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交易和规则
回家
当一天结束的时候,电脑屏幕上的微软的标识慢慢地消失了。比尔·布里奇断开了因特网的连接,并关掉了电脑。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和同事们去喝了一杯。在回家的路上,他在附近的商店里买了些杂货,然后就走进了他的公寓,打开电视看起电影来。
比尔的经济生活,是在一个由规则构成的框架内,进行一系列交易的结果。有些交易是契约型的,而有些并没有那么正式。有些规则属于法律规则,而有些则是对行为的预期。比尔和他的雇主之间有一纸契约。然而,大多数雇佣合同并未过多提及工作的具体内容。它们只是对一些程序性的事项做出了描述,例如病假和节假日的权益,退休金和合同终止的安排。比尔的戴尔牌电脑,使用的是微软公司的操作系统;办公大楼里的每个人,都有使用微软的Office办公软件的许可。网络服务提供商使用一条威瑞森线路——这是在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制定的规则下安装的[1]。因特网本身,则是通过一系列正式协议和非正式的惯例来管辖的。
比尔和他的朋友们都对酒吧里的行为习惯非常了解。不过,如果有一位来自不同文化的人士想跟他们一起喝酒,他们就得向他解释一下酒吧里的规则——侍者会把你要的啤酒端给你,但你得比正价多支付10%到20%的金额;你可以使用酒吧里的座位、桌子或是其他设施,但你在喝酒放松(refresh)自己的同时,还得不时地再点几杯,来“刷新”(refresh)一下你使用这些东西的权利。侍者会就这些义务来提醒你的。
在地铁里,比尔的地铁季票能够打开检票口的门,让他能够利用纽约的部分地铁系统。如果地铁列车开了过来,比尔有可能找到一个座位——也许他根本就找不到。纽约地铁系统是由纽约市运输公司拥有并运营的——这是“大都会运输署”(MTA)下面的一个分支机构。大都会运输署是纽约州政府的一个部门。
比尔买了一包玛氏能量棒,一个“史密斯奶奶”苹果(一种味道很酸的青苹果)和一角“费城奶油奶酪”。玛氏能量棒的确是玛氏公司生产的。但“史密斯奶奶”苹果可不是史密斯奶奶种出来的。“史密斯奶奶”这个商标,只是对这一类型苹果的描述——任何人生产了这种苹果,都可以贴上这个商标。“费城奶油奶酪”则是卡夫公司的商标。而包装中的东西,有可能是该公司选择放进去的任何合法的东西。它并不是“奶油”的;它也不是在费城生产的;只要是法国人,都不会觉得它是一种“奶酪”。但其他任何公司都不能管自己的产品叫做“费城奶油奶酪”,就算它们生产的甜食和卡夫公司生产的一模一样,或是干脆就是在费城,用这个城市里的奶牛的奶做的。
比尔跟别人说,他的公寓属他自己所有,但这句话却具有误导性。他所购买的,是一座公寓楼里的一套单元房——即有权占有某块空间,并拥有建筑物的公共要素产生的部分资产与负债的权利。这样复杂的法律结构,就是“如何给予人们部分建筑物所有权”这个棘手的问题的解决办法。在其他国家中,还有不同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2]
比尔收看几种形式的付费电视。大多数电视网络,是由广告来赞助的;有的公司则主要靠收看者的自愿付费,以及税收支持,比如公共电视台(PBS)。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通过订阅或计次付费来收看。今天晚上,他要播放的是一卷预先录制好的录像带。出现的第一幕画面,是他和录像带经销商之间的合同条款,以及关于该交易的版权合法性的描述。
法规框架内的合约
我们通过法条(个人和国家之间的一种关系)或合同(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中获得合法权利。这里的区别很类似于财产权和交换之间的区别,以及规则和交易之间的区别。然而,市场经济中的大部分交易,是由期望和惯例决定的,而并非通过法律来决定。我们头脑中很少意识到“制定合同”这件事。当比尔买下他的公寓时,他签署了一份非常复杂的法律文件;而当他买下那根玛氏能量棒时,从法律上讲,一份合同已经实际形成了。在很多交易中,一方往往会要求把合同强加于另一方。微软公司坚称,当你撕开软件包装上的封条时,就意味着已经接受了它的合同;这种由单方面强加合同条款的方式,有的时候可以行得通,但法院却对这种做法并不认同。[3]
在大多数日常交易中,人们会根据期望,来制定并强化协议。美国餐厅里的侍者们会期望拿到——而且他们会依靠——可观的小费;然而,给小费的做法在日本和新西兰等国家并不普遍。商店会听取顾客们的抱怨,这也并不是出于对法律诉讼的担心,而是它们对商誉看得很重。对每一次交易都写下合同,并用法律手段来执行它们的成本,对于绝大多数交易来说,简直是高得离谱。而且,法律并不是要去引发买方和卖方的交易行为,而应当遵从于该行为。法院则对隐含的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实现交易双方的期望。
