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民营企业发展与融资的百年历史回顾(19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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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国时期宁波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第一节 社团制度逻辑融资——钱庄

一、钱庄的定义

钱庄是较早的一种信用机构。在清末民国时期的宁波,钱庄是具有强大势力的非常重要的金融机构。施伯珩认为钱庄是“有无限公司之性质,以独资或合伙组织,均依自己之信用,吸收社会一方之资金而贷诸他方,以调剂金融界之需要与供给,及以货币为交易之企业也”施伯珩:《钱庄学》,上海商业珠算学社1931年版,第2页。。但是刘梅英刘梅英:《民间金融机构与政府:上海钱庄研究(1843—195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8页。却认为这个定义具有局限性,它只表达了钱庄作为联系资金供给和需求方的金融中介作用,只能用于形容20世纪30年代以前的钱庄情况。后期的钱庄经营模式已经跟现代的私营银行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它也跟私营银行一样采取公司制的形式来经营存贷款业务,作为一种金融机构也大体适用于私营银行所适用的法律制度。沈雷春也认为钱庄的主要功能为“一方面收集社会中剩余之资金,另一方面散放之于资金缺乏者,借以调剂资金之供求”沈雷春:《中国金融年鉴》,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39年版,第4页。

二、钱庄的产生和宁波钱庄

目前学术界对于钱庄究竟起源于何时,尚未达成共识。关于钱庄的起源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彭信威、洪葭管和张国辉等人认为的中国钱庄源于明代万历年间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15—516页;洪葭管:《中国金融史》,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张国辉:《晚清钱庄与票号研究》,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页。,判断依据是《金瓶梅》《南都繁会景物图卷》等明代的小说、文献中对钱庄的描述和某些反映。但是叶世昌和施伯珩却认为钱庄应该产生于清朝初年叶世昌:《从钱铺到钱庄的产生》, 《学术月刊》1990年第5期;施伯珩:《钱庄学》,上海商业珠算学社1931年版,第5—6页。。他们认为明代确实出现了钱铺,但是钱铺与钱庄本身应该有所区别,钱铺的产生并不意味着钱庄的产生。他们认为钱铺的产生要早于钱庄,而官方的文献记载中,钱铺的涵盖面要广于钱庄,除了包括钱庄,还包括了一些不是钱庄的钱铺,早期的钱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钱庄。施伯珩所描述的钱庄起源的四种途径(一是源于甬商之借;二是源于殷实富户之外库;三是源于山西票号;四是源于现兑店)均是以清朝初年的钱庄为起点的。然而,近代学者比较广泛的观点认为钱庄产生于明末清初年间。他们并没有根据历史文献和资料中是否出现钱庄一词来判断钱庄的产生时间,而是试图依据钱庄的业务来追溯钱庄的起源。我们也赞同钱铺是钱庄的前身,钱庄应该起源于钱铺。“至于后来改称钱庄,应该是经营范围的扩大,营业规模扩大增加的产物。”陈铨亚:《中国本土商业银行的截面:宁波钱庄》,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7页。陈明光从钱庄的金融功能的演变角度出发,认为“大约在明末清初,以货币兑换、放款、存款等为业务的钱庄便兴起了”陈明光:《钱庄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5—28页。。潘子豪也从钱庄职能演变的角度出发进行研究潘子豪:《中国钱庄概要》,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73年版,第9—12页。。但是以上种种最终还是因为文献缺乏明确记载且着眼点有所不同而没有统一的结论。根据学者们对于钱庄起源的描述和研究,虽然不能准确定义钱庄的起源时间,但是大致可以判断钱庄应该产生于明末清初年间。

虽然目前学者对于钱庄产生的准确时间存在争议,但是比较一致的观点是钱庄起源于银钱的货币兑换业。了解中国的货币,有助于理清钱庄发展的源头以及为什么钱庄可以独立于典当和其他放贷机构成为一个全新的独立的金融机构,并对历史上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古老文明的国家。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货币的国家之一,使用货币的历史长达5000年之久。早在5000多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就已经因为手工业和农业的分工与产品交换而发展了一般等价物,继而发展成为货币。先秦货币包括最古老的贝币、商代后期用青铜冶炼技术制成的青铜仿贝,以及春秋战国时期流通的各种形式的金属货币等。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始逐渐形成了历史上第一个完整的货币体系。公元前210年,秦始皇颁布的货币法“以秦币同天下之币”,是历史上的第一次货币制度改革。它规定废除各国的旧钱,通行秦国圆形方孔的“半两钱”,开始我国古代货币由杂乱形状向规范形状的重大转变。方洁:《浅谈中国古代货币演变与经济社会发展》, 《青海金融》2006年第7期。秦币的这种圆形方孔的“半两钱”形制沿用了2000多年,一直到民国初期。自圆形方孔的秦币出现以来,我国就逐渐形成了一套自身特有的货币体系。

到了汉初,由于各郡国自由铸钱,钱币相对混乱。钱币的铸造不从商品流通的需要出发,而多以各郡主的喜好而变化币制,造成货币制度一度混乱。但是当时的铸币工艺却达到了空前的水平。公元前113年,汉武帝为了改变货币制度混乱的局面,将铸币权收归中央,由上林三关统一铸造新币“五铢钱”方洁:《浅谈中国古代货币演变与经济社会发展》, 《青海金融》2006年第7期。。这是钱币发展史上第一次将货币标准化,也产生了历史上第一个国家造币厂。“五铢钱”由于轻重适宜、大小合适,亦被称为“长寿钱”,一直沿用到隋朝。

三国时期和南北朝时期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动荡混乱,各国均自铸钱币,出现了货币的不统一和不连续的局面。但这个时期金银的使用逐渐广泛,白银成为主要货币。

隋朝是政局相对稳定的时期,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促进了货币多元化发展。至公元621年,唐高祖李渊改革货币制度,废除历代的钱币,沿用700多年的“五铢钱”退出历史的舞台,开始通行“开元通宝”钱。“开元通宝”钱是中国最早的通宝钱,它的出现又一次翻开了中国钱币发展的新历史篇章,流行了1300多年,一直沿用到辛亥革命后的“民国通宝”。

到了宋代,由于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货币的流通量开始增加。而钱币在宋代无论是数量还是工艺都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两宋共有18位皇帝,其中16位皇帝改了55次年号,共铸币45种年号钱和6种非年号钱,其铸工精良,书法优美。方洁:《浅谈中国古代货币演变与经济社会发展》, 《青海金融》2006年第7期。北宋以铜钱为主,南宋以铁钱为主。后来为了解决铸钱币铜料紧缺的问题和铁钱的流通不便,印制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纸币“交子”以代替铜币铁钱的地位。由金属货币向纸币过渡,这是古代货币史的第三次重大改革。

