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居”社区转型及其治理研究:基于宋村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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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一 研究缘起

自从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1]问世以来,社区就成为社会学学术脉络里经久不衰的研究议题、考察对象和社会现象。在“社区”这一极具容纳性和包容度的概念之下,不仅其内涵错综复杂,概念[2]无法达成一致,呈现类型有地域维度的国家、城市、村庄,以及功能性的网络组织、民族共同体、血缘关系网等,其外延覆盖也不断得以扩展和增容。“寻找社区”桃源之梦想,不仅体现在“社区继存”“社区失落”“社区解放”等理论之间,而且也存在“远亲强于近邻”“朋友多于邻居”等日常生活体验中。而对社区的寻觅与体验、感慨与怀念,是与“住进社区”这种空间、情感和认同的邻近性和参与感密切相关的。无论是费孝通的乡土“粘连”传统,还是鲍曼的现代“流动”移民,“住进社区”既是一种安全感、日常生活和基层社会秩序需要,也包含着多重的拥抱社区和被社区拥抱的方式。

伴随城市化的全面推进和加速扩展,从农村社区到城市社区,从亲密无间与惺惺相惜的乡村生活到“城市是一种生活方式”[3]的城市文化样态,每一个人都在感受和体验着不同层面、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进社区”的进程与方式,多元社区不仅是社区类型化概述,更是一种生活方式的体察。而当前中国大规模开展的“村改居”,作为国家主导的城市化、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等政治运动和社会工程的有机组成,既是实现乡土粘连与现代移民两种“进社区”形式相兼容的有效路径,也构成当下中国众多人群的居住空间、新的生活环境以及社区类型。“村改居”这种中国独有的社区建设路径、社区发展方式和人群聚合空间、生活样态,因其特有的多元动因、复杂特性、叠加景观以及城乡兼顾的混合性质与结构等,不仅使其具有独特的社区意蕴和中国底色,也引发学界的研究重视。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借助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双向动力推动,中国在社会经济建设方面取得巨大成就。中国经济取得巨大进步的进程,同时也是城市化[4]得以大力推进的过程。城市化是农村向城市全方位转型的过程,不仅涉及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而且也关涉人口基本特征和生活环境的改变。恰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教授所言,中国的城镇化和美国的高科技可并称为影响21世纪人类发展进程的两大关键要素。我国的城镇化亦如一辆失控的列车,肆虐于中国大地之上,大片的农田、数以万计的村庄随之被夷平、粉碎,转瞬间传统村落社区的空间布局与物理景象荡然无存。中国的城镇化率“已从1978年的17.92%,到2016年已达57.35%左右”[5]。然而,我国的城市化道路始终遵从着政府“推进”的逻辑,我们应该看到,除了由产业发展和人口流动聚集所引起的自下而上的“自发式城市化”,还有一条政府主导的“国家主导式城市化”[6],即以政府的积极城市化政策推动的,以建设开发区、改造旧城和规划新城为主要形式的道路,从而形成了中国城市化的“双轨制”[7]

但是,无论是城市空间的外扩,还是农村借助外力的发展跳跃,都在不断地将村庄纳入城市的同时,也促成农村用地面的扩大。在城市与村民集体建设用地“双扩大”[8]的土地资源压力下,国家力图借助“增减挂钩”的政策,来推动中国城市化的进一步增容。全国各地在“增减挂钩”等政策推动的农村社区化[9]运动下,从山区到城郊促成了一批村庄的“撤村并居”或“村改居”浪潮,大量的宅基地和耕地被征用,农民身份被转为非农户口,引入城市社区相关组织,原村建制要么被撤或者保留。这是在城乡二元结构及其力量依然强大的状况下,通过建设性的管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有效方式。当然,在城乡统筹或城乡一体化的国家政策或社会建设理念推动下,“村改居”又被塑造成实现“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现实路径和增加社会正义的福利工程。如果说与其他所谓的“城市郊区化”进程中形成的社区类型有何不同,“村改居”社区更多是一种行政化力量推动的结果,是一种从相对或形式上自治的村落到嵌入与依赖外部资源的社区实践过程。因此,在“村改居”既是城乡统筹或一体化的路径,更是城市化约乡村甚至“吸纳乡村资源”路径的双重功用下,“村改居”具有“天使与恶魔”两张道德面孔。因而,“村改居”社区也存在现代文明与传统落后、发展与曲折等混杂的居住样态和现实评价。

如果说“村改居”社区是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的必然产物,或者是城市文明不断侵蚀乡村文化的后果,那么城市化与城市文化却不一定能够把具有悠久历史的村落共同体传统消融在这种社会变更中。令人吊诡的是,在特定的历史情景中,村社共同体及其村落意涵在城镇化进程中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和适应性,更是再次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生存机制和拓展空间,展现出强大的适应能力和融合性。倘若“村改居”从形式上看,是国家推动的整合社会的政治工程,是城市“化约”乡村的现代化过程,那么“村改居”社区可以被认为是兼具现代与传统、城市与乡村的特殊化生活空间和治理单元。而中国的“村改居”社区所呈现的现实状态更是深受两种力量的交互塑造:一是中国政府自上而下力推的城市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两种运动之间合力的结果;二是“乡村—传统”因素与“城市—现代”因素的互相接触、冲突、融合、变形甚至重构等的影响。在这两种类型的塑造力量之下,“村改居”社区呈现出与其他边缘社区或城郊社区不同的特征:如行政力量策划、外部资源的介入、社区福利的转型、村民身份的转化等。而且“村改居”社区明显存在“内—外”两种结构对接的韵味:一是国家行政力量推动的“村改居”社区的外在结构变化;二是城市化代表的现代化力量对乡村传统文化改造的“村改居”社区的内在结构变化。因而,“村改居”与“村改居”社区不仅深受城乡关系的外在与宏观变迁的影响,而且二者本身就蕴含“城—乡”及其关系的结构因素,可以说“村改居”与“村改居”社区就是城乡关系及其变化的微观反映,甚至是“城乡关系本身”。如何通过“村改居”透视城乡关系以及如何借助城乡关系视角分析“村改居”社区,成为“村改居”社区研究的两个必然面向和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的研究课题。

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的主要经验问题是:在城市化与工业化、国家/政府主导、市场迎合等力量塑造下,“村改居”社区仅仅是一种中国社区的过渡形态?“村改居”社区又是如何被城乡关系所形塑?“城”与“乡”对“村改居”社区的形塑呈现何种不均衡?“村改居”社区中“城”与“乡”两种因素如何互动的?呈现出何种形式与样态?如何在城乡视角下推动“村改居”社区的发展和转型?本研究将借助城乡关系视角,按照“明—暗”两条线索来分析城乡关系与“村改居”社区之间的关系,即城乡关系视角下“村改居”社区及在社区场域内表征的“明线”和“村改居”社区内含的转型过程的“暗线”。就此而言,本书就是要回答两个相关性理论问题:一是“城”“乡”及其关系是如何在“村改居”社区内被实践;二是在城乡关系视角下分析“村改居”社区治理样态及其转型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