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的骗子(理查德·耶茨作品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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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哦,约瑟夫,我很累

富兰克林·D.罗斯福当上候任总统时,美国各地肯定都有雕塑家想直接以他为模特塑头像,可是我妈妈有门路。她在我们所住的格林尼治村庭院这里最好的朋友及邻居中,有一位叫霍华德·惠特曼的热心肠,他最近丢掉了在《纽约邮报》的记者工作。霍华德以前的一个同事现在受雇于罗斯福在纽约总部的媒体部门,那会让我妈妈容易进去——要么按照她的话,是打进去——之后的事她可以解决,她有信心。那段时间,她对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有信心,但是并不能完全掩盖这一迫切需要,即来自各方面的支持和认可。

她并不是位很出色的雕塑家。她才从事了三年,是在跟我爸爸离婚后开始的,她的作品仍然有生硬和业余之处。为罗斯福塑像之前,她擅长的是“花园人物”——一个真人大小的男孩,腿在膝盖处变成山羊腿,另外是一个男孩跪在蕨丛中吹排萧;还有小女孩,要么在举起的手臂上吊着一串串雏菊,要么走在一只展翅的鹅旁边。这些想象出来的孩子——用石膏做的,漆成绿色,以模仿经过风吹日晒的铜质——搁在自制的木座上,放在她的工作间里的这儿那儿,中间留了放雕塑工作台的地方,上面放着她正在用粘土雕塑的不管什么作品。

她的想法,是会有很多有钱人——全都品位高雅,有贵族气——很快就会发现她,会想用她的雕塑作品装点他们的园林式花园,想跟她做终生不渝的朋友。同时,她成为给候任总统塑像的第一位女雕塑家,在全国得到一点小小的宣传,这当然不会有损她的职业。

另外,别的方面且不说,她有一间不错的工作间。事实上,她这辈子后来用过的工作间中,就数这间最好。有六到八座老房子对着我们这一边的庭院,背对贝德福街,我们家的房子很可能是这一排的样板房,因为它的一楼靠前面的房间有两层楼高。走下几级砖台阶到了高高的前窗及前门,然后就进了又高又阔、十分亮堂的工作间。它大得也能当客厅,跟那些绿色的花园孩子一起放在这儿的,还有我们和我爸爸在郊区镇——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我的出生地——住过的那座房子里的家具。工作间的远端接着一个二楼阳台,两个小房间和一个小浴室被挤在楼上;阳台下方的一楼到了贝德福街边上,这套公寓里,只有那部分有可能让你知道我们没多少钱。天花板很低,总是黑乎乎的;小小的窗户对着街边铁栅栏的下方位置,而在那块街边凹处,散布着厚厚的垃圾。我们那间蟑螂肆虐的厨房里,勉强够地方安装了从来就没有干净过的炉子、水池一体设施,还有一台褐色的木壳冰箱——里面盛着黑乎乎的一直在融化的大冰块;剩下就是我们吃饭的地方,甚至以前在哈斯廷斯家里的吃饭地方放过的餐桌也无法让那里增色,尽管那张桌子挺大。但是我们的宏伟牌收音机也在,把那里变成了一个我和我姐姐伊迪丝感觉舒服的地方:我们喜欢收听下午晚些时候的儿童节目。

有一天,我们刚刚关了收音机走进工作间,就发现我们的妈妈正在跟霍华德·惠特曼商量给罗斯福塑像的事。那是我们第一次听说,我们打岔问了太多问题,因为她说:“伊迪丝?比利?够了,晚一点我会跟你们都说说的。去花园里玩吧。”

她总是把庭院叫作“花园”,但是那里除了几棵市政种的矮树和巴掌大的一片草地,就别无他物,那块草地也从来没机会扩大范围。大部分地方都是光秃秃的土地,只是这儿那儿被砖铺地隔开,砖铺地上洒落了少许烟灰,还散布着猫狗的粪便。庭院可能有六到八座房子长,但只有两座房子那么宽,让这里显得被包围着,感觉没什么劲儿;唯一有点意思的,是一座破损的大理石制喷泉,比鸟澡盆[1]大不了多少,离我家房子近。这个喷泉本来的设计,是流水从上面一层均匀地叮叮咚咚洒进下方的水池,但是岁月让它变得不平整,只是从上面一层边缘保持干净的约一英寸宽的地方,水像条绳子一样流下来。下方的水池深得可以让你在哪天炎热时,把脚浸到里面,但是那也没有什么好玩,因为大理石的水下部分蒙上了一层褐色的脏东西。

在那里住的两年中,我和姐姐每天都在庭院里找事情做,但那只是因为伊迪丝是个想象力丰富的孩子。在妈给罗斯福做头像的时候,她十一岁,我七岁。

“爸爸?”有天下午在我们爸爸位于上城的办公室里,她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妈咪在给罗斯福总统塑头像?”

