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保障学40年(197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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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中国养老保险对养老模式的影响

1.城职保对养老模式的影响

1997年城职保的建立,使国有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从高变低,如果养老保险和家庭储蓄之间存在替代关系,则家庭储蓄率会因此增加。何立新等利用1995年和1999年的城镇住户调查数据,验证了这一替代效应的大小在-0.4—-0.3,并发现这一效应在迫切面临养老问题的中年户主家庭更为显著。[106]但城职保引发的养老金财富与个人储蓄之间的替代效果并不稳健,由中国家庭收入调查估计的替代效应变为-0.1—-0.16,并且在青年组的影响更大。[107]2006年,国家对城职保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的缴费比率以及个人和企业之间的缴费责任分配进行了调整,白重恩等以此为自然实验对养老金缴费和家庭储蓄、消费之间的关系作了检验,结果发现养老金缴费的增加并不会带来家庭储蓄的减少,而是直接引起消费的下降。[108]这一结果至少存在两种可能的解读:一是从行为金融的角度,中国家庭设定了目标储蓄率,在借贷约束下只能减少消费;二是中国居民并不信任社会养老保险,在缴费比率提升的情况下对未来的养老金财富增长没有相应的预期。康书隆等的研究通过构建理论模型,结合2012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证实,在低收入家庭中,前一种机制起到了主要作用,在高收入家庭中,后一种机制起到主要作用。[109]此外,省级面板数据有一些更为令人惊讶的证据:城职保的引入和缴费的提高引发了居民储蓄率的增加。[110]虽然这一效果存在养老保险的“认知效应”等解释,并且目前的证据并不足够稳健,但城职保与家庭储蓄的关系仍然需要引起养老保险政策制定者的注意。近年来养老金财政、生育形势和延迟退休等主题连续引发社交媒体热烈讨论,公众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信任程度值得担忧。

2.居民养老保险对养老模式的影响

对于原本处于保险真空状态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正规就业居民,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建立对养老模式改变的因果效应可能更易于观察和识别。大部分研究都采用新农保在试点时间上的差异和年满60岁可以免费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断点作为自然实验,使用入户调查数据得到计量证据。因为在实践中大部分居民都选择最低缴费档位参保(一般为100元/年),新农保对参保但未领取待遇居民的储蓄影响非常小。而老年居民自身收入较低,基本养老金收入(至少55元/月)占到老年收入的20%以上,领取养老金显著降低了家庭储蓄率。[111]另一些研究以消费作为关注点,也发现了新农保养老金的发放对家庭消费的正向作用。[112][113]由于储蓄和消费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这些证据侧面验证了新农保对家庭储蓄的替代作用。除了家庭储蓄外,子女对父母的代际转移和同住安排也是中国农村居民的传统养老方式。已有研究使用不同的微观数据分别发现了新农保降低子女对父母的代际转移发生概率和代际转移数额的证据。[114][115]然而,这些证据和家庭储蓄的降低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如果老年人领取养老金后,子女代际支持减少,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降低,则老人不得不保留一定的储蓄以备养老之需。

更多的证据发现新农保对养老方式的改变体现为居住安排上。程令国等利用中国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CLHLS)2008—2011年数据发现,参加新农保提高了老年人在居住意愿和实际居住模式上与子女分开的可能性。[116]Chen利用在贵州农村的追踪调查,也发现在新农保领取年龄附近,老人与子女同住的概率出现了向下跳跃。[117]这两项研究同时发现,居住模式的改变伴随着老人对社会照料需求的增加和日常服务性消费的上升。另一些研究发现了新农保对传统养老观念的转变,参加新农保使农村中老年人的养老预期从依靠家庭转向依靠养老金,并且降低了出生性别比的失衡。[118]从已有证据来看,新农保已经对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产生了影响,社会养老在逐步取代家庭养老。新农保与城居保并轨后,更多的档位选择和持续提高的补助力度对于养老方式的影响还需要进一步实证研究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