中,法官表示将到实地查看“空中花园”后,结合庭审情况再作出判决(图1.1)。令人尴尬的是,这个被当作违章建筑拆除的屋顶花园,原本被推选为2012年10月在杭州召开的2012世界屋顶绿化大会的示范作品,并且是唯一的个人住宅屋顶绿化示范[1]

2012年11月的《三联生活周刊》报道了上海的“天空菜园”(详见第八章第一节),这是由景观设计团队在城市屋顶实施的系列城市农业项目[2]。设计团队在城市屋顶上实验和实践着对“田园”的理解。

2013年6月19日,同济大学《景观管理政策与法规》课堂辩论会以“社区绿地能不能种菜”为主题,得出了如下主要结论:(1)小区绿地从产权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可以经业主大会通过,划出特定的区块作为菜园,可以以居民租种或者招募志愿者的方式,进行养护及收获。(2)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应包括划定菜园区块的空间界限(中心活动绿地种菜是不合适的,可在稍微边角之地),同时必须出台社区种菜管理规定:包括对于蔬菜品种选择、是否围挡、施肥方式(避免气味干扰居住)、病虫害预防及治理、裸土管理、废弃材料的处置等方面,对于产出菜品的归属,亦须做出规定。(3)社区菜园的主要价值在于其社会功能:社区绿化是从菜园、果园、药草园发展而来,本就是可产出的,时至今日,其使用价值越来越低,城市绿化千篇一律粗放管理等问题亦饱受诟病;当前老旧小区经费不足绿化失维问题相当普遍,而社会老龄化的现状又有充足的社会能量需要释放,可以以菜园为突破口恢复社区治理[3]

2013年7月9日杭州《钱江晚报》报道,杭州涌金门社区联合杭州市农业局打造“涌金菜园”,尝试在车棚顶和楼道上开辟菜园,收成统一转送给社区居民、困难家庭、低保户等[4]

实际上,除以上典型的各类媒体信息外,近两年来,城市中市民自发的农业活动屡见不鲜,阳台、屋顶、街头绿地、小区绿地中都有农业种植者甚至鸡鸭养殖者的身影(如图1.2),媒体的相关报道也屡屡见诸报端、网络,并引发了一系列争议。学者、市民、城市管理人员对于中国的城市中是否应该有农业活动的存在以及如何管理往往各执一词,莫衷一是。既有学者(蔡建明等,2004;马杰等,2006;宁超乔等,2006;单吉堃,2006)呼吁将农业活动纳入城市规划中来,也有社区物管制定政策禁止在社区中进行农业活动;既有市民热火朝天地开荒种菜、养鸡养鸭,也有市民不胜其扰屡屡举报。由于用地权属以及城市管理制度等问题,我国的城市农业活动在城市中处于灰色地带,而在食品安全危机频繁爆发,“蒜你狠”“火箭蛋”等食品价格巨大波动的社会背景中,城市居民对于农业活动的热情更加高涨。农业,已经敲响了规划房间的大门。那么,对于城市农业活动究竟应该是接纳还是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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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左: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附近的街头菜园

  中:杭州主城区内某块闲置开发用地完全成为菜园
  右:笔者所住杭州主城区小区内的养鸭阿姨
   资料来源:自摄。

(二)农业,规划房间里的陌生人

农业,是规划房间里的陌生人。英国政府经济和社会研究委员会(UK Government Economic and Social Research Council,简称ESRC)曾经就“规划者对城市食物生产的态度和了解程度”以及“对城市食物生产的管治和协调”在全国市级规划部门开展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47%的规划师宣称对城市农业仅有较低水平的了解,仅有22%的人宣称有较高水平的了解;在“对城市食物生产的管治和协调”方面,25%的受访者认为国家政策对城市食物生产给予了足够的关注,38%的受访者则认为国家政策给予城市食物生产的关注过少;在32个规划部门中,只有一个部门表示曾经收到一个专门的城市食物场所的规划申请(Howe等,2001)。直至2000年后,这一状况才开始逐渐改变,作为一种新的规划视角和实践领域(而不是新利益领域),国外规划界开始关注农业、食物与城市的关系。食物里程研究、慢食运动的出现使得规划者对于食物系统的关注不断增长,对于城市养蜂、城市养鸡、社区堆肥的争论使国外规划者主动或者被动地将此类问题纳入了规划工作的领域中。而在我国,这一研究方向尚未进入规划界的主流视野。目前我国对于城市农业的研究多集中在农学、经济学领域,规划、建筑、风景园林领域鲜少有对城市农业的系统研究和分析,对我国的规划师来说,农业是完全的陌生人。

