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圣徒的国度
一、在荒芜的大平原上
在北美大陆的中部,有一大片干旱荒凉的沙漠。多少年来,它一直是文明发展的障碍。从内华达山脉到内布拉斯加,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完全是一片荒凉沉寂的区域。但是在这凄凉可怕的地方,大自然的景色也不尽相同。这里有大雪覆盖的高山峻岭,有阴沉昏暗的深谷,有湍急的河流在山石嵯峨的峡谷之间奔行,也有冬天积雪遍地、夏日则呈现出一片灰色的无边荒原。虽然如此,它们共同的特点是荒芜死寂、寸草不生、无限凄凉。
这片令人绝望的土地上人迹罕至,只有波尼人和黑脚人偶尔结队走过这里,前往其他猎区。即使是最勇敢最坚强的人,也恨不得早日走完这片可怕的荒原,重新投身到大草原中去。只有丛林狼隐匿在矮树中穿行,秃鹰缓慢地在空中翱翔,还有蠢笨的灰熊出没在阴沉的峡谷里,寻找食物。它们是荒原里绝无仅有的居住者。
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地方会比布兰可山脉北麓的景象更凄凉了。极目四望,荒原上只能看到被矮小的槲树林隔断的一块块盐碱地。地平线的尽头,山峦起伏,白雪皑皑,闪烁着点点银光。这片土地上既没有生命,也没有和生命有关的东西。铁青色的天空中看不到飞鸟,灰暗的大地上听不见声音。总之,这里只有死一般的沉寂。倾耳静听,在这片广阔荒芜的大地上,只有彻底的、令人绝望的死寂。
要说在这广袤的原野上没有一点儿和生命有关的东西,那也并不真实。从布兰可山脉向下看,可以看见一条小路,弯弯曲曲地穿过沙漠,消失在遥远的地平线上。这条小路是经过无数次车辆辗轧,经过无数冒险家的踩踏形成的。这儿一堆,那儿一堆,到处散布着白森森的东西,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把这片单调的盐碱地映衬得非常刺眼。走近细看,原来是一堆堆白骨:又大又粗的是牛骨;较小较细的是人骨。在这一千五百英里可怕的商旅道路上,人们是沿着前人倒毙路旁的累累遗骨前进的。
一八四七年五月四日,一位孤单的旅客从山上俯望着这幅凄惨的情景。从外表来看,他简直就是这个绝境里的鬼怪精灵。即使是非常具有观察力的人,也很难猜出他究竟是四十岁还是年近六十。他的脸憔悴瘦削,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裹着一身凸出的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深陷的双眼射出呆滞的目光。握着来复枪的那只手上肌肉比骨头也多不了多少。他站着的时候,要用枪支撑着身体。从那高高的身材、魁伟的体格,可以看出他当初是一个十分健壮的人;但是,那瘦削的面庞和罩在骨瘦如柴的四肢上、大口袋似的衣服,又使他看起来老朽不堪。这个人显然饥渴交迫,已经濒临死亡了。
他曾经忍受着痛苦,沿着山谷跋涉前进,现在又挣扎着来到这片不大的高地上,抱着渺茫的希望,期盼能够发现点滴水源。现在,在他面前展开的是无边无际的盐碱地,和那远在天边、连绵不断的荒山,看不到一棵树木的踪影,而只有树木生长的地方才会有水。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一点希望都没有。睁大疯狂而困惑的眼睛向北方、西方和东方瞭望了之后,他终于明白,漂泊的日子已经到了尽头,自己就要葬身这片荒凉的岩崖上了。“死在这里,和二十年后死在鹅绒锦被的床上又有什么区别呢?”他喃喃地说着,在一块凸出大石的阴影里坐了下来。
他在坐下之前,先把那无用的来复枪放在地上,然后又把背在右肩上、用一大块灰色披肩裹着的大包袱放了下来。看来他已经精疲力竭,拿不动了。当他放下包袱的时候,落地很重。突然,从这灰色的包袱里发出了哭声,钻出来一张受惊的、长着明亮棕色眼睛的小脸,还伸出了两只胖胖的、长着浅窝和雀斑的小拳头。
“你把我摔痛啦。”这个孩子用稚嫩的口气埋怨说。
“是吗?”这个男人充满歉意地回答,“我不是故意的。”他打开灰色包袱,从里边抱出一个美丽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五岁左右,穿着一双精致的小鞋,漂亮的粉红色上衣,麻布围裙。从这些打扮可以看出,妈妈对她爱护得无微不至。这个孩子脸色虽然也有些苍白,但那结实的胳膊和小腿都说明她所经受的苦难并没有她的同伴多。
“现在感觉怎么样了?”他焦急地问道,因为她还在揉着自己脑后蓬乱的金黄色头发。
“你吻吻这里就好了,”她认真地说,并且把头上碰着的地方指给他看,“妈妈总是这样做的。妈妈到哪里去了?”
“妈妈走了。我想不久你就会见到她的。”
“什么,走了吗?真奇怪,她还没有和我说再见呢。她以前每次到姑母家吃茶的时候都要说一声的,可是这回她都走了三天了。嘴干得要命,是不是?难道没有水,也没有吃的东西吗?”
“没有,什么都没有,亲爱的。只要你暂时忍一忍,过一会儿就会好的。你把头靠在我身上,啊,这样就会舒服些了。我的嘴唇也干得像牛皮一样了,说话有些费劲儿,但我想我还是把真实情况告诉你吧。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小女孩拿起两块云母石片给他看:“多漂亮啊!真好!回家我就把它送给小弟弟鲍伯。”
男人确信不疑地说:“不久你就会看到比这更漂亮的东西了,等一会儿。刚才我正要告诉你,你还记得咱们离开那条河的情形吗?”
“哦,记得。”
“好,当时咱们估计不久就会再碰到另一条河,明白吗?可是不知道什么东西出了毛病——是指南针,还是地图,或是别的什么——以后再也没有找到河。水喝完了,只剩下一点点,留给了像你这样的孩子。后来——后来——”
“你连脸都不能洗了,”他的小伙伴严肃地打断了他的话;同时,抬起头来望着他那张肮脏的脸。
“不但不能洗脸,连喝的水也没有了。本德先生第一个走了,然后是印第安人皮特,接着就是麦克格瑞哥太太、约翰尼·宏斯,再然后,亲爱的,就是你的妈妈了。”
“这么说,妈妈也死了。”小女孩用围裙捂着脸,痛哭了起来。
“对,他们都走了,只剩下你和我。后来我想也许这边能找到水,于是就把你背在肩上,咱们两个人一步一步地前进。看来情形还是没有好转。现在咱们活下去的希望很小了。”
小女孩停止了哭声,仰起淌满泪水的脸:“你是说咱们也要死了吗?”
“我想大概是这样。”
小女孩破涕为笑,开心地说:“为什么你刚才不早点儿说呢?吓了我一大跳。你看,只要咱们也死了,就又能和妈妈在一起了,不是吗?”
“对,一定能,小宝贝。”
“你也会见到她的。我要告诉妈妈,你对我太好了。我敢说,她一定会在天国的门口迎接咱们,拿着一大壶水,还有好多荞麦饼——热气腾腾,两面都烤得焦黄焦黄的,就像我和鲍伯爱吃的那种。可是咱们还要多久才能死呢?”
“我不知道,但不会太久了。”男人一边说着,一边凝视着北方的地平线。在蓝色的天穹下,出现了三个黑点,越来越大,来势极快;顷刻之间,就能看出是三只褐色的大鸟。它们在这两个流浪人的头上盘旋着,接着就在他们上面的一块大石上落了下来。这是三只巨雕,也就是美国西部所谓的秃鹰;它们的出现,就是死亡的预兆。
“公鸡和母鸡,”小女孩指着这三个凶物快活地叫道,不停拍着小手,打算让它们飞起来,“这个地方也是上帝造的吗?”
“当然是他造的。”她的同伴回答说。她突然这样一问,使他吃了一惊。
小女孩接着说:“那边的伊利诺伊州是他造的,密苏里州也是他造的。我想这里一定是别人造的。造得可不算好,连水和树都忘了。”
男人有些迟疑地问:“做做祈祷,你说好吗?”
小女孩回答说:“还没到晚上呢。”
“没关系,本来就不必有固定的时间。你放心吧,上帝一定不会怪罪咱们的。现在就祷告一下吧,就像咱们经过荒野时每天晚上在篷车里做的那样。”
小女孩睁大眼睛好奇地问道:“你自己怎么不祈祷呢?”
“我不记得祈祷文了。从我有那枪一半高的时候起,就没有做过祷告了。可是我看现在再祈祷也不算太晚,你把祈祷文念出来,我在旁边跟着你一起念。”
她把裹包袱的披肩平铺在地上:“那么你要跪下,我也跪下。你还得把手这样举起来,就会觉得好些了。”
除了秃鹰之外,没有一个人看到这奇特的景象:在狭窄的披肩上,并排跪着两个流浪者,一个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一个是粗鲁坚强的冒险家。她那胖胖的小圆脸和他憔悴瘦削的黑脸,仰望着无云的天空,虔诚地向着面对面和他们同在、令人敬畏的神灵祈祷;而且,这两人的声音,一个清脆而细弱,一个低沉而沙哑,同声祈祷,祈求上帝怜悯、宽恕。祈祷完之后,他们又重新坐在大石的阴影里,女孩倚在保护人宽阔的胸膛上,慢慢地睡着了。他瞧着她的睡相,很快也无法抵抗自然的力量了——因为他三天三夜一直没有休息过,没有合过眼。他的眼皮慢慢地下垂,盖上了困倦的眼睛,脑袋也渐渐地垂到胸前,男人的斑白胡须和女孩的金黄鬓发混合在一起,两个人都沉沉入睡了。
如果这个流浪汉晚睡半小时,他就能看到一幕奇景。在这盐碱地遥远的尽头,扬起了一缕烟尘。起初很轻,远远望去,很难和天边的雾气分清楚。后来烟尘越飞越高,越来越广,直到形成了一团浓云。显然,只有行进中的大队人马才能卷起这样的烟尘。如果这里是一片肥沃的地区,人们就会断定,它们是草原上游牧的大队牛群,正在向这边移动。但是在这片不毛之地上,这种情形显然是不可能的。滚滚烟尘向着这两个落难人睡觉的峭壁前进,越来越近了。在烟尘弥漫之中,出现了帆布顶的篷车和武装骑士的身影,原来这是一大片向西方进发的篷车队。真是一支浩浩荡荡的车队啊!前队已经到达了山脚下,后队还在地平线那边遥不可见。就在这片无边的旷野上,四轮车和手推车络绎不绝,有的男人骑在马上,有的男人步行着,组成了一支断断续续的队伍。无数妇女肩负着重担在路上蹒跚前进,许多孩子迈着不稳的脚步跑在车旁,也有一些孩子坐在车上,从白色的车篷里向外张望。显而易见,这不是一支平常的移民队伍,而是一个游牧民族,出于环境所迫,正在迁徙,另觅乐土。在这清澈的空气里,人喊马嘶,车声隆隆,乱成一片。但即使这样喧声震天,也没有惊醒山上两个困乏的落难人。
二十多个意志坚定、神情严肃的骑马人走在队伍的前面。他们穿着朴素的手织布衣,带着来复枪。他们来到山脚下,停了下来,简短地商议了一会儿。
一个嘴唇绷得紧紧的、胡子刮得光光的、头发斑白的人说:“向右边走有井,我的兄弟。”
另一个说:“向布兰可山的右侧前进,咱们就可以到达格兰德河。”
第三个人大声喊道:“不要担心没有水。能够从岩石中引出水来的真神,是不会舍弃他选出的子民的。”
“阿门!阿门!”几个人同声答道。
他们正要重新上路的时候,忽然,一个目光最锐利的年轻小伙子指着他们头上那片巍峨的峭壁惊叫了起来。原来山顶上有件很小的粉红色东西飘荡着,在灰色的岩石衬托下,显得非常鲜艳突出。一看到这个东西,骑手们便一起勒住马缰,取枪在手。同时,更多的骑手从后面疾驰上来增援。只听见他们异口同声喊道:“有红人。”
“这里不可能有红人,”一位年长的、看来是领袖的人说,“咱们已经越过波尼人的住区了,在翻过前面的大山之前不会再有其他部落了。”
其中一个说道:“我上去查看一下好吗,斯特兰森兄弟?”
“我也去,我也去。”十多个人同声喊道。
那位长者说:“把马留在下边,我们就在这里接应你们。”
这些年轻人立刻翻身下马,把马拴好,沿着陡峭的山坡,向那个引起他们好奇心的目标攀去。他们迅速无声地前进,显出久经锻炼的士兵般的沉着和矫捷。山下的人们看着他们在山石间行走如飞,一直来到了山顶,那个最先发现情况的少年走在前面。跟随在后面的人忽然看见他两手一举,显出大吃一惊的样子。大家上前一看,眼前这番情景也让他们愣住了。
在这荒山顶的一小块平地上,有一块孤零零的大石头。石头旁躺着一个高大的男子,只见他须发蓬乱,相貌严峻,形容枯槁。从那安详的面容和均匀的呼吸可以看出,他睡得很熟。他的身旁睡着一个小女孩,又圆又白的小手臂搂着他又黑又瘦的脖子。她那披着金发的小脑袋,倚在这个穿着棉绒上衣的男人的胸前,红红的小嘴微张着,露出两排整齐雪白的牙齿,满含稚气的脸上带着顽皮的微笑;又白又胖的小腿上,穿着白色短袜和干净的鞋子,鞋子上的扣襻闪闪发光——这些都和她的伙伴粗壮而干瘦的手足形成了奇异的对比。在这对奇怪人物头顶的岩石上,落着三只虎视眈眈的秃鹰。它们一见有人到来,便发出一阵失望的叫声,无可奈何地飞走了。
秃鹰的叫声惊醒了这两个熟睡的人,他们惶惑地看着面前的人们。接着男子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向山下望去。当睡魔捉住他的时候还是一片凄凉的荒原上,现在却出现了无数的人马。他的脸上露出不敢相信的神情,举起枯瘦的手放在眼眉上仔细观看。他喃喃自语道:“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神经错乱了吧。”小女孩站在他的身旁,紧紧拉着他的衣角。她什么也没说,带着孩童特有的惊奇的目光看着四周发生的一切。
前来救援的人们很快就使这两个落难人相信,他们的出现并不是幻觉。其中一个人抱起小女孩,把她放在肩上,另外两个人扶着她疲弱不堪的同伴,一起向车队走去。
这个流浪者自报姓名说:“我叫约翰·费里尔。二十一个人里只剩下我和这个小东西了。他们在南边因为没吃没喝,都已经死了。”
有人问道:“她是你的孩子吗?”
