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巨灾风险、风险分散及共生机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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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书主要由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相关理论评述、农业巨灾风险影响分析、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研究和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设计四个大的部分总计十章构成。

第一部分是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相关理论评述。农业巨灾是一个全球共同面临的难题,我国农业巨灾长期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尽管我国正在积极探索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管理,但还是存在许多问题。农业巨灾是一个相对事件,结合国内外通行做法,采用专家咨询法,在调研231个有效样本后认为,基于受灾农户、农业保险公司或政府的农业巨灾度量标准分别是一次性灾害累计损失超过其总资产、赔付能力和GDP的50%、30%和1‰的为农业巨灾,否则就是一般性农业灾害。本书是从宏观视角对农业巨灾风险分散进行研究,所以采用了年度农业自然灾害损失超过当年GDP的1‰就视为农业巨灾。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又称农业巨灾风险转移,是农业巨灾风险处理的一种选择方式。一般情况下,发生农业巨灾后,农户可选择风险降低、风险自留和风险分散三种方式进行风险处理。农业风险分散方式主要有财政救助、社会捐赠、农业保险和再保险、巨灾准备金和巨灾金融衍生产品等。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是指涉及政策、市场、风险转移工具等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具体地说是农业巨灾风险管理主体为了减轻农业巨灾损失,依照国家政策和市场条件,将农业巨灾风险合理地在保险市场、资本市场和政府之间进行分散的机制。

第二部分是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及其影响系统分析。首先对我国农业巨灾情况进行了系统描述,主要包括历年农业巨灾直接经济损失及占GDP的比例等情况、历年农业巨灾主要灾种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历年农业巨灾其他情况,如受灾人口、死亡(含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和农作物成灾面积等,并且总结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的特征。其次,利用投入产出模型从损失量角度对农业巨灾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结果表明:农业巨灾对我国的GDP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并不大;农业巨灾的关联损失与直接损失同等重要;由农业巨灾引起的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部门总产出的损失占农业巨灾损失的92.68%,其关联损失与直接经济损失相当;农业总产值损失对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产业部门的影响有所差异,对制造业的影响最大。最后,以GMM模型为基础,利用我国1949—2013年农业巨灾直接损失的数据,在对面板数据处理的基础上,通过相关回归分析,研究了我国农业巨灾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得出如下结论:一是教育水平、健康水平、金融发展水平和贸易开放度对经济发展总体为正影响,但影响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政府预算和通货膨胀对经济发展总体为负影响,并且影响显著,唯一有点差异的是政府预算对农业发展的影响不太显著。二是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巨灾对GDP影响为正但并不显著,旱灾对经济发展存在显著的负影响,洪灾对经济发展存在显著的正影响,地震对GDP、农业和服务业为负影响,台风对GDP和服务业为负影响,但并不显著,台风对工业发展产生正影响,对农业发展产生负影响。

第三部分是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研究。首先,对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现状进行了分析。刻画了包括我国防灾减灾法律和规划、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农业保险和再保险、巨灾准备金和防灾减灾国际合作等在内的政策;总结出了财政主导模式、财政支持模式和多层次分析分散等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历史模式演变;在描述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情况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存在着农业巨灾损失总体补偿很低、农业巨灾风险分散主体分散比例不尽合理、农业巨灾风险分散主体风险分散方式增长差异较大、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的主体不足等问题。其次,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拟合分析及责任测算。根据我国目前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的现状,建立巨灾损失救助金额和农业巨灾损失、财政支出、农业保险和社会救助之间的拟合模型,刻画出它们的数量关系,研究表明:虽然农业巨灾损失的影响较大,但两者也没有呈现明显的线性关系,这说明我国每年财政救灾支出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稳定机制;社会救助水平与国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只要国家经济保持稳定的增长,再辅以制度的完善和社会文化的引导,社会救助在农业巨灾面前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我国农业巨灾保险相对于发达国家,赔付额所占经济损失比例过低,即使在我国农业巨灾总救助金额中也不占主导地位,说明我国的农业巨灾保险业水平很低,但也看到其迅速增长的潜力。假定在目前的理想状态下,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和准备金在农业巨灾分散中的责任进行测算,结论是在现在的农业保险政策下,当农作物投保率达到80%、保障水平为70%时,我国农业巨灾的保障水平为:1.6×保费收入+650亿准备金+ 500亿社会救助。如果保费收入为估算的平均值550亿元,则总体保障水平可达2000亿元,按照2013年的灾害损失总额5000亿元来计算,保障水平为40%。相对于发达国家的80%以上的灾害损失保障水平,我国的保障水平还是较低,但考虑到我国的自然条件、人口总量、人均经济状况等因素,这样的保障水平基本上是一个较为理想的状态。最后,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行为分析。本书以三家农业保险企业的72个营销服务部或代办处作为调研样本,实证分析了农业保险企业参与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合作动因、共生合作方式、互动关系、共生合作满意度和共生合作效益等,采用二元Logistic模型,研究了农业保险企业参与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合作的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显示: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环境、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意识、农业巨灾风险分散能力和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方式等对农业保险企业参与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合作的行为选择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合作伙伴特质、互动关系和信用制度等对农业保险企业参与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合作的行为选择有影响,但不显著。另外,本书以河南省洛阳市、陕西省咸阳市、湖北省孝感市和浙江省金华市的12个县(市) 的36个自然行政村的655个农户作为有效样本,实证分析了受灾农户参与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合作的共生合作动因、共生合作方式、共生合作密切程度、共生合作满意度和共生合作效益等,采用二元Logistic模型,研究了受灾农户参与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合作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环境、受灾农户特征、农业巨灾风险分散能力、互动程度与依赖程度、风险分散方式对受灾农户参与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合作的行为选择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意识、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经济效益、合作伙伴特质对受灾农户参与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合作的行为选择也有显著的影响。

第四部分是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机制设计。首先,基于生物学中的“共生”视角,以共生理论为基础,强调应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系统,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系统是由共生单元、共生关系和共生环境三要素所构成。其次,通过对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行为模式和组织模式演进分析,指出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共生行为模式除了完善现有的建立在信誉和政策基础之上的财政拨款、社会救济、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行为外,更应该通过契约和股权建立农业巨灾风险互惠共生行为模式,并指出演进路径;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组织模式应该向连续共生模式和一体化模式发展,实现共生组织由“虚拟共生组织”向“实体共生组织”转变。最后,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机制和路径设计,认为该机制由共生政策机制、共生组织机制、共生行为机制和其他共生机制四个部分构成,强调结合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及分散现状,综合共生理论和路径依赖理论,设计了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实现路径。

关键词:农业巨灾;农业巨灾风险;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