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研究内容、方法及可能的创新
本书的研究内容主要围绕网络行政问责的形成机理、运行过程、效果评估和制度建构展开。研究方法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并辅以案例分析和比较分析,较为合理实用,具有一定创新性。此外,本书研究主题较新颖,研究视角较独特,研究内容较系统,这也是本书创新性的主要表现。
一、研究内容
本书的研究内容共分为八章。第一章为导论,主要提出研究问题,说明研究目的和意义,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明确本书可能的创新之处。第二章为网络行政问责的学理分析,主要明晰网络行政问责的概念,提出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第三章主要从场域结构视角,考察网络行政问责的内部场域结构和外部场域环境,以及二者之间的联系,阐释网络行政问责的生成机理。第四章研究网络行政问责的运行过程,本书以“陕西神木‘房姐’事件”“陕西安康大月份产妇遭强制引产事件”和“‘表叔’杨达才事件”为典型案例,分析网络公众、政府和新闻媒体为争夺网络公共舆论话语权所选择的不同策略,以及不同策略之间的相互博弈。第五章研究网络行政问责的效果,本书主要通过统计分析2008-2014年七年间发生的网络行政问责的样本事件,研究网络行政问责在发起、启动、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效力,分析它的作用与局限。第六章研究网络行政问责的困境和原因,探讨它在生成、运行以及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第七章分析网络行政问责制度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研究网络行政问责制度建构的路径。第八章归纳本书主要的研究结论。
二、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1.历史分析方法
历史分析方法是一种基于时间序列的纵向分析方法。本书在分析网络行政问责生成的内部场域结构时,主要通过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改革开放至20世纪末,以及新世纪以来三个历史时期的划分,研究不同时期政治场域与新闻场域、舆论场域的关系特点,分析网络行政问责生成的环境背景。重点研究新世纪以来网络行政问责外部场域环境的变化,特别是信息技术革命、网络社会发展对其内部场域结构的影响,并从内外场域关系的角度出发阐释网络行政问责的生成机理。
2.规范性研究与实证性研究相结合
规范性研究是指“应当怎么样”,描述的是事物的应然状态,注重事物的价值、标准方面的研究。本研究以场域理论作为规范性分析的主要工具,从场域结构、资本变化、行动者策略等视角出发,研究网络行政问责的生成和运行过程。但是,规范性方法往往预置某种先入为主的价值前提,这使其很难摆脱研究者本身的价值偏好。实证方法恰好弥补了这些不足。所以,本研究还采用内容分析方法,系统考察与评析2008-2014年间网络行政问责的样本事件,测度网络行政问责的效果,为网络行政问责的制度建构提供现实思考的平台。
3.案例分析法
通过一组典型案例的分析能够较生动直观地反映某一现象的发展历程,解释某一事物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本书主要以三个典型案例分析网络行政问责的过程,三个案例都从网络公众、政府、新闻媒体等不同行动者的策略运用角度分析网络行政问责的演进,以增强本研究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4.比较分析方法
本书主要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分析网络行政问责和实体行政问责在问责发起、启动和处理等环节存在的相同与不同之处,从而能更好地评估网络行政问责的效果,以及它在行政问责体系内的作用和位置,为其制度建构提供可供选择的路径和建议。
以上述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为基础,本书研究的技术路线如图1-2所示。
图1-2 本书的技术路线
三、研究的可能创新之处
第一,研究主题较新,有一定前瞻性。网络行政问责是2008年以后中国新兴的公共行政现象,进入学界研究视野的时间也不长,相关研究不是很多,研究的主题比较新,在理论和实践的领域都有较大拓展空间。而且可以预见的是,伴随着网络社会发展、信息传播技术的不断革新以及政府公共精神的塑造,网络行政问责对中国行政问责制度改革,将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因而,研究具有一定学术前瞻性。
第二,研究框架较新颖,有一定创新性。网络行政问责本身就是一个学科交叉的领域,主要涉及政治学、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社会学、新闻传播等学科领域,但目前学术研究主要局限在单一学科领域内,如互联网政治学主要研究互联网本身的政治学和它的政治应用,前者研究涉及互联网的全球管理,管理权力的争夺,管理组织的权力规制及其问责机制建设的争议等;公共行政学主要研究网络行政问责的主要过程,政府如何引导和监管网络舆论和相关网络活动等;社会学主要研究网络群体、组织和个人的网络行为及相互影响;新闻传播学研究网络传播的功能作用和意义等。本书以场域理论作为研究的理论工具,以网络行政问责的制度建构为核心问题,建立研究框架。场域理论虽然是社会学理论发展的重要分支,但是它的应用范围较广,场域理论本身即是社会学、政治学、文化符号学等多种学科融合的产物,运用该理论分析网络行政问责,将在一定程度上综合上述学科视角。在此基础上,本书建构场域结构(包括场域资本变化)—场域行动者策略选择与博弈—行动者惯习——制度建构的研究框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国内已有文献在研究框架方面的局限。
第三,研究内容较系统,有一定突破性。本书研究内容以网络行政问责的制度建构为核心,研究其生成、运行过程,实践效果与偏差等问题,研究内容比较系统。突破了现有研究中以问责主体、客体、内容、程序、范围等要素为模块的“块状组合”的内容分析特点。所谓“组合”,就是在研究中,不同模块以任意组合的形式出现,有的研究其中一个模块如网络行政问责主体、问责客体、问责程序等,或研究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模块的组合,“模块组合”式研究的主要问题是研究内容不够系统和全面,忽视了其内在的联系性,不同要素模块间如何相互作用在研究中显得相对模糊。本书主要立足于网络行政问责过程与效果的研究,因而研究内容内在联系性和系统性更加突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