流浪者大胆地承认下来:“我想,现在她是我的孩子了。她应该算是我的了,因为我救了她。谁也不能把她夺走了,她从今天起就叫露茜·费里尔了。可是,你们是谁?”他好奇地瞧了瞧这些高大健壮、面目黧黑的救命恩人,接着说:“你们好像有很多人呢。”
其中一个人抱起小女孩,把她放在肩上。
“差不多上万。”一个年轻人说,“我们是受到迫害的上帝儿女,天使摩罗乃选出的子民。”
这个流浪者说:“我没有听说过这位天使的事情,可是他似乎选到了这么多的好子民。”
另外一个人严肃地说:“谈神的事不准随便说笑。我们是信奉上帝圣言的人,这些经文是用埃及文写在金页上的,在派尔迈拉交给了神圣的约瑟·史密斯。我们是从伊利诺州的瑙伏城来的,在那里我们曾经建立了自己的教堂。我们现在是在逃避那个专横的人和那些目无神明的人们,即使流落到沙漠上也心甘情愿。”
提到瑙伏城,费里尔很快想起来了:“我知道了,你们是摩门教徒。”
“我们是摩门教徒。”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那你们现在去哪里呢?”
“我们自己也不知道。上帝让我们的先知指引我们。你必须去见见先知,他会指示怎么安置你。”
这时,他们已经来到山脚下,一大群移民立刻一拥而上,把他们围了起来。这其中有面白温顺的妇人,有嬉笑健壮的儿童,还有目光恳挚的男子。大家看到这两个陌生人,孩子是那么幼小,大人是那么虚弱,都不禁怜悯地叹息起来。但是,护送的人们并没有停住脚步,他们排开众人前进——后边还跟着一大群摩门教徒—— 一直来到一辆马车前面。这辆马车十分高大,特别华丽讲究,和别的马车大不相同。这辆车套有六七匹马,而别的都是两匹,最多也不过四匹。在车夫的旁边,坐着一个人,年纪不过三十岁,但是那巨大的头颅和坚毅的神情,表明他是一位领袖人物。他正在读一本棕色封面的书,当这群人来到面前时,他把书放到一边,仔细听取了这件奇闻的汇报。听完之后,他看着这两个落难人。
“只有信奉我们的宗教,我们才能带着你们一起走。我们不允许有狼混进我们的羊群。与其让你们这腐烂的斑点日后毁坏整个果子,倒不如就让你们的骸骨暴露在旷野之中。你愿意接受这个条件,跟我们走吗?”
“我愿意跟你们走,什么条件都行。”费里尔加重语气,就连那些稳重的长老们都忍不住笑了。只有这位首领依旧保持着庄严肃穆的神情。
他说:“斯特兰森兄弟,你收留他吧,给他吃的喝的,也给这孩子。你还要负责向他讲授咱们的教义。咱们耽搁得太久了,起身吧,向郇山④前进!”
“前进,向郇山前进!”摩门教徒们同声喊了起来。命令像波浪一样,一个接一个地传了下去,渐渐地在远处消失了。鞭声噼啪,车声隆隆,大队车马行动起来,整个队伍又开始蜿蜒前进了。斯特兰森长老把两个落难人带到他的车里,那里早已给他们准备好了食物。
他说:“你们就住在这里,不久就能恢复体力了。从今以后,要永远记住,你们是我们教的教徒了。布里根姆·杨是这样指示的,他的话代表着约瑟·史密斯,也就是传达上帝的旨意。”
二、犹他之花
这里不打算追述摩门教徒在找到最终定居地前遭受的苦难。从密西西比河两岸一直到落基山脉西麓,他们几乎是以史无前例的坚韧不拔精神前进的。他们用盎格鲁-撒克逊人那种不屈不挠的顽强精神,克服了蛮人、野兽、饥渴、劳顿和疾病等上苍所能降下的一切阻碍。但是,长途跋涉和无尽的恐怖,使得他们中间最为坚强的人也不免胆寒。因此,当他们看到脚下广阔的犹他山谷沐浴在一片阳光之中,并且听到他们的领袖宣称,这片处女地就是神赐予他们的乐土家园,将永远属于他们的时候,莫不俯首下跪,虔诚膜拜。
没过多久,事实就证明杨不仅是一个处事果断的领袖,还是一个干练的行政长官。在制定了许多规划图以后,未来城市的面貌也就有了轮廓。城市周围的全部土地,都根据每个教徒的身份高低,按比例加以分配。商人仍然经商,工人依旧做工。城市中的街道、广场像魔术般先后出现了。乡村中,开沟浚壑、造篱立界、栽培垦殖,一片生产气象。到了第二年的夏天,整个乡村便涌现出万顷麦浪,一片金黄。在这个偏僻的移民区里,一切都欣欣向荣。特别是他们在这个城市中心建造的那座宏伟的大教堂,也一天天高耸起来。每天,从晨光微曦直到暮色四合,教堂里传来的斧锯之声不绝于耳。这座建筑被这班移民用来纪念那位引导他们度过无数艰险、终于到达平安乐土的上帝。
约翰·费里尔和小女孩相依为命,小女孩不久便被他认为义女。这两个落难人随着这群摩门教徒来到了他们伟大历程的终点。小露茜·费里尔被收留在长老斯特兰森的篷车里,非常受人喜爱。她和斯特兰森的三个妻子,还有那任性、早熟的十二岁儿子同住在一起,不久便恢复了健康。由于她年幼温顺,而且小小年纪便失去了母亲,因此立刻得到了这三个女人的宠爱。露茜对漂泊无定、帐幕为家的新生活也逐渐习惯了起来。这个时候,费里尔也从困苦之中恢复了,并且显露出自己不单是一个有用的向导,还是一个勤勤恳恳、孜孜不倦的猎人。因此,他很快就获得了新伙伴的尊敬。所以,当他们结束漂泊生涯的时候,大家一致赞成,除了先知杨和斯特兰森、肯鲍、约翰斯顿及德雷伯四个长老之外,费里尔也应当像任何一个移民那样,分得一大片肥沃的土地。
费里尔就这样获得了一份土地,并在这片土地上建筑了一座坚实的木屋。这座木屋逐年扩建,慢慢成了一所宽敞的别墅。费里尔是一个很实际的人,处世精明,长于技艺。他的体格十分健壮,能够从早到晚辛勤地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和改良,因此,他的庄园非常兴旺。三年之内,他便超过了他的邻居;六年之后就成为了小康之家;九年,他已经成为了富翁;到了十二年之后,整个盐湖城,能够和他比拟的便不到五六个人了。从盐湖这个内陆海起,一直到遥远的瓦沙奇山,在这个地区之内,再也没有比约翰·费里尔名声更大的人了。
但是,只有一件事,费里尔却伤害了同教人的感情。那便是,不管怎样和他争论,不管怎样劝说他,都不能使他按照伙伴们那种方式娶妻成家。他从来没有说明自己一再拒绝的理由究竟是什么,只是坚决而毫不动摇地固执己见。因此,有些人指责他对所信奉的宗教并不虔诚。也有一些人认为他是吝啬财物,不肯破费。还有一些人猜测他早先必定有过一番恋爱经历,也许在大西洋沿岸有过一位金发女郎,曾经为他憔悴而死。不管原因是什么,费里尔依然故我地过着严谨的独身生活。除了这一点之外,在其他各个方面,他对这个新开拓区的宗教都是奉行不懈的,而且被公认为是一个笃信正教、行为正派的人。
露茜·费里尔在这座木屋中渐渐长大,开始帮助养父处理一切事务。山区清新的空气和松林飘溢的脂香,都像慈母般抚育着这个年轻的少女。岁月一年又一年地过去了,露茜也一年年长大成人。她长得亭亭玉立,体态健美,面颊愈见娇艳,步态也日渐轻盈。多少路人在经过费里尔家庄园旁的大道时,看见露茜苗条的身影轻盈地穿过麦田,或者碰见她骑着父亲的马,显出地道的西部少女所具有的那种成熟而又优美的姿态,往日的情景都不禁浮上心头。当年的蓓蕾今天已经开放成一朵鲜花,这些年来,岁月使她的父亲变成了农人中最富裕的人,同时,也使她成为了太平洋沿岸整个山区里难得的美丽少女。
但是,第一个感觉到这个女孩已经长大成人的并不是她的父亲——这种事情很少是由父亲首先发觉的。这种神秘的变化十分微妙,而且非常缓慢,不能以时日来衡量。就连露茜自己也没有察觉到这种变化,直到她听到某一个人的话语,或者接触到某人的手时,感到心头突突乱跳,产生出一种骄傲和恐惧交织起来的情感,这时,她才知道,一种新奇的、更加奔放的人的本性已经在自己的内心深处觉醒了。世界上很少有人能不回想起自己当年的情景,很少有人能不忆起启示自己新生命已经到来的细微琐事。至于露茜·费里尔,姑且不论这件事对她和其他人的未来命运所产生的影响,就其本身来说,也已经是够重要的了。
六月里一个温暖的早晨,摩门教徒像蜂群一样忙碌着——他们就是以蜂巢作为自己的标志的。田野里,街道上,到处都是人们劳动时的嘈杂声。大路尘土飞扬,载满物品的骡群川流不息,全都朝着西方进发。这时,加利福尼亚州涌起了采金的热潮。一条横贯大陆、通往太平洋沿岸的大道正好穿过这块天选之地。大道上有从遥远的牧区赶来的成群的牛羊,还有一队队疲惫的移民,经过长途跋涉之后,显得人困马乏。在这人畜杂沓之中,露茜·费里尔仗着自己的骑术高明,纵马穿行而过。漂亮的面庞由于用力而泛出红色,栗色的长发在脑后飘荡着。她是奉了父亲之命,前往城里办事的。她像往常一样,凭着年轻人的冲劲,不顾一切地催马前进,心中只想着要去办的事情。那些风尘仆仆的淘金冒险家惊奇地看着她,就连那些运输皮革的冷漠的印第安人,看到这个美丽无比、肤色白皙的少女,也感到十分惊愕,无不为之动容。
露茜来到城郊时,发现有六个面目粗野的牧人,从大草原赶来了一群牛,把道路堵住了。她在一旁等得不耐烦,就朝着牛群中的空隙策马前进,打算穿过这障碍。但是,她刚刚进入牛群,后面的牛就挤拢了上来,她立刻发觉自己陷入了一片牛海之中,到处都是凸睛长角的庞然大物在蜂拥攒动。她平日也是和牛群相处惯了的,因此,虽然处在这种境地,也并没有感到惊慌,仍是瞧准空隙催马前进,试图从中穿过。可是不巧,一头牛有意无意地用角猛撞了一下马的侧腹。马立刻狂怒起来,前蹄腾跃而起,狂嘶不已。它颠簸摇摆得十分厉害,如果不是头等骑手,任何人都难免摔下来。当时情况十分危险,惊马每跳动一次,就免不了又一次受到牛角的抵触,这就越发使它暴跳不已。这时,露茜只有紧贴马鞍,毫无办法。稍一失手,就会落在乱蹄之下,被踩得粉碎。由于她没有经历过意外,这时便感到头昏眼花,手中紧紧拉着的缰绳,眼看就要抓不住了。灰尘滚滚,加上拥挤的兽群里蒸发出来的味道,使人透不过气来。在这紧要关头,如果不是身旁出现了一个亲切的声音,使她确信有人前来相助,露茜就要绝望了,不能再坚持下去了。一只强有力的棕色大手一把拽住惊马的嚼环,并且在牛群中挤出了一条路,不大工夫,就把她带到了兽群之外。
这位救星彬彬有礼地说:“小姐,但愿你没有受伤。”
她抬起头来,看见他那张黝黑而粗犷的脸,愉快地笑了起来:“真把我吓坏了。谁会想到庞乔这马儿竟会被一群牛吓成这个样子!”
“谢天谢地,幸亏你抱紧了马鞍。”他诚恳地说。这是一个身材高大、面目粗犷的年轻小伙子,骑着一匹灰白斑点的骏马,身上穿着一件结实的粗布猎服,肩上背着一支长筒来复枪。他说:“我想,你是约翰·费里尔的女儿吧,我看见你从他的庄园那边骑马过来。你见到他的时候,请问问他还记不记得圣路易斯的杰弗森·霍普这一家人。如果他就是那个费里尔的话,我的父亲过去和他还是非常亲密的朋友呢。”
一只强有力的棕色大手,一把捉住了惊马的嚼环。
她一本正经地说:“你自己去问他,不是更好吗?”
小伙子听了这个建议,似乎感到很高兴,黑色眼睛里闪耀着快乐的光辉,“我是要这样做。我们在大山中已经待了两个月,现在这副模样不便去拜访。可是他见到我们的时候,一定会招待我们的。”
“他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我也要谢谢你。他非常喜欢我,要是那些牛把我踩死的话,不知道要怎样伤心哩。”
“我也会很伤心呢。”
“你?啊,我怎么也看不出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你还不算是我们的朋友呢。”
年轻猎人听了这句话后,黝黑的面孔不由得阴沉了下来。露茜见了,大声笑了起来。
“你瞧,我不是这个意思。当然,现在你已经是朋友了,你一定要来看看我们。现在我必须走了,不然的话,父亲以后就不会再把他的事情交给我办啦。再见吧!”