支配着我们经济生活的规则、法律和惯例,经历了几千年的演化,而这种演化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从人口过多的欧洲大陆,到孤悬海外且地广人稀的澳大利亚,它们都经历过一个不同的共同演化过程。
澳大利亚的鱼
20年或30年以前,澳大利亚的烹饪几乎是最为乏善可陈的。而近年来,由于意大利、希腊和越南移民的涌入,令悉尼和墨尔本的餐厅变得愈来愈丰富。欧洲的游客们对肉类——牛肉、羊肉、猪肉和鸡肉——很熟悉;但他们对鱼类菜肴却不甚了了,关于珍鲹、梭鱼、长寿鱼和澳大利亚小龙虾的美味之处,他们还需要更多的专业建议。[4]
农民们占有牲畜,但渔夫们却并不占有鱼类。当欧洲移民们来到澳大利亚的时候,也带来了很有用处的牲畜——他们养牛和绵羊来供应食物,用马匹作为运输工具,而猫和狗则可以当宠物。他们将这些牲畜装船运到澳大利亚,因为他们可以合法而且切合实际地对这些动物进行掌控。鳕鱼和比目鱼可以直接游到太平洋来,因此它们并没有随船带来。也有几种鱼从欧洲进口到澳大利亚来了。鳟鱼是最适合食用的淡水鱼(在我看来,它是唯一可以食用的淡水鱼),而且可以在主人的湖里进行养殖。同来的还有鲤鱼。而且,随着养殖技术的进步,就连塔斯马尼亚鲑鱼都在墨尔本餐厅的菜单上现身了。
然而,以上只是这个故事的一部分而已。物种的输出,为什么几乎是单向的?眼下,澳大利亚的绝大部分食品生产,源自于欧洲的牲畜和农作物,而欧洲却并没有从澳大利亚进口任何动物或农作物,以供饲养和耕种。我们很喜欢某些来自澳大利亚的装饰性植物——例如含羞草,不过澳大利亚最为著名的食物特产,则是一种英文名为“Vegemite”的食物酱。[5]澳洲新几内亚人亚利曾经就这个问题,向来自美国的访客贾雷德·戴蒙德发问:“为什么美国向新几内亚出口了那么多东西,但新几内亚却很少出口到你们那里呢?”在1997年的知名著作中,戴蒙德就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回答。
十有八九,澳大利亚原先并没有草原和牲畜。但是,澳大利亚的土著人根本就没有什么理由来发展农业,他们也并没有这么做。澳大利亚地广人稀,适合游牧生活方式。欧亚大陆的人们精选出牲畜和牧草来进行养殖,培育出温顺的奶牛和惹人爱怜的猫咪,还有营养丰富的小麦——而这些在澳大利亚却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些欧洲产品跟随着库克船长,来到了澳大利亚。有了不同的大陆,不同的条件,不同的共同演化过程也就出现了。[6]
劳动力和工资
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来自人口的压力和新技术的出现。而雇佣制度也是基于同样的原因而发展起来的。在有生产力的经济体中,大多数人都有工作。我们选择一份职业,也选择一位雇主。我们按照事先约定好的工作时长来工作;我们得到“该去做什么工作”的大致指示;我们获得周薪或月薪。我们希望能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拥有这份工作[7]——但这并不意味着无限期。我们对于拥有工作的状态是如此地习惯,以至于很少去思考和这个制度的本质有关的事情。
不过,从经济史上的大部分时间来看,工作这件事,并没有那么司空见惯。而且,在富裕国家之外,职业仍然算得上是一件稀罕物。很少有人能够对自己从事的工作有任何选择。人们的经济生活曾经是——现在也仍然是——几乎完全由出生时的状况(包括地理位置和社会地位)所决定,也取决于所在社会的传统和惯例。
“自耕农”目前是,而且一直是最为常见的职业。一个农民,通常要和社会地位更高的人“分享”他们收获的农作物,或是为他的上级提供劳动力。奴隶制度和农奴制度,规定了佃农要对供养他们的领主负有的义务。而其他劳动者们也要依附于贵族阶层,在他们之间生活,工作。学徒们要跟师父学习——有可能还得跟师父住在一起——直到他们成为能够独挑一摊的手艺人,才能对下一拨学徒进行管理。在以上这些经济活动中,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是相互关联的。
“圈地运动”剥夺了很多小农进行传统耕作的权利,但却让地主们能够对“拿薪水的劳动力”加以利用。[8]薪水劳动者的社会地位,比其他任何社会阶层都要低。直到20世纪结束时,薪水领取者阶层中的一些人——大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们——才成为这个社群中收入最高的人,他们的社会地位也有所提高。现在,富裕国家的雇佣合同已经标准化了,在社会惯例和法律的约束下,雇佣合同并不会和制式合同有太大的偏差。合同既不能草率了事,也不能过分冗长——无论是临时工作,还是农奴制度,都会遭到效率和公众舆论的反对。