虽然两宋时期的金属货币向纸币发行制度的改革是历史上的一大创举,但是真正把纸币制度推向顶峰的却是元朝。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统治者建立的王朝。元朝的货币制度受到前朝唐宋的影响,元世祖入主中原之后规定中央政府是唯一发行纸币的机构,禁止金属币金银和铜钱的流通,大力推行纸币和维护所发行纸币的信用,并制定货币流通的钞法,实现了纸币的全面流通。

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对货币需求的日趋增加,明朝大力推行以钞为主、钱为辅的货币制度,继续由中央政府统一印制和发行货币,纸币的发行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统一性。但是到了明代中期,由于当时货币流通制度的不完善,宝钞出现不断贬值的现象。政府为了应对民间不愿用钞,私下进行金银铜钱交易的现象,不得不解除银禁,在隆庆年间白银成为合法货币。于是,银两成为本位货币,形成了大额用白银、小额用钱的货币流通模式。傅镜冰考察了明清时期外国白银对中国的输入,认为大量白银输入是推动明朝货币实行银本位的原因。傅镜冰:《明清两代外银输入中国考》, 《中行月刊》1933年第6期。赵轶峰也赞同当时美洲和日本的白银大量流入中国给明代货币白银化创造了物质条件。赵轶峰:《试论明代货币制度的演变及其历史影响》,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4期。

清朝的商品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国内和国际贸易成交量不断扩大,社会经济出现了上升的趋势。清朝借鉴前朝的货币制度改革经验,一方面,对于纸币持谨慎态度,对纸币废而不用。而另一方面,由于长期的积累,白银在数量上有了新的突破,可以与社会经济相吻合。因此,清朝政府采用以银钱平行本位的币制,币材以银、铜为主,包括银两、铜钱和外国银元。市场上银钱、银两的成色和金银之间均有了换算的比价王革平:《清朝货币制度的弊端及其与现代货币制度的不同》, 《黑龙江史志》2012年第19期。,白银在货币流通中有了更重要的地位。在光绪二十六年,清朝政府吸取西方先进的纸币经验,从英国购置铸币机器,建造造币厂,开始了用机器制造货币的时代,成为中国货币历史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

辛亥革命爆发,清政府统治被推翻之后,1914年,北洋政府公布《国币条例》开始实行银本位的货币制度。但是由于当时社会依然存在传统的银两,当新发行的国币银元进入市场之后,国内一度出现“两元并用”的局面。这种两元并用的货币制度给社会经济的贸易发展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商人经商往往需要银元和银两同时准备,这就造成大量资金的占用和闲置,大大降低了商人现金的流通率,民间开始出现“废两改元”的呼声。在1921年的天津银行公会中,发表了《陈请政府废两改元意见》:“吾国银两旧制,为世诟病久矣。将欲整理币制,调剂金融,必以废除银两为先决问题。……诚以银两一日不废,则银元即为一种贸易商品。币厂视为营业。外商因以操纵。……故银两一事,实为我国财政上之一大弊害。亟应早日废除。”陈度:《中国近代币制问题汇编》,学海出版社1972年版,第42页。1933年,国民政府实施“废两改元”的政策。1935年施行法币政策,“由政府特许银行中中交农四家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结束了清末以来各银行自主发钞的混乱局面”陈铨亚:《中国本土商业银行的截面:宁波钱庄》,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6页。

当银钱作为商业贸易的支付手段以后,随着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的高速发展,为了满足批发商和零售门店对于银两使用与兑换的需求,市场上开始出现专门经营银钱兑换的银钱兑换业者。“银钱兑换业者利用不同币种材质、成色、比价及其变化,以及各地交通落后、行使货币习惯不同、某些币种的季节性需要(如春节期间各家各户需要大量铜元用作压岁钱和零星开支)等,贩运倒卖,操纵价格,谋取厚利。”刘克祥:《近代农村地区钱庄业的起源和兴衰》, 《中国经济史研究》2008年第1期。随着银钱兑换业务的日益频繁和扩展,早先从事银钱兑换的钱桌、钱摊和钱铺等开始独立出来专门经营兑换业务,逐渐发展和演变成以存放款与兑换为核心业务的钱庄。

早在康熙六年(1667),慈溪、余姚人已经开始在北京等地创建银号和钱庄,例如北京著名的“四恒”(恒利、恒兴、恒和、恒源)就多由宁波商人经营投资,堪称信用最著,流通亦广。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卷一》,北京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5页。在乾隆十五年(1750)之后的100多年时间里,宁波钱庄因其资金雄厚,除了宁波本地大力发展钱庄,很多钱商还在全国各地,例如上海,开始兴办钱庄。王苏英:《近代宁波钱庄业的发展历程及其经营特色》,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鸦片战争之后,道光二十二年(1842)清政府签订中英《南京条约》,同意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即“五口通商”。1844年1月1日,宁波港正式开埠,成为外国商船云集的港口。宁波档案网:《开埠后的宁波港》, http://www.dangan.ningbo.gov.cn/dandtyczgjyxm/200712/t20071219_5952.html,2007-12-19。当时的宁波商人开始将商贸从宁波本地往上海转移,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受到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由于太平天国运动在浙东的战事导致政局和社会的动荡不安;另一方面由于上海开埠通商,其自身优越的通商条件促使上海对外贸易日趋繁荣。据记载:“自上海发达,交通日便,外人云集,宁波之商业,遂移至上海,故向以宁波为根据以从事外国贸易之宁波商,亦渐次移至上海。”杨荫杭:《上海商帮贸易之大势》, 《商务官报》1906年第12期,第3页。虽然宁波商人将商业贸易逐渐转移至上海,但是宁波本地自开埠之后,由于外国洋行纷纷进入宁波从事商贸活动,宁波的外贸交易活动较开埠之前日趋频繁,促使当时的宁波钱庄有了进一步发展,在宁波商人与外国洋行的交易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金融功能。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30年代,宁波钱庄业空前繁荣,钱庄大多集中在江厦街一带,无论数量、资本量还是经营业务范围都达到了顶峰时期。

三、钱庄的主要经营和监管架构

(一)钱庄主要经营活动

1.存款

钱庄本身是金融中介机构,向社会吸收闲置资金,贷款给需要的商家客户进行周转。因此存款的规模决定了钱庄的业务量大小。存款分浮存、长存和同业存款。浮存不分单位、个人,随存随取,存息照“日拆”酌减一分到五厘,相当于现在的活期存款;长存数额较大、利息较高,相当于现在的定期存款;同业存款按“日拆”计息,相当于现在的同业拆借。