“再见。”他一边回答,一边举起自己的阔檐帽,低下头吻了吻她的小手。她掉转马头,打马扬鞭,在烟尘滚滚之中沿着大道飞驰而去。
年轻的杰弗森·霍普和他的伙伴们骑着马继续前进。一路上,他心情抑郁,默默无言。他和他们一直在内华达山脉中寻找银矿,现在正要返回盐湖城去,打算筹集一笔足够的资金开采所发现的矿藏。以前,对于这种事业,他和他的任何一位伙伴一样,是非常热衷的。但是,这件意外的遭遇却把他的心思引到了另一条道路上。这个美丽的少女,好像山上的微风那样清新、纯洁,深深触动了他的那颗火山般奔放不羁的心。当她的身影从他的视线里消失的时候,他感觉到这是自己生命中最紧要的关头。银矿也好,其他任何问题也好,对他来说,都不如这件刚刚发生就占据了自己全部心神的事情来得重要。在他心中出现的爱情,已经不是一个孩子那种忽生忽灭、变化无常的幻想,而是一个意志坚定、性格刚毅的男人奔放强烈的激情。他平生所做的事情,从来没有不成功的。因此,他暗暗发誓,只要通过人的努力和恒心便能获得成功,那么这一次他也绝对不会失败。
当天晚上,他就去拜访了约翰·费里尔,之后又去了许多次,终于和这一家熟悉了起来。约翰·费里尔深居山谷之中,十二年来,一心一意地从事着自己的庄园工作,几乎与外界隔绝。霍普对这些年来发生的事情非常了解,因此能把所见所闻一样样地讲给他听。他讲得有声有色,不但使这位父亲听得津津有味,就连露茜也感到非常有趣。霍普是当年最早到达加利福尼亚的人之一,因此,他能够说出,在那些遍地黄金、只凭暴力就可以致富的日子里,多少人大发横财,多少人倾家荡产。他做过斥候,捕捉过野兽,也寻找过银矿,还在农场里当过工人。只要哪里传出有冒险的事情,他就要去探求一番。很快,霍普就获得了老农场主的欢心,费里尔不断地夸奖着他。在这种时候,露茜总是默默无言,但是,她那红晕的双颊、明亮而幸福的眼睛,都非常清楚地说明,她的那颗年轻的心,已经不再属于自己了。诚实朴素的老父亲也许还没有看出这些征兆,但毫无疑问,它们并没有逃过赢得她芳心的小伙子的眼睛。
一个夏天的傍晚,霍普骑着马从大道上飞驰而过,向着费里尔家跑来。露茜正在门口,于是走向前去迎接他。他把缰绳抛在篱垣上,大踏步沿着门前小径走了过来。
“我要走了,露茜,”他一边说,一边握住她的两只手,温柔地看着她的脸,“现在我不要求你马上跟我一起走,但是当我回来的时候,你能不能和我走呢?”
“可是,你什么时候回来呢?”她羞涩地笑了。
“最多两个月,亲爱的。那个时候,你就要属于我了,谁也阻挡不了咱们。”
“可是,父亲的意见呢?”
“他已经同意了,只要我们的银矿进行得顺利就行——我倒并不担心这个问题。”
“哦,那就行了。只要你和父亲把一切都安排好了,那就用不着多说了。”她轻轻地说着,把自己的面颊依偎在他宽阔的胸膛上。
“感谢上帝!”他弯下身去吻她,“那么,事情就这样决定了。我待得越久,就会越加难舍难分。他们还在峡谷里等着我呢。再见吧,我亲爱的,再见了!不到两个月,你一定就会见到我了。”
他一边说,一边从她的怀里挣脱出来,翻身上马,头也不回地疾驰而去,好像只要稍一回顾他所离别的人,他的决心就要动摇了。她站在门旁,久久地望着他,一直到他的身影消失不见才走进屋去。这个时候,她真是整个犹他州最幸福的姑娘了。
三、约翰·费里尔和先知的会谈
杰弗森·霍普和他的伙伴们离开盐湖城已经有三个星期了。每当约翰·费里尔想到,这个年轻人回来的时候,他就要失去养女,心中便感到非常痛苦。但是,女儿那张明朗又幸福的脸,比任何理由都更能说服他顺从这个安排。他心中早已暗暗决定,无论如何,决不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摩门教徒。他认为,这种婚姻根本不能算婚姻,简直就是一种侮辱。不管对摩门教教义的看法究竟如何,但在这个问题上,他却是坚定不移的。然而,他却不得不守口如瓶,因为在摩门教的土地上,发表违背教义的言论是十分危险的。
的确,这是十分危险的,危险到就连教会中那些德高望重的圣者们,也只敢在暗地里偷偷谈论他们对教会的意见,唯恐一句话泄漏出去就会马上招致横祸。过去被迫害的人,为了自身利益,现在变成了迫害者,而且变本加厉,极端残酷。塞维利亚的宗教裁判所、德意志菲默法庭和意大利秘密党拥有的那些庞大的行动组织,比起摩门教徒在犹他州布下的天罗地网,都是小巫见大巫。
这个的组织出没无常,再加上与它有关的那些神秘活动,使它显得更加恐怖。它似乎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但是,它的所作所为人们既看不见,也听不到。谁要是胆敢反对教会,就会突然失踪;既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遭遇。家中妻子儿女倚门守望,可是父亲却一去不返,再也不会回来向他们诉说落在秘密审判者手中的遭遇。说话稍有不慎,行为偶失检点,就会立刻招来杀身之祸,而且谁也不知道笼罩在自己头上的这种可怕势力究竟是什么。因此,人们个个惊慌恐惧,即使是在旷野无人之处,也不敢对压迫他们的这种势力表示怀疑。
最初,这种神秘莫测的可怕势力只是对付那些叛教之徒。但不久,它的范围就扩大了。这时,成年女人的供应也已渐感不足。没有足够的女人,一夫多妻制的教条就形同虚设。于是开始出现了各种奇怪的传闻:在印第安人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移民在旅行途中被人谋杀,旅行者的帐篷遭到抢劫。与此同时,摩门教长老的深屋内室里却出现了陌生的女人。她们面容憔悴,嘤嘤啜泣,脸上流露出难以磨灭的恐惧。据山中晚归的游民说,在黄昏薄暮时刻,他们看见一队队戴面具的武装匪徒骑着马,静悄悄地从他们身旁疾驰而过。这些故事和传说最初不过是一鳞半爪,但是经过人们一再印证之后,也就指向同一个名字了。直到今天,在西部荒凉的大草原上,“但族人帮”和“复仇天使”仍然还是罪恶和不祥的代称。
进一步了解这个罪恶渊薮的组织,只能使人们思想中已经出现的恐怖加深,而不是减轻。谁也不知道哪些人在这个残暴的组织里。这些在宗教幌子下进行残酷、血腥活动的人,姓名是绝对保密的。你把自己对先知和教会不满的言论讲给某个朋友听,而他可能就在夜晚手持火把前来进行恐怖报复的人群中。因此,每个人对自己的左邻右舍都不免心怀疑惧,更没有一个人敢说出真实想法。
一个晴朗的早晨,约翰·费里尔正打算到麦田里去,忽然听到前门的门闩响了一下。他从窗口向外一望,只见一个身强力壮、长着淡茶色头发的中年男子沿小径走了过来。他大吃一惊,因为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大人物布里根姆·杨。费里尔感到十分害怕,因为他明白,这种访问对他来说凶多吉少。他赶快跑到门口去迎接这位摩门教的首领;但是,杨对他的迎接非常冷淡,板着面孔随他进了客厅。
“费里尔兄弟,”他一边说着,一边坐了下来,两眼在淡色睫毛下严肃地瞧着这位庄园主,“上帝的忠实信徒们一直以善待朋友的态度对待你,当你在沙漠里濒临死亡的时候,我们拯救了你,把我们的食物分给了你,把你平安地带到这个上帝选定的山谷来,分给你一大片土地,而且让你在我们的保护下,慢慢地富有起来,是不是这样?”
“是这样。”费里尔回答。
“对所有这一切,我们只提出过一个条件,那就是,你必须信奉我们纯正的宗教,并且要在各方面奉行教规。这一点,你也曾答应过。可是,如果大家的汇报是真的,就在这一点上,你一直在违背教规。”
费里尔伸出双手:“那么,我到底怎样违背教规了?难道我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公共基金吗?难道我没有去教堂礼拜吗?难道我……”
“那么,你的妻子们在哪里?”杨向四周看了一眼,“把她们叫出来,我要见见她们。”
费里尔回答说:“我没有娶妻,这倒是事实。可是,女人已经不多了,而且许多人比我更需要。我也并不是一个孤独的人,还有女儿陪伴我。”
“我就是为了你的女儿才来找你谈话的。她已经长大成人,而且称得上是犹他之花了。这里许多有地位的人都看中了她。”
约翰·费里尔听了这话,心里不禁暗暗叫苦。
“外面有许多传言,说她已经和某个异教徒订婚了。我是不愿听信这些说法的,这一定是那些无聊的人在嚼舌。圣约瑟·史密斯圣典中第十三条说了什么?‘让摩门教中的每个少女都嫁给一个上帝所选的子民;如果她嫁给了一个异教徒,她就犯下了弥天大罪。’神谕上就是这么说的。你既然信奉了神圣的教义,就不该纵容你的女儿破坏它。”
约翰·费里尔不停地玩弄着自己的马鞭子,没有回答。
“在这个问题上可以考验你的全部诚意,四圣会已经这样决定了。这个女孩子还年轻,我们不会让她嫁给一个老头子的,也不会完全不让她挑选。我们这些做长老的,已经有许多‘小母牛’了,可是我们的孩子却还有需要。斯特兰森有一个儿子,德雷伯也有一个,他们都非常愿意把你的女儿娶到家里去。让她在他们两人中间选择一个吧。他们既年轻又有钱,并且都是信奉正教的。你对这件事有什么要说的?”费里尔一声不响,双眉紧皱,沉默了一会儿。
“您总得给我们一些时间啊。我的女儿还很年轻,她还不到结婚的年龄呢。”
“给她一个月的时间选择,”杨说着就站了起来,“一个月之后,她就要给我答复。”
他走到门口时,突然回过头来,脸涨得通红,眼露凶光地厉声喝道:“约翰·费里尔,你要是想拿鸡蛋往石头上碰,胆敢违抗四圣的命令,那真不如当年让你们父女俩都死在布兰可山上更好!”
他威胁地挥了一下拳头,掉头而去。费里尔听见他沉重的脚步踏在门前的砂石小径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他把胳膊支在膝盖上,一直坐在那里,考虑着如何对女儿说这件事。这时,忽然有一只柔软的手握住了他的手。费里尔抬头一看,女儿已经站在了自己身旁。他一瞧见她那苍白、惊恐的脸,就明白她已经听见刚才的谈话了。
“我没法不听,”她看着父亲的脸说,“他的声音那么大,整个房子都听得见。哦,爸爸,爸爸,咱们究竟该怎么办呢?”
“你不要惊慌,”他把她拉到身边,用粗大的手抚摩着她的栗色长发,“咱们总能想出办法来的。你对那个小伙子的爱情不会淡薄下来,对吗?”
露茜没有回答,只是紧握着老人的手,默默地啜泣着。
“不,当然不会。我并不愿听到你说会。他是一个有前途的小伙子,而且还是个基督徒。就凭这一点,他就比这里的人强多了——不管这里的人怎样礼拜祈祷,也不管他们怎样说教。明天早晨有一些人动身到内华达去,我准备给霍普送个信,让他知道咱们现在的处境。如果我对这个年轻人还算有点儿了解的话,那么,他一定会像骑着电报一样,飞也似的跑回来。”
露茜听了父亲的描述,不禁破涕为笑。
“他回来以后,一定会给咱们想个万全的办法。可是,我担心的倒是你,爸爸。有人听说——听说关于反对先知的那些可怕的事,说反对他的人都要遭到可怕的灾难。”
她的父亲回答说:“可是,咱们还没有反对他呢。如果咱们反对了他,可就真得防备一下了。咱们还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期限一到,我想咱们最好逃出犹他这个地方。”
“离开犹他!”
“只能这样了。”
“可是庄园呢?”
“可以变卖,我们尽量把它变卖成钱,卖不掉的也只好算了。说真的,露茜,我并不是现在才想到要这样做。屈从在任何人之下,就像这里的人屈从在他们那该死的先知淫威之下,我绝对做不到。我是一个自由的美国人,这里的一切,我实在看不惯。我认为我太老了,学不来他们这一套。假如他真要到我的庄园里横行霸道,就要尝尝迎面飞来的猎枪子弹的滋味了。”
他的女儿看法不同:“可是,他们不会放咱们走的。”
“等到霍普回来之后,咱们很快就能逃出去了。在这期间,你千万不要自寻烦恼,我的好女儿,也不要把眼睛哭得肿肿的。不然的话,他们若看见你这副模样,就一定会来找我的麻烦。没什么可怕的,根本不会有什么危险。”
约翰·费里尔对她说了这些安慰的话,说得十分坚定而有信心。但是,当天晚上,她却看到,他与往日不同,非常谨慎地把门户一一加闩,并把挂在卧室墙上的那支生了锈的旧猎枪取了下来,擦拭干净,装上了子弹。
四、逃命
约翰·费里尔在和摩门教先知会谈后的第二天早晨,就到盐湖城去了。他找到了那个去内华达山区的朋友,交给他一封写给杰弗森·霍普的信。他在信中把这个迫在眉睫的危险告诉了霍普,并且要他回来。这件事办妥之后,他觉得心中轻松了一些,于是带着比较愉快的心情回到了家里。
当他走近他的庄园时,惊奇地看到大门两旁的门柱上各拴着一匹马。更使他惊异的是,当他走进屋子时,发现客厅里有两个年轻人。一个长着长长的脸,面色苍白,躺在摇椅上,两只脚跷得高高的,伸向火炉。另一个粗大丑陋,盛气凌人,站在窗前,两手插在裤袋里,嘴里吹着流行的赞美诗。费里尔进来的时候,他们向他点了点头。躺在椅子上的那一个首先开了口。
“也许你还不认识我们,这一位是德雷伯长老的儿子,我是约瑟夫·斯特兰森。当上帝伸出它的圣手,把你们引入善良的羊群里的时候,我们和你们一起在沙漠上旅行过。”
另一个鼻音很重地说:“上帝会在适当的时候领导所有的子民。他的作为缓慢却有序,不会疏忽最细微的事物。”
约翰·费里尔冷冷地鞠了一躬。他已经料到这两位来客是何许人了。
斯特兰森继续说道:“我们是奉了父亲的指示,前来向你的女儿求婚的,请你和你的女儿看看,我们两个人之中,谁最合意。我呢,只有四个老婆,可是德雷伯兄弟已经有了七个。因此,我看,我比他更加需要。”
另一个大声叫道:“不对,不对,斯特兰森兄弟。问题不在于咱们有了多少老婆,而在于你我究竟能够养活多少。我的父亲现在已经把他的磨坊给我了,所以,我比你有钱。”
斯特兰森急切地说:“但是,我的前途却比你更好。等到我父亲蒙主恩召的时候,我就可以得到他的鞣革场和皮革厂了。到那时,我就是你的长老了,我在教会中的地位要比你高。”
小德雷伯一边照着镜子端详自己,一边装作满脸笑容地说:“那么只有让这位姑娘来决定喽。咱们还是完全听她的选择好了。”
在这场对话进行的时候,约翰·费里尔一直站在门边,肺都要气炸了。他几乎忍不住要用自己的马鞭子抽打这两个客人的脊背。
最后,他大踏步走到他们面前:“听着,我的女儿叫你们来,你们才能到这儿来。但是,没有叫你们的时候,我不愿再看见你们的嘴脸。”
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感到十分惊讶,他们睁大了眼睛看着费里尔。在他们看来,他们这样争着向他的女儿求婚,不论对他的女儿,还是对他来说,都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光荣。
费里尔喝道:“要想出这间屋子,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门,一条是窗户。你们愿意走哪一条?”
