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宴席
阿诺德城作为东北的一个大城市,繁华程度虽然不及同区的首府斯通斯城,但每天也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不少商队以此地为基地补给或修整,继续向北前往北冰湖或者是往西到达科隆纳帝国。
城东边远处是一片厚厚的山脉,作为天然屏障抵御着兽人的入侵,群山之中只有一个狭长的山谷,只需一小部军队便能彻底占据。
刚刚班师回来的大军便是从山谷出发,一路前进和南边的军队会合,甚至生俘了敌人公主,然而因为粮草不济,这次远征只能草草完结。
帝国在此布置的大军并不多,而且大多为新兵,并没有很多战斗经验,但打打土匪维持治安还是能轻松做到的。
约翰从阿诺德城出发,临走前先把学费交了,然后便一路徒步走回家乡,不是他不想坐马车,而是在不远的路程下能省钱就省钱。
约莫四五天左右後,约翰看到前面纷纷扰扰的,看似在搞什么大工程,原来是有人在挖水渠。
这个挖当然不是字面上的挖,而是数百位魔法师通过各种火魔法炸出来的,然后再用土魔法和水魔法慢慢修补,形成一条又一条的细细壕沟,把旁边的河水引进来,灌溉万顷良田。
那怕是高级魔法师,建造大型工程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谓高级魔法,比如七级火魔法‘龙卷风’,它们在破坏力和威力方面无与伦比,但对民生的帮助其实还不如一些低级魔法。
而且高级魔法并不是万能的,强大的七级魔法最多影响一个小村子,比起更强大的大自然是不值一提的。
约翰在心中默默向这些魔法师行了一礼,它们大可在都城里找个大店铺天天优哉游哉,又有钱又有空,而且魔法师的身份也能方便他们把妹,贵族小姐亦或是贫民少女任君选择。
如果是女魔法师的话,追求的人恐怕能从皇城排到城门,可谓是源源不绝。
然而人类每年总有一些傻子出现,他们不为钱,不为利,甘心来到这种偏僻地方工作,为什么呢?可能是为名吧,也可能是为义吧。
约翰也不知道,但他只知道他很感激他们,因为当初他们村子的围墙还是几位魔法师帮忙建起来的。
绕过了这些工程,约翰很快便找到自己的村子,村口那守卫本来是在打瞌睡的,看到约翰的那一刻便立马清醒过来。
“诶,这不是小约翰吗,魔法考试考得如何?”一个穿着麻布衣服的年轻男子问道,这是他邻家老翁的孙子,也叫米克。
“米克哥哥,我考进了。”约翰很少见地自信笑了一声。
“什么?不可以说谎啊小约翰,说谎的话鼻子会变长哦。”米克拉长了声线说道。
还想用这种小孩子的童话来骗我......约翰心里暗叹了一声,丝毫不记得儿时被各种恐怖故事吓坏的经历。
“我真的考进了。”
似乎是有点不相信,米克脸上依然是一种质疑的神情,直到他看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脸上的神色便瞬间变得狂喜起来。
他连忙放下手中的武器,跳下来把约翰高高抱起,“哈哈哈!我们村要出魔法师啦!”