宁波钱庄存款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股东存款。开设钱庄的多是大家族或殷实富户,如方家所设钱庄中,仅瑞康一家就有股东存款100多万茅普亭:《宁波钱业史》, 《宁波工商史话》(第一辑),1987年,第11页。,股东存款因具有资本性质,因此在各类存款中最后受偿。二是家族性公共基金。由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较为薄弱,大家普遍建立家族性慈善、救济、祭祀类基金,称为“祀户会”,存于信任的钱庄,20世纪10年代宁波整个祀户会基金加零星存款规模达到2000万元,占钱庄存款总额的约50%。蔡芷卿、马厓民:《鄞县通志·食货志》,鄞县通志馆1936年版,第26页。三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资金由地方政府保管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增添了贪污挪用的风险,因此宁波地方政府最早将国库交于钱庄经理,在开放通商后关税收付业务也交由钱庄代理。

此外,宁波钱庄还存在一定比例的普通存款。最初出于安全、信誉等方面的原因,只能通过熟人介绍,钱庄一般不接受陌生人存款。其后,随着与银行竞争加剧,才逐渐向一般市民开放。钱庄偏好商号的账户存款,为争取开户,钱庄通常会派跑街上门兜揽,并许以开户商号一定的授信额度。而针对民间小额储蓄,除房屋储蓄或“烟囱款”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04页。等较大资金外,一般不予受理。

2.放款

钱庄与银行相似,利差是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因此放款也就成为其主要业务。放款利率由钱业公会统一规定,放款期限可分为长期、短期和浮欠。长期放款主要是外埠放款,最长不超过半年,称“六对”,发放时间一般是二三月份发放,八九月份收回,八九月份发放,次年二三月份收回;短期放款基本为本埠放款,一般为两个月或三个月,称“二对”“三对”;浮欠指透支形式的活期放款,放款额度视借款人信用而定,透支也有期限,钱庄一段时间内会要求客户清零,不能清偿的视为信用不良。

放款对象以商业为主,另有传统加工业以及渔业等。民国二十年时宁波钱庄放款糖业约200万元,渔业、药业各约300万元。当时由于民族工业开始兴起,也存在一小部分工业放款,主要集中在和丰、恒丰等几家纱厂、染织厂,共约300万~400万元。宁波金融志编纂委员会:《宁波金融志》(第一卷),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04页。此外,还有一个主要放款对象是典当业。典当业以钱庄低息借款为资金来源,以典押方式借款给出典人,收取较钱庄高的利息。当时钱庄对典当业的放款约在100万元。

钱庄放款大部分是信用放款,即放款不需要担保人。为规避信用风险,跑街们会每天打听行情,搜集借款客户的有关动态信息,以此了解客户的资本实力、社会关系、人品信誉等情况,作为判断其信用的依据。钱庄建立在传统熟人社会基础上,信誉尤显重要,道德约束也就在信用放款时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3.汇款

随着宁波帮向全国各地发展,钱庄汇款业务逐渐增多,成为一大中间业务收入来源。当时汇款通过钱庄的代理行来完成,方式分票汇、信汇和电汇。票汇就是汇款人将款交给钱庄,由钱庄开具回执凭证,同时将汇票寄给目的地代理钱庄,代理钱庄通知收款人取款;信汇是汇款人交款给钱庄后,写信给收款人,告知钱庄已收到汇款并通知目的地代理钱庄,收款人持信向交款地的代理钱庄取款,代理钱庄如接到交款的通知即行付款;电汇是清光绪末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汇兑方式,凡遇有紧急需款,即可交由钱庄电汇,钱庄拍发电报有自编密码,其日期、平包、数目,均能以一两字代替,颇为简捷,然而汇费昂贵。

宁波钱庄直接通汇的除所属各县外,仅限于上海、苏州、金华和杭嘉湖一带,其余各地多通过上海转汇。钱庄的汇费习惯上称为汇水,由于沪、甬两地汇款多,“沪汇”的汇水升降视每日上午供求情况而定。1935年,每百元平均六角六分,夏历二月升水最大,四月开始逐步下降,九月起因外埠放款收回,也会出现“贴水”。宁波金融志编纂委员会:《宁波金融志》(第一卷),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06页。

4.庄票

宁波钱庄早在清乾隆年间就已开发庄票业务,段光清提到“民间日用,亦只到钱店多写零星钱票,以应零用,倒比用钱方便,免较钱色也”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22页。,表明那时庄票已在宁波金融市场上非常流行,作用基本等同于现金。庄票之所以能快速流通,主要取决于三大优势:一是免去搬运现金的不便,确保安全;二是延迟支付货款,达到短期融资目的;三是“免较钱色”,避免假币等混入。

庄票有标准格式,且开发、使用、验证有严格规定,一般会通过外加暗记密码防止伪造、变造。与现代的银行票据一样,庄票具有认票不认人的特性,持票人只要所持庄票真实,不管其来历如何,受益人是谁,钱庄都必须予以付款。

庄票有即期和远期之分。即期庄票为见票即付,票面注明“即发”或“即付”字样,持票人向钱庄出示庄票(注票),确认无误后钱庄必须无条件付款,并在票面加注付款日期,一般为三天;远期庄票一般会在票面上注明见票后多少天付款等字样,当持票人向钱庄注票时,钱庄会在票面注明支付日期,一般为五天到十五天不等,到期后持票人再来取款。

5.宁波钱庄经营基础——过账制度

过账制度相当于现代银行的结算制度,为宁波首创。徐寄安1932年《过账须知》中提到,“考过账制度之起源,盖在逊清咸丰年间……东南乃有钱荒之患,东南沿海商业,宁波实执牛耳,钱荒之患,当为殊甚,乃谋增加货币效用之办法,过账制度遂应运而生”黄鉴晖:《中国银行业史》,山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14页。。它的产生摆脱了现金交易的束缚,不仅使结算便捷化,而且使全社会的货币供应量大大增加,因此成为宁波钱庄迅速在全国形成影响力的最重要原因。

过账一般在交换所完成,只有大同行钱庄才能成为交换所的会员,小同行要想参与,只能依靠大同行中的某一家进行代理,称为认家头。过账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记账阶段、过账阶段和收付确认阶段。以最基本的过账方式——账簿过账为例,钱业的大同行会将“记账簿”发给客户,交易完成时付款方会将付款钱庄告知收款方,双方各自将货款金额以及往来钱庄名记于簿内,并在傍晚交至各自的开户钱庄,钱庄会将所有账簿所列款项过账至各钱庄名下,次晨经各钱庄核对无误,分别在客户账簿加盖图章,表示入账完毕后交还客户。除账簿过账外,还有经折过账、庄票过账、信札过账等方式,过账办法与账簿过账基本类似。

由于记账时难免出现收付颠倒、金额错误、漏记漏摘、庄名混淆等差错,因此过账时对错账有较为完善的补救措施。如过出钱庄找不到收款人,钱庄照例不通知账户,而是将款项暂时保留,作为宕账处理,以待日后过进庄家前来核对;如过进钱庄没有收到款项,庄方会在该笔应收而未收的账簿戳上一个“查”字,以便进一步对未落实的款项予以查证。

