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2016年度浙江省地方金融业改革与发展报告
一、2016年度浙江省地方金融改革主要措施及成效
2016年,面对矛盾叠加、风险隐患交织的诸多严峻挑战,全省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等决策部署,全力做好金融保障、金融发展、改革创新及风险防控等工作,较好地支持全省经济稳走向好、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金融运行总体平稳,呈现增量合理、结构改善、成本降低的良好态势。统筹推进金融强保障和企业去杠杆工作,2016年全年新增各项贷款5338亿元,同比多增381亿元;发行企业股票2164亿元、发行各类企业债券4092亿元,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比重达到34.3%,比全国平均高出10.5个百分点;地方政府债发行4065亿元;银行表外业务、保险资金、私募股权基金等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向趋于优化,加强对“拆治归”等关键领域、重大项目资金支持,中长期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的比重提高到46%;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改善,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均保持全国第一位,占各项贷款的比重分别达到36.8%和35.7%。企业杠杆率和融资成本稳步降低,全省贷款余额与区域GDP之比、银行存贷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分别比上一年下降2、3、2百分点;全年贷款加权平均利率降至5.9%,创近10年新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费用下降了12.1%。
(二)金融改革不断深化,我省多层次、网格化、广覆盖的区域金改工作保持全国领先。目前,我省获国务院和“一行三会”批准的金融改革试点项目有8个,还有一批省委深化改革重点项目,改革的层级、数量、广度和深度在全国都是领先的,积累了金融改革的“浙江经验”。2016年,宁波获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首个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会省市”联动机制,各项工作全面启动。台州小微金改全面推进,信用保证基金和信用信息平台扩容升级,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数占全国的32%。温州率先设立地方第二家资产管理公司;国务院部署的十二项金改任务,除了个人境外直投因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全盘考虑未开展以外,其他任务均已基本完成。丽水农村金改以及有关县(市、区)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联动推进,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抵押贷款和便民支付等方面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义乌国际贸易金改、湖州—衢州绿色金融、嘉兴科技金融等改革创新取得积极进展。政保合作机制逐步健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地方立法率先突破,省级重点政保合作项目达21个;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快建设,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稳步推进。
(三)地方金融创新发展,金融产业基础逐步夯实。发布实施钱塘江金融港湾规划,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内优势地位的财富管理和新金融创新中心。各地在努力创建若干金融特色小镇,其中玉皇山南基金小镇在浙江特色小镇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我省成功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金融论坛、第二届全球私募基金西湖峰会等重大活动。推进长三角金融合作发展,与华融资产、人寿保险等金融机构总部开展战略合作,集聚金融资源要素。发展壮大法人金融机构队伍,浙银金融租赁公司、太平科技保险公司、永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获批筹建,浙商银行、杭州银行分别在H股和A股上市,改制成立农商行55家。小贷公司等“草根金融”规范发展。2016年,我省金融产业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茅,存、贷款余额分别达9.95万亿元和8.18万亿元,居全国第三位和第五位;证券、期货代理交易额占全国的比重均超过10%;私募基金管理资产规模增长157%,达6969亿元,居全国第四位;保费收入增长24.4%,达1785亿元,居全国第五位,提供风险保障余额177万亿元。
(四)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走在全国前列,上市公司引领经济转型升级作用显现。以八大产业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加大培育力度,提升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能力,全年新增股份有限公司1062家;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32家,累计达411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329家,数量居全国第二;另有拟上市企业259家,新三板挂牌企业903家,上市后备力量充足。引进国新国同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创业引导基金等一批千亿级“国字号”机构,成立一批产业投资基金。区域性交易场所创新发展,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3859家,新设了知识产权、大数据等交易中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特别是跨境并购亮点突出,省政府两次组团赴欧美等发达国家考察并购项目,搭建交流平台和对接机制,全年境内上市公司并购投资375次、交易金额1616亿元。同时,上虞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
(五)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成效明显,金融生态环境保持稳定。加强企业分类帮扶和“两链”风险化解,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全年共处置不良贷款2283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全国最高;截至2016年年末,全省不良贷款余额1777亿元,不良率2.17%,分别比年初下降31.6亿元和0.19百分点,实现2012年以来首次“双降”。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等风险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排摸企业3万多家,新立非法集资案件411起、涉及金额330亿元,配合做好E租宝、昆明泛亚等重大案件处置。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时化解侨兴私募债等风险隐患。特别是G20杭州峰会期间,全省金融系统齐心协力,全力以赴,确保了金融维稳万无一失,为峰会圆满召开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