在城市规划的领域里,城市农业本身便是一个亟须“自我辩护”的事物和概念框架(董正华等,1999)。实际上,霍华德(Ebenezer Howard)在《田园城市》中就已经展开了对农业的辩护:“问题在于大家似乎都认为:……我们现在这种把工业和农业截然分开的产业形式必然是一成不变的。这种谬误非常普遍,全然不顾存在着各种不同于固有成见的可能性。”(霍华德,2010)。但是,很可惜,霍华德的辩护显然尚没有得到我国规划界的认可。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将城市与农业割裂和对立起来,认为城市与农业是天然排斥的,尤其在快速城镇化的浪潮中,在城“进”农“退”的过程中,城镇化似乎天然就应该是“去农业化”,“城市农业”似乎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命题,因此很容易被规划师忽视甚至备受怀疑。工业化的便捷的食物体系使得城市接受乡村的供养变得更加理所当然,进而被视而不见。食物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这一与所有人息息相关的基本生存问题成了规划师的盲点。

与农业和食物相关的问题一般被视为全球或国家的战略性问题而非地方问题,被视为经济问题而非空间问题,被视为乡村的问题而非城市的问题。规划师通常认为,农业和食物问题与己无关,与农业和食物相关的规划是其他人或其他部门(通常是农业部门)的责任。即使是在乡村规划中,规划师也通常选择性无视农业,优先考虑农“村”这一更为传统的物质空间建设领域,或者仅将农业空间视为一般的生态基底。在食品安全危机、食品信任危机爆发前,农业和食物问题很少进入城市议题的范畴,对城市中的农业活动进行系统规划的需求也未产生。此外,目前几乎没有可用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能用来衡量规划决策对城市中农业和食物问题的影响,也没有力的数据能用来说明城市中农业问题的重要性和对城市发展的影响,更没有完整的可操作的程序对城市农业的空间进行系统安排,而具有明确量化方法、充分数据和完整程序的问题往往会获得更多的关注和更高的优先级,相反,则容易被忽视和轻视。总之,与农业和食物相关的问题并不是规划领域的传统议题。在规划部门,目前除了住房、交通等传统议题,以及生态、大数据等热点议题,规划师几乎没有多余的权力和精力也鲜有相应资金的支持去考虑额外的非传统非热点议题。农业对于城市有何种重要的意义,城市中是否会有农业要素,城市中哪些空间适合农业的发展,农业与城市之间是怎样相互作用的,这些问题对于规划师来说都是陌生的。

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我国城市中自发出现的农业活动(小菜地、鸡鸭饲养等)更是处在“无人相识”甚至“不愿相识”的尴尬境地。不同地区、不同管理主体对待这些农业活动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或者“不相识”——不知该如何管理,或者“不愿相识”——全盘禁止。对此类活动的管理也处于无法可依、无主体可依的尴尬境地,而限制、禁止和整改的管理方法往往效果不佳。这些自发的农业活动多在2009年之后产生,这与我国食品价格上涨,食品安全、食品信任危机频发的社会背景有直接关系。而无论是食品价格问题还是食品安全问题,在近几年都处于集中爆发的状态,这种状况要得到彻底的改变将会是一项长期和综合的任务。相比之下,对城市中已经出现的农业活动和农业需求进行引导和管理则要相对迅速,对于解决更为宏观的食品问题也会是有益的补充。