过账制度对宁波金融市场发展发挥了基础性作用,造成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首先,过账制度扩大了同业拆借市场。同业拆借即同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行为,其一定程度上能降低结算准备金水平,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行过账制度前,宁波同业拆借行为并不普遍。实行过账制度以后,同行钱庄结算头寸不足时,往往通过打公单方式,同业拆借市场因此得到极大发展。为适应同业拆借市场的快速发展需要,宁波钱庄较早实行按日计息,称为“日拆”,日拆升降依据当日的银根松紧水平,各项存、放款在“日拆”挂牌的基础上进行增减,按月扯平,经钱庄集会公议确定“盘价”,各钱庄据以执行。

其次,过账制度引发现水问题。现水即客户从钱庄提取现金时所要支付的折扣。现水值取决于市场现金量的多少,洋少则现升,洋多则现降。宁波钱庄实行过账制度后,货币供应量大大增加。而在市场货币需求量稳定的情况下,转账催生的货币供应量会造成现金大量流失,造成现水上涨。高企的现水会减少居民的实际收入,极易引发社会动荡。宁波钱业会馆碑记中记载,“吾又闻咸丰之际,滇铜道阻。东南患钱荒,吾郡尤甚。市中流通之钱值大减,当见钱之半。乡民众之汹汹谋为乱,数月乃平”。

最后,过账制度催生空盘市场。由于过账制度引发现水问题,催生出宁波特有的以现水涨落为投资对象的空盘市场。宁波空盘市场最早出现在19世纪60年代,当时的《申报》中提到,“甬江之所谓空盘者,即汇划银数以赌输赢也,咸丰年间曾有此风,后奉顾子山观察之”。至19世纪70年代,空盘买卖在宁波市场已非常流行。由于空盘买卖是投机行为,产生诸多社会问题,曾一度遭到地方政府的禁止。但空盘市场具有一定的套期保值功能,能减少商家交易时因现水问题造成的损失,因此后期渐趋合法化。

(二)钱庄监管构架

1.内部监管架构

宁波钱庄基本采用科层制结构,具体分为经理、副手、三肩、账房、信房、银房、长头、栈司等职,其中经理负责全权打理钱庄业务,是整个钱庄运作的核心,其余岗位各司其职,分工明确。由于钱庄早期多采用无限责任合伙人制度,“有名望的股东,作为企业出面人,占有一股,也有四分之一、四分之二的,其余属不出面而无声望的殷实股东,即所谓隐名合伙”茅普亭:《宁波钱业史》, 《宁波工商史话》(第一辑),1987年,第12页。。而股东一般不参与钱业日常管理,经理外聘居多,造成钱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为规避经理的道德风险,钱庄设立了系统的内部监管机制。

一是股份激励机制。经理除领取约50元月薪外,还拥有一定比例的分红。钱庄盈利一般按三年一次分红,或作16股、17股分红。除股东10股外,经理至少可得一股,其余分给各职员。股份激励把经理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极大提升了经理积极性。

二是内部人员监督机制。“宁波钱业也为股东的亲戚或有权势的顾客的亲戚在钱庄的管理部门专门预留一个或多个位置,这些人称为三肩。”Susan Mann Jones.Finance in Ningpo:The“Ch'ien Chuang”,1750-1880.In W.E. Willmott.Economic Organization in Chinese Society.Stanford, Californ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4.通过设立三肩,股东可以实时了解钱庄经营的动态信息,对经理的日常管理起到监督作用。

三是财务报账制度。股东平时一般不大过问业务,但到年终结账后,会要求经理在正月初头向股东呈交“红单”。股东查阅“红单”后,视哪一家盈利最多,当“岁饭”时就请这家经理坐首席,股东亲自执壶斟酒,以示勖勉,由此进一步鞭策经理对钱庄的管理行为。

四是“家文化”的道德约束。钱庄经理大多是学徒出身。1946年鄞县钱业同业公会理监事32人,小学及以下学历的23人,这些人都是学徒出身。《浙江省鄞县钱商业同业公会当选委员名册》,宁波档案馆档案,旧14-1-53, 1946年。进入钱庄当学徒需要保证人,多为亲友介绍、换子培养等。无论是学徒培养,还是经理聘任,都深受血缘、亲缘、地缘、业缘等泛家族网络的影响,经理的日常行为也因此受到“家文化”的道德制约。

2.行业监管机制

宁波钱庄一大显著特征即同行制度,是指按业务交易性质对不同类型与业务特征的钱庄组织进行区别划分。宁波钱庄组织结构一般分为大、小同行和现兑庄。大同行钱庄平时不营货币兑换,重在划拨清算和存、放业务,并把持同业公会,左右钱业市场,统揽过账制度,故又称汇划钱庄;小同行除存、放款外,兼营货币兑换等业务,入公会,进入钱业市场,但在钱市交易买卖和实施过账办法中须认定一两家大同行往来、委托办理。而未入公会的称现兑庄,专做银钱兑换和货币买卖,也兼营其他业务,多由烟杂点兼办,叫烟纸现兑。

宁波钱业同业公会发展历史悠久,最早称钱业会商处,会员皆为大同行,小同行则成立永久会;1928年正式改组为宁波钱业同业公会,小同行仍被排斥在外;1931年更名为鄞县钱业同业公会,大、小同行均可成为会员,小同行的永久会随即解散;1941年汪伪时期组建宁波银钱业同业公会;1946年又改名为鄞县钱商业同业公会。大同行是钱业同业公会的核心,具有严格的准入标准,提出申请后须得到两家原为大同行钱庄的推荐,再经过其他大同行钱庄的资格考核和评议,包括资本、信用度、风险控制、业务量等。

钱业同业公会虽然几经变迁,但其基本职能一直没变,归纳起来主要有六方面:一是清算划拨每日宁波城内各钱庄客户的转账情况;二是确定现水的标准;三是确定空盘交易行情;四是进行货币兑换交易;五是确定规元行情;六是确定同业拆借利率与存贷利率水平。通过制定章程,对会员的具体业务做出详细规定,对会员行为产生一定约束力,起到稳定金融市场、规范行业竞争的作用。但这种约束力也并不是绝对的,如《申报》1874年7月16日报道存款利率这样重大的关系同业利益的事项并没有被钱业很好执行,就说明了这一点。

3.政府监管机制

当时政府对钱庄发展基本持放任态度,只有当钱庄面临危机时临时扮演救火者的角色。如1935年宁波钱庄发生挤兑风潮,钱庄公会自感无力,只能求助于政府。鄞县政府采用临时紧急限制措施,宣布钱业过账仍照常进行,并规定客户提现以百元为限,不得超过。总商会也公布一系列措施:各庄多单不得超过15万元,超过部分由司日分拆欠单各庄,债务由同业共同负责;若钱业公会认为某钱庄缺单过多,得随时调查其拆单数目,必要时令其股东垫款;本地各银行暂时停止接收钱业过账存款;向中国、中央、交通三银行共同借款200万元等。