“哦?”他当时正在翻他的办公桌,想找到他说我们可能会喜欢的什么东西。

“她要在纽约这儿给他量尺寸,”伊迪丝说,“就职典礼之后,到那时塑像就会完成了,她会带头像去华盛顿,在白宫交给他。”伊迪丝经常跟我们的父母之一说另一位的什么光彩事,这是为了让他们复合,她长期而无望的努力中的一部分。好几年前,她跟我说她觉得自己从来没能从他们分手给她造成的打击中恢复过来,而且永远不会。她说在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住的那段时光,一直是她这辈子最幸福的一段,那让我感到嫉妒,因为我对它几乎什么都不记得。

“嗯,”我爸爸说,“那可真是了不起,对吧。”这时他在办公桌抽屉里找到了想找的,他说:“找到了。你们喜欢吗?”那是两张又薄又脆的纸,上面有齿孔,看着像是两版邮票。每张贴纸上有个标志,一个颜色煞白的灯泡,黄色背景,还有字:“更亮。”

我爸爸的办公室,是通用电器大楼二十三楼很多小格子间中的一个,他是名为麦芝达灯泡部的区域销售副经理——那是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但是足以让他在情况好的时候,在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这样的镇上租房住。我们跟他说那些贴纸挺漂亮——的确是——但又对可以怎么玩提出了疑问。

“哦,只是装饰用的,”他说,“我想着你们可以贴到你们的课本上,要么——你们知道——想贴哪儿都行。准备好走了吗?”他把两张贴纸小心折好放进他里面的口袋,回家的路上由他保管。

从地铁出口去庭院的路上,到西村的某个地方,我们总是会经过一块空地,有些男的挤在一起,围在用烂水果箱和垃圾生起的一堆火旁边。火势不大,有几个人用做衣服架的铁丝吊着罐头食物在火上加热。“别看,”第一次经过时,爸爸说过。“那些都是失业的人,他们吃不饱饭。”

“爸爸?”伊迪丝问,“你觉得罗斯福是个好人吗?”

“我当然认为是。”

“你觉得所有的民主党员都是好人吗?”

“嗯,绝大多数是,没错。”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爸爸有好多年都参加本地民主党的政治活动。他为他的民主党朋友服务过——那些人,我妈妈形容他们是塔马尼大厦[2]来的要命的小个子爱尔兰人——帮忙在市内各地开办麦芝达电灯分销店。他很喜欢这样的社交聚会,在这种聚会上,他总是被邀请唱歌。

“嗯,当然,你太小了,不记得爸爸唱歌,”爸爸在一九四二年去世后,伊迪丝有一次跟我说。

“不,我不小;我记得。”

“可我是说真正记得,”她说。“他是我听过的最漂亮的男高音。记得《丹尼男孩》吗?”

“当然。”

“啊,天哪,唱得可真出色。”她说着闭上了眼睛。“那真的是——真的不简单。”

那天下午回到庭院走进工作间时,我和伊迪丝看着我们的父母互相打招呼。我们总是盯着看,希望他们也许能聊起天来,然后一起坐下,发现可以开心一笑的什么事,但是他们从来没有那样过。比起平时,那天的可能性甚至更小,因为妈妈有位客人,一个名叫斯隆·卡伯特的女人,是她在庭院这边最好的朋友,她跟我爸爸热情洋溢地打招呼,有点假,还带点调情的味道。

“你好吗,斯隆?”他说。然后他又转身对他的前妻说:“海伦,我听说你准备给罗斯福塑座胸像?”

“嗯,不是胸像,”她说。“是座头像。我觉得如果我在脖子位置截断,效果会更好。”

“嗯,好,挺好的。祝你好运。那好吧。”他专心看着伊迪丝和我。“好吧,再见了。拥抱一下好吗?”

他的拥抱令人难忘,那是他行使探视权中的高潮时刻。我们轮番给一把搂过去,紧紧地贴着他,闻得到他身上亚麻布、威士忌和烟草的气味;他的下巴涩拉拉的,却感觉温暖,