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之一 拉美是新自由主义的重灾区
综观近百年来拉美社会经济的发展模式,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1870—1930年,初级产品出口导向阶段;1930—1980年,进口替代工业化内向增长阶段;1980年(有的国家从70年代中期算起)至今,向出口导向和新型发展模式过渡的转型阶段。一般而言,与这三种发展模式相对应的理论根基和思想渊源分别可概括为古典自由主义、凯恩斯主义、新自由主义;拉美经济的发展轨迹也大致可以描述为“开放→封闭→再开放”。
的确,拉美的现代化之路并不平坦,挫折与失败令许多国家付出了沉重代价。早在19世纪初,拉美曾经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地区之一,人均国民实际总产值达250美元(按1960年价格计算),超过北美(239美元)。由于拉美和北美在19世纪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一个世纪过后,我们看到了一个贫富悬殊的美洲大陆——到20世纪初,拉美的人均收入只有美国的12.5%,这一数字在1995年下降到12%。近10年间,拉美地区的GDP总量大约为美国的1/5。由此可见,拉美经过近百年的奋斗,其人均收入和经济总量与美国的差距依然如故。不仅如此,随着亚洲发展中国家的迅猛崛起,拉美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已明显下降,从1960年约占全球GDP的8%,跌落至2005年只占5.5%左右。1991年巴西的GDP(4058亿美元)超过中国(3712亿美元);至2005年,中国的GDP(22289亿美元)却大大超过了巴西(7941亿美元)。2005年,中国的GDP占全球总量的5.02%,已接近整个拉美在全球总量中的比重,而巴西的GDP在全球总量中只占1.79%。
拉美的落伍,相当程度上应归咎于其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弊端。在推行以初级产品(包括热带和温带农产品、畜产品和矿物)为基础的出口导向模式时,除了阿根廷和智利,大多数国家并未因出口扩张而带来多少经济增长,加之劳动市场扭曲和基础设施落后,几十年间始终形成不了有效的国内市场。这一僵硬的经济发展模式到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时几乎陷于瘫痪。进入进口替代阶段(20世纪50年代是推行这一模式的高涨时期)之后,尽管拉美的工业化水平和经济实力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但进口替代的发展模式过分强调国家的保护功能,致使拉美的经济结构长期处于十分落后的状态。1960年前后,巴西、阿根廷和墨西哥对耐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分别高达328%、266%和147%。而高成本的国内制造业又无法解决本地市场狭小、资金短缺和就业率低下等一系列瓶颈问题。到60年代下半期,这3个国家开始把进口替代同出口替代结合起来,力图摸索新的发展模式,但同样遭到了失败。这种被学者们称为“国家干预主义”“民众主义”(又称联合国拉美经委会主义)的经济发展模式,阻碍拉美经济发展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直到1982年拉美爆发债务危机才彻底崩溃。
如果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如智利)或80年代初(如墨西哥)算起,拉美的调整与改革至今大约已有30年。所幸的是,拉美在2004年前后终于摆脱了发展模式转型所带来的阵痛,经济逐步走出低迷、徘徊的局面。到2006年,拉美经济已连续3年保持4%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债务危机之后20年间的平均增长率;经济持续稳定,国际收支改善,外贸和经常项目继续保持顺差,通胀率保持低水平,债务负担减缓。通过发展模式的转换,拉美各国正在走上一条新的发展道路。
对近30年来拉美经济发展道路上出现的波折,学者们持有不同看法。一种意见认为,这些现象证明了新自由主义发展模式的失败,进而指出拉美是“新自由主义的重灾区”。
拉美转换的新模式是不是就一定是“新自由主义模式”,还有待观察,至少各国的情况并不一致,不能一概而论。近30年拉美经济转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付出的巨大代价,根本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封闭型的进口替代模式持续了整整半个世纪,开放型的新模式要冲破旧模式所豢养的既得利益集团和习惯势力的百般阻碍,难度自然很大。二是由于庞大的债务负担使各国的经济调整与改革步履维艰。在旧的模式下,由于资金短缺,拉美国家都在走“负债发展”之路。20世纪80年代初爆发的石油危机,使拉美各国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到1983年,巴西一国的外债已近1000亿美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负债国。拉美许多国家不得不通过借新债偿还旧债和填补国际收支赤字。截至2005年,拉美外债总额高达7200亿美元,相当于全地区GDP的38%。由此观之,拉美经济这30年中出现的问题,更大程度上是进口替代模式的陈腐性和顽固性所导致的后果,而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改革本身。
早在20世纪80年代,拉美的结构主义学派就开始修正自己的主张,采纳了开放市场、减少干预等观点,从而形成了“新结构主义”学派。新自由主义、新结构主义、社会民主主义、社会改良主义、经济民族主义、经济实用主义等理论对拉美国家从以国家为主导的经济模式转向自由市场经济,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即便是最早实施新自由主义的国家智利,自90年代起也对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如“快速自由化”、弱化国家作用等)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实际上已扬弃了新自由主义的典型做法。
智利皮诺切特军政府(1973—1990)、阿根廷梅内姆政府(1989—1999)、秘鲁藤森政府(1990—2001)和委内瑞拉佩雷斯政府(1989—1993)等实施的经济政策属于典型的新自由主义模式。墨西哥福克斯政府之前的历届革命制度党政府则从来不认为自己奉行了新自由主义改革,如萨利纳斯政府(1988—1994)和塞迪略政府(1994—2000),尽管这两位总统是彻头彻尾的亲美派,但他们均认为墨西哥的改革属于“社会自由主义”或“新民族主义”。巴西的卡多佐总统(1995—2003年在职)是巴西社会民主党创始人之一,以主张“依附性发展论”“脱钩论”著称,其继任者卢拉总统是巴西劳工党领导人,这两位都是拉美响当当的左翼斗士。巴西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市场化改革带有许多新结构主义内容,无论如何是不能定性为新自由主义改革的。
综上所述,称拉美是“新自由主义重灾区”是不切合实际的。首先,拉美各国经济改革并不都属于新自由主义的。其次,对新自由主义在拉美各国的影响,也应一分为二地加以分析。虽然新自由主义在梅内姆执政府时期的阿根廷惨遭失败,但它在智利的实践却获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新自由主义在墨西哥和秘鲁的实践也应是毁誉参半。正确的看法应当是,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拉美各国推行的经济调整与改革并非完全由新自由主义所主导,将这场改革称为经济市场化改革更符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