相比较城镇化、乡村发展等宏大的战略问题,城市中自发出现的农业活动是“细微”的,然而这个问题与食品安全,与低碳城市建设,与城乡融合、地区融合息息相关,细微但并不卑微。实际上,对于城市来说,食物是必需的,而农业仿佛是可有可无的,这才是真正的悖论。因此,或许是时候结识“农业”这个陌生人了。

二 研究目的:与农业联合的闭合有机循环城市

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始之前,城市与农业处于共生的状态,城市是有机循环的一部分:城市中有机垃圾返回乡村,为农业生产提供肥料,城市既消耗食物也生产肥料。随着工业革命和城镇化的进行,城市人口集聚,随之生产了越来越多的非有机垃圾;与此同时,乡村凋敝,农民被切断了与土地的联系,城市也切断了与乡村的联系,城市与乡村的有机循环被打断;城市中垃圾随处可见,污水无处可去,城市卫生状态迅速恶化,污染以及霍乱等疾病使19世纪的工业化城市面临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19世纪末大部分工业国家开始使用集中供排水系统以及水冲厕所(便器),这就是“末端”处理技术(“End of Pipe”Technology),亦称“集中式”处理技术(郝晓地等,2010)。毫无疑问,这种技术极大地改善了城市卫生状况,然而,双刃剑的另一面便是阻断了粪便、尿液、有机垃圾重回土地的循环,导致工业化后的现代城市切断了与乡村的联系,脱离了有机循环,成为“黑洞”般的资源消费者并且“不事生产”——几乎不再具备生态生产能力。这形成了备受诟病和质疑的资源单向线性利用方式,这样的方式显然是不可持续的。在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0%,城镇化进入深度发展的阶段,城市需要新的发展思路。

哲学理论表明,历史进程是螺旋式上升的,由肯定到否定,再由否定到否定之否定(或新的肯定),就出现了仿佛回到原来肯定的“往复”过程。即由自身出发,仿佛又回到自身,并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丰富和提高的辩证过程。这样的多个周期叠加,历史进程便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状态。城市发展作为历史进程的一部分,自然也符合否定之否定哲学规律的发展过程。城市从本就是有机循环组成部分的状态出发,虽然在工业化的时代脱离了与自然、与农业的联系,否定了有机循环,然而在后工业时代,必然会在技术发展、认识提高的前提下,上升到重新成为有机循环组成部分的新模式(如图1.3)。在这个过程中,农业这种天然的闭合有机循环系统得以重新回到城市中,与农业联合的城市上升到新的闭合有机循环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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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城市的螺旋发展模式[5]

三 研究预判:农业是城市的希望,不是城市的问题

无论在城乡规划领域还是其他领域,都存在这样一种规律,那就是任何一个单一方向的思想或运动总会催生一个相反方向的思想或运动,城乡的发展就在这两种方向的角力中曲折前进。当大拆大建大行其道时,对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被提上日程;当重“红线”轻“绿线”被视为理所当然之时,先画“绿线”的“反规划”出现;当全球化带来种种“审丑”建筑的时候,将地方化作为价值体系的乡土建筑获得了普利策奖的青睐;为扭转重城市、轻乡村的趋势,“城市规划”更名为“城乡规划”。实际上,在任何领域中,都难以找到绝对的直线形的“正道”,正是这些相互影响和牵制的双向运动产生的合力引导了事物的平衡发展。如上节所述,城市发展也是符合螺旋式上升的哲学规律的,那么,在加入这种双向运动的考虑后,可以认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类似于DNA结构的双螺旋式的上升过程,既符合否定之否定哲学规律,也体现了城市在双向运动合力作用下的发展规律(如图1.4)。那么,在城镇化如黑洞般将乡村的物力、人力席卷进去的时候,在城市与农业在空间上一进一退的时候,在规划师普遍有意识或无意识具有“去农业化”思想的时候,农业对城市的“逆袭”就是顺理成章的了,近年来规划建筑景观领域对城市与农业关系问题的关注就具有了一定的必然性,农业城市主义思想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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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城市的双螺旋发展模式