他那棕色的脸显得非常凶狠可怕,一双青筋暴露的手更是吓人。两位客人一见情况不妙,跳起来拔腿就跑。这个老庄园主一直跟到门口。
他挖苦地说:“你们两位商量好究竟哪一位合适,请通知一声就够了。”
“你这样子是自讨苦吃!”斯特兰森大声叫道,脸都气白了,“你竟敢公然违抗先知,违抗四圣会。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小德雷伯也叫道:“上帝的手要重重地惩罚你。他既然能够让你生,也就能够让你死!”
“好吧,我就要你先死给我看看。”费里尔愤怒地叫道。要不是露茜一把拉住他的胳膊,把他拦住,他早就冲上楼去,拿出他的枪来了。他还没有来得及从露茜的手中挣脱出来,便听见一阵马蹄声。他知道他们走远了,已经追不上了。
他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大声说道:“这两个胡说八道的小流氓!与其把你嫁给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我的孩子,你倒不如死了干净。”
“爸爸,我也一定会这样办的。不过,杰弗森马上就要回来了。”她颇有志气地说。
“是的,他不久就要回来了,回来得越快越好。咱们还不知道他们下一步要怎么样呢。”
的确,现在正是这个坚强的老人和他的养女最危急的时候,他们非常需要一个能够为他们出谋划策的人来帮助他们。在这个移民地区的整个历史中,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公然对抗长老们的事情。如果说一些细小的过错都要受到严厉惩罚的话,那么,干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来,结果又会怎样呢?费里尔知道,财富和地位对自己是毫无帮助的。在此之前,一些和他一样有名又有钱的人都被偷偷干掉了,他们的财产也全都归了教会。他是个勇敢的人,但是,对于降临在自己头上的这种不可捉摸的恐怖,想起来就会不寒而栗。任何摆在明处的危险,他都可以咬着牙勇敢地承受下来;但是,这种惶惶不可终日的情况却令人难以忍受。虽然如此,他还是把自己的恐惧隐藏起来,不让女儿知道,并且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是,女儿那双聪明的眼睛却早已看出,他在提心吊胆、忐忑不安。
他料到,这番行为必然会招来杨的某种警告。事情果然不出所料,但那警告的方式,却是他万万想不到的。第二天早晨,他一起床就吃惊地发现,在被子上,恰好自己胸口的地方,钉着一张纸条,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一行笔迹粗重的字:
限你二十九天改邪归正,否则——
字后这一画比任何恫吓都要让人害怕。警告究竟是怎么送进他房间里的,这件事使得约翰·费里尔百思不解。因为他的仆人是睡在和主屋不相连的房子里的,而且所有的门窗都插好了插销。他把这个纸条揉成一团,也没有对女儿提起。可是,这件意外的事,却让他感到胆战心惊。纸条上写的二十九天分明是杨所指定的一个月期限剩下的日子。对付一个拥有这样神秘力量的敌人,单凭血气之勇又有什么用呢?别这张纸条的那只手,完全可以用刀刺进他的胸膛,而且,他永远也不会知道究竟是谁杀害了自己。
第二天早晨,事情更加使费里尔感到震惊了。当他们坐下来吃早餐的时候,露茜忽然用手指着上面惊叫了起来。原来,在天花板的中央,有一个数字——“28”,显然是用烧焦了的木棒画的。他的女儿对这个数字感到莫名奇妙,他也没有向她说明。那天晚上,他没有睡觉,拿着自己的枪,通宵守卫着。一夜过去,既无所见,又无所闻。可是,第二天的早晨,一个大大的“27”却又写在了他家的门上。
一天又一天地过去了,就像黎明必然来临一样,费里尔每天也都发现那个暗藏的敌人在更换着数字,而且是在一些明显的地方,提醒他一月期限还剩下几天。有时,这个要命的数字是在墙上出现,有时是在地板上面;还有几次,这些数字写在小纸片上,贴到了花园的门或栏杆上。约翰·费里尔虽然百般警戒,却始终不能发现这些每天来临的警告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出现的。他一看到这些警告,就感到一种几乎迷信般的恐怖。他因此坐卧不宁,一天天憔悴起来,眼中显露出被追逐的野兽那种惊骇、仓皇的神色。现在他唯一的希望就是等待那个年轻的猎人从内华达回来。
二十天变成了十五天,十五天又变成了十天,远方的人还是杳无音信。期限一天天在减少,却仍然不见霍普的踪影。每当大路上响起马蹄的奔跑声,或者马车夫吆喝畜群的喊声,这位老人都忍不住跑到大门边张望,以为是他的救星到了。最后,眼看期限从五天变成了四天,又从四天变成了三天。这时,他失去了信心,完全放弃了逃走的希望。他孤掌难鸣,对环绕移民区四周的大山的情况又不熟悉,这都使得他无力逃跑。通行大道都已经被人严密地把守起来,没有四圣会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能通过。他又有什么办法呢,看来是走投无路了,这场大祸眼看是无法避免了。但是,这位老人的决心没有动摇,他宁愿拼着一死,也不会忍受对他女儿的这种侮辱。
这天晚上,他独自一个人坐着,绞尽脑汁盘算着自己的心事,但是左思右想,总想不出什么办法可以逃脱这场灾难。这天早晨,房屋的墙上已经出现了一个“2”,明天就是一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了。到时候究竟会发生什么事呢?他想象到各种各样模糊不清而又令人恐惧的情景。在他死后,女儿的结局又将如何?难道他们真的逃不出周围撒下的这道无形的天罗地网吗?费里尔想到自己的无能,不禁伏在桌上哭泣起来。
这是什么?万籁俱寂中,他听到一阵轻微的爬抓声。声音虽然很轻,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却非常清晰。这声响是从大门那边传来的。费里尔蹑手蹑脚地走进客厅,屏声静气,凝神倾听着。停了一会儿,这个轻微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又响了——显然有人轻轻地在门上叩击着。难道是杀手前来执行秘密法庭暗杀的使命了吗?或者,这就是那个恶棍,正在写着限期的最后一天已经到了?约翰·费里尔这时觉得痛痛快快地死去也比这种胆战心惊、昼夜不宁的折磨要好些。于是,他跳上前,拔下门闩,把门打开了。
门外一片寂静。夜色朗朗,点点繁星在头上闪烁发光。老人眼前出现的只是一片庭前花园,花园周围有一道篱笆,还有一扇门。但是,无论在花园里,还是在大路上,都看不见一个人影。费里尔左右瞧了一下,轻松地吁了一口气,放下了心。但是,他无意中向脚下一看,不觉大吃一惊。只见一个人趴在地上,手脚直挺挺地伸展着。
眼前的情景让他恐惧至极。他靠在墙上,用手按着自己的喉咙,才没喊出声来。起初,他以为这个趴在地上的人是个受伤的,或是将死的人。但是,他仔细一瞧,只见那个人在地上蠕动前行,蛇一样迅速无声地爬行着,一直爬进了客厅。这个人一爬进屋里,便立刻站了起来,把门关上。原来出现在这个目瞪口呆的老人面前的竟是杰弗森·霍普可怕的脸和坚毅的表情。
“天哪!”约翰·费里尔喘着气说,“你可把我吓坏了。你为什么这样进来?”
“快给我吃的,”霍普声嘶力竭地说,“我两天两夜来不及吃一口东西,喝一口水。”主人的晚餐仍旧放在桌上未动,于是他跑了过去,抓起冷肉和面包就狼吞虎咽起来。等他吃饱之后,才问道:“露茜还好吗?”
“很好。她并不知道这些危险。”这位父亲回答说。
“那很好。这个屋子已经被人四面监视起来了,这就是我为什么要一路爬进来的原因。他们可算是够厉害的了,可是要想捉住一个瓦休山的猎人,还差一点儿。”
约翰·费里尔现在完全变成另一个人了,他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忠实可靠的助手。他一把抓住这年轻人粗糙的手,热情亲切地紧紧握住。
“你真是个值得骄傲的人。除你之外,再也没有人肯来分担我们的困难和危险了。”
“您说得对,老先生。我是尊敬您的,但是,如果这件事情只是关系到您一个人,那么,在把头伸进这样一个黄蜂窝里之前,我倒要再三思考的。我是为露茜来的,我想,在他们得手之前,我就能和露茜远走高飞了,犹他州也就少了一户姓霍普的人了。”
只见一个人趴在地上,手脚直挺挺地伸展着。
“咱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明天就是期限的最后一天了,只能今晚行动,否则就来不及了。我弄了一头骡子和两匹马,现在都放在鹰谷那里。您有多少钱?”
“两千块金币和五千元纸币。”
“足够了。我还有差不多数量的钱,可以凑在一起。咱们必须穿过大山到卡森城去。您最好去叫醒露茜。仆人没有睡在这间屋子里,倒是很方便。”
费里尔进去叫他的女儿准备上路的时候,杰弗森·霍普把他能够找到的所有可以吃的东西打成了一个小包,又把一个瓷瓶灌满了水。根据自己的经验,他知道山中水井很少,而且也相距很远。他刚刚收拾完毕,费里尔和露茜就一起走了出来,全都穿好衣服,准备出发了。这对恋人非常亲热地问候了一番,但是非常短暂,因为现在一分一秒都非常宝贵,而且眼前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咱们必须马上就走,”杰弗森·霍普的声音低沉而又坚决,就像一个人明知前面有危险,却已经破釜沉舟、下定决心要闯过去,“前面和后面进出的地方都已经有人把守。但是,小心一点儿的话,咱们还是可以从旁边窗子出去,穿过田野逃走。只要一上大路,再走两英里,就可以到达鹰谷了,马匹就在那里等着。天明以前,咱们必须赶过半山去。”
“如果有人阻挡,那怎么办呢?”费里尔问道。
霍普拍了一下衣襟下面露出的左轮手枪枪柄,冷笑着说:“即使咱们寡不敌众,至少也要干掉两三个。”
屋中的灯火早已全部熄灭。费里尔从黑黝黝的窗口望出去,看着曾经一度属于自己的这片土地,现在就要永远放弃了。对这种牺牲,他十分痛苦。但是,当他想到女儿的名誉和幸福时,就感到即使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沙沙作响的树林和一望无际的田野,看来是那样宁静,使人感到幸福。但是谁也想象不到,这里却是那些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出没之地。身旁年轻猎人苍白的脸色和紧张的表情都说明,当他爬进这间屋子的时候,早已把这里的险恶情况看得一清二楚了。
费里尔提着钱袋,杰弗森·霍普带着不多的口粮和饮水,露茜提着一个小包,里边有她的一些贵重物品。他们慢慢地、非常谨慎小心地把窗子打开,等到一片乌云使夜色朦胧起来的时候,才一个接一个地越窗而出,走进小花园中去。他们弯下腰来,屏声静气,深一脚浅一脚地穿过花园,来到篱笆的暗处。他们沿着篱笆走向一个通往麦田的缺口。刚刚走到这个缺口的地方,霍普突然一把抓住父女二人,把他们拖到阴暗的角落。他们静静地伏在那儿,吓得浑身发抖。
由于霍普在草原上久经锻炼,使他的一双耳朵像山猫一样敏锐。他们刚刚伏下,就听见几步之外传来一声猫头鹰的惨啼。同时,在不远的地方立刻又传来另外一声,遥相呼应。只见一个隐隐约约的人影,在那个缺口处出现了。那人又发出一声凄惨的暗号,立刻,另外一个人便从暗处应声而出。
“明天半夜,三声夜鹰叫三声时下手。”第一个人这样说,看来他是一个领头的人。
另一个答道:“好的,要我传达给德雷伯兄弟吗?”
“告诉他,让他再传达给其他人。九到七!”
“七到五!”另一个接着说。然后,这两个人便朝不同方向悄然而去。他们说的最后两句话,显然是一种问答式的暗号。当他们刚刚走远,脚步声刚刚消失的时候,杰弗森·霍普就立刻跳起身来,一边扶着他的同伴穿过缺口,一边用最快速度领着他们越过田地。这时,露茜似乎已经精疲力尽了,于是他又半扶半拖地拉着她飞跑。
“快点!赶快!”他气喘吁吁地一次又一次催促着,“咱们已经闯过了警戒线。一切就靠速度了,快跑!”