“我还不是魔法师啦......理论上等我毕业了以后我才是魔法师。”约翰尴尬地说道。
米克并不管这些,且说他放下约翰,连忙跑去村里要和众人报喜。
真是的......虽然约翰嘴里是在抱怨,但从他脸上洋溢的笑容我们就能看出他的心情。
约翰一路沿着村里的土路前行,不过数十分钟便看到家门,他打开木门,打算给父亲报喜,却看到爱德华在桌子旁睡得死死的,桌上还放着三个酒瓶,让整个房间都充满着酒气。
约翰的脸上顿时黑了,但他并没有说出什么,而是到厨房里准备今天的饭菜。
我服了,真就不会照顾自己啊!约翰打开箱子,发现里面只有一些黑麦面包和过期的牛奶,别说肉类,连绿色的蔬菜都看不到,他倒是看到旁边有几瓶酒,让他的眉头不禁一皱。
还是一些最劣等的土酒,也不知道有什么好喝的?约翰心里叹了一下,这些土酒虽然便宜,但质量也十分不靠谱。
据说商家是把一杯酒混进一桶水里面,从而弄出土酒。不过一分钱,一分货,酒鬼们也没得抱怨什么。
约翰又看了看家里的钱箱,发现里面居然多了不少银币。约翰看向空空如也的几个酒瓶,又看了看睡着的父亲,他不知道此刻应该生气还是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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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时间很快就到来,黑夜女神将太阳神赶走,成为了天空中的真正霸主。此时的父子两人正在一个宴席上,不断接受亲朋戚友的敬酒和祝贺。
当然因为约翰还未成年,他是不可以喝酒的,所以这些敬酒都让爱德华顶了,让约翰觉得他是不是故意为之。
村里的宴席也并不豪华,也就几个大桌子,让村里人都坐起来吃上一顿饭,当然他们也没有忘记这个庆功宴的主角,约翰。
约翰虽然并不是内向的人,但面对不断来临的祝贺他也不知道应该回应什么,只好连连道谢。旁边的爱德华只顾一直喝酒,也不知道有什么用,约翰心中不禁怨了一句。
“哎哟,你们不知道,那时我在城里见到的,可厉害啦!”刚听到这个声音,约翰就知道爱德华在发酒疯。
自从七岁後他就很少看过这个场景,曾经他为此而愤怒过,叹息过,但今天看到之时他却没有什么生气的感觉。
“当年啊,我可是参加过贵族的宴会!那里的美食可多了去了!”爱德华站起来,大声喊道。
好汉不提当年勇.......话说回来他还去过贵族宴会吗,我可从来没有听说过。约翰喝了喝旁边的果汁,心里想道。
“什么炸子鸡啊、蜂蜜烤鱼啊、墩羔羊肉啊、煎小牛排啊,这些。”
那怕只是听到这些名字,村民都不禁在嘴巴里连连流出口水,那是人类原始的欲望,吃顿好的。
“我都没吃过!”
旁边顿时传来几阵倒彩声,让约翰微笑了起来。
“诶诶诶,别这样啊,虽然没得吃,但是我们可以跳舞!”爱德华又一次说道。
这吸引了村民的关注,让他们再次看向爱德华,准备继续聆听他的吹牛。
“在那里,我看到一位女性,不过二十出头的她充满了成熟的魅力。身材那更是没话讲,前凸后翘,有着迷人的曲线。”
儿童不宜!少年再次喝了喝杯中的果汁,他看到隔壁席上的母亲把女儿的耳朵盖起来,但其他男宾客却感到十分兴奋,他们想要更多,更多!
“那时候的我不过只是个平民少年,但在同学的诱导下我鼓起了勇气,向那位女性发出了跳舞的邀请。”
诱导是什么鬼?说的你好像那些无知少女一样,约翰发现自己居然被父亲的故事吸引过去,回到二十年前的岁月。
“美丽的女士,请问我有幸邀请你跳舞吗?”年轻的爱德华甩了甩自己的金色头发,似乎是觉得这样会显得更帅。
那女性沉默了几秒,应该是没想到会有一个毛头小子来邀请她,但她依然保持了一个礼貌的笑容,应道:“我的荣幸。”
在这种社交舞台上,吃饭和跳舞往往是次要的,真正的目标还是联谊,给年轻男女一个交流(亦或是相亲)的机会,也给朋友之间一个增进友谊的平台,亦或是让生意伙伴之间多加交流,因此这类舞会每个月往往会定期举办一次。
爱德华为何能参加这类舞会我们已经无从得知,但当时帅气的他还是挺受欢迎的,当然这是在女士们了解到他的平民身份之前。
两人在大厅里翩翩起舞,保持着有序的节奏和优美的舞姿,若是让约翰看到这个画面,他肯定会大呼一句:“老爹你还会跳舞?”