在富裕国家中,现代男性和大多数的现代女性都会外出工作,下班后回到家里。职场生活可以和个人生活区分开,这是以前难以做到的事情。马克思认为,这种情况将会改变政治和社会的本质——他这句话说得没错,尽管他并没有预料到,工作方面的经济权力,不但可以被资本所有人所运用,也能被拿薪水的职业经理人所运用。工作和家庭的分离,让企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区别,变得更加可能实现。
不过,正如我接下来将在第18章和第26章中详述的那样,企业和个人价值之间的区别变得可能这件事,并没有真正发生。虽然我们可以在家庭和工作中进行时间上的平衡,但我们却很难对自己的人格进行拆分。虽然我们并不需要将职场生活和社交生活联系起来,但很多人实际上都是这样做的。而且,随着亨利·福特的汽车工厂的大量生产的实现,劳资关系也到达了它的极盛期时,认为企业本质上属于“完全工具”的这种观点,正在逐渐消失。工作的本质受到了它隶属的社会背景的影响。资本主义发现,马克思所提出的“异化过程”实际并没有那么有效,大型制造企业也不再对经济产生主导性作用。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运用这种主导性的过程,是十分冗长的。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以及中世纪,企业是由个人经营,或是由一群彼此熟知的人来合伙经营的——否则,风险还能由谁来承担呢?当合伙人人数较多的合伙制企业形成时,投机和欺诈的行为也就随之出现了;在南海泡沫事件之后,大规模商业组织就遭到了禁止。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把投资限制在参与者们能够更加了解的领域中。然而,就整个历史来看,从1636年的郁金香热,到1999年的“dot-com”(网络公司)企业泡沫,贪婪和欺骗已经将这个目的彻底挫败。
现代公司的先驱,是那些国际贸易公司,如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和荷兰东印度公司。这些公司在它们的殖民地上扮演着企业和政府的双重角色,它们控制的疆域甚至比它们的母国还要辽阔。运河的开拓始于1790年,铁路则始于1820年,这些事件促使欧洲和美国成立大型国内企业,进行大规模的运作。这类组织通常是经过立法成立的,法律授予它们修建运河或铁路必需的权限,也规定了它们的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
现代有限责任公司的框架产生于19世纪上半叶。这一框架是一系列相关理念的产物。其一为:组织应分离于经营该组织、为该组织工作、对该组织投资的个人。这一法人概念可以追溯到1819年的最高法院判决,该判决有效明确了达特茅斯学院的这一状态。另一理念是:只要多个个人共同确定好他们的目标,安排好公司治理,该组织就可以成立,不需要特定的法律权威通过。
第三个至关重要的要素,就是“有限责任”——股东可以以自己认缴的额度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这令他们可以投资由受薪经理管理的大型企业。自身没有大笔资源的企业家们可以管理企业,富有的个人可以将个人资本提供给这些企业,而自己不用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
国家相互竞争,为新企业提供最具吸引力的环境,这种多元主义令美国成为率先发展这种新公司组织形式的国家。紧接着,英国也通过了法律,允许开办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很快,所有富裕国家都接受了这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到21世纪,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在各行各业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一个像家乐福这样,有着很多股东的法国公司,又名“家乐福SA”(家乐福股份有限公司),SA代表“社会匿名”。这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个人和公司之间的差异,这是自组织产生时,便存在于其法律人格和文化人格中的。阿尔弗雷德·斯隆的通用汽车公司,成为了现代企业的典范,该公司便由一群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高管经营。[9]20世纪后期,通用电气公司这类企业,将这种管理专业化做到了极致。到2000年,其他商业组织形态——互助公司、合伙公司,或是国有企业——大部分都已经转化为有限责任公司了。
然而,这种结构的关联,在21世纪就变得比较模糊了。当股东们买下了工厂,而员工们在工厂里工作时,股东和员工在角色上的区别是十分明确的。然而,现代企业的主要资产是知识、品牌和商誉——这些都掌握在员工的手里,或是藏在他们的大脑中。就算股东“拥有”这些东西,又能有什么意义呢?