一上了大道,他们就立刻以最快速度前进。路上,他们碰到过一次人,于是闪进一片麦田中躲避,以免被看到。快到城边的时候,霍普又折进了一条通向山间的崎岖小道。黑暗中,只见两座巍峨大山浮现在眼前。他们所走的这条狭窄的小道就是鹰谷,马匹就在这里等候着他们。霍普凭着准确的本能,在一片乱石之中择路前进,沿着一条干涸的小溪来到一个山石叠嶂的平静所在。三匹忠心的骡马都拴在那里。露茜骑上一匹骡子,老费里尔带着他的钱袋,骑上了一匹马,而杰弗森·霍普骑着另外一匹,沿着险峻的山道,引导他们前进。
对任何不熟悉大自然赤裸裸面目的人来说,这种崎岖山路必定会使他们惊骇却步。山路的一边是千丈绝壁,山石嵯峨,黑压压的,显得岌岌可危。绝壁上一条条的石梁,就像石化的魔鬼身上的一根根肋骨。另一边则是乱石纵横,无路可走。在这中间,只有这条弯弯曲曲的小道,有些地方更是十分狭窄,只容单人穿越。山路崎岖难行,唯有擅长骑马的人才能通过。尽管有许多困难,但是,这几个逃亡者的心情却是愉快的,因为他们每前进一步,就离刚刚逃出来的那个暴政横行的地方又远了一步。
但是,他们不久便发现,自己仍然没有逃出摩门教徒的势力范围。当他们来到山路中最为荒凉的地方时,露茜突然惊叫了起来,用手向上指着。原来有一块俯临山路的岩石,在天光衬托之下显得非常黝黑而单调,上面孤零零地站着一个防哨。他们发觉他的时候,他也看见了他们。于是,静静的山谷里响起了一声哨兵的吆喝:“谁在那里走动?”
“是往内华达去的旅客。”杰弗森·霍普应声答道,暗暗握住鞍旁的来复枪。
他们可以看到,这个孤单的哨兵手指扣着扳机,向下瞧着他们,似乎对这个回答感到很不满意。
哨兵又叫道:“是谁准许的?”
“四圣准许的。”费里尔回答说。根据他在摩门教中的经验,教中最高的权威就是四圣。
哨兵叫道:“九到七。”
“七到五。”杰弗森·霍普马上回答,他想起了在花园中听到的这句口令。
“过去吧,上帝保佑你们。”哨兵说。过了这一关后,前面的道路就宽阔了起来,马匹可以放开脚步,小跑前进了。回过头来,他们还能看见那个哨兵,倚着自己的枪,孤零零地站在那里。这时,他们知道,他们已经闯过了摩门教区的边防要隘,自由就在前面。
五、复仇天使
一夜之中,他们走过的尽是一些错综复杂的小路和崎岖难行、乱石纵横的山道。他们不止一次迷失了方向,幸好霍普熟悉山中情况,才重新找到正确的路。天亮之后,他们眼前出现了一幅奇景,虽然显得十分荒凉,却是壮丽无比。现在,他们置身于一片白雪覆盖的群山之中,山峦重叠,一直绵延到遥远的地平线上。路两旁尽是悬崖绝壁,上面生长着的落叶松,好像就悬挂在他们头上,一阵风过就会被吹落下来。这种恐惧并不只是空想,因为在这个荒凉的山谷里,到处散落着滚下来的树木和石头。当他们前进的时候,就有一块巨石雷鸣般滚落下来,隆隆声在静悄悄的峡谷里回荡,吓得疲乏的马儿都狂奔起来。
当太阳从东方地平线缓缓上升的时候,群峰便像开宴张灯时那样,一个接一个地被点亮了,直到所有山巅都抹上了一片微红,变得耀眼明亮起来。这种奇景使三个逃亡者精神为之一振,前进的动力也就更大了。他们在一个涌出激流的谷口停了下来,让马饮水,自己则匆匆吃了早餐。露茜和她的父亲想多休息一会儿,可是杰弗森·霍普却坚持快走。他说:“这个时候,他们多半正沿着咱们的踪迹追上来,成败完全取决于咱们前进的速度。只要能平安到达卡森城,就是休息一辈子也不要紧。”
这一整天,他们都在山道中奔波前进。临近黄昏的时候,计算了一下行程,他们离开敌人已经有三十多英里了。夜里,他们选择了一处悬岩下面可以躲避寒风的地方安顿下来。为了暖和一些,三个人紧紧挤在一起,睡了几个钟头。但是,天还没亮,便又动身上路了。他们一直没有发现有人追赶的迹象,因此,杰弗森·霍普认为他们可能已经逃出了虎口,那个迫害他们的可怕组织,现在已是鞭长莫及了。但是,他一点儿也不知道这个魔掌究竟能够伸展多远,同时,他更没有想到,这个魔掌立刻就要逼近他们,把他们打得粉碎了。
逃亡的次日,大约中午的时候,剩下的口粮眼看就要吃完了。但是,这并没有使这位猎人感到不安,因为在大山之中,有的是飞禽走兽可以猎取充饥,以前他就常常靠着自己的来复枪维持生活。他选择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拾取一些枯枝干柴生起火来,让同伴暖和一下。因为,他们现在已是在海拔五千英尺的高山上,寒冷刺骨。他把骡马拴好,和露茜告别后,就背上来复枪,出去碰碰运气。他回过头来,只见老人和少女正围着火堆取暖,三匹骡马一动不动地站在后边。再走几步,便因为大石阻挡,看不见他们了。
他翻山越岭,走了两英里多,却一无所获。从树干上的痕迹和其他一些迹象看来,他断定附近有无数野熊出没,可是搜索了两三个小时也毫无结果。最后,他正打算空手回去的时候,忽然抬头一看,不禁喜出望外。原来在离地三四百英尺的一块凸出的悬岩边上,站着一只野兽,样子看起来很像羊,但却长着一对巨大的长角。这被人称为“大犄角”的家伙,可能正在为霍普看不到的同伴执行着警戒任务。巧得很,这只野兽是背对着他的,因此,并没有发觉他。他趴在地上,把枪架在一块岩石上,仔细瞄准之后,才开了枪。这只野兽跳了起来,在岩石边挣扎了几下,就滚落到谷底去了。
这战利品十分沉重,一个人背不动,霍普便将它的一条腿和一些腰肉割了下来。这时,已经是暮色四合,一片苍茫了。他背起这些兽肉,匆忙沿着来路向回走,但刚要动身时,就意识到自己陷入了困境。因为一心一意寻找野兽,他走得太远了,已经远远超出了自己所熟悉的山谷。现在再要顺原路返回,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他觉得自己所在的这个山谷此时变成了千沟万壑,处处相似,简直无法辨认。他沿着一条山沟走了一英里多,来到一个涧水淙淙的所在。他肯定来时绝对没有见过这条山涧,便知道自己已经走错了路,于是又换成另外一条,却仍然不对。夜色很快降临了,当他终于找到一条熟识的小道时,天空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虽然找到了这条熟路,可是现在要沿着它不再走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月亮还未升起,小路两边绝壁高耸,使得道路格外黑暗难行。这时,霍普背着沉重的东西,被压得喘不过气来,更何况忙碌了半天,现在已经感到非常疲乏。但是,他仍然蹒跚地前进着。当想到每前进一步,就离露茜更近了一些,而且还带来了这么多食物,足够今后旅途食用,他的精神便又振奋起来。
现在,他已经来到刚才和父女俩分手的那个山谷入口。虽然是在黑暗之中,他也能辨认出遮挡入口的那些巨石的轮廓。他想,他们一定正在焦急地等待着他呢,因为他已经离开差不多有五个钟头了。一时高兴之下,他把两只手放在嘴边,借着峡谷的回音,大声呼唤着,表示自己回来了。他静静倾听着,可是,除了自己的呼声撞在这片沉寂、荒凉的峡谷石壁上,反射成无数的回音之外,什么也没有。他又叫了一声,比先前的一声更加响亮。可是,依然没有听见他们的回应。他隐约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于是急忙奔了过去。慌忙中,他把宝贝似的兽肉也丢掉了。
他转过弯去,一眼便看清楚了之前生火地方的情况。那里仍然有一堆篝火在闪烁发光,但是很明显,当他离开之后,再也没有人照料过。周围一片死寂,原有的恐惧变成了现实。火堆旁没有任何活着的东西——马匹、老人和少女都不见了。显而易见,在他离开之后发生了什么突如其来的可怕灾难,他们无一幸免,而且没有留下一点儿痕迹。
这个意外打击使霍普惊慌失措、目瞪口呆。他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于是赶紧抓住来复枪支撑着自己,以免跌倒。但是,他到底是个意志坚强的人,很快就从这种迷惘中清醒了过来。他从火堆里捡起一段半焦的木头,把它吹燃。借着这个光亮,他把这个休息的地方仔细察看了一番。地面上到处都是马蹄践踏的印迹,说明一大队骑马的人已经追上了逃亡者。从离开的方向看,他们后来又转回盐湖城去了。他们是否把他的两个伙伴全都带走了呢?霍普几乎确信他们一定那样做了。可是,当他的目光落在一件东西上的时候,不禁毛骨悚然。离他们原来休息处没有几步远的地方,有一堆不高的红土,肯定是原来没有的。一点儿也不错,这是一个新掘成的坟墓。当这个年轻猎人走近的时候,他发现土堆上面还插着一支木棒,木棒裂缝处夹着一张纸。纸上草草写了几个字,但却很清楚:
约翰·费里尔
生前住在盐湖城
死于一八六〇年八月四日
刚刚离开他不久的那位健壮老人就这样死去了,而这几个字竟成了他的墓志铭。杰弗森·霍普又到处寻找,看看是否还有第二座坟墓,但没有发现一点儿痕迹。露茜已经被这些可怕的追赶者带了回去,遭受了她原先注定的命运,成为了长老儿子的小老婆。当这个年轻小伙子意识到她的命运确已如此,而他自己又无法挽回的时候,真想跟随着这位老人,一同长眠在他最后安息的地方。
但是,他的坚强最终拒绝了这种由于绝望而产生的过分伤感。如果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他至少还可以把自己的一生用在报仇雪恨上。杰弗森·霍普有着百折不挠的韧性和毅力,也具有一种永不放弃的复仇决心。他的这种复仇心,可能是在和印第安人相处的日子里,从他们那里学来的。他站在凄凉的火堆旁,觉得只有彻底、干净、痛快地复仇,亲自杀死他的仇人,才能减轻自己的悲痛。他下定了决心,要把自己的坚强意志和无穷精力全部用在报仇雪恨上。他面色惨白,狰狞可怕,一步一步沿着来路走回去,找到掉落兽肉的地方。他把快要熄灭的火堆挑燃起来,烤着兽肉,直到烤熟的肉足够他维持数日。他把烤熟的兽肉捆作一包,虽然疲惫至极,但是,仍然踏着这些复仇天使的足迹,穿过大山,一步一步走了回去。
他沿着先前骑马走过的道路,千辛万苦地步行了五天。他感到筋疲力尽,脚痛难忍。夜里,他就躺在乱石之间,胡乱睡上几个钟头,天尚未明,便又起来赶路。第六天,他来到了鹰谷,他们就是从这里开始不幸的逃亡的。他从鹰谷向下看,可以看见摩门教徒们的田舍家园。现在,他已是形销骨立、憔悴不堪了。他倚着来复枪,对着脚下这座安静而广阔的城市,狠狠地挥舞着瘦削的拳头。他观察这座城市的时候,发现在一些主要街道上挂着旗帜和其他的节日标志。他正在猜测其中原因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马蹄奔腾的声音,只见一个人骑着马冲了过来。当骑马人靠近的时候,霍普认出这是一个名叫考泼的摩门教徒。霍普曾经先后几次帮过他的忙,所以,当他走近时,霍普就向他打了个招呼,想从他那里打听一下露茜的命运。
“我是杰弗森·霍普。你还记得我吗?”
这个摩门教徒带着毫不掩饰的惊异神色望着他。的确,这个面色惨白、眼神狰狞、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流浪汉,很难使人相信就是曾经那个年轻英俊的猎人。但是,当他终于认出这的确是霍普时,他的惊异变成了恐惧。
“你疯了,竟敢跑到这里来!要是有人看见我在和你说话,连我这条命也要保不住了。因为你帮助费里尔父女逃走,四圣已经下令通缉你了。”
“我不怕他们,也不怕他们的通缉。考泼,你一定已经听说这件事了,我求你务必回答几个问题。咱们一向是朋友,请你看在上帝的分上,不要拒绝。”
这个摩门教徒不安地问:“什么问题?赶快说,这些石头都有耳朵,这些大树也长着眼睛哩。”
“露茜·费里尔怎么样了?”
“她昨天和小德雷伯结婚了。站稳了,喂,你要站稳些。看,你怎么魂不附体了……”
“不要管我,”霍普有气无力地说,他的嘴唇都白了,颓然跌坐在刚才靠着的那块石头上,“你说结婚了?”
“昨天结婚的,捐赠堂上挂着的那些旗帜就是为了这个。究竟该谁娶她,在这个问题上小德雷伯和小斯特兰森还有过一番争执呢。他们两个人都去追赶过那父女俩,斯特兰森还开枪打死了她的父亲,因此就更有理由得到她。但是,他们在四圣会议上争执的时候,因为德雷伯一派势力大,先知就把露茜交给了小德雷伯。不过,不管是谁占有她,都不会长久的,因为昨天我看见她已经面如死灰,哪里还像个人,简直是个鬼。你要走了吗?”
“是的,我要走了。”杰弗森·霍普说着已经站了起来。他的脸此刻简直像大理石雕成的,神情严峻而坚决,一双眼睛闪烁着凶光。
“你要到哪里去?”
