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威尔杂文全集(下)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5章 进班房

这趟旅程以失败告终,因为它的目的是进监狱,但我只在拘留所里待了48个小时。不过,我做了记录,因为治安法庭的程序和别的事情非常有趣。我是在事情发生了8个月后写的这篇文章,因此对日期不是很肯定,但那是在1931年圣诞节前一个星期或前十天发生的。

星期六下午我动身出发,身上有四五个先令,来到迈尔安德路,因为我的计划是喝得不省人事,我以为他们对东区的醉鬼会更加不留情面。我买了一些烟草和一本“扬基杂志”【1】,为接下来的监狱生活做好准备。然后,酒吧一开门,我就进去喝上四五品脱啤酒,把一瓶一夸脱的威士忌喝了个底朝天,身上只剩下两便士。那瓶威士忌快见底的时候我就已经醉得差不多了——醉得比我原先预计的更厉害,因为一整天我都没吃过东西,酒精在我空荡荡的胃里很快就发挥作用。我只能勉强站起来,虽然我的脑袋很清醒——当我喝醉酒的时候,脚站不稳嘴说不出话很久过后脑袋仍然很清醒。我开始踉踉跄跄地走在人行道上,朝西边走去,走了很久都没遇到警察,虽然街道上熙熙攘攘,所有人都在对我指指点点,尽情嘲笑。最后,我看到两个警察正走过来。我从口袋里拿出那瓶威士忌,就在他们眼前把剩下的酒给喝光,几乎醉倒过去。我抱住一根灯柱,瘫倒下来。那两个警察朝我跑来,把我翻转身,从我手中拿走了酒瓶。

他们说:“嘿,你刚才喝的是什么?”(他们或许以为这是一起自杀。)

我说:“那瓶是我的威士忌。你们给我走开。”

他们说:“唔,他就像在酒缸里泡过一样!——你刚才干什么去了,呃?”

我说:“去酒吧里找点乐子。圣诞节了,不是吗?”

他们说:“没呢,还有一个星期才是。你把日子弄错了,你弄错了。你最好跟我们走。我们会看住你的。”

我说:“凭什么我得跟你们走?”

他们说:“这样我们可以看住你,让你舒服一些。你这样子乱跑会给车撞上的。”

我说:“瞧,那边有酒吧,我们去里面喝酒吧。”

他们说:“你今晚喝得够多了,老伙计。你最好跟我们走。”

我说:“你们要带我去哪儿?”

他们说:“就只是去一个你可以安静地睡上一个好觉的地方,有一床干净的床单和两张毯子什么的。”

我说:“那儿有喝的吗?”

他们说:“当然有。我们那地方就有卖酒的。”

说着话的这会儿他们就温和地引着我沿着人行道走着。他们把我的胳膊关进一个锁扣里(我忘记那叫什么了),锁上了这东西,只要轻轻一扭就可以把一个人的胳膊扭断,但他们对我的动作很轻柔,似乎当我是一个小孩。我心里很清楚,看到他们费尽心思劝说我跟他们走,一次也没有透露我们正要去警察局这个事实,我觉得很有趣。我猜想这就是对付喝醉酒的人的例行公事。

我们来到警察局(那是贝斯纳绿地的警察局,但到了星期一我才知道的),他们把我按在一张椅子上,开始清空我的口袋,那个中士一直向我问话。但我假装醉得太厉害,没有给出像样的答案,他厌烦地叫他们把我带到囚室里去,他们服从了命令。囚室大约和收容所的号房一样大小(大概是十英尺长,五英尺宽,十英尺高),但要干净得多,装修也更为合理。墙上贴的是白色的瓷砖,修了厕所,有一条热水管道、一张木架床、一个马鬃枕头和两张毯子。在靠近屋顶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窗户,装了栅栏,在厚厚的玻璃后面有一盏灯泡,整晚都在发亮。门是钢做的,上面有常见的窥视孔和把食物递过来的小洞。那两个搜我身的警官已经拿走了我的钱、火柴、刮胡刀和我的围巾——后来我知道这是因为曾经有犯人用围巾上吊自杀。