政府金融监管的缺失,造成钱庄自身存在的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例过高、流动性比例过低、准备金制度缺失、贷款结构不透明、信用程度过度膨胀、资产结构不匹配、贷款集中度过高等问题愈加突出,最终导致钱庄的没落。

四、宁波商帮与钱庄的相辅相成

(一)宁波商帮与早期钱庄

最早涉足钱庄业的宁波商帮是十七房郑氏。十七房郑氏经商历史很早,起码在明代已有经商活动记载。明代正德三年(1508)镇海(当时称定海)大旱,“禾黍无收,民采蕨聊生不给,至鬻男女以食”。十七房商人郑冲输粟而授嘉奖明嘉靖《定海县志·人物》,1942年。。十七房郑文麒明代嘉靖初年(1526)经商致富,捐例贡,授登仕郎,续封文林郎。明嘉靖《定海县志·人物》,1942年。清代郑世昌(1644—1728)在康熙中叶已“承父命,外出经商”。他们父子在北京东四大街开设“四恒银号”。据陈夔龙《梦蕉亭杂记》载:“四恒者,恒兴、恒利、恒和、恒源,均系甬商经纪,开设京都已有二百余年,信用最著,流通亦广。”“四恒银号”当时是京师著名店铺,京中大宗商务,如木厂、洋货庄、山西票号、粮食铺、典当铺都向四恒借贷银两。由此可见,早在300多年前,十七房郑氏就已开始涉足金融业。

而说到与钱庄业的渊源,就不得不提到郑德标。乾隆五十三年(1788),郑氏第二个商业家族的开拓者郑维嘉卒,21岁的郑德标便独立承担起宁波的生意,“内理琐屑,外权奇赢,蓄积余羡,以浸为蛟川巨室”。郑德标除继续经营鱼盐批发外,还办起了钱庄,实行转账制。嘉庆二十二年(1817)因“岁歉,发仓储,以赈饿者。又于萧山养济堂施寒衣数百袭,其他舍棺槥、立义冢、建梁、治道……诸义举”,援例授官正五品奉直大夫。中年后(道光初年),郑德标不再主政,将宁波的钱庄交由四子郑勋(1780—1863)来管理。

此后,郑氏十七房在钱庄业进一步发展。郑振麟咸丰年间(1851—1861)在上海崇明北宝镇独资开设宝山银楼,资本1000两银子,是崇明最早、资金最雄厚的银楼,1938年崇明沦陷后歇业。1918年郑佐如独资在沪创立“庆和钱庄”,庄址在河南路永宁里,资本2万两。

(二)宁波商帮与鼎盛期的钱庄

清乾隆年间,上海钱业颇具规模,与山西票号一样在金融界拥有“执牛耳”地位。宁波商帮很早就涉足上海钱业,并长期处于领先地位。据《上海钱庄史料》记载,1858年,上海城区和租界约有120家钱庄,其中50家为小钱庄,资本仅500到1000两;8~10家为大钱庄,资本一般都有三五万两;其余的钱庄,资本在5000到10000两左右。而这些大钱庄大多为宁波商人所开设。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上海拥有4家以上钱庄的9个钱业资本家集团,宁波籍就有镇海方家、李家、叶家,慈溪董家以及宁波秦家5个,占到一半以上。

镇海方家,创始人为方介堂,发家于糖业和丝业。而宁波帮钱庄在上海的开山鼻祖为方性斋,其先在南市设南履和,后在北市租界设北履和,从此对钱庄投资一发不可收。在后人方选青、方季杨、方椒伯、方稼荪的继承和发展下,方家在上海陆续设立了同裕、延康、五康、允康、钧康、寿康等钱庄。1927年,上海南北市共有汇划钱庄74家,方家投资的钱庄有10家之多,名动一方,为钱业巨擘。此外,方家钱庄还积极向外地拓展,19世纪70年代在汉口开设同康钱庄,在杭州开设庚和、豫和、广和等钱庄,在宁波开设敦裕、益康、瑞康、元亨等钱庄,各地共投资钱庄四五十家,延续一百年,为宁波帮钱业家族里最具生命力的家族。其所有的“六和二元”八家钱庄,辛亥(1911)年间亏损400万元,仍能安全度汛,可见实力雄厚。方家钱庄经理人多为余姚人,如谢纶辉、陈笙郊、屠云峰等。

镇海李家,创始人为李也亭,发家于沙船业,当时独资开设大沙船号,盛时达沙船十余号,并自购黄浦滩地建造久大码头,可称为航运金融的开创者。致富后向金融业发展,李家开设慎余、崇余、立余三家钱庄,经理分别为余姚郑朗斋,慈溪袁聪清、林联荪,皆早期上海钱业领袖人物。李也亭去世后,其孙辈继承祖业,虽开始涉足地产业,但影响力最大的还是钱业。1903年,其孙李眉清设同余钱庄,聘余姚人邵燕山为经理。1905年其侄孙李泳裳设会余钱庄,经理楼恂如,后又设恒兴钱庄。1906年其孙李如山设仑余钱庄,经理沈如山。1919年起,李泳裳又与同乡合股投资设立渭源、敦余、恒巽三家钱庄,1933年设同庆钱庄。汪伪时期,其孙李祖莱设立福莱、聚丰、大森钱庄,在宁波设立天益、元益、彝生、彝家四家钱庄。李家前后在沪、甬两地共开设钱庄十五六家。

镇海叶家,创始人为叶澄衷,发家于五金业。其开设的老顺记及南顺记五金店,营业遍布长江沿岸及天津、烟台等地,被称为五金大王。亡故后,其子子承父业投资钱庄业,在上海投资的钱庄有承大、瑞大、志大、余大、升大、宏大、大庆等,其中承大、瑞大、志大、余大四庄系与湖州许家合作。在宁波投资有志大、承大、和庆、义生、恒裕、正余六家钱庄,在杭州投资和庆、元大两大钱庄,在安徽芜湖设有怡大钱庄。

慈溪董家,创始人为董棣林,初经营药材生意,其子耿轩、友梅因沙船业发家,在上海开设大生沙船号,全盛时有110号,往来南北贩运土产。其后代董仰甫于1878年在上海开设泰吉钱庄,随后又在各地投资多家钱庄,上海有晋大、会大、泰大钱庄,杭州有阜生、阜康二钱庄,汉口有同大钱庄,宁波有祥余、瑞余、恒裕、正余等钱庄。

宁波秦家,创始人为秦君安,经营颜料生意,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因德国产靛青原料断档,价格暴涨而发迹。其在上海投资的钱庄有恒兴、恒隆、永聚、恒大等,在宁波投资的钱庄有晋恒、复恒、鼎恒、泰源等,在汉口投资有裕源银号。