“你不要管。”他一边回答,一边背起他的武器,大踏步走下山谷,从那里一直走到大山深处野兽出没之地。众兽之中,再也没有比霍普更为凶猛、更为危险的了。
那个摩门教徒的预言果然丝毫不差地应验了。不知是因为父亲的惨死,还是由于被迫成婚而心怀愤恨,可怜的露茜一直委靡不振,了无生趣;不到一个月,她便郁郁而死。她的浑蛋丈夫之所以娶她,主要是为了约翰·费里尔的财产,因此,对她的死亡,德雷伯并不感到多么悲伤。倒是他的一些妻妾却对她表示了哀悼,并且按照摩门教的风俗,在下葬前整夜为她守灵。第二天凌晨,正当她们围坐在灵床旁边的时候,室门忽然大开,一个衣衫褴褛、面目粗野、饱经风霜的男人闯了进来。她们惊骇万分,吓得说不出话。这个人对那些缩作一团的女人看都没有看一眼,也不理会她们,而是径自走向那个曾经深藏着露茜·费里尔纯洁灵魂的苍白安静的遗体。他弯下身来,在她冰冷的额头上虔诚地吻了一下。接着,又拿起她的手,从她的手指上取下那只结婚戒指。他凄厉地叫道:“她决不能戴着这个东西下葬。”人们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飞身下楼,倏地不见了。这件事发生得如此离奇,如此突兀,要不是露茜手指上那只作为新娘标志的金戒指已经不翼而飞,就连守灵人自己都很难相信这是事实,更不用说让别人相信了。
杰弗森·霍普在大山中飘荡了几个月,过着一种原始的非人生活,时时刻刻想着报仇雪恨。这时,城里开始流传一种说法,都说有一个怪人,出没在深山大壑之间,在城外徘徊不去。有一次,一粒子弹嗖地穿过斯特兰森的窗户,射在离他不到一英尺远的墙壁上。又有一次,当德雷伯从绝壁下经过的时候,一块巨石从他的头上掉落了下来。他连忙卧倒在地,才躲过这场灾难。这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不久便发觉了有人企图谋杀他们的原因。于是他们带领着人马,三番五次地进入深山里,打算捉住他们的敌人,或者把他杀死;但是,最终没有成功。于是,他们便又采取了谨慎的办法,绝不单独外出,每到天黑之后,便足不出户。同时,他们又派人把自己的住宅警戒起来。过了些时候,他们认为用不着这些措施了,因为既没有人听到过他们仇人的消息,也没有人再见到那个人的踪迹。他们希望,时间一久,他的复仇心也许就会淡漠下来。
又拿起她的手来,从她的手指上取下那只结婚指环。
事情却远非如此。如果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这种复仇心更加强烈了。霍普本来就拥有坚定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除了时刻不忘报仇之外,再也没有任何别的情绪占据他的心灵了。然而,他首先是一个非常实际的人。不久,他认识到,虽然自己的体格十分强壮,但也经不住这种过度的操劳。风吹日晒,无遮无蔽,又没有像样的食物,这就使他的体力大大地耗损。倘若他像野狗似的死在大山之中,那么复仇大事又怎么办呢?他感到长此下去,势必要得到这样的结果。假如果然如此,岂不正合了敌人的心意?于是,他勉强回到了内华达过去待过的矿上,以便在那里恢复体力,并且积累足够的金钱,以备继续追踪仇人,而不致陷于穷困之中。
他原打算至多一年后就回来,可是由于种种意外情况的阻挠,使他无法脱身,停留了将近五年之久。虽然五年过去了,但是在五年后的那天,昔日的切肤之痛依然记忆犹新,复仇决心和当年那个令人难忘的晚上他站在约翰·费里尔坟墓旁边时一样迫切。他乔装改扮,更名换姓,回到盐湖城,只求正义得伸,早已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然而,他到达盐湖城后,才发觉令人不快的消息正在等待着。几个月前,摩门教中发生过一次分裂,年轻的一派起来反抗长老的统治,结果有相当多的不满分子脱离了教会。他们离开了犹他,变成了异教徒。德雷伯和斯特兰森也在其中,而任何人都不知道他们的下落。据说,德雷伯早就把他的大部分财产设法变卖了,因此在离开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富翁,而他的同伴斯特兰森却相当贫穷。但是,他们现在究竟在何处,丝毫没有线索可寻。
在这种困难下,不管复仇心如何迫切,一般人恐怕难免要灰心丧志,放弃复仇的打算了。但是,杰弗森·霍普却一刻也没有动摇过。他带着他所有的但却为数很少的钱出发,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在美国各地寻找他的仇人。没有钱的时候,就随便找点儿工作糊口。一年跟着一年地过去了,他的一头黑发斑白了,但是,他仍然继续流浪着,就像一只不肯罢休的敏锐的猎犬。他把全部心力都贯注在复仇事业上,为了这个事业,献出了他的一生。最后,果然苍天不负苦心人。这只是从窗口中瞥见了仇人的面貌而已,但是,这一瞥却告诉了他,他所追踪的两个人就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他回到破烂不堪的寄宿处,把他的复仇计划准备停当。但是,说也凑巧,德雷伯那天从窗口中也认出了大街上的这个流浪汉,而且看出了他眼中的杀意。因此,他在斯特兰森——他已经成了德雷伯的私人秘书——的陪同下,急忙找到一位治安官,向他报告说,由于一个旧日情敌的嫉恨,他们的生命现在处于危险之中。当晚,杰弗森·霍普便遭到羁押。因为他找不到担保人,所以被拘禁了几个星期。等到被释放出来的时候,他发觉仇人的住处早已空空如也,德雷伯和他的秘书已经动身去了欧洲。
这一次,霍普的复仇计划又落了空。但是,心头积恨再一次激励着他,要他继续追踪下去。由于缺乏路费,他不得不工作一段时间,节省下每一块钱,给未来的行动作准备。最后,等到他积蓄了足够维持生活的费用,就动身前往欧洲。在欧洲,他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追赶着自己的仇人。钱花完了之后,任何低贱的工作他都干,可是,一直没有追上这两个逃亡者。当他赶到圣彼得堡时,他们已经前往巴黎去了。当他赶到巴黎的时候,又听说,他们刚刚动身去哥本哈根。当他赶到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时候,又晚了几天,他们已经到伦敦旅行去了。最后,他终于在伦敦把他们赶到了绝境。至于以后在伦敦发生的事情,我们最好还是引用华生医生日记中详细记载的这个老猎人自己叙述的故事。华生医生的这段记录,为我们提供了便捷。
六、再录华生回忆录
我们的罪犯疯狂的抵抗显然并不是对我们有什么恶意,因为当他发觉自己已无能为力的时候,便温顺地微笑起来,并且表示,希望在他挣扎的时候,没有伤害到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他对福尔摩斯说:“我想,你准备把我送到警察局去。我的马车就在门外,如果你们把我的腿松开,我可以自己走下去上车。我可不像从前那样,轻而易举地就能被抬起来。”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交换了一下眼神,似乎认为这种要求太大胆了些。但是,福尔摩斯却立刻接受了他的要求,把我们捆在他脚腕上的毛巾解开了。他站起来,两条腿舒展了一下,像是要证明它们确实又获得了自由。我现在还记得,当时我看着他,心中暗想,我很少见到过比他更魁伟强壮的人了。那饱经风霜的黑脸上表现出的坚决而有活力的神情,就像他的体力一样令人惊异和不可忽视。
他注视着我的同伴,以由衷钦佩的口气说:“如果警察局长职位有空缺的话,我认为你是最合适的人选了。你对这个案子的侦查方法,确实是十分谨慎周密的。”
福尔摩斯对那两个侦探说:“我们一起去吧。”
雷斯垂德说:“我来给你们赶车。”
“好的,那葛莱森可以和我们坐到车上去。还有你,医生,你对这个案子已经产生了兴趣,最好也和我们一块儿走一趟吧。”
我欣然同意,于是我们一同下了楼。我们的罪犯没有一点儿逃跑的企图,安安静静地走进那辆原来属于他的马车,我们也跟着上了车。雷斯垂德爬上车夫的座位,扬鞭催马前进,不久,便把我们拉到了目的地。我们被引进一间小屋,那里有一个警官把罪犯的姓名和他被控杀死的两个人的姓名都记录了下来。那个警官是个面色白皙、神情冷淡的人,他机械而呆板地履行着他的职务。他说:“犯人将在本周内提交法庭审讯。杰弗森·霍普先生,你在审讯之前,还有什么话要说吗?我必须事先告诉你,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要记录下来,并且可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诸位先生,我有许多话要说,”我们的罪犯慢慢说道,“我愿意把它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们。”
“你等到审讯时再说不是更好吗?”
“我也许永远不会受到审讯了。你们不要大惊小怪,我并不是想自杀。你是一位医生吗?”他说这句话时,把凶悍而黧黑的眼睛转过来瞧着我。
我说:“是的,我是医生。”
“那么,请你用手按一下这里。”他说着微笑了一下,用他被铐着的手,指了一下胸口。
我按了按他的胸部,立刻觉察到里边有一种不同寻常的跳动。他的胸腔微微震颤,就像在一座不坚固的建筑中,开动了一架强力的机器。在这静静的屋内,我能够听到他的胸膛里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嗡嗡声。
“怎么,你得了主动脉瘤症! ”我叫道。
他平静地点点头:“他们都这样说。上个星期,我找一位医生看过,他对我说,过不了多少天,血瘤就要破裂。这个病已经好多年了,一年比一年恶化。这个病是我在盐湖城的大山之中,由于饱经风霜,过度操劳,而且又吃不饱的缘故引起的。现在我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什么时候死,我都不在乎了。但是,我愿意在死之前,把这件事交代明白,死后好有个记载。我不愿在死后让别人把我看成一个寻常的杀人犯。”
警官和两个侦探匆忙商量了一下,考虑准许他说出自己的经历是否适当。
警官问道:“医生,你认为他的病情确实有突然变化的危险吗?”
“的确是这样。”
于是这位警官说:“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了维护法律,显然,我们的职责是首先取得他的口供。先生,你现在可以自由交代了。不过,我再一次告诉你,你所交代的内容都要记录下来。”
“请允许我坐下来讲吧。”犯人一边说,一边就不客气地坐了下来,“这个血瘤症很容易使我感到疲乏,何况半个钟头以前,我们还打斗了一番,这绝不会使病情有所改善。我已经是坟墓边上的人了,所以不会对你们说谎的。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至于你们如何处置,对我来说,就无关紧要了。”
杰弗森·霍普说完这些话,就靠在椅背上,开始叙述下面这篇惊人的供词。他叙述时的态度从容不迫,而且讲得有条有理,好像自己说的事情十分平淡无奇。我可以保证,这篇补充供词完全准确无误,因为这是我抓住机会从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上抄录下来的。他在他的笔记本里,把这个罪犯的供词原封不动、逐字逐句地记录了下来。
他说:“我为什么要恨这两个人,这一点对你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他们恶贯满盈,他们犯了罪,害死过两个人——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因此他们付出了自己的性命,也是罪有应得的。从他们犯罪以来,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我也不可能提出什么罪证,到任何一个法庭上控告他们。可是,我知道他们有罪,我打定主意,要把法官、陪审员和刽子手的任务全部一个人承担起来。如果你们是男子汉大丈夫,如果你们站在我的位置上,你们也一定会像我这样干的。
“我刚才说的那个姑娘,二十年前本来是要嫁给我的,可是却被迫嫁给了这个德雷伯,以致含恨而死。我从她遗体的手指上把这只结婚戒指取了下来,当时就发誓,一定要让德雷伯看着这只戒指毙命,还要在他临死的时候,让他认识到,是由于自己犯下的罪恶,才受到了惩罚。我踏遍了两大洲,追踪着德雷伯和他的帮凶;一直到追上他们为止,这只戒指都一直带在我身边。他们打算东奔西跑,把我拖垮,但是,他们是枉费心机。即使我明天就会死——这是很有可能的——但在临死的时候,我总算知道了,我在这个世界上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而且是出色地完成了。他们两个人已经死了,而且都是被我亲手杀死的,除此之外,我再也没有什么别的希望和要求了。
“他们是有钱人,我却是一个穷光蛋。因此,要到处追赶他们,这件事对我来说并不容易。我来到伦敦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是囊空如洗了。我发觉,自己必须找个工作,才能维持生活。赶车、骑马对我来说,就像走路一样平常,于是我就到一家马车出租公司寻找工作,立刻就成功了。每个星期我要向公司缴纳一定数目的租金,剩下的就归自己。剩余的钱并不多,可是我总能设法勉强维持下去。最困难的事情是不认识路。我认为在所有道路复杂的城市中,再也没有比伦敦的街道更难辨认的了。我在身旁带上一张地图,直到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几个主要车站之后,工作才顺利起来。
“过了好久,我才找到这两个人居住的地方。我东查西问,直到最后在无意之中碰上了他们。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的一家公寓里。我知道,只要找到了他们,他们就落在我的掌握之中了。我已经蓄了胡须,他们不可能认出来。我紧紧跟着他们,伺机下手。我下定决心,这一次绝不能再让他们逃脱。
“虽然如此,他们还是差点儿又溜掉了。他们在伦敦走到哪里,我就形影不离地跟到哪里。有时我赶着马车跟在他们后边,有时步行。然而赶着马车却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这样他们就无法摆脱我了。只有在清晨或者深夜我才做一点儿生意,赚一点儿钱,这样一来就不能及时向公司缴纳租金了。但是,只要能够亲手杀死仇人,别的我都不管了。
“他们非常狡猾。他们也一定意识到了,可能会有人追踪自己,因此从不单独外出,更不在晚上出去。两个星期以来,我每天都赶着马车跟在他们后面,可是一次也没有看见他们分开过。德雷伯经常喝得醉醺醺的,但是,斯特兰森却毫不大意。我起早贪黑地窥伺着他们,却总遇不到机会。但是,我并没有因此而灰心,因为我总感觉到,报仇的时刻就要到来了。我唯一担心的是胸口里的这个毛病,说不定它会过早破裂,让我的报仇大事功亏一篑。
