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参与国际气候合作的价值立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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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气候变化:从科学到伦理

迄今为止的人类文明史似乎都是人类这一物种自身的历史,地球系统和其他物种都被排除在这一历史之外。在人类的所谓文明史中,人类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与交往建构了各种旨在维系不同人际(与国际)关系的社会结构,以使人类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但实际上,人类的文明史也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正如孟德斯鸠的地理环境决定论所发现的那样,人类来源于自然并依赖于自然。人类文明与地球的气候系统之间就存在这样一种关联:人类是气候变化的产物,是“冰期的孩子”[1],人的性格与人际关系的建构与维系都受到气候与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人类无法完全挣脱气候条件的束缚;同时,人类的活动也在不断发挥着“蝴蝶效应”,不断影响着气候与环境变化,打破自然平衡或创造新的平衡,终结了“自然的”气候时代,开启了全新的人类塑造地球气候的时代。然而,人类的肆意妄为最终使地球生病了。人类活动打乱了自然的生理节奏,使地球患上了以全球变暖为症状的“气候病”。人类活动引发的气候变化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它不仅会危及当代人的福利,也会危及无数未来世代的生命,没有哪个国家、地区与民族能够逃避气候变化的影响。面对这一关系人类社会生死存亡的共同挑战,国际社会必须放弃持续了数千年的狭隘利益争夺,以全新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精神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