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 研究意义
“南下”,一个特殊的历史名词,是指1948年底至1949年初,中共中央为解放全中国,完成广大南方地区的接管与建设事业,而从华北老区抽调数万名干部,告别家乡,随军南下,奔赴南方新区进行工作,是为新中国建立而披荆斩棘、开创基础的重要事业。广大南下干部肩负着在南方地区三亿多人口、数百万平方公里国土上接管旧政权、摧毁旧制度,建立新政权的重要历史任务。作为华北的革命老区和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力量最强大的省份,山东地区1949年初数万干部成批被调南下。这批干部南下后遍布苏南、沪、浙、闽、湘、赣、川、黔、桂、滇各地,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南方不少地区将“南下干部”统称为“山东干部”。他们承担了长江以南很多地区各级政权的接管、土改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深刻影响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历史进程及此后长江以南地区的政治社会格局。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南下干部”这个名词意味着牺牲与奉献,意味着“将革命进行到底”,“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战略任务的实现。“1949年‘南下’彻底埋葬了持续一百多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完成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开启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一个历史标志。”[1]广大华北南下干部所体现出的“南下精神”,至今仍闪耀着其光辉与积极意义。
1949年初,中共冀鲁豫区、冀南区在今聊城地区抽调了大批干部过江南下,奔赴新区开展接管工作。聊城地区地处鲁西北,在抗战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在华北最大的敌后根据地——冀鲁豫边区的主要区域[2],革命基础深厚,党的组织力量强大,也是华北的革命老区。解放战争时期,聊城地区历次南下、北上干部总数约4000人,其中仅1949年初聊城地区动员的南下干部及随行战勤人员总数即超过2500人,许多地方县及分委级干部被调达半数。他们告别了父母、妻儿与故土后,跟随部队渡过长江,分赴南京、湘北、赣东北等新区开展接管与建设工作;随后,接管赣东北的聊城地区南下干部又继续西进贵州,最终到达黔东南地区,建立了当地中国共产党各级政权机关。从此,很多聊城南下干部扎根黔东南,克服与华北家乡风俗迥异、语言不通、举目无亲、自然环境恶劣、敌匪势力猖獗等诸多困难,为祖国大西南的解放与建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很多人终身没能再回到鲁西北家乡,不少同志还在此后的剿匪等事业中献出了宝贵生命。然而,至今他们的事迹长期不为人知晓。
与山东分局所管辖的胶东、渤海、鲁中南区(1948年7月由原鲁中、鲁南、滨海区,及冀鲁豫边区的泰西专区合并而成)等山东其他地区1949年南下工作不同,聊城地区在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不属于中共山东分局的管辖范围。因此,1949年初聊城地区(鲁西北)的南下工作并不是由华东局的山东分局负责,而是分别由华北局的冀鲁豫区、冀南区负责。聊城南下干部的组织动员工作及其过江到达的工作地均与山东分局所辖其他地区南下干部不同。目前学界对1949年聊城地区南下干部尚未有具体与系统研究。[3]聊城地区各区县党史办等机构对本地区1949年南下干部情况,有的曾作出一定整理,有的则仅有本地“党史大事记”中短短数行记载。而这样的状况显然与1949年聊城地区大规模干部南下为新中国所做的巨大贡献及其所付出的个人、家庭牺牲是难成比例的。
本课题研究意义:第一,通过大量一手原始档案资料,及对南下当事人及其留鲁后人的口述访谈,对1949年聊城地区南下干部动员、整训、行军及在南下地接管、建设工作、所遇到的困境及其解决情况进行系统研究,以期对华北南下干部及南下事业的研究有所增益。第二,将社会史与革命史研究相结合,在求真的基础上,更好地弘扬冀鲁豫红色文化,弘扬“忠诚信仰、听党指挥,故土情深、奉献他乡,舍家为国、勇往直前,艰苦开创、革命到底”的“南下”精神。为“南下”和“南下精神”提供更生动的实例与更丰富的内涵。第三,通过1949年鲁西北南下干部对个人追求与理想信念、“小家”与“大家”的抉择,展现他们的历史责任与使命担当,为新时代青年更好地回答当前的时代问卷提供资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