“最后,一天傍晚,当我赶着马车在他们所住的那个叫陶尔魁里的地方徘徊的时候,忽然看见一辆马车赶到那住处的门前。有人把一些行李拿了出来,不久,德雷伯和斯特兰森也跟着出来,他们一同上车而去。我赶紧催马加鞭,远远跟在他们后面。当时我感到非常不安,唯恐他们又要改变住处。他们到了尤斯顿车站,下了马车。我找一个小孩替我拉住马,就跟着他们走进了月台。我听到他们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站上的人回答说,有一班车刚刚开出,几个钟头之内不会再有第二班车了。斯特兰森听了之后,似乎很懊恼,可是德雷伯却非常高兴。我夹杂在人群之中,离他们非常近,所以能够听到他们之间的每一句谈话。德雷伯说,他有一点儿私事要去办一下,如果斯特兰森愿意等他的话,马上就会回来。他的伙伴却阻拦他,并且提醒说,他们曾经决定过时时刻刻都要在一起,不能单独行动。德雷伯回答说,这是一件微妙的事,他必须独自前往。我听不清斯特兰森又说了什么,后来只听见德雷伯破口大骂,并且说,斯特兰森不过是自己雇用的仆役罢了,不要装腔作势地对他发号施令。于是,这位秘书先生讨了一场没趣,只好不再多说。他只是和德雷伯商量,万一耽误了最后的一班火车,可以到郝黎代旅馆去找他。德雷伯回答说,他在十一点钟之前就可以回到月台上来。然后,他就一直走出了车站。
“我日夜等待的千载难逢的时刻终于到来了。我的仇人已在我的掌握之中。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彼此相助;但是,一旦分开之后,就要落到我的控制之下了。尽管如此,我并没有鲁莽从事。我早已定下了一套计划,报仇的时刻,如果不让仇人明白究竟是谁杀死了他,如果不让他明白为什么要受到这种惩罚,那么,这种复仇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我的报仇计划早就安排妥当,根据这个计划,我要让害苦了我的人有机会能够明白,现在是他恶贯满盈的时候了。恰巧,几天前有一位先生坐我的车子,到布瑞克斯顿路一带查看几所房屋,不慎把其中一所的钥匙遗落在我的车里了。他虽然当天晚上就将这把钥匙领了回去,但是,在送还之前,我早就把它压成了一个模子,并且照样配制了一把。这样一来,在这个大城市里,我至少找到了一个可靠的地方,可以自由自在地干自己的事情,而不致受到阻碍。现在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把德雷伯弄到那里去。
“他在路上走着,并且进了几家酒店。他在最后一家酒店几乎停留了半个钟头,出来的时候,步履蹒跚,显然已经醉了。在我的前面恰好有一辆双轮小马车,他就招呼着坐了上去。我一路紧紧地跟着,马鼻子距离前面马车车夫的身体最多只有一码远。我们经过了滑铁卢大桥,在大街上跑了好几英里。但使我感到诧异的是,我们竟然又回到了他原来住的地方。我想象不出,他回到那里究竟要干什么。但是,我还是跟了过去。在距离那所房子大约一百码的地方,我把车子停了下来。他走了进去,马车也离开了。请给我一杯水,我的嘴都说干了。”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饮而尽。
“这就好些了。好,我等了一刻钟,或者还要久一点儿,突然房子里面传来一阵打架似的吵闹声。接着,屋门忽然大开,出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德雷伯,另一个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这个人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小伙子一把抓住德雷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边的时候,他用力一推,紧跟着又是一脚,把德雷伯踹到了大街当中。他对德雷伯摇晃着手中的木棍,大声喝道:‘狗东西!我教训教训你,你竟敢污辱良家妇女!’他是那样怒不可遏,如果不是这个坏蛋拖着两条腿拼命向街中跑去,我想,那小伙子一定会用棍子把他痛打一顿。德雷伯一直跑到转弯的地方,正好看见了我的马车,于是招呼着我,一脚就跳上车来。他说:‘把我送到郝黎代旅馆去。’
“我一见他坐进了我的马车,简直喜出望外,心跳得非常厉害。我真怕就在这个千钧一发的时刻,自己的血瘤迸裂了。我慢慢赶着马车向前走,心中盘算着究竟该怎么办才稳妥。我可以把他一直拉到乡间去,在荒凉无人的小路上,和他算一次总账。当我几乎已经决定这么办的时候,他忽然替我解决了这个难题。这时,他的酒瘾又发作了,叫我在一家大酒店的外面停了下来。他一边吩咐我等着他,一边走了进去。他在里面一直待到酒店关门,等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烂醉如泥了。我知道,自己胜券在握了。
“你们不要以为我会冷不防一刀,把他结果就算了事。如果那样做,只不过是死板地执行审判而已,我不会那样干的。我早已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能把握住这个机会,还可以有一线生机。在美洲流浪的那些日子里,我干过各种各样的差事。我曾经做过约克学院实验室的看门人和清洁工。有一天,教授在讲解毒药问题时,把某种生物碱——他是这样称呼的——给学生们看。这是他从一种南美洲土人制造毒箭的毒药中提炼出来的。这种毒药的毒性非常猛烈,只要沾到一点儿,立刻就能致人死命。我记住了那个放毒药瓶子的位置,在他们走了之后,就倒了一点儿出来。我是一个相当高明的配药能手,于是,就把这些毒药做成了一些易于溶解的小丸。我在每个盒子里装进一粒,同时再放进一粒样子相同但是无毒的药丸。我当时决定,一旦得手,这两位先生每人便要分得一盒,自己先吞服一粒,剩下的一粒由我来吞服。这样做,和枪口蒙上手帕射击一样,可以置人于死地,而且还没有响声。从那天起,我就一直把这些装着药丸的盒子带在身边,现在到了使用它们的时候了。
“当时午夜已过,快一点钟了。这是一个凄风苦雨的深夜,风刮得很厉害,大雨倾盆而下。外面虽然是一派惨淡的景象,可是我的心里却乐不可支,高兴得几乎要大声欢叫起来。诸位先生,如果你们之中哪位曾经为一件事朝思暮想,盼望了二十多年,一旦伸手可得,那么,你们就会理解到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燃一支雪茄,喷着烟雾,借此安定自己的紧张情绪。可是由于过分激动,我的手不住地颤抖,太阳穴也突突地乱跳。当我赶着马车前进时,看见老约翰·费里尔和可爱的露茜在黑暗中望着我微笑。我看得清清楚楚,就像现在在这间屋子里看见你们诸位一样。一路之上,他们总是在我的前面,一边一个地走在马的两旁,一直陪着我来到布瑞克斯顿路的那所空宅。
“四周看不见一个人影,除了淅沥的雨声之外听不到一点儿声音。我透过车窗向车里一瞧,只见德雷伯蜷缩成一团,因酒醉而沉入了梦乡。我摇着他的胳膊说:‘该下车了。’
“他说:‘好的,车夫。’
“我想,他以为已经到了刚才提到的那个旅馆,因为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就走下车来,跟着我进了空屋前的花园。这时,他还有点儿头重脚轻,站立不稳,我不得不扶着他走,以免跌倒。我们走到门口时,我开了门,引着他进了前屋。我敢向你们保证,一路上,费里尔父女一直在我们前面走着。
“‘黑得要命。’他一边说,一边乱跺着脚。
“‘咱们马上就有亮光了,’我说着便擦燃了一根火柴,把带来的一支蜡烛点亮。我转向他,把蜡烛举近了自己的脸。我说道:‘好啦,伊诺克·德雷伯,现在你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惺忪地盯着我看了半天。然后,我看见他的脸上突然出现了恐怖的神色,整张脸都痉挛起来,这说明他已经认出了我。他吓得面如土色,摇摇晃晃地后退着,大颗的汗珠从额头滚落到眉毛上。他的牙齿也在上下相击,咯咯作响。我看见他这副模样,不禁靠在门上大笑不止。我早就知道,报仇是一件最痛快的事,可是,从来没有想到竟会有这样的快感。
“我说:‘你这个狗东西!我把你从盐湖城一直追到圣彼得堡,可是总让你逃脱。现在你东躲西藏的日子终于到头了,因为,不是你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我说话的时候,他又向后退了几步。我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以为我发疯了。那时,我确实和疯子一样,太阳穴上的血管像被铁匠挥舞着铁锤敲打似的跳动不止。我深信,当时若不是血从鼻孔中涌了出来,使我轻松一下的话,我的病也许就会发作起来了。
“‘你说,露茜·费里尔现在怎么样了?’我一边叫着,一边锁上门,并且把钥匙举在他的眼前晃了几晃,‘惩罚确实来得太慢,不过现在总算让你落网了。’我看到在我说话的时候,他那两片怯懦的嘴唇颤抖着,还想求饶。但是,他心里很清楚,这是毫无用处的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谈不上什么谋杀不谋杀。杀死一只疯狗,能说是谋杀吗?当你把我可怜的爱人从她那被杀害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把她抢到你的那个该死的、无耻的、妻妾成群的内室里去的时候,可曾对她有过丝毫的怜悯?’
“他叫道:‘杀死她父亲的并不是我。’
“‘但是,你粉碎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喝道,把毒药盒子送到他的面前,‘让上帝裁决吧。挑一粒吃下去。一粒可以致死,一粒可以获生。你挑剩下的一粒我吃。让咱们瞧瞧,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公道,或者说,咱们都是在碰运气。’
“他吓得躲到一边,大喊大叫起来,哀求饶命。但是,我拔出刀,直抵他的咽喉,一直到他乖乖地吞下了一粒,我也吞下了另外一粒。我们面对面,不声不响地站在那里有一两分钟之久,等着瞧究竟谁死谁活。当他的脸上显出痛苦表情的时候,就知道了自己已吞下毒药。他当时的那副嘴脸我怎么能够忘记呢?我看他那副样子,不觉大笑起来,并把露茜的结婚戒指举到他的眼前。这一切只是一会儿工夫,因为那种生物碱的毒性发作得很快。一阵痛苦的痉挛使他的脸都扭曲变形了。他两手前伸,摇晃着,然后惨叫一声,一头倒在了地板上。我用脚把他翻转过来,用手摸了摸他的心口。心不跳了,他死了!
“这时,血一直从我的鼻孔中向外流个不停,但是我并没有在意。不知怎的,我灵机一动,便用血在墙上写下了一个词。这也许是出于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打算把警察引入歧途,因为当时我的心情确实非常轻松愉快。我想起在纽约曾发生过一个德国人被谋杀的事件,死者的身上写着‘拉契’这个词。当时报纸上曾经争论过,认为这是秘密党干的。我想,这个使纽约人感到扑朔迷离的词,可能也会使伦敦人困惑不解。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写下这个词。后来,我回到自己的马车那里,发觉一个人也没有,周围依然是狂风骤雨。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之后,把手伸进经常放着露茜戒指的衣袋里,忽然发现戒指不见了。我大吃一惊,因为这个东西是她留下的唯一的纪念物。我想,可能是在我弯身察看德雷伯尸体时,把它掉下去了。于是,我又赶着马车向回走。我把马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大着胆子向那间屋子走去,因为我宁可冒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枚戒指。我一走近那所房子,就和一个刚从那里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作酩酊大醉的样子,以免引起他的怀疑。
他吓得躲到一边,大喊大叫起来,哀求饶命。
“这就是伊诺克·德雷伯死时的情形。我之后要做的事,就是用同样的办法来对付斯特兰森,这样就可以替约翰·费里尔报仇雪恨了。我知道斯特兰森当时正在郝黎代旅馆里。我在旅馆附近徘徊了一整天,可是他一直没有露面。我想,大概是因为德雷伯一去不返,所以使他感到事情有些不妙。斯特兰森这个家伙确实很狡猾,他一直是谨慎提防着的。但是,如果他认为只要待在房间里不出来,就能安然无恙,那他就大错特错了。很快,我就发现了他卧室的窗户。第二天清晨,我利用旅馆外面胡同里放着的一架梯子,趁着阳光朦胧的时候,一直爬进了他的房间。我把他叫醒,对他说,很久以前他杀了人,现在是偿命的时候了。我把德雷伯的情况讲给他听,并且要他同样挑选一粒药丸吃下。他不愿接受我给他的活命机会,从床上跳起身,直向我扑来,卡住了我的喉咙。为了自卫,我一刀刺进了他的心房。不管采用什么办法,结果都是一样,因为老天决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挑到无毒的一粒。
“我还有几句话要说,说完了也好,因为我也快完了。事后我又赶了一天马车,因为我想加把劲儿,积蓄起足够的路费,好回美洲去。那天,我将马车停在车场的时候,忽然有一个破衣褴衫的少年打听是否有个叫杰弗森·霍普的车夫。他说,贝克街二二一号乙有位先生要雇他的车子。我一点儿也没有怀疑就跟着来了。以后我所知道的事,就是这位年轻人用手铐轻轻地把我的两只手铐上了,铐得那么干净利落,是我平生少见的。诸位先生,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以认为我是一个凶手,但是,我却认为自己和你们一样,是一个执法官。”
他的故事讲得这样惊心动魄,他的态度给人的印象又是这样深刻,因此我们都静悄悄地坐在那里,听得出神。甚至连那两位久经历练的职业侦探,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讲完了之后,我们都不声不响地坐在那里,沉默了一会儿。只有雷斯垂德速记供词的最后几行时,铅笔落纸的沙沙声,打破了室内的寂静。
福尔摩斯最后说:“还有一点,我希望多知道一些。我登广告之后,你那个前来领取戒指的同伙究竟是谁?”
这个罪犯对我的朋友顽皮地挤了挤眼睛:“我只能供出自己的秘密。但是,我不愿牵连别人。我看到你的广告之后,想到这可能是个圈套,但也可能真是我所需要的那只戒指。我的朋友自告奋勇来瞧一瞧。我想,你一定会承认,这件事他办得很漂亮吧?”
“一点儿也不错。”福尔摩斯坦诚地说。
这时警官正颜厉色地说道:“那么,诸位先生,法律手续必须遵守。本周四,这个罪犯将要提交法庭审讯,诸位先生届时要出席。开庭之前,他将由我负责。”说完,他按了一下铃,于是杰弗森·霍普就被两个看守带走了。我的朋友和我也离开了警察局,坐上马车回贝克街去了。
七、尾声
我们事先都接到了通知,要在本周四出庭。可是,到了星期四那天,再也用不着我们作证了。一位更高级的法官已经受理了这个案件,杰弗森·霍普已被传唤到另一个法庭上去,进行一次极为公正的审判了。就在被捕的当天晚上,他的动脉瘤就破裂了。第二天早晨,人们看到他躺在监狱的地板上死了。他的脸上流露着平静的笑容,好像在临死的时候,他曾回顾过去,认为自己的年华并未虚度,而且复仇大业也已经如愿以偿了。
第二天傍晚,当我们闲谈这件事情的时候,福尔摩斯说:“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知道这个人死了,一定要气得发疯。这样一来,他们自吹自擂的本钱不就没了吗?”