接下来的一天一夜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实在是非常无聊。我恶心得厉害,比我以前任何一次醉酒都更恶心,无疑这是因为我空腹喝酒了。星期天有两顿饭我吃的是面包和人造黄油,还有茶水(班房的质量),有一顿饭吃的是肉和土豆——我相信这是那个中士的妻子好心施舍给我的,因为我认为被关押的犯人只能吃到面包和人造黄油。我不能刮胡子,只有一点冷水可供洗漱。填起诉书的时候我讲述了惯用的那个故事,也就是,我叫爱德华·波顿,我的父母在布莱斯堡开了一间蛋糕店,我曾在布莱斯堡的一间布料店上班,因为酗酒而被开除,我的父母再也受不了我酗酒的毛病,把我赶出家门。我还补充说我一直在比灵斯盖特当脚夫,星期六的时候意外地“搞到了”六个先令,于是就喝得烂醉了。警察们很和气,对我进行了几番关于酗酒的说教,说一些老生常谈的话:我还“良知未泯”什么的。他们同意我可以自行把自己保释出去,但我没钱,而且也没地方可去,于是我选择了坐牢。牢房里很无聊,但我带了那本“扬基杂志”,而且能向在走廊里值勤的警官要个火抽根烟——犯人当然是不能带火柴的。

第二天大清早,他们把我带出了牢房去洗漱,归还了我的围巾,把我带到院子里,关在一辆黑囚车里。黑囚车的里头就像是一间法国式的公厕,两边是上了锁的小隔间,大小仅容你坐下来。我的隔间墙上刻满了人名、他们的罪行和刑期有多长。还有几则以这个对句为蓝本的变体:

“史密斯探长真会出茅招,告诉他我迟早会把他操。”

(“出茅招”在这里指的是告密耍奸。)囚车载着我们去了好几个警察局,总共接了十个犯人,黑囚车里坐得满满当当的。他们在囚车里好不开心。隔间的门在顶部是敞开的,以便通风,因此你可以伸手过去,有人设法偷偷带了火柴进来,我们都抽上了烟。很快我们就开始唱歌,由于临近圣诞节,我们唱了几首圣诞颂歌。开到老街的治安法庭时,我们高唱着:

“来吧,所有的信徒,畅享快乐和胜利!来吧,来吧,来到伯利恒。”【2】如此这般。我觉得唱这种歌似乎不太合适。

到了治安法庭他们把我带下车,把我关进和贝斯纳绿地警察局那间一样的牢房里,甚至连瓷砖的数目也一样——这两间牢房的我都数过了。牢房里除了我之外还关了三个人,一个衣着时髦、体格健壮、气色红润的男人,大约三十五岁,我觉得他是个旅行推销员或簿记员。另一个是个中年犹太人,衣着也很体面。第三个显然是个入室偷盗的惯犯,个子矮小,看上去很凶悍,长着灰色的头发和一张饱经沧桑的脸,这时因为即将受审而非常激动。他根本没办法消停一会儿,就像一只野兽那样在牢房里不停地来回走动。我们都坐在木架床上,他碰到了我们的膝盖,还一直叫嚷着他是无辜的——显然,他被控告在外游荡,意图实施入室抢劫。他说之前他被定过九次罪,大部分都只是怀疑而已,几乎所有有前科的人都会被定罪。时不时地他会朝牢房的门挥舞着拳头。“欠操的裹脚布!欠操的裹脚布!”指的是逮捕了他的“条子”。