互联网和基因组
每一代人,都需要把市场经济的规则加以发扬光大。在美国和澳大利亚,新移民们需要创造出“土地权”。而正是大规模生产的需要,使得企业组织应运而生。现在,为了互联网和染色体组的需要,新的规则需要被制定出来。[10]
互联网架构是由美国国防部制定,并由学术研究社区开发的。很多企业都希望通过对某些要素进行支配,来获得对互联网的掌控。网景公司和微软公司之间发生的商战十分惨烈,就是因为它们都认为浏览器是这种要素。[11]微软公司最终通过免费赠送浏览器而获得了胜利,但却没有在取得互联网影响力方面达到公司的预期。
无论是Excite公司,雅虎公司,美国在线还是思科公司,也都没有获得对互联网的影响力。Excite公司半途而废,雅虎公司变成了门户网站,美国在线成了一个聊天室,而思科公司则是最大的硬件供应商。然而,这些公司都没能获得微软公司在操作系统市场上的统治地位。数百万个网站相互竞争,吸引用户。互联网服务这个全新的市场,和之前的许多市场一样,是从供应商之间相互竞争并提供互补服务的这种无政府状态发展起来的。
网络上的廉价拷贝和传播,对现有的市场规则产生了巨大的危害。纳普斯特公司允许网络用户交换MP3格式音乐的行为,也似乎威胁到了唱片公司的传统经济利益。音乐出版公司成功地击垮了纳普斯特公司。但它们却无法有效地阻止音乐在网络上的传播。现在它们所面临的挑战,就是去找到从网络传播中获得收入的机制。[12]
1953年,在英国剑桥大学的实验室里,弗朗西斯·克里克和詹姆斯·沃特森确定了脱氧核糖核酸(DNA)的结构。脱氧核糖核酸是一种分子,它为人类生命提供了蓝图。在接下来的30年里,伴随着电脑计算力的提高和进一步的研究,使得确认单个DNA分子的组成结构这件事成为可能。
1989年,美国政府成立了人类基因组国家研究中心,以沃特森为指导,目标是在2005年前完成人类基因组的全部测序。脱氧核糖核酸序列的确定,是20世纪科学方面的重大突破之一。然而,基因测序并不需要非凡的智慧天赋或是科学方面的首创性。它更像是一位能力强的研究员,外加一台高性能电脑,共同完成的一种平淡无奇的任务。[13]
学术研究的过程是非常缓慢的,然而私人企业却要为基因序列获得专利。这件事令很多人感到奇怪——数十万年以来自然存在的事情,居然可以用来申请专利。专利应该是颁发给发明家们,让他们对诸如纺纱机一类的发明享有独占权的。这项原则自然地拓展到了现代制药产业中的化学复合物上。最近几十年来,药学方面的专利一直是最有价值的。
1980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对于活的生物体,也可以申请专利。[14]这件事证明,专利系统的范围得到了很广泛的延伸。各企业纷纷在基因知识的多项进展上申请了专利。这些专利中间,有很多还不确定是有根据的,但就算是侵犯了那些不确定的专利,你也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1999年,克雷格·温特尔——一位转行做了创业者的基因研究人员——宣布了他的意图:要在3年内将整个基因组解码。随后,他所创办的塞莱拉公司申请了成千上万份专利。2000年,随着基因测序在大西洋两岸的欧美私营企业中的迅速发展,美国总统克林顿和英国首相布莱尔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布基因组已经完成了解码,原先互相竞争的研究人员们应当通力合作,让他们所掌握的知识为公众所用。这次发布会的两方面内容并不成熟,但对基因组构成元素的一整套描述却现身存在了。
支配着市场和基因组之间,以及市场和互联网之间关系的规则结构,时至今日也尚未确定,尚无条理。然而,中央计划和毫无计划这两条路,都无法解答这个问题。市场的进展,是通过技术和社会制度的共同演化而发生的。
规则框架的搭建
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来说,对动物和植物产权的重新划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以往,当你将动物屠宰掉,或是将植物采集下来,你就拥有了它们。而现在,当你种下植物或是培育动物时,你就拥有了它们。如果农民们打算在农耕方面投资,这一产权方面的变化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这个例子,以及刚才讲过的那个“比尔下班回到家”的例子,也能够清楚地说明,有很多种方式来对财产权进行界定。比起某些方式,另一些方式或许比较合理,而且,对财产权界定方式的选择,是会随着技术和社会的变化而发生改变的。