上述五大钱业集团家族,鼎盛时期在上海金融界、实业界都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可谓是当时宁波帮的领袖人物。他们的一大特点是很少独资设立钱庄,而是在多家钱庄拥有股份,称为联枝钱庄。每一家族联枝钱庄的字号大致都有一字相同,如余字号的慎余、崇余、立余、同余钱庄基本为镇海李家的联枝钱庄,恒字号的恒隆、恒大、恒巽等为宁波秦家的联枝钱庄,康字及“六和二元”为镇海方家联枝钱庄,大字号联枝钱庄则基本以镇海叶家为主。此外,一些家族由于与五大钱业集团有裙带关系,在上海钱业也有一定的实力,比较典型的有严康懋、俞佐庭等。

严康懋由于与宁波秦家的创始人秦君安关系密切,秦家发达后,钱业生意交由其打理,遂投身钱业。严康懋投资的钱庄,上海有秦家的恒隆、永聚、恒祥等,宁波有信源、衍源、永源、五源等,杭州有寅源、崇源、益源等,兰溪有瑞孚、宝泰、源亨钱庄,金华有裕亨慎钱庄,汉口有裕源银号。

俞佐庭原来在镇海李家开办的慎余钱庄当学徒,得到李泳裳的提携推荐,后去上海恒祥钱庄任账房。1916年回宁波任李家天益、慎德钱庄经理。1926年再赴上海为中易信托公司银行部经理。1927年回宁波担任财政局长,宁波总商会会长。后又在恒巽钱庄任经理,为上海钱业公会常委,其后发起成立天津垦业银行,横跨银钱两业,为宁波帮金融业转型的代表人物之一。其在上海投资的钱庄有恒巽、恒祥钱庄,在宁波投资有天益、泰源等六家钱庄。

(三)宁波商帮与没落期的钱庄

鸦片战争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在中国开设洋行兼营融资业务,同时也引进西方现代化的银行进行金融活动,上海开埠当年就有外国洋行11家,1846年增加到25家,到1852年时增加到41家。张国辉:《晚清钱庄和票号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48页。银行的迅猛发展使钱庄逐渐衰弱。李鸿章的得力干将盛宣怀看到外国银行在华的活跃情况,认识到中国旧有的钱庄、票号已不能适应对外开放之需,必须开始转型,自办银行了。盛宣怀在其奏稿中说:“西人聚举国之财,为通商惠工之本,综其枢纽,皆在银行。中国亟宜仿办,毋任外人银行专我大利。”他认为自办银行可以“通华商之气脉,杜洋商之扶持”王遂今:《宁波帮“开山祖师”严信厚》, 《民国春秋》1994年第2期。。1897年国内首家华资银行中国通商银行成立,而其发起人和实际创办人之一正是宁波帮商人严信厚。

严信厚早年在宁波鼓楼前一家叫恒业的小钱店当学徒,17岁时经同乡人介绍,到上海小东门的宝成银楼当职员。1882年,相仿当时著名的“红顶商人”创办源丰润钱庄,该钱庄成为南帮票号,兼具钱庄、票号的特点,设在上海的总号等同汇划钱庄,同时在北方的分支号又与票号一样。源丰润创设时分号17处,经营存放汇兑及清王公大臣的存款(这是票号经营的一个重点),一时业务鼎盛,称雄南北。当时币制十分复杂,各地通用银两又成色互异,汇兑行市任凭票号操纵,加上交通迟滞,所出汇票往往时隔数月持票人方来兑取,源丰润借此自然大获其利。

严信厚作为中国通商银行的发起人之一,与张振勋,还有同为宁波帮的叶澄衷、朱葆三共同投资数十万两作为股金。银行筹备期间,又曾向盛宣怀提出建议:以他所办的源丰润钱庄为基础来组建银行,认为当时源丰润业务不错,分号也多,组建银行较易。银行成立后,严信厚积极推荐、延聘宁波帮中人来担任华大班(华经理),第一任华大班是陈淦(笙郊),原任宁波帮镇海方氏家族所有的延康钱庄经理,又是北市钱业公会首创人;第二任华大班是谢纶辉,原任方氏家族的承裕钱庄经理,钱业公会董事。当时中国通商银行实权,事实上掌握在严信厚和华大班之手。可见宁波帮在推动钱庄向银行转型方面做出过积极贡献。

(四)宁波帮精神对钱庄发展的积极作用

宁波帮与钱庄相辅相成,宁波帮的发展得益于钱庄,而钱庄又是宁波帮的重要舞台。美国学者苏珊·蔓恩·琼斯指出:“上海的宁波帮的含义在19世纪60年代时,已经不仅指一般性的同业集团,而且也包括行业性的钱庄业。”张仲礼:《中国近代经济史论著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第443页。

宁波帮与徽商、晋商等并称为中国“十大商帮”。徽商、晋商曾盛极一时,但最终均纷纷走向衰亡。徽商最后的辉煌胡雪岩因与洋商进行商战,囤积大量生丝最终倒闭,所经营的阜康钱庄,一夕间沦于破产;晋商的票号影响力曾一度盖过宁波钱庄,但由于其走的是官商结合的路子,依赖国库为之吞吐吸纳、接济,清王朝的终结即宣告了它的败亡。与此同时,宁波帮和其经营的钱庄却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多年不衰,这主要与宁波帮所具备的诚信、务实、协作的精神密不可分。

一是注重诚信为本。宁波帮的成功不单单依靠其勇于开拓、善于冒险的精神,更重要的是诚信为本的理念。他们知道“信用经商”,懂得信誉就是资本。宁波帮的信用在钱庄的庄票业务上就可见一斑。以最典型的宁波渔业为例。早在19世纪50年代,宁波渔业就已经基本建立全行业性的过账结算制度,渔船在海上的生活补给不直接支付现金,而是通用宁波钱庄签发的庄票。“其票流行市上,信用卓著,几与银行钞票相等。”蔡芷卿、马厓民:《鄞县通志·食货志》,鄞县通志馆1936年版,第85页。当时宁波钱庄开出的庄票因信用度高而通行上海及各商埠。19世纪80年代,宁波城里全部22家大同行钱庄都与上海、杭州、绍兴钱庄有庄票业务联系。张国辉:《晚清钱庄和票号研究》,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69页。可见“诚信为本”的精神是宁波人在上海执掌钱业多年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注重务实作风。与晋商将清政府作为其优质放款对象、徽商胡雪岩运用分号筹集资金囤积生丝进行投机不同,宁波帮做事更加务实。宁波钱庄大多在商言商,与官府沆瀣的少,放款对象多为中小企业,以分担坏账风险,同时在机构设置上基本排除分号模式,各个钱庄独立运作,以便将风险进行隔离,不至于蔓延至全盘。另外,宁波帮坚守“不做自己不熟识的事”的基本行为准则,放款基本限于熟人的圈子,以确保全面了解客户的信用情况,不因扩大贷款规模而盲目触碰陌生人圈子,因此钱庄经营相对稳健,抗风险能力较强。