面对种种城市问题,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更新的技术、更多的财力,还包括更新的发展理念(Steel,2012)。实际上,农业或许是城市的希望,而不是城市的问题(如图1.5)。既然线性的系统是难以为继的,那么,继续“去农业化”的发展道路,但设法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建立大的闭合循环如何?让我们来看,城市的集中式垃圾处理设施能力早已饱和(贾子利,2011),由于我国的餐厨垃圾资源化技术和应用尚处于初期阶段,对餐厨垃圾的处理依然以传统的填埋为主,真正得到无害化处理的比率不到20%,处理物的实际循环利用则更少(姜虎等,2010)。

由此看来,城乡之间的大的闭合循环系统难以建立,或者说城乡之间存在“微弱的闭合循环”。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周边乡村的农地得不到充足的肥力补给,土地更加贫瘠,食物生产的质量和数量下降;进入城市的食物经由物流中心、批发商、零售点的层层加价,价格翻倍,消费者利益受损;而城市生活垃圾的层层转运也带来营养流失、二次污染的问题;当城市进一步扩大、城市人口进一步增多,城市势必将加大对乡村的掠夺,城市周边贫瘠和日益减少的土地显然不足以供给城市所需,那么只能继续增加食物里程,以更广阔的腹地来供养城市,在这种情况下,闭合的循环仍然是微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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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城市的“去农业化”和“与农业联合”两种发展模式示意图

现在,换一种思路,在城市中纳入农业这种天然的循环系统,并在这个系统中寻找灵感。在与农业联合的城市中,城市社区可以就地得到部分食物补充,城市对于食物外来输入的依赖减少;城市食物消费者与周边腹地的食物生产者建立直接对接的扁平化短链供给关系,中间环节减少;城市社区建立起围绕食物生产和有机垃圾回收的闭合的分散式生态卫生系统,减轻了城市集中垃圾处理设施的压力,在尽可能大的程度上实现食物自给和排放减少;乡村在被掠夺的压力减轻后,有机循环的状态恢复;在这种情况下,城市以一种生产性闭合有机循环单元的模式进行扩展,在已存在的城市连续建成区外,城市边界模糊甚至“溶”解,与同样有机循环的乡村实现“溶”合。在这种模式中,农业可能会是城市重新回到有机循环状态的希望,是新型社区交往空间的希望,是新型城乡关系的希望。《人民日报》曾在2012 年6月刊登了题为《将农业引入城市》的文章,态度鲜明地认为“城市农业不仅仅是‘城市农民’享受田园之乐的‘小打小闹’,还是调整城市功能、完善其生产和生态结构、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第一产业支持的重要手段”[6]。农业或许是城市的希望,不是城市的问题。

第二节 基本概念及研究范围

一 基本概念

(一)城市农业

在城市与农业关系研究中,最常见的概念为城市农业、都市农业,对应的英文术语主要有Urban Agriculture、Urban Farming、Metropolitan Agri-culture、Agriculture in City Countryside等,其中Urban Agriculture使用最为频繁。1977年,美国农业经济学家艾伦尼斯发表了《日本农业模式》一文,明确提出了“Urban Agriculture”一词(朱乐尧等,2008)。加拿大国际发展研究中心(IDRC)环境与自然资源部专家穆杰特(Mougeot)对城市农业的定义为:位于城镇内部或边缘,循环利用自然资源,同时充分利用城市内部或周边的人力资源、产品和服务,为城市生产、加工或销售各种食物、非食物产品或服务的产业(Mougeot,2000)。这是诸多城市农业定义中接受度较高的一个。

然而,在对城市农业概念和所涉及范围的理解上,中外学者有较大差异。尽管国外学者将城市内部和城市边缘都纳入了城市农业的研究范围,但更多地关注城市建成区内部的农业活动,认为就近和就地的农业生产对于解决城市食物问题乃至城市综合问题更有价值和意义。无论在学术会议还是学术期刊中,国外学者所提的“Urban Agriculture”一词更多与城市建成区相关联。而我国的学者普遍认为在城市建成区发展农业是不必要并且不可能的,将关注点放到了城市郊区。当然,这一状况与我国快速城镇化阶段的大背景有关系,在粗放的城市发展过程中,要求学者将农业再次纳入城市的范围是不切实际的。此外,这一状况也是与对城市农业的研究主要在农业学科领域内开展有关系的,该领域的学者甚少会触及传统上属于规划学科的城市建成区空间和城市建设用地。但是,如此一来,我国城市农业的内涵大打折扣,并丧失了与世界城市农业研究同步的可能,在国际交流中也容易带来歧义。