很多经济学家们谈到市场经济的规则时,都会将其视作一种所有权的分配方式。然而,市场制度的发展历史,涉及的绝不仅仅是财产权的发明。而且,很多现代市场制度实在是太过复杂,太过微妙,没法仅仅从“所有权”这个角度加以说明。放在我的篮子里的苹果,就是我的;当它们被转移到你的篮子里的时候,它们就变成了你的——然而,当我打开电视欣赏节目,或是搭乘地铁时,“所有权的交换”究竟是在哪儿出现的呢?[15]
有人在非吸烟区吸烟的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侵害到了那些不吸烟的人们的财产权”。然而,如果我们直接说“他们违反了规则”,这个表达也许会显得更加简洁明快。更有启发性的是,这样一种表达方式也会提醒我们,我们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法律责任、个人行动和社会惯例等——来对规则框架进行搭建和实施。
对于所有权的强调,有那么一点保守主义的色彩。当我们说到“界定财产权,并对其加以实施”时,我们的头脑中就会浮现出一幅画面——一道围墙,一块写着“请勿入内”的警告牌,或是一位值守于此的警官。在对互联网和基因组的讨论中,这种保守主义是显而易见的:音乐出版商们保护他们所描绘的财产权;而基因序列的专利持有者们也会说,他们也只是争取所有权而已。市场经济必须持续创造出新的规则。对于所有权进行的类比,并没有太大的帮助:最好的规则框架,能够让人们对新技术的投资和创新得到鼓励——这就如同之前那些充满活力的社会,在饲养培育动植物方面发明了新的所有权结构,发明了雇佣合同,发明了有限责任公司那样。与这些规则伴随而来的,是农业、付薪劳动力,以及大规模产业组织史无前例的大发展。
本书的这一部分,将对现代市场经济演变的规则,以及它要面对的问题加以说明。富裕国家让贸易和交换变得更加顺畅,并提倡创新,因此能够获得利益,变得富有生产力。在本书前两章中所提到的,制度方面的改革——农业、雇佣制度和公司制,引发了经济制度从自给自足生产到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变——我们替别人工作,并消费别人栽种和生产出来的东西。“分工”,正是发达的经济制度最为重要的特征。
[1]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是主管通过无线、有线、电视、卫星和电缆协调通信的政府机构。
[2]公寓分配给每名住房所有者一个可转让的公寓权利包。在英国,公寓所有者只能出租公寓,但租赁期限很长(通常为99年),并享有分配公寓的权利。澳大利亚的法律则规定,个人为该部分建筑的法定所有人(单位所有权)。
[3]法院也不认同通常的“条款之争”,即双方各自给出自己的合同条款。
[4]Bertram(1865),Roughley(1951),FISHw.
[5]一种用于涂抹的麦芽提取物。
[6]Durham(1991)对各种遗传和文化系统进行了论述。
[7]美国的平均工作任期为6.6年(欧洲则为10.6年)。ILOw.
[8]关于封闭的经济学论著丰富,最近有所发展的是McCloskey(1989),McCloskey(1991)。
[9]Chandler(1963)对该事例进行了最深入的论述。另可见Hannah(1976)。
[10]Sulston and Ferry(2002).
[11]Wolff(1998)对该问题进行了饶有趣味的探讨。
[12]Napster允许其约5000万用户共享压缩音频文件。Merriden(2001).
[13]参见Davies(2001)和Sulston and Terry(2002),对基因测序的问题进行了解释。
[14]该生物是转基因细菌,案例为Diamond v. Chakrabarty。
[15]在极端广义的情况下,广义的文学作品适用产权,例如,Demsetz(1964),Sulston and Terry(2002)。Barzel(1997)称,“因此,保险公司是建筑物的业主之一:他或她拥有建筑物的火灾事故属性”。(第61页)North(1990)将产权定义为“个人的劳动以及所拥有的物品和服务对应的权利”。尽管该定义比经济学家的标准狭义,但依然比法学家们所定义的财产要广义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