很快又有两个犯人被关进牢房,一个相貌丑陋的比利时年轻人被控告推独轮车阻碍交通,还有一个毛发格外浓密的怪人,不知道是聋子还是哑巴,还是不懂英语。除了最后这个人,所有的犯人都畅所欲言地说起了自己的案子。那个气色红润的时髦男子似乎是一间酒吧的“主管”(这体现了伦敦的酒吧老板已经彻底被酿酒商控制了,他们的头衔总是“主管”,而不是“老板”,其实也就是雇员罢了),挪用了圣诞节俱乐部的钱。和许多人一样,他欠了酿酒商一屁股债,显然是拿着钱想靠赌马赢钱。两个股东在这笔钱到期偿还的几天前发现了猫腻,告发了他。这位“主管”立刻把钱还了回去,但少了12英镑,这笔钱在他的案子被提审之前已经还清了,但他肯定会被判刑,因为法官对这种案件不会留情——事实上,当天他被判了四个月的有期徒刑。当然,他这辈子就这么毁了。那些酿酒商会要求破产清算,把他的存货和家具都卖掉,而他再也别想申请到酒吧执照了。他努力在我们几个面前厚着脸皮讲述这件事,不停地从几盒金叶牌香烟盒中拿烟抽——我敢说这是他这辈子最后一次能有足够的烟抽了。当他说话时,他的眼神空洞而恍惚。我想他正慢慢地意识到他作为一个社会体面人的生活已经走到了尽头。

那个犹太人曾经在史密斯菲尔德斯一间犹太肉店当采购。在为老板工作了七年后,突然间他贪污了28英镑,去了爱丁堡——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去爱丁堡——和妓女“逍遥快活”,钱花光了就回去自首。那笔钱里有16英镑已经偿清,剩下的以每月分期付款的形式偿还。他有老婆和几个孩子。有趣的是,他告诉我们他的老板可能会因为指控他而惹上犹太教会的麻烦。似乎犹太人有自己的仲裁法庭,而在没有向仲裁法庭起诉之前,犹太人是不会控告同胞的,至少在像这样违背信任的事情上不会。

这些人有一番话触动了我——这番话我几乎听每个犯了严重罪行的犯人都说过。内容是:“我不介意坐牢,我介意的是没了工作。”我相信这体现了比起资本家的力量,法律的力量正在逐渐萎缩。

他们让我们枯等了几个小时。牢房里很不舒服,因为那张木架床没有地方让我们全都坐下来,虽然我们有好几个人,里面还是冷得够呛。几个人用了厕所,在一间如此狭小的牢房里实在是让人觉得恶心,特别是当拉手不能用的时候。那个酒吧老板慷慨地派发香烟,那个走廊里的警官给我们借火。时不时地,从隔壁的牢房会传来很响的叮叮当当的响声,那里有一个年轻人,捅了他的“甜心”肚子一刀——我们听说她有可能活过来——被单独囚禁。天知道那边是什么情况,但听起来好像他被铁链拴在了墙上。大约十点钟的时候他们给了我们每人一杯茶——这好像不是政府提供的,而是治安法庭的传教士赠送的——然后我们就被带到一间宽敞的等候室,犯人们在那里等候审判。

这里大约有五十名犯人,什么样的男人都有,但大体上要比你预料中的衣着更加入时。他们戴着帽子来回走动,冻得瑟瑟发抖。在这里我看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当我被带到我的牢房时,我见到两个看上去脏兮兮的混混,比我还要脏得多,可能是因为酗酒,也可能是因为阻碍交通,被关进了同一排的另一间牢房。而在这间等候室里,这两个人手里拿着笔记本在盘问犯人。原来他们就是“条子”,化装成犯人混进牢房打听消息——因为犯人之间就像共济会那样互相信任,彼此之间无话不谈。我觉得这是很下作的伎俩。

犯人们一直被三三两两地沿着一条走廊带到法庭里。很快,一名中士嚷道:“醉酒的人过来!”我们四五个人就沿着走廊鱼贯而行,在法庭的入口处站立等候着。那里一个值勤的年轻警官给我提了建议:

“进去的时候把帽子摘下来,乖乖认罪,不要顶嘴。以前被判过刑吗?”

“没有。”

“你会被课以六先令的罚金。准备给钱吗?”