也许是陌生的关系,两人靠的并不相近,甚至时刻保持着一定距离。也许是女士害羞,也可能是爱德华胆小,两人的跳舞很快就草草了之。
又是一连串的嘘声,旁听的众人再一次没有听到他们想要的剧情,但爱德华并没有停下他的讲述,而是示意众人安静,耐心听完。
“本来我以为这场舞会就会那么完结,但直到我看见她,那位少女。”爱德华的眼神突然变得柔情起来。
似乎是感觉到了什么,约翰看向了爱德华的脸孔,从他的眼里穿越到了那年。
刚看到少女的第一眼,爱德华的心便连连跳动,不知不觉脸红耳赤了起来。他以往不相信什么叫一见钟情,但此刻的他,似乎终于明白了那些男女当时的心情。
她穿着天鹅绒制成的白衣,在闪亮的灯光下就像一位白天鹅一样,纯洁而又高贵。
她的脸上白苍苍的,带有一丝病态,却并不让人讨厌,而是给人一种柔弱,惹人怜惜的感觉。
她并不需要什么打扮,只化了一些最基本的粉霞的她依然能让舞会上的其他女孩黯然失色。
似乎是因为过于出众,看到傻眼的众男士们没有一个敢鼓起勇气,向少女发出邀请。
但这其中当然并不包括爱德华,且说他走到少女的身前,强行克制住自己的紧张,微微笑道,“美丽的小姐,请问我能请你跳一支舞吗?”
少女并没有回应他,而是露出了愁思的表情。
爱德华瞬间变得尴尬起来,准备找个什么借口回到格尔曼身边,而旁边等着看他笑话的少年们也不禁乐开了花,但没有胆子出去邀请的他们其实根本没有这个资格嘲笑他。
“什么?”少女突然问了一句,让爱德华怀疑她的反应是不是慢了一拍,但他还是不厌其烦地又重复了一次。
“那个,我要先问问我的父亲。”少女认真地向爱德华说道,让他瞬间变得傻眼起来。
可惜爱德华并不喜欢吐槽,要是约翰在这里的话,他肯定会大喊一句:“这是什么操作!”
少女走向了一位中年男子旁边,在他的耳旁说了几句话,只见他微微颔首,朝爱德华这边露出了一个诡异的微笑。
“父亲答应了你的请求。”少女向爱德华说道。
身材高挑的爱德华虽然和体态娇小的少女有着挺大的身高差,但两人就像练习已久的舞伴一样,跳出无可挑剔的舞步。男才女貌的他们抢尽了舞会上的风头,发出了极为耀眼的光芒。
“你很漂亮。”爱德华称赞了少女一下,同时让两人变得更贴近一些,甚至能听到他们之间的呼吸声。
少女的体香时刻在爱德华旁边飘散,让他默默陶醉其中,只希望时间能永远停止,让他得以停留其中。
旁边众多男士开始出现一种名为‘妒忌’的情绪,他们无比希望自己能取而代之,把那个邪恶的金发少年赶出去,但在两人的光芒下,他们只能乖乖成为配角,不得翻身。
正打算了解更多的约翰却突然看到爱德华坐了下来,用力地锤向桌子,然后崩溃地哭起来。
“为什么?”爱德华的这声呼喊让约翰的双眼瞬间变得通红,也让来庆祝的众多宾客变得沉默。
为什么.......这就要问问我们的创世神了。约翰看向夜空,一颗流星飞驰而过,在黑暗中点燃光明後便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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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了不知道多少天,也许是三天,也许是四天,我不太记得。
约翰朝着村里的空地连连发动了几百次‘土墙’,很快一堆厚厚的墙壁便建了起来,与早已建成的土墙连成一片。
“真的谢谢你啊,小约翰。要不是你,恐怕我们要用差不多数十天的时间。”米克道谢道,他是约翰的邻家老翁。
约翰并没有收取任何报酬,不过是几个小时的功夫,若是要斤斤计较的话,恐怕他要先把儿时老翁的各种恩情还了再说。
“不用谢。”约翰用手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说道。
然后只见老翁拉走约翰,走到一边的墙角里,神神秘秘地说道,“小约翰,邻村有家人想问,他们有个女儿,年岁十一,知书达理.......”
约翰不用听就知道他下一步想说什么,他礼貌地笑一笑,回应道:“老爷爷,我还小,要专注读书。”当然他并没有说出真正的原因。
老翁只好露出了一个遗憾的表情,欲言又止,就在他准备再劝的时候,村口却突然传来一阵声音,吵吵闹闹的让两人把眼光投向那边。
只见两个年轻守卫正捆绑着一个男人,那正是约翰之前在城里看到的中年大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