三是注重团结协作。宁波帮不同于徽商胡雪岩单打独斗,集中财力打造一家规模大有影响的分行制钱庄,而普遍注重团结协作,钱庄创建多采用合伙制形式。而事实证明,这种合伙制是当时社会环境的最优选择。陈铨亚:《中国本土商业银行的截面:宁波钱庄》,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6—47页。首先,合伙制钱庄由于股东多,资金来源有保障,当遇到流动性支付风险时又往往会因利益攸关而同舟共济,因此在业界信用度相对较高;其次,钱庄贷款多为信用贷款,股东推荐是甄别客户信用的重要手段,股东多,高信用度的客户也就相对较多;最后,合伙制钱庄更易形成合作为主、竞争为辅的和谐市场氛围,在头寸调剂、信息交流、资金汇划、行业风险评估等方面提供便利。

五、民国时期宁波钱庄

民国时期是指从清朝政府灭亡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一段历史时期。从1912年孙中山宣誓就职,到袁世凯任临时大总统的北洋政府时期,再到国共内战和日本侵华的训政时期,均使当时社会和经济发展承担了较大的政治风险。由于受到政治和经济动荡大环境的影响,钱庄自身经营存在问题,民国时期的钱庄经历了从繁华走向萧条的阶段。

(一)全盛时期(1912—1935)

自19世纪70年代以来到20世纪30年代,可以说是宁波钱庄业的全盛时期。这一时期的宁波钱庄无论在新增钱庄数量还是资本量上都处于空前的增长阶段。《鄞县通志》的记载“方其盛时,势力直凌驾沪汉各埠”和“甬市钱庄握经济之总枢纽,占社会最重要的地位”蔡芷卿、马厓民:《鄞县通志·食货志》,鄞县通志馆1936年版,第274页。等语句都表明当时宁波金融以钱庄为枢纽,钱庄在当时金融业中具有举足轻重和不可替代的地位。当时的宁波钱庄具有钱庄数量多、资本实力雄厚和放贷数额较大三大特点。

钱庄数量多 对于全盛时期的钱庄数量,在部分历史文献和地方志中都会提起。根据历史资料和参考文献记录,图3-1描述了钱庄在民国全盛时期的数量。要说记载最早最详细的关于民国时期钱庄数量的资料,应该是《申报》在1920年2月28日记载的1919年宁波钱庄大小名单及其盈利状况。资料显示,1919年宁波地区共有钱庄57家,其中大同行29家,小同行28家。1920年,宁波拥有钱庄56家,1926年共有62家,其中大同行28家,小同行34家陈铨亚:《中国本土商业银行的截面:宁波钱庄》,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30页。,而到了1931年钱庄数量增加到70家,另有现兑钱庄90家宁波金融志编纂委员会:《宁波金融志》(第一卷),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79—88页。,其中70家大小钱庄中有67家开设在江厦一带。1932年,宁波城区共有钱庄146家蔡芷卿、马厓民:《鄞县通志·食货志》,鄞县通志馆1936年版,第107—118页。。宁波江厦一带曾是中国东南一带唯一的金融中心。根据《中国实业志(浙江省)》记载,20世纪30年代浙江全省计有钱庄632家,而宁波地区就有多达225家(其中鄞县115家,慈溪11家,奉化27家,镇海11家,定海32家,象山6家,余姚23家),占全省钱庄数的35.6%。据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浙江省)》(壬编),1933年,第14—17页图表统计。“走遍天下,不如宁波江厦”正是描述了彼时宁波金融业的繁荣景象。又由于当时宁波地区钱庄业多聚集于江厦街一带,从而使江厦街名声远扬。相比当时的商业银行和典当,钱庄毋庸置疑已经成为宁波整个金融的龙头老大。甚至有人这样形容宁波那时的金融业情况:“宁波金融重心集中钱业,银行在商业上除些微存款外,实无发展营业之可能。”宁波金融志编纂委员会:《宁波金融志》(第一卷),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90页。很明显,当时的钱庄以其独特的信用放款为主的营利模式和创新便捷的以过账制度为依托的经营模式,在金融市场运作中具有充分的灵活性和主导地位,并非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所能企及。

图3-1 钱庄在民国全盛时期的数目

资料来源:宁波金融志编纂委员会:《宁波金融志》(第一卷),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79—88页。

资本实力雄厚 全盛时期的宁波钱庄除了在数量上年年攀高之外,在资本实力上也是首屈一指。图3-2根据收集到的参考文献中提及的钱庄资本情况,描述了在民国全盛时期宁波大小同行的资本数目。1919年,根据《申报》记载的57家宁波大小同行共计资本140.2万元,平均每家大同行2.76万元,小同行0.86万元。1920年《宁波金融志》(第一卷)记录的钱庄资本为106.3万元。根据鄞县政府统计数据,在民国二十年(1931)宁波本地钱庄业41家大同行拥有资本257.75万元,28家小同行资本达到76.9万元,城区的91家现兑钱庄也拥有资本量85.16万元陈铨亚:《中国本土商业银行的截面:宁波钱庄》,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31—136页。,其势力远远超过沪、汉各埠。根据1933年《中国实业志(浙江省)》统计数据显示,浙江省钱庄资本总额有856万元,而宁波就拥有资本428万元,占浙江全省钱庄业资本总数的50%,营业额更是达到807.3万元,占浙江全省钱庄业营业总额的15.2%,各项指标均高居浙江全省第一。据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浙江省)》(壬编),1933年,第14—17页图表统计。《鄞县通志》也记载1932年钱庄资本占到了宁波全部商业资本的32%。蔡芷卿、马厓民:《鄞县通志·食货志》,鄞县通志馆1936年版,第69页。在吸收存款能力方面,钱庄的实力更是其他商业银行不能企及。1933年末,宁波所有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也不过658万元。陈铨亚:《中国本土商业银行的截面:宁波钱庄》,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37页。而1935年钱业大风潮前夕,36家大同行钱庄的存款依然有4000万~5000万元,超过当时银行业存款近10倍。宁波金融志编纂委员会:《宁波金融志》(第一卷),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02页。茅普亭曾这样描述:“因此宁波钱庄实力,以三十家大同行计,每家存款一百万计,即达三千万,加上小同行、现兑行,全行的存款总额应当在五六千万元左右,这是宁波钱业的极盛时期。”茅普亭:《宁波钱业史》, 《宁波工商史话》(第一辑),1987年,第11页。由此可见,民国时期宁波钱庄的资本实力之雄厚,在1935年以前的整个金融行业中处于核心地位。

图3-2 民国全盛时期宁波大小同行的资本数目

资料来源:宁波金融志编纂委员会:《宁波金融志》(第一卷),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79—88页。

