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网络文化企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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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宁波网络文化企业发展历程

网络文化产业是先进科技与文化高度融合的产业,它带来了崭新的经济形态和文化形态。对于其定义,国内学者有不同的说法,但目前各方都能接受的观点是:“网络文化产业,一般是指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互联网文化服务的经营性产业,即通过互联网从事物质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以文化为内涵的各种服务活动或部门的集合。”赵辰光、张雪、夏徽等:《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研究综述》, 《边疆经济与文化》2010年第4期。

宁波的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音乐、网络影视等产业迅速崛起,大大增强了宁波文化产业的总体实力;宁波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均呈快速发展态势。持续扩张的网络文化消费催生了一批新型产业,同时直接带动电信业务收入的增长。从狭义上对网络文化产业进行界定比较有利于实践性研究,因此,网络文化产业指的是基于网络技术和网络文化发展而形成的,以网络文化内容生产、网络文化与产业平台建设、网络文化创意为主的新型文化产业形态。它兼具网络技术特性和文化创意产业特质。从这个角度出发,宁波网络文化企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即探索发展阶段、扩张发展阶段和加速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