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章 法官的角色与本位
[观点提示]法官的裁判员角色已然作为常识,根植于我们的知识体系之中。但理性告诉我们,法官不是普通的裁判员,法官还充当了社会秩序的维修者、社会公正的建设者和社会良心的守护者等角色。正是这些角色,让法官承载了社会工程师的使命。不过,法官的职业特性决定了法官只能是“适用规则的社会工程师”,必须恪守执行性、修复性与具体性等基本法则。
法官的角色问题与法院的定位有关,但又具有独立意义——它还关涉法官的职责与地位,是当前中国法院改革所面对的又一重大议题。传统上,法官的角色一般被定格为“裁判员”,社会对法官的“裁判员”角色亦早“习以为常”;但这一常识性角色定位在当今中国却面临新的挑战——新近官方与学界有“工程师”角色之说,将法官的角色定位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即“社会工程师”。一般而言,对“常识”的挑战,通常是会引发激烈抵抗的;可以预见,法官之“社会工程师”的角色论,势必引发剧烈争论。那么法官究竟是裁判员抑或是工程师呢?窃以为,法官的裁判员角色与工程师角色并非相互排斥,相反,二者是有交集的;人民法官既是纠纷的裁判者,也是社会的工程师——它是一种特殊的工程师,即通过个案裁判构筑社会正义的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