放贷数额较大 民国时期宁波钱庄的主营业务包括:存款,信用放贷及抵押贷款,抵押往来透支,买卖规银和汇兑各路银两或银元等。放贷是当时钱庄重要的营利途径之一。从事采购运销丝茶、陶器和木材等农副产品及机械、棉布和石油等进口商品的商户是民国时期钱庄主要的放贷对象。宁波金融志编纂委员会:《宁波金融志》(第一卷),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02页。相比现在比较流行的抵押贷款,信用贷款在民国时期一直处于绝对重要地位,是主要的钱庄放款方式。信用贷款即商人向钱庄借款仅凭个人信用,既无物保也无人保。这一现象的产生取决于宁波商人从事商业活动力以信为本,注重信用的特征。在民国时期,宁波各行业商人将能否从钱庄通过信用融资作为其地位、声誉和鉴别衡量对方商人信用的一个标准。之所以在当时可以采用信用放贷形式主要是因为各行业资金收付均通过钱庄过账,钱庄对商户的资金动向、业务往来乃至市场行情都得以了解和掌握。这使钱庄对商户放贷风险的评估能加以准确把握。钱庄放款期限有长期和短期之分,但即使是长期也只有六个月时间,至于短期则是三个月或者两个月。放款的利率主要由钱业公会定期公议,称为“议盘”。1936年每千元利息56元,合计月息9.33‰。宁波金融志编纂委员会:《宁波金融志》(第一卷),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03页。但是放款如提前归还,需征得钱庄同意,而钱庄也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随时协商收回放款。钱庄的放贷对象除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还放贷给钱庄和银行用于同行的拆借。1931年,钱庄在宁波地区的放贷约3000万~4000万元,主要集中在糖业、渔业和药业以及纺织业。以恒丰印染厂为例,向复恒、棠源、信源、恒春等40余家钱庄贷款四五十万元。王珊纯:《宁波印染织厂发展始末》, 《宁波文史资料》(第15辑),1994年。宁波钱庄除了向本地工商企业放款外,还将大量的资本投向上海、汉口等贸易市场发达地区。1918年宁波钱庄全部贷款余额2300万元,到了20世纪30年代达4000万元,其中,对外地贷款约占30%。陈铨亚:《中国本土商业银行的截面:宁波钱庄》,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38页。也就是说,宁波钱庄不但能够满足当地工商业发展的需求,还能够将资金放贷于其他贸易发达地区。宁波钱庄以信用放款为主,主要将资金放款于相熟的商人,但是之所以会有相当部分的本地资金放贷于外地,主要是与当时宁波帮在上海、汉口等地的快速崛起有关系。宁波商人在宁波本地以本地商号的名义借款,但是将所借资金用于满足外地的事业发展和投资。

(二)从繁荣走向萧条(1935—1949)

钱庄经历半个多世纪的繁华岁月之后,由于受到国内政局不稳和世界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在1935年整个钱庄行业的经营陷入了危机。

首先是“一二·九”运动的发生。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武装侵占东北的“九一八事变”严重导致了我国的民族危机,抗日救国深入人心。在1935年12月9日,“一二·九”运动在北平爆发,北平学生的义举得到全国学生的响应和支持,推动了抗日民主运动走向新高潮,全国上下沉浸在反日救国的爱国运动中。政治运动的大规模开展必然会影响到工业企业和商业的生产和经营,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的经济处于停滞不前的地步。

其次是当时整个中国的经济受到世界性经济危机的波及。在1929年美国实施白银政策之后开始了一系列收购白银的政策措施,这使国际市场上的白银价格骤然上升,1935年5月的银价比1933年的翻了一番。钟祥财:《20世纪30年代的金融危机》, http://www.cnfinance.cn/magzi/2010-03/12-7402.html,2010-03-12。国内大量白银的输出导致银元流通陷入困境,国内银根骤紧,通货膨胀严重,工商业企业纷纷陷入财政困难而不得不结业和倒闭,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开始波及国内的经济发展,引发了国内的白银危机。大量工商业企业的倒闭加速了钱庄坏账率进一步提升,钱庄业资产风险管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1935年发生的钱业提存风潮意味着整个钱庄行业的发展进入了困难时期。自1935年钱业风暴之后,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宁波就有12家大同行、19家小同行和9家现兑庄倒闭。一时之间人心惶惶,大量钱庄储户纷纷提款。几家有实力的钱庄,例如敦裕、益康、瑞康、天益、元益、恒孚等,也都是依靠股东大量资金的投入来填补资金的空缺而得以幸存。虞逸仲:《从钱业会馆谈宁波的金融历史》, 《中国钱币论文集》2002年第四辑,第438页。

1941年4月开始宁波各地陆续沦陷之后,本地的工商业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遭受日军严重掠夺摧残,大批的工业企业,即使是较大的工厂也面临缩小经营规模、停产或者倒闭的局面。宁波地区的银行为了保全经营大多撤迁内地或至上海租界。宁波本地的钱庄行业也遭受严重打击,很多大同行纷纷停业,即使一些零星新拼凑建立起来的钱庄也由于自身资金实力微薄,而无法正常开展金融业务,只是依靠经营沪甬间汇款来谋取汇费和套用汇款资金,以及联络“单邦”“掮客”贩卖日用杂货。宁波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宁波市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590页。到了1942年,根据伪中央储备银行宁波支行对城区钱庄进行的调查,当时宁波城区共有钱庄50家,其中钱庄41家,银号、银公司9家。宁波金融志编纂委员会:《宁波金融志》(第一卷),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89页。这些钱庄大多是宁波沦陷后新设立的,即使是在民国时期甚至同治、光绪年间成立的老字号钱庄和1935年钱业风暴之后复业与新设的钱庄,也大多停业清理或翻盘转让。1945年抗战胜利之后,国民政府颁布《收复区商业银行复员办法》,允许因抗战爆发而停止营业或移撤后方的金融机构,在经过财政部核准之后于原设地方复业。宁波金融志编纂委员会:《宁波金融志》(第一卷),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91页。当时具有复业资格的钱庄共有63家,经当局审批开业的钱庄有31家。虽然当时为了保障根据地的经济发展,浙东银行发行了“抗币”,部分沦陷前的银行和钱庄也相继复业,但是由于当时金融处于高度垄断状态,外加当时金融市场混乱和通货膨胀情况严重,这些银行和钱庄也并非像以前一样经营正常的金融业务,而是大多经营投机买卖和“拆票”业务,代客发高利贷等。到了1949年新中国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开始接管金融机构,限期收兑金圆券,打击投机倒把,禁止金银、外汇买卖和计价流通。宁波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宁波市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590—1591页。随着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和利率的降低,以及国家金融监管的加强,钱庄业务日益萎缩。到了1950年上半年,钱庄相继停业或者成立联合放款处和实行公私合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到此为止,钱庄正式退出金融行业的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