此外,笔者曾经就“城市农业”开展问卷调查,并将调查人群分为普通城市居民和规划建筑景观领域从业者两大类。调查开始之初,笔者发现无论是普通城市居民还是专业人员,对于“城市农业”一词的认知都相当模糊,对于城市农业发生的地域范围也没有明确认知,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城市农业”是指郊区各类农业园以及城市周边乡村的农业。在对于“城市农业”一词的认知上,专业人员并不比普通居民更为清晰。为此,笔者修改了调查问卷,明确了调查针对的是城市内部的农业活动(详见附录)。尽管我国的“城市农业”或“都市农业”中有“城市”“都市”的字样,但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农业”的研究存在盲区,未能将触角触及城市建成区,而是将城市和农业视为两个几乎毫无关系的系统,“城市”一词仅为“农业”提供了区位限定,该概念也并没有为规划学科提供更多可利用的内涵。

因此,笔者认为,在规划学科对城市与农业关系的研究中,不宜沿用国内已成定式的城市农业概念,而应该提出更具有学科特色的名称、概念和研究体系。该概念应尽可能表明与规划学科的“血缘关系”、简洁并能够在新的研究体系中与国际研究对接。实际上,近年来,国际规划建筑景观领域出现的相关理论均或多或少地强调了该理论与传统城市农业理论的不同以及学科特色(详见第二章第一节)。为此,笔者使用“农业城市主义”一词来代表与农业联合的城市规划思想,并强调在本书中出现的“城市农业”一词仅用来描述城市建成区中出现的农业活动现象,而并无学术含义。

(二)农业城市主义

1.英文名称:“Agrarian Urbanism”

在对城市与农业关系问题的研究过程中,笔者并无意提出一个全新的名称,而是致力于阐释城市与农业联合的规划思想的内涵,因此笔者从目前为止世界范围内最具有代表性和体系相对完整的相关理论中[详见第二章第一节,包括如Continuous Productive Urban Landscape (生产性城市景观)、Food-Sensitive Planning and Urban Design (食物敏感型规划与城市设计)、Food Urbanism (食物都市主义)、Agrarian Urbanism (农业城市主义)]选择了“Agrarian Urbanism”一词。农业城市主义(Agrarian Urbanism)一词由新城市主义(New Urbanism)的代表人物安德雷斯·杜安尼(Andres Duany)于2009年作为一种新型的社区规划方法提出,并将其视为新城市主义的发展。需要说明的是,本书的农业城市主义并不是杜安尼所提出的“Agrarian Urbanism”的简单移植,而实际上是建立在对与之相关的一系列国外理论研究基础之上,并基于我国现状所提出的一种城市与农业联合的规划思想。

笔者之所以选择“Agrarian Urbanism”一词,一方面由于与其他类似的理论名称相比(与Continuous Productive Urban Landscape以及Food-Sensitive Planning and Urban Design相比),该名称较为简洁,利于行文。另一方面,“Agrarian”一词在美国韦氏词典官方网站中的解释为“of or relating to fields or lands or their tenure”,在美国牛津词典中的解释为“connected with farming and the use of land for farming”;而更为习见的“Agricultural”在美国韦氏词典官方网站中的解释为“of,relating to,used in,or concerned with agriculture”。可以看到,相较“Agricultural”,“Agrarian”更强调与土地的关系。这一观点在南京农业大学王思明教授的研究中也可以得到印证:“Agrarian源于拉丁语agrarius (field),表明它与土地的密切关系,有时可与agricultural互用; agricultural也源于拉丁语,但它强调的是cultivate,侧重生产和技术方面(包括动物与植物的生产)……一般来说,agricultura1只是agrarian的一部分……其所指或侧重是不同的。”(王思明,2003)由于土地的利用是规划学科的核心内容之一,因此与“Food Urbanism”一词相比,“Agrarian Urbanism”更能表明与规划学科的“血缘关系”,更适用于规划学科。

