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少数民族小说的汉语写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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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 当代少数民族小说汉语写作的独特内涵

当代少数民族小说的汉语写作是一个在当代中国文学范畴中具有独特内涵的写作现象。当代少数民族小说的汉语写作,包含着两项重要内涵,即“少数民族”和“汉语写作”。有了“汉语写作”,这一概念就与一般的“少数民族小说”概念有了重要区别。和当代少数民族小说的汉语写作相对应的是少数民族小说的母语写作,这两种状态都属于少数民族小说,当代少数民族小说又是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一个门类。因此,要深入研究当代少数民族小说的汉语写作现象,首先必须厘清实际上存在歧义的“当代少数民族文学”这一文学概念。

什么是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是对中国境内除汉族以外的各兄弟民族文学的总称。它包含着几方面的含义: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是相对汉族文学而言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是由历代各少数民族人民创作的。它包含了民间口头文学和书面文学两部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是中国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就中国文学发展史而言,汉族文学是其主体,但各少数民族文学也有其不可忽视的地位和作用,它反映出中国文学的丰富性”。[1]这是百度百科中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所做的定义。如何对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做界定,学界有不同的意见,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种:一是着眼于题材,有点“题材决定论”的意思,即凡是描写少数民族生活的文学作品都是少数民族文学,这种界定以单超为代表。1983年,单超发表《试论民族文学及其归属问题》的文章,他在该文中指出:“既然少数民族文学和其他文学一样,都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就可以说,凡反映某一民族生活的作品,不管是(作者)出身于什么民族,使用何种文字,采用什么体裁,都应该是某民族的文学。”[2]这种观点将少数民族题材作为界定少数民族文学的依据,范畴比较宽泛,但其最大的问题是将汉族作家写作的少数民族题材文学认定为少数民族文学,这实际上模糊了少数民族文学的根本特点。二是“作者族属论”,认为只要是身份证上标明是少数民族,那么他们所写的文学作品就是少数民族文学,也就是说,划分少数民族文学的标准很简单,只要作者是少数民族身份就行。这种观点最先由蒙古族作家玛拉沁夫提出,他说:“少数民族文学,顾名思义,是少数民族人民创作的文学。由此我们得出这样一点理解,即作者的族别(作者的少数民族身份)是我们确定少数民族文学的基本依据。”[3]在族属身份的基础上,玛拉沁夫又提出“作品的少数民族生活内容”和“作品使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两个因素,他写道:“作者的少数民族族属、作品的少数民族生活内容、作品使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这三条,是界定少数民族文学范围的基本因素;但这三个因素并不是完全并列的,其中作者的少数民族族属应是前提,再加上民族生活内容和民族语言文字这二者或二者之一,即为少数民族文学”。[4]这种观点,指出少数民族文学起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是少数民族身份,第二是描写少数民族生活或者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也就是说,少数民族身份作家写作少数民族生活的作品是少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作家用少数民族语言写作的作品也是少数民族文学。这个观点比第一种观点要客观和具体,但是没有将少数民族作家的汉语写作这个主要现象突出出来,因而少数民族作家的汉语写作现象就令很多人迷惑。从1949年到玛拉沁夫提出这种观点的1985年,有许多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创作了大量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十七年中最著名的少数民族小说主要是用汉语写作的,比如彝族作家李乔的《欢笑的金沙江》、壮族作家陆地的《瀑布》以及玛拉沁夫的《茫茫的草原》都不是分别运用彝语、壮语、蒙语创作而是用汉语写作的,这些作品一直都被称作少数民族文学。因此如果强调以民族语言作为划分少数民族文学的标准是不符合中国当代少数民族小说的创作实际的。与玛拉沁夫的观点类似,学者吴重阳在1986年出版的著作《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概观》中明确表示“少数民族文学就是少数民族人民创造的文学。划分少数民族文学归属的主要标志,是看作者的民族出身。换言之,无论用的什么文字,反映的是哪个民族的生活,凡属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作品,都应归于少数民族文学的范畴”。[5]此后,著名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学者李鸿然也坚持和支持这种观点,他在《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稿》和《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论》这两本著作中都以这一标准对少数民族文学进行界定,认为“民族文学的划分,不能以作品是否使用了本民族语言或者是否选择了本民族题材为标准,正确的标准只能是作者的民族成分。作者属于什么民族,其作品就是什么民族的文学;少数民族出身的作家创作的所有作品,不管使用哪种语言,反映哪个民族的生活,都属于少数民族文学”[6]。马公良、梁庭望、张公濮等人在他们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中也坚持把少数民族族属身份作为划分少数民族文学的唯一条件,并强调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写作的作品,即使没有少数民族思维,没有少数民族意识,没有少数民族特色,也属于少数民族文学。从这里可以看出,这类观点的最大问题在于忽略了当代文学研究中一些具体而细致的问题,那就是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它是相对于中国汉族文学而出现的一个文学概念。当代少数民族作家中有一些人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但他们写作的作品从未描写少数民族特色和展示少数民族意识,在中国当代文学史和文学研究中,他们的作品也很少被称为少数民族文学,他们只是拥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比如李准(蒙古族)的小说、王朔(满族)的小说、池莉(回族)的小说等,如果把他们的作品划归少数民族文学明显有牵强之感。三是作者族属身份和民族题材相统一。这样的界定扩大了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内涵,将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的作家描写的任何题材的作品和汉族作家描写少数民族题材的作品都划为少数民族文学。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90年代后一批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不再用单一的标准划分少数民族文学而开始多向思维。1997年王炜烨在《拓深与扩大:少数民族文学评论对策》一文中指出:“对于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定位,我们着眼于两个方面:一是从作家的民族成分而言,指少数民族作家的作品;二是从作品的题材来说,包括生活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作家创作的反映少数民族生活的作品。它不同于‘草原文学’的概念,氛围要比它广,也不同于‘边疆文学’的概念,地域也比它宽。由此可以看出,就以上对于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定位来看,不妨说,它所指的就是少数民族作家和少数民族题材的作品。”[7]其实,这种界定也有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坚持少数民族作家身份这一基本条件,将“生活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作家创作的文学”也认定为少数民族文学,这种观点降低了少数民族作家族属身份对于少数民族文学界定的重要性。我们知道,少数民族文学是相对于汉族文学的一个概念,汉族作家大都站在汉族的角度,以汉族意识对少数民族生活进行描写,缺乏少数民族作家基于自己血缘和文化对自己民族的热爱,也缺乏少数民族作家对自己民族的熟悉,更缺乏少数民族作家那种对自己熟悉的生活的质感,只能用汉族观念去想象少数民族生活。因此,不能将汉族作家所创作的少数民族题材作品划归少数民族文学范畴。[8]

