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清明城
米雪的和寻常女子不同,她长得很高,头顶的位置和一灯眼睛齐平。因为常年习武,身材十分匀称,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前凸后翘,煞是养眼。
此刻二人几乎贴在一起,一灯胸口可以直接感受到对方的两座大山。他本来只是想用千叶手来化解对方攻击,却忘记这千叶手是个贴身武术。
当他滑进米雪怀里的时候,对方也愣住了。感受着眼前传来的男子气息,和胸口处对方的心跳,米雪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使不出劲了。
“米小姐,我看咱俩就切磋到这吧。”一灯不好意思的说道。
“嗯…嗯,我看行,你功夫不错,有机会再切磋。”米雪赶忙退后两步,离开一灯身前,然后抓起一旁椅子上的盔甲,胡乱的套在身上。
“等一下!”一灯一把抓住她的手,让她等会再穿,然后跑到屋里拿出一瓶他亲自调配,本打算留作备用的仙峰寺伤药递给米雪。
“我见你肩膀有血,是不是之前受了什么伤?我这药是祖传的,对外伤特别有效,你可以擦擦看,不会留疤的。”
米雪接过药瓶,刚要说话,一灯又继续说道:“你一个女孩子别老是打打杀杀的,以后多注意点,别再受伤了。”
她从小和身为镇边大将军的父亲在一起长大,听到的都是好好练武,多杀敌人这种话。此刻一灯对她说的话,她从来都没有听到过。
米雪小脸通红,小声的嗯了一下,然后把铠甲穿戴整齐,拿着那瓶伤药就跑出了一灯府上。
晚上发生的这件小插曲,一灯并没有放在心上。第二日一早,他就收拾妥当,等着燕东师徒俩来找他。
一灯在客厅坐了一会,喝了一盏茶,便等到了燕东和狄飞。三人拿好行囊,来到早就等在门口的马车前。
这马车是昨晚城主杜舒朗听说一灯要去清明城,特意给他准备的。一灯第一次坐马车的时候,就是和杜舒朗一起,而且那次还差点把屁股颠成了好几瓣。
一灯绝望的掀开帘子往车厢里一瞅,眼泪差点都流了下来。这正是上次和杜舒朗一起坐的那种,里面光秃秃的一块木板,什么都没有。
一灯果断拒绝了上车,然后让燕东去牵几匹快马。燕东不明白他为什么不愿意坐更有面子的马车,反而想要自己骑马,不过既然是上司的命令,他只好去驿馆拉了几匹快马回来。
狄飞一听说要骑马,脸色都变青了。一灯见状有些不解,心想这马车如此硌腚,骑马怎么也比马车强多了啊。
只不过当他见到燕东牵回的马时,脸色也禁不住绿了起来。
一灯伸手在光秃秃的马背上捋了几下,然后用冷冷的语气问道:“就这么直接骑?马鞍呢?”
燕东露出一副不解的表情,反问一灯马鞍为何物,把一灯的大牙差点惊掉了。
一问之下才知原来这世界还没有马鞍,更没有一灯原来世界那种有高低落差,可以坐在垫子上面的马车。
无奈的一灯只好在两种痛苦之间选择了比较轻的一种——硌腚。
燕东和狄飞见他最后选择了马车,也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毕竟一个是伤屁股,另外一个可能一不小心就断子绝孙了。
马匹派人牵回了驿馆,一灯坐着颠簸的马车上,一句话都不说的在思考事情。两位捕快见他沉思,以为他在思考案情,也不去打扰。
可他们哪里知道,一灯现在想的完全和案情无关,而是这案子结束以后,一定要做一批原本世界的产物,来改善一下生活水平。
马车跑了四个多时辰,一直到了下午。车夫远远的从路的那头看到了清明城门,便招呼车厢里的几位老爷准备一下,一会就到了。
一灯三人不光是屁股,浑身上下都被颠的仿佛散架了一样。听车夫说快到了,直接让他停车,然后从马车上下来,决定最后这几步路改用步行。
让车夫去驿馆等候,三人七歪八扭的来到了清明城的衙门。
这衙门和岳丽城的造型格局都一模一样,看来是有统一的规定。
三人表明身份,这清明城的知府杨大年表示一定会全力支持三人在清明城的行动,并且派了一个熟悉城内路线的老捕快跟随。
杨大年本想让他们休息一晚,再行进城调查。但一灯担心那首饰匠会察觉逃跑,便推辞了杨大年的好意,然后领着那老捕快进城招人。
按照之前小贩提供的地址,老捕快领着三人来到了一处非常偏僻的小巷。这小巷里撒发着一股垃圾腐败的味道,并且堆满了各种杂物,一般人确实没事不会进来。
巷子里有一排木板房,几人来到倒数第二间门前敲了敲。没多久,就见一个穿着麻布衣裳的男人开了门。
他见到几人的时候,神色有些慌张,但是很快便镇定下来,刚要说话,就听到屋里有个小女孩问道:“爹爹,是娘回来了吗?”
这汉子回头对屋里说道:“不是,娘还没回来,是别的叔叔。”
“好吧,爹爹,娘要是回来了你一定要告诉我吖!我想吃娘做的兰花糕了。”
“好好好,你先乖乖在屋里待会,爹爹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
说罢,他对着众人摆出一个请的手势,几人见屋里有孩子,也不便进屋询问,就随他来到门口空地上。
“几位大人,不知道找我有何事?”
“是不是你卖的璞玉簪子给小贩周祥子?”
“回大人,我不知道什么周祥子,不过前两日确实有一个小贩,从我这里买了不少的低价簪子。”
“你这里还有别的簪子吗?”一灯并不关心周祥子的事,只是确认一下对方是不是他们想找的人。既然大致污物,那么便该开始正题了。
“之前做的都没有了,这几日小女生病,我也只做了两根,大人们要看看吗?”
“好,你快去取来。”
那首饰匠应了声好,便回屋取簪子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