实际上,杜安尼在2009年最初提出的理论名称为“Agricultural Urbanism”,而在2011年出版的Garden Cities:Theory&Practice of Agrarian Urbanism一书中,则将该理论名称改为“Agrarian Urbanism”。在该书中,杜安尼也对这一变化作出了说明,他认为:“Agricultural Urbanism”除了支持农业在经济上与城市的联系外,并不支持农业在物质空间和社会层面与城市的联系。而“Agrarian Urbanism”则指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均与食物、农业相关联的居住方式。或者说,居住的空间形式支持有意识的农业活动(Duany,2011)。

2.中文名称:“农业城市主义”

笔者对“Agrarian Urbanism”的翻译则沿用了国内对于“New Urbanism”一词中对“Urbanism”的翻译,称其为“农业城市主义”。实际上,对于“Urbanism”一词的含义,同济大学孙施文教授曾经做过详细的考证,认为“Urbanism”的含义包括两部分:“一是城市居民独特的生活方式,二是对城市社会的特征和物质需求进行的研究。因此,本不应该从“主义”的含义去理解‘Urbanism’一词,而应理解为‘规划设计’之意,将‘New Urbanism’一词翻译成“新城市规划/设计”可能更为合适。但是,后现代理论家之所以更喜欢使用‘Urbanism’而不是‘urban planning’或者‘urban design’,是因为更希望把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视为一个整体,而不是将其割裂。”(孙施文,2006)

因此,在本书中,之所以将“Agrarian Urbanism”译为“农业城市主义”,并非以“主义”哗众取宠,也并没有“主义”的英文单词“doctrine”所包含的教条、学说之意,而是一方面为显示“农业城市主义”与“新城市主义”的渊源,另一方面,“农业城市主义”的确同时包含了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内容,并且难以分离;此外,如译为“农业城市规划/设计”难免产生歧义,而译为“城市农业规划/设计”又不能达到与“城市农业”区别的目的;再进一步,农业城市主义实际是一种城市与农业联合的规划思想,但“城市与农业联合的规划思想”一词过于冗长且更像一种解释而非一个名称,不利行文。因此,综合种种考虑,笔者选择“农业城市主义”一词来代表城市与农业联合的规划思想。

3.农业城市主义概念

杜安尼认为“Agrarian Urbanism”是指营造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与食物生产流程相关联的居所(Duany,2011)。实际上,此前或此后,其他学者也以不同的名称从不同的角度涉及了同一领域的研究,但尚没有形成被广泛接受的概念。笔者认为,作为一个全新的正在快速发展的研究领域,其概念和思想甚至名称仍在创建之中,目前要作出一个明确的概念界定,还为时尚早。此外,笔者认为百家争鸣的状态也有利于推动该领域的发展。因此,笔者更倾向于以内涵阐释而非概念定义的形式界定农业城市主义。但为了研究的需要,笔者尝试为农业城市主义作出一个界定,并重在阐释其内涵。

简单来说,在城市规划的领域,农业城市主义是一种城市与农业联合的规划思想,是将农业视为城市必要的功能要素,从农业活动(包括农业生产、运输、分配、食用和回收的全过程)的视角组织城市的用地、空间以及食物系统、生态卫生系统,以形成与农业空间共生的、自我依赖的闭合循环城市模式的思想。