少数民族文学,应该是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具有少数民族意识和少数民族特质的作品。这样来规定少数民族文学,更符合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实际。首先,少数民族文学作家必须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这是几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的共识。只有少数民族作家才具有独特的少数民族审美追求、独特的少数民族意识、独特的少数民族的思维方式和心理方式,也就是说只有少数民族作家才能写出具有民族意识和民族特质的文学作品。其次,只有少数民族作家认同自己的少数民族族属,在自己作品中张扬少数民族的意识,才会运用少数民族思维来创作小说,才能写出具有少数民族特质的作品。最后,并不是所有少数民族作家都会在创作中自觉追求少数民族的特质,只有那些自觉追求少数民族特色的作家才会创作出具有少数民族民族内涵和少数民族民族特质的作品,这些作品才具有区别于汉族文学的少数民族文学的特色。如果要再进一步细分,则要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第一,少数民族文学是相对于汉族文学而言的,因此具有汉族思维和汉族特色的作品不是少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文学不包括虽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但在作品中没有展现民族意识和民族特质的作家的作品,比如具有蒙古族身份的李准、具有满族身份的王朔、具有回族身份的池莉、具有仫佬族身份的鬼子等的作品就不应该属于少数民族文学。第二,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的作家运用母语写作和汉语写作的都是少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文学分为母语写作和汉语写作。运用少数民族母语写作的作品毫无疑问是少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作家运用汉语写作的具有少数民族意识和少数民族特质的作品也是少数民族文学。在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中,由于汉语在运用和传播方面的强大地位,少数民族作家运用汉语写作的少数民族文学数量上达所有少数民族文学的90%以上,这是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中的一个突出现象,这些作品应当属于少数民族文学。第三,汉族作家写作的少数民族题材作品不属于少数民族文学,它们适宜于被称作少数民族题材文学。比如马健的藏族题材小说、迟子建的鄂温克族题材小说都不属于少数民族文学。而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的作家,不管他们描写的是不是自己民族的生活,只要是描写少数民族生活,具有少数民族的意识,其作品就都属于少数民族文学。比如回族作家张承志描写蒙古族生活的作品,白族作家杨苏描写景颇族生活的作品都属于少数民族文学。第四,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的作家,早期写作的作品没有少数民族意识和少数民族特质,那么他们早期的作品就不是少数民族文学。有很多少数民族作家后来逐渐开始关注自己的少数民族意识和少数民族特质,写出了具有少数民族意识和少数民族特质的作品,那么他们后来的作品就是少数民族文学。比如具有回族身份的霍达早年的作品《鹊桥仙》《扶苏公子》《红尘》就不是少数民族文学,甚至她后来创作的著名长篇小说《补天裂》也不是少数民族文学,但她创作的《穆斯林的葬礼》则是少数民族文学;比如著名的军旅作家朱春雨,在他写作《血菩提》以前,所有的文学评论家都把他的作品称为军旅文学,而没有人称之为少数民族文学,但他的小说《血菩提》因为描写了满族的一个分支——巴拉人的历史变迁、生活状态、生命意识以及他们的图腾崇拜、宗教信仰而具有浓郁的满族意识和满族特质,因此就是满族文学。这种现象比较普遍。有很多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的作家在开始写作时,并没有强烈的少数民族意识,作品中也没有鲜明的少数民族特质,但后来他们开始关注自己的民族身份,追溯自己的民族血缘,展示少数民族意识和特质,成为优秀的少数民族作家。

由此可以认定,当代少数民族小说的汉语写作,就是当代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的少数民族作家运用汉语写作的写作状态。当代少数民族作家运用汉语写作的作品,笔者称为少数民族汉语小说。当代少数民族汉语小说就是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的作家用汉语创作的具有少数民族意识和少数民族特质的小说。用汉语写作的少数民族小说,是少数民族小说的一种普遍的形态。以下关于少数民族小说的汉语写作的研究,都建立在这一界定基础之上。在以下论述中,在说明写作状态时,研究对象称为少数民族小说的汉语写作,在称呼这种小说门类时,则称为少数民族汉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