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
【概况】浙江大学是目前国内学科门类最齐全的综合性大学之一,可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授予学术性学位。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浙江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74个(含自主增设42个),涉及一级学科63个,其中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34个(含自主增设43个),涉及一级学科79个,其中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2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4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7种。全校拥有14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0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农业部重点学科,70个浙江省重点学科(见附录1)。据2015年1月公布的ESI数据,浙江大学共有17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居全国高校第二;4个学科进入世界前1‰,居全国高校第一;6个学科进入世界前100位,4个学科进入世界前50位,并列全国高校第一。
2015年,浙江大学持续做好浙江省重点学科资助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2〕244号),做好2014年度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服务工作。浙江省财政拨付浙江大学2014年度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共计1400万元,浙江大学配套98万元。召开浙江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启动会,校长吴朝晖与20个入选的学科负责人签订了学科建设任务书,“高峰学科建设支持计划”(简称“高峰计划”)正式启动。
进一步完善导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更加方便,学部、学院秘书审核操作更加便捷。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各学科共有2280名教师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资格教师人数2249人,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资格教师人数224人;各学科共有3821名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含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资格教师人数3573人,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资格教师人数2104人。
继续做好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经学科自主申请,校外专家组评议,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公示及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互联网金融学(0202Z1)、司法文明(0301Z3)、飞行器测量信息工程(0810Z2)设置为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列入2016年招生目录。同意新增区域经济学(020202)、财政学(020203)、刑法学(030104)3个目录内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做好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文件,科学制定《浙江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各项工作:建立院系自我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院系责任意识;完善院系自我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强化院系质量意识;撰写院系自我评估总结报告(2012—2015年),建立学位授权点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构建完整的学位授权点建设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完成14个专业学位类别专项评估工作,完成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类别撤销工作,查找差距,优化结构,突出特色,提升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
【学科调整】聚焦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在充分的学科调研活动基础上,科学制定《浙江大学学科调整工作方案》。通过撤销、转型、整合、合并等方式,将现有的79个一级学科压缩至60个左右。被调整学科相关学院(系)、学科系、研究所建制不变,本科专业招生名额不变;学院下放学科系办学自主权;被调整学科原有的研究生招生名额不变,转型为专业学位的学科适当增加研究生招生名额;被调整的学科与相近的主干学科整合,可申请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享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保留原有的研究生名额。
【发展新兴交叉学科】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39号)文件,以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为契机,建立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新模式,发展新兴交叉学科。组织计算机学院、控制学院、信电学院、数学学院等相关学院,及时完成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列入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计划。
【做好省一流学科遴选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一流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高科〔2015〕126号)文件,科学制定《浙江大学省一流学科遴选工作方案》,专门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65次全体会议,专题审议《浙江大学省一流学科遴选工作方案》,校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遴选工作汇报并做出重要决定。经相关学科申报、学院(系)评审、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决定推荐生态学等20个学科为省一流学科A类支持学科、哲学等30个学科为省一流学科B类支持学科。
【做好“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规划】根据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精神,聚焦一流学科建设目标,起草“十三五”分项规划——一流学科建设规划,争取早日实现“三步走”发展战略目标;组织一流骨干基础学科发展规划专题调研会,制订《浙江大学一流骨干基础学科建设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开展高峰学科发展规划专题调研会,制订《浙江大学高峰学科建设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在学科建设中贯彻“一流牵引、主干强身、交叉驱动、生态优化、分类统筹”五个共识,力争到2020年,形成20个左右学科的综合实力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高峰学科,其中10个左右学科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实施一流骨干基础学科建设支持计划,通过两个五年的建设,到2025年,骨干基础学科达到国际先进、全国一流水平;完善一流学科建设体系,将省一流学科纳入一流学科建设体系,强化对高峰学科、一流骨干基础学科的投入,强化对其他主干学科的投入并形成体系。
【附录】
2015年浙江大学各类重点学科分布情况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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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斯佳撰稿 吕淼华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