“我看不出,他们两个人在捉拿凶手这件事上,究竟干了多少工作。”
我的伙伴尖刻地说:“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停了一会儿,他又轻松地说,“没关系。不管怎样,我也不会放过这件案子的。在我的记忆中,再没有比它更精彩的了。它虽然简单,但其中有几点却是值得深以为训的。”
“简单!”我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
“是的,的确简单。除此之外,很难用别的字眼来形容它。”歇洛克·福尔摩斯看到我满脸惊讶的神色,不觉微笑了起来,“你想,没有任何人的帮助,只是经过一番寻常的推理,我居然在三天之内就捉到了罪犯,这就证明案子实际上是非常简单的。”
“这倒是。”
“我已经对你说过,凡是异乎寻常的事物,一般都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回溯事实。这是一种很有用的本领,而且也是很容易的,不过,人们在实践中却不常应用它。在日常生活中,向前推理的方法用处大些,因此人们也就往往容易忽略回溯推理这一层。如果说有五十个人能够从事物的各个方面加以综合推理的话,那么,能够用分析的方法推理的,不过是个把人而已。”
“说老实话,我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很难指望你能够弄清楚。让我试试看能否把它说得更明确一些。大多数人是这样的,当你把一系列的事实对他们说明以后,他们就能把可能的结果告诉你。因为他们能够把这一系列事实在脑子里联系起来,通过思考,得出结论。但是,有少数的人,如果你把结果告诉了他们,他们就能通过内在的意识,推断出产生这种结果的各个步骤是什么。这就是在我说到‘回溯推理’或者‘分析推理’时,所指的那种能力。”
“我明白了。”
“现在这件案子就是一个例子。你只知道结果,其他一切必须全凭自己去发现。好,现在让我把自己在这个案子中进行推理的各个步骤尽量向你说明一下吧。我从头说起。正如你知道的那样,我是步行到那所房子去的。当时,我的思想中没有丝毫先入为主的成见,自然要先从检查街道着手。就像我已经对你解释过的那样,我在街道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辆马车车轮的痕迹。经过研究之后,我确定这个痕迹必定是夜里留下的。由于车轮之间距离较窄,因此我断定这是一辆出租的四轮马车,而不是自用马车,因为伦敦城里通常所有的出租四轮马车都要比自用马车窄一些。
“这就是我观察所得的第一点。接着,我就慢慢走上了花园中的小路。碰巧,这条小路是一条黏土路,特别容易留下印迹。毫无疑问,在你看起来,它只不过是一条被人踩踏得一塌糊涂的烂泥路而已。可是,在我这双久经锻炼的眼睛看来,小路上每个痕迹都是有它的意义的。侦探学的各个分支中,再也没有比足迹学这门艺术更重要而又容易被人忽略的了。幸而我对这门科学一向是十分重视的,经过多次实践之后,它已成为了我的第二本能。我看到了警察们沉重的鞋印,但也看到了最初经过花园的那两个人的足迹。他们的足迹是最先留下的,这一点很容易说明,因为从一些地方可以看出,他们的足迹被后来人的足迹踩踏,已经完全消失了。这样我的第二个环节就构成了。这个环节告诉我,夜间来客一共有两个,一个非常高大,这是我从他的步伐长度上推算出来的;另一个则穿着入时,这是从他留下的小巧精致的靴印上判断出来的。
“走进屋子以后,这个推断立刻就得到了证实。那位穿着漂亮靴子的先生就躺在我的面前。如果这是一件谋杀案的话,那么那个大个子就是凶手。死者身上没有伤痕,但是从他脸上显露出紧张、激动的表情,使我深信他在临死之前已料到自己的命运如何了。假如是由于心脏病,或者其他突然发生的自然死亡,在任何情况下,他的脸上都绝不会出现那种紧张激动的表情。我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嗅出有点儿酸味,因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是服毒而死的。另外,从他脸上那种愤恨和害怕的神情来看,他是被迫的。我就是利用这种淘汰一切不合理假设的办法,最终得到了这个结论,因为其他任何假设都不能和这些事实吻合。你不要以为这是闻所未闻的空想,强迫服毒在犯罪年鉴中绝不是一个新闻,任何毒物学家都会立刻想到敖德萨的多尔斯基案和蒙彼利埃的雷图里耶案。
“现在要谈谈‘为什么’这个大问题了。谋杀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抢劫,因为死者身上一点儿东西都没少。那么,这是一件政治性案件呢,还是仇杀案呢?这就是我当时面临的问题。我比较偏向后一种情况。因为在政治暗杀中,凶手一旦得手,势必立即逃走。可是这件谋杀案恰恰相反,干得非常从容不迫,在屋子里各处都留下了凶手的足迹。这就说明,他自始至终一直在现场。因此,这就一定是件仇杀案,而不是什么政治性案件,只有仇杀案才需要采取这样处心积虑的报复手段。当墙上的血字被发现后,我对自己的见解就更加深信不疑了。这是故布疑阵,一望便知。等到发现戒指以后,问题就算确定了。很明显,凶手曾经利用这只戒指使被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的或者不在场的女人。关于这一点,我曾经问过葛莱森,在他拍往克利夫兰的电报中,是否问到德雷伯过去的经历有任何特别的地方。你应该记得,当时他的回答是否定的。
“之后,我就开始对这间屋子进行一番仔细的检查。检查结果使我更加肯定凶手是个高个子,并且还发现了其他一些细节,例如印度雪茄,长指甲,等等。因为屋中并没有打斗的迹象,因此我又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地板上的血迹是凶手在激动的时候流的鼻血。我发觉,凡是有血迹的地方,就有他的足迹。一般来说很少有人会在感情激动时这样大量流血,除非是个血气旺盛的人。所以,我就大胆地认为,这个罪犯可能是个身强力壮的赤面人。后来事实果然证明了,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离开屋子之后,我就去做葛莱森疏忽未做的事。我给克利夫兰警察局长拍了一个电报,仅仅询问有关伊诺克·德雷伯的婚姻问题。回电很明确,电报中说,德雷伯曾经指控过一个叫杰弗森·霍普的旧日情敌,并且请求过法律保护,这个霍普目前正在欧洲。我当时就知道,自己已经掌握了这个秘密案件的线索。剩下要做的就只是稳稳地捉住凶手。
“我当时心中早已断定,和德雷伯一同走进那间屋子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赶马车的。因为我从街道上的一些痕迹看出,拉车的马曾经任意行动过,如果有人驾驭,是不可能有这种情况的。赶车人如果不在屋中,他又能到哪里去呢?还有一点,如果认为任何神经健全的人,会在这样一个肯定泄露自己秘密的第三者面前进行一桩蓄谋已久的罪行,就太荒谬可笑了。最后一点,如果一个人想要在伦敦城里到处跟踪另外一个人,除了做一个马车夫外,难道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吗?考虑了这些问题之后,我就得出这样一个必然的结论:杰弗森·霍普这个人,必须到首都的出租马车车夫中去寻找。
“如果他曾是马车夫,就没有理由使人相信他会就此不干了。恰恰相反,从他的观点来看,突然改变工作反而更可能引起人们对他的注意。他至少要在一段时间内继续从事这个职业。如果认为他现在用的是一个化名,这也是没有道理的。在一个没人知道自己真名实姓的国家里,他为什么要改名换姓呢?于是,我就把一些街头流浪儿组成了一支侦查小队,有步骤地派遣他们到伦敦城每家出租马车公司去打听,直到找到我要找的这个人为止。他们干的多么漂亮,我使用这支队伍又是多么迅速方便,这些你都还记得很清楚吧。至于谋杀斯特兰森,确实是一件完全出乎意料的事。但是,这些意外事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很难避免的。你已经知道,在这个事件里,找到了两粒药丸——我早就推想到一定会有这种东西存在。你看,这件案子就是一条在逻辑上前后相连、毫无间断的链条。”
“真是妙极了!”我不禁叫了起来,“你的这些本领应当公布出来,让大家都了解一下。你应当发表这个案件。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来替你发表。”
“你愿意怎样办,就怎样办吧,医生,你看看这个!”他递给我一张报纸,“看看这个!”
这是一份今天的《回声报》,他指的那一段正是报道我们所说的这个案件的。报上这样说:
由于霍普突然死去,公众失去了一件耸人听闻的谈资。霍普是谋杀伊诺克·德雷伯先生和约瑟夫·斯特兰森先生的嫌疑犯。虽然我们从有关当局获悉,这是一件由来已久的桃色纠纷犯罪案,其中牵涉到爱情和摩门教等问题,但是这个案件的内幕实情,现在可能永远不会揭晓了。据悉,两个被害者年轻时都曾经是摩门教徒。已死的在押犯霍普也来自盐湖城。如果说这个案件并无其他作用的话,至少它可以极为突出地说明我国警探破案之神速,并足以使一切外国人引以为戒。他们还是在本国之内解决自己的纠纷为妙,最好不要把这些纷争带到不列颠的国土上来。破案之神速完全归功于苏格兰场知名官员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两位先生,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据悉,凶手是在一位名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先生家中被捕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作为一个私家侦探,在探案方面也表现出了一定的才能,他在这样的两位导师教诲之下,将来也必能获得一定的成就。一般估计,这两位官员将荣膺某种奖赏,作为对他们功绩的表扬。
你愿意怎样办,就怎么办吧,医生。
歇洛克·福尔摩斯大笑着说:“我开头不就这样对你说过吗?这就是咱们对血字研究的全部结果——给他们挣来了褒奖! ”
“不要紧,全部事实经过都记在我的笔记本里,公众一定会知道真实情况的。这个案子既已破了,你也就该感到心满意足了,就像罗马守财奴说的那样:‘笑骂由你,我自为之,家藏万贯,唯我独赏。'”
福迷笔记
篇名:血字的研究
原名:A Study in Scarlet
首次发表:《比顿圣诞年刊》,一八八七年十一月。
首次插画:D.H.福瑞斯顿
首次中译:《大复仇》,奚若译,黄人润色,小说林社一九〇四年发行。
发生时间:一八八一年三月四日(星期五)至三月七日(星期一)。
提到的未刊案件:一桩让雷斯垂德坠入五里雾中的伪造案。
福尔摩斯:斯坦弗说他精于解剖学,又是第一流的药剂师,有点儿太科学化了,几乎近于冷血的程度。他发现了一种检测血红蛋白确认血迹的方法。小提琴拉得很好。生活很有规律,每晚很少在十点以后还不睡觉。早晨,他总是在华生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去了。有六英尺多高(一米八三以上),身体瘦削,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下颌方正而凸出。没有听说过托马斯·卡莱尔,对日心说也毫不关心。拳击手、剑术家、棍术家。对十九世纪的犯罪案件有着广博的知识。写了一篇名为《生活宝鉴》的杂志文章,阐述了演绎推理的方法。称自己是世界上唯一的咨询侦探,对苏格兰场的警官嗤之以鼻,也瞧不起埃德加·爱伦·坡笔下的杜宾和埃米尔·加博里奥笔下的勒考克。口袋里随身携带着一卷卷尺和一把很大的放大镜。搜寻线索时口中喋喋不休。曾经写过关于烟灰的论文。出门穿着乌尔斯特大衣,系围巾。
华生:一八七八年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接着去内特黎参加军医课程,结业后加入驻扎在阿富汗的诺桑伯兰第五燧发枪团。迈旺德战役(一八八〇年七月)中肩部中弹,在白沙瓦后方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后乘船回到英国。他住在伦敦,钱一到手就花光了。每天说不定什么时候起床,而且非常懒。他提到自己有条虎头狗,但是后来不知去向。经以前的助手斯坦弗引荐,认识了福尔摩斯。两人在贝克街二二一号乙合租了一套房子。
备注:福尔摩斯革命性的血液测试法此后再未提起。福尔摩斯声称他没听说过托马斯·卡莱尔,但是却引用了卡莱尔在《普鲁士腓特烈大帝史》中的观点。
这篇小说的灵感可能来自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斯的《炸药》(一八八五年)。一八八六年三月至四月间,柯南·道尔在南海完成了这部作品,最初名为《一团乱麻》。他以爱丁堡大学时期的老师约瑟夫·贝尔博士为原型,吸收了杜宾和勒考克等人物的特点,塑造出歇林福德·福尔摩斯这一侦探角色,后来更名为“歇洛克·福尔摩斯”。关于“歇洛克”一名,可能取自小提琴家阿尔弗雷德·歇洛克,而“福尔摩斯”这一姓氏可能源自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约翰·H.华生”原名奥蒙德·夏克,而柯南·道尔有位朋友名叫詹姆斯·华生。手稿在辗转经历多家出版商之后,最终由沃德·洛克公司支付二十五英镑买下所有版权,刊登在一八八七年《比顿圣诞年刊》上。这份年刊是由塞缪尔·奥查特·比顿(著名的烹调师伊莎贝拉·比顿的丈夫)于一八六〇年创办的。
创作本篇故事之前,柯南·道尔不曾去过美国。他关于摩门教的信息一部分来自《大英百科全书》,一部分来自新闻报刊。
后来,沃德·洛克公司将《血字的研究》作为“一先令惊险小说”出版单行本,由柯南·道尔的父亲查尔斯·道尔绘制插图。再后来的版本改为乔治·哈钦森绘制插图。一八九五年这部小说又刊登在《温莎杂志》十二月号上,由詹姆斯·格里格担任插画家。
在《观察家》举办的最佳福尔摩斯作品(包括长篇和短篇)评选中,《血字的研究》名列第四,列于《斑点带子案》、《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之后。
柯南·道尔在南海时的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