关于农业城市主义的内涵,可以借鉴刘易斯·芒福德为麦克哈格的《设计结合自然》所作序言中的一段话:“麦克哈格既不把重点放在设计上面,也不放在自然本身上面,而是把重点放在介词‘结合’(with)上面,包含着与人类的合作及生物的伙伴关系的意思。他寻求的不是武断的硬性设计,而是最充分地利用自然提供的潜力(当然也必须根据它的限制条件来设计)。”(麦克哈格,2006)在农业城市主义的语境中,可以说,既不能把重点放在城市上面,也不能放在农业本身上面,而是把重点放在“联合”上面,这包含着与人类的合作及生物的伙伴关系的意思。农业城市主义寻求的不是武断的硬性的农业植入,而是尊重中国城市既有的肌理和发展特点,顺应城市发展新阶段的新需求,充分利用城市空间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农业在城市背景中的多种功能。在这里,联合有三层含义,一是农业空间与城市空间的联合,在城市中创造农业活动空间,形成兼农的城市空间模式;二是农业技术与城市生态卫生技术的联合,整合农业生产与城市有机垃圾回收,形成闭合的城市食物系统;三是多元的城市农业活动主体的行为联合,以形成双向的多元参与机制。

必须强调,城市农业与传统乡村农业的最主要区别并不在于所处地理位置的不同,而在于城市中的农业活动是与城市系统紧密地联合在一起,并相互作用的。这就要求农业城市主义不能是仅仅关注城市本身的乌托邦式的畅想和倡议以及简单的“拿来主义”,也不能是仅仅关注农业生产的泛化、符号化的城市农业种植运动;而应该基于中国城市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关注城市空间结构特点,寻找可能和可行的城市空间,培育农业活动的“种子”,并将其与城市地区发展相联系,利用农业活动整合地区的空间、基础设施、社会活动等方方面面,形成以城市农业为线索的新型的城市经济、社会和空间结构;将农业活动作为城市中的新型“黏合剂”,把城市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此外,根据笔者的社会调查所显示的群众对于城市农业活动类型的接受度,被调查者对于城市养殖活动大多持反对态度。因此,除特别说明外,本书中的城市农业活动主要指农作物的种植活动,而不包括家禽、蜜蜂等的饲养活动。在农业城市主义刚刚进入规划师视野的现阶段,笔者建议以一种渐进的、温和的态度对其进行推进,在技术以及社会环境许可的将来,则可以将更多类型的农业活动纳入考察范围。

二 研究范围

本书的研究空间范围限定在城市建成区内。尽管国外相关领域的研究一般将城市郊区也包括在内,但是基于我国土地权属的特性,城市建成区与城市郊区及乡村腹地的土地权属不同,尤其是农业活动开展的土地权属和土地使用机制有很大区别,针对城市内部与外部的农业活动开展的各种策略也是完全不同的。此外,城市建成区内部的农业活动也是国外相关领域的研究重点。因此,城市建成区,尤其是大城市建成区是本书的研究空间范围。

实际上,在以往的乡村规划工作中,笔者一直心存这样的困惑:为何在与农业关系最为密切的区域进行的规划,对于农业的考虑是如此之少呢?城市和乡村这两种人居空间之间的农业区域难道不应该纳入规划的思考范围吗?缺少农业的城乡融合是不是无本之木呢?尽管囿于所学,笔者未能“毕其功于一役”,建立起完整覆盖城乡区域、贯通城乡的与农业联合的空间模式,仅将研究空间范围限定在城市建成区;但笔者的意图中也包含着为农业在城市中打开一扇窗口,把“农”纳入城乡规划的思考中,把“农”作为城乡融合要素的愿望,并期待在下一步的研究工作中将视野进一步扩展。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研究思路

一 研究内容

仇保兴曾指出,在城市规划学科的自身发展历程中,始终贯穿着三大学术派别:一是理想主义,许多社会学家、规划学家,或者有志于改造社会的人士,希望引导城乡社会的发展,不断抛出许多理想主义的方案;二是理性主义,文艺复兴之后自然科学蓬勃发展,理性主义取代了神学思想,为现代城市规划奠定了第一块里程碑——《雅典宪章》;三是实用主义,即崇尚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不纠缠于抽象的形而上学的学术体系(2005)。这三种主义在城市规划史上分别作出了不同的贡献,也有各自的局限,理想主义如果脱离现实,就成为“自己感动自己”的乌托邦;理性主义强调对事物的分解,往往忽视城市的复杂联系,缺乏人文关怀,容易落入机械主义的陷阱;实用主义则有一叶障目,以局部代替整体、以短视代替远瞻的危险(见表1.1)。因此,针对城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现象,要把三种主义结合起来进行解决:如果城市规划是一只船,那么理想主义是舵,掌控行驶方向;理性主义和实用主义是两把桨,缺一不可,既有方向又有均衡的动力,船才可以平稳地行驶(仇保兴,2005)。因此,作为新兴的研究方向,农业城市主义在研究之初就应该建立均衡的研究体系结构,把价值观、方法论和实践都纳入研究的范围(如图1.6)。