“我没钱,身上就两便士。”

“那好,没关系。你运气好,今天早上不是布朗先生当值。他是个禁酒主义者,对醉酒的人不留半分情面,唔!”

醉酒案的审判快得我甚至没有时间去留意法庭是什么样子的。我只是依稀记得有一个高台,上方悬挂着盾徽,文员们坐在下面的桌子上,还有一道栅栏。我们鱼贯穿过栅栏,就像人们在穿过一道旋转门那样,每个案子的审判流程都像这样:“爱德华—波顿—醉酒—人事不省—你醉酒了?—是的—六先令—走吧—下一个!”

所有这些在五秒钟之内就完事了。在法庭的另一边,我们走进一个房间,一位中士正拿着账本坐在一张书桌旁。

“六先令?”他问道。

“是的。”

“准备给钱吗?”

“我给不了。”

“那好,回你的牢房里去。”

他们把我带了回去,把我关进原来那间牢房,我离开了也就十分钟。

那个酒吧老板也被带回来了,他的案子被押后了。那个比利时年轻人和我一样付不了罚金。那个犹太人已经走了,是被释放了还是服刑了我们都不知道。一整天犯人们来来去去,有的等候着审判,有的等着黑囚车把他们带到监狱去。天气很冷,牢房里那股污秽的排泄物的恶臭变得难以忍受。大约两点钟的时候他们给我们送来了午饭——每个人分到一杯茶、两片面包和人造黄油。显然,这是规定的饮食。如果你有朋友在外面的话,你可以让他把吃的带进来,但我觉得让一个身无分文的人只能以面包和人造黄油果腹去面对审判是非常不公平的事情,而且还不能刮胡子——到了这个时候我已经超过四十八个小时没有刮过胡子了——这样很有可能会让法官对犯人心存偏见。

在那些临时关在牢房里的犯人中,有一对朋友或搭档,名字似乎是斯瑙特和查理,他们因为在街头犯事而被逮捕——应该是用一辆手推车阻碍交通。斯瑙特身材瘦削,脸膛赤红,看上去神情歹毒,而查理是个身材矮小但很有力气的乐天派。他们的对话很有趣。

查理说:“天哪,这里操他娘的不冷。我们真是走运,布朗那个老家伙今天不在。他一看到你就会判你坐一个月牢。”

斯瑙特(无聊地唱着歌):“我左敲敲,我右敲敲,我最拿手的就是敲来又敲去。敲敲这儿,敲敲那儿,我到处敲来又敲去——”

查理说:“噢,操你妈的敲来又敲去!一年的这个时候你要干的就是偷东西。窗户里那一排排的火鸡,就像一排排没穿衣服的该死的士兵——看着它们难道你不会垂涎欲滴吗?跟你打赌六便士,今晚我就去逮一只来。”

斯瑙特说:“那又有什么用?在班房里你又不能生火把那只鸡给煮了,不是吗?”

查理说:“谁要煮了?不过我知道可以去哪儿把它给甩(卖)了,挣上一两个先令。”

斯瑙特说:“不要了。一年的这个时候得唱颂歌。我唱哀伤的歌曲时,能打动他们的心扉。那些老妓女听我唱歌眼泪都快哭干了。今年圣诞节我可不会唱歌给她们听。就算她们苦苦哀求我也会跑到班房里去。”

查理说:“啊,我能给你来几句颂歌,赞美诗也行哦。(他开始以美妙的男低音唱起了歌。)耶稣,我的灵魂的爱人,让我飞往你的胸怀——”

值勤的警官(透过铁栅窗):“别唱了,里面的,别唱了!你们以为这是什么地方?浸信会祈祷聚会吗?”

查理(那位警官刚走就小声说道):“死开啦,夜壶。(他哼唱着)——洪涛暴雨冲我身,狂激风浪高千寻!【3】你会发现没什么赞美诗是我不能唱给你听的。过去这两年我在达特莫尔的唱诗班唱男低音,真的。”

斯瑙特说:“啊?现在达特莫尔怎么样了?现在你吃得上果酱了吗?”