表1.1 规划史中的学术派别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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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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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仇保兴(2005) ;孙施文(1997) ;韦亚平等(2003)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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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农业城市主义研究内容示意图

本书对农业城市主义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首先,在理想主义的指导下确定对价值观的判断,即“应该是什么”,建立价值观体系,详细阐述农业城市主义的思想内涵,为城市与农业关系问题提供认识论(Epistemology)基础。其次,根据理性主义的科学逻辑和分析方法,确定实现价值观和思想内涵的途径,即“应该做什么”,建立方法论(Methodology)体系,包括城市与农业的空间联合、技术联合和行为联合方法,其中空间联合是主体;形成农业城市主义的城市空间模式,技术联合和行为联合为此提供支撑。最后,在实用主义的指导下发现现存的问题,进行实践,在实践的过程中寻找针对特定问题的方法(Method)并反向对方法论进行修正(见表1.2)。

表1.2 章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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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思路

研究遵循“问题触发—问题预判—价值观体系建立—内涵阐释—方法论体系构建—方法提出”的逻辑,如图1.7。

第四节 研究意义

本书研究意义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1.改变“去农业”的城镇化模式

长期以来,规划建设领域不仅忽视农业,甚至习惯于将城市与农业对立起来,认为城市与农业是天然排斥的,城市周边农业用地被视为城市发展的备用地,城镇化似乎就是“去农业化”,在空间上表现为“城进农退”的竞争性传统城镇化过程。而在城镇化的新阶段,城市居民对农业有新的需求和期望,除食品供应外,农业长期以来被忽视的多种功能尤其是环境景观功能和社会文化功能得到新的解读,这将有助于改变“去农业”的传统城镇化模式,并进而探索城市与农业联合的新型城镇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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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 本书研究思路图

2.将农业纳入城乡规划体系

城市中的农业活动之所以引起诸多争议,多源自农业活动的用地和空间权属及其本身的负外部效应,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规划中纳入对农业的思考。城市农业活动有土地以及空间的需求,城市其他类型的活动与农业活动的土地和空间需求之间存在着或排斥或兼容的关系,对这些关系的分析将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小农业活动的负外部效应,放大农业活动的正外部效应。在此基础之上,赋予农业在城乡规划和政策法规中的合法地位,将农业纳入城乡规划体系,探讨在不同层次的规划中纳入农业相关内容的策略。

3.探索与农业联合的当代城市规划理论

2000年后,越来越多的社会学者、规划学者意识到农业内在的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与自然平衡的人文精神和天然自循环的生存智慧可以为当代的城市发展提供有益的思想给养。因此,应摆脱将农业和城市割裂思考的机械思维模式,关注城市与农业的关系问题,以农业的视角审视城市发展、组织和提升城市空间,尝试通过城市与农业的联合寻求社会公正以及环境健康,探索与农业联合的当代城市规划理论,并将其上升到城市发展战略层面。


[1]详见杭州《今日早报》2012年6月20日、8月15日、9月22日。

[2]详见2012年11月5日出版的《三联生活周刊》,2012年第44期。

[3]详见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景观学系刘悦来老师的新浪微博。

[4]详见杭州《钱江晚报》2013年7月9日。

[5]本书中所有图片及表格除特别标明外,均为自绘或自摄。

[6]邢雪:《将农业引入城市》,载《人民日报》2012年6月15日,http://news.xinhuanet.com/city/2012-06/15/c_ 1232874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