查理说:“没有果酱。不过倒是有奶酪,每周两次。”

斯瑙特说:“啊?你待了多久?”

查理说:“四年。”

斯瑙特说:“四年没得干——天哪!要是里面的人看到一双腿(女人的腿)那不得疯掉,呃?”

查理说:“啊,这个嘛,在达特莫尔我们会在田里找老女人干炮。把她们拉到迷雾中的树篱下。她们是过来偷挖马铃薯的——七十岁的老太婆。我们四十个人被逮个正着,下场很难看。吃的是面包和清水,身上绑着锁链——就是这样。我对着《圣经》发誓以后我再也不会进监狱了。”

斯瑙特说:“对了,问你呢!上次你是怎么进监狱的?”

查理说:“你可能不会相信,伙计,我被出卖了——被我的亲姐姐出卖了!是的,就是我那该死的姐姐!我的姐姐就是一个有史以来最烂的贱货。她嫁给了一个虔诚的疯子,他虔诚得不行,搞得她现在有了十五个孩子。就是他逼她出卖我的。但我告诉你吧,我在他们身上讨回了公道。你知道我出狱后干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吗?我买了一把锤子,跑到我姐姐家里,把她的钢琴砸成了一堆他妈的柴火。我就是这么干的。我说:‘这就是你出卖我的下场!你这个贱货!’”等等等等。

这两个人一整天就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这些话,他们俩只是因为犯了一点小事而被关进来,对此自鸣得意。那些将要进监狱的人都沉默寡言焦躁不安,有的人——那些第一次被抓的体面人——脸上的表情阴沉沉的。大约下午三点的时候他们把那个酒吧老板带走了,遣送到监狱里去。他从值勤的警官那里得知他将和基尔桑特男爵【4】被关在同一个监狱,心情好了一些。他觉得要是在监狱里能巴结到基尔桑特男爵的话,或许出狱的时候能谋得一份差事。

我不知道自己会被关押多久,以为至少得有几天。不过,四五点的时候他们就把我带出了号房,归还了没收的东西,然后立刻把我推搡到街上。显然,关押一天就权当是抵了罚金。我只有两便士,一整天除了面包和人造黄油外还没有吃过东西,饿得晕头转向。但是,和往常一样,当我在烟草和食物中必须作出选择时,我用那两便士买了烟草。然后我来到滑铁卢大街的“教堂天军”救助站,在那里你可以寄宿,吃上两顿面包和罐头牛肉,喝点茶,参加祈祷聚会,干上四个小时锯木头的活儿。

第二天早上我回家取了点钱,去了埃德蒙顿。晚上九点钟的时候我来到收容所门前,喝得不算烂醉如泥,也就是醉醺醺的,以为这会让我进监狱——因为根据《流浪法案》的规定,流浪汉在醉酒的情况下去收容所是犯法的。但是,门卫很体谅我,显然觉得对一个有钱买酒的流浪汉得客气一些。接下来的几天我又尝试了几回,在警察的眼皮底下乞讨,想惹上麻烦,但我似乎吉星高照——没有人注意到我。由于我不想犯下严重的罪行,这样可能会让我的身份接受调查什么的,我放弃了。因此,这趟旅程算是失败了,但我把它记录了下来,真是一段很有趣的经历。

【注释】

【1】扬基杂志即美国杂志,扬基(Yank或Yankee)是美国人的俚称。

【2】原文是拉丁文:“Adeste,fideles,laeti triumphantes,adeste,adeste ad Bethlehem.”

【3】这两句歌词出自基督教赞美诗《耶稣,我灵魂的至爱》(Jesus Lover of My Soul)。

【4】欧文·科斯比·菲利普斯·基尔桑特男爵(Baron Kylsant Owen Cosby Philipps,1863—1937),英国航运巨头,1931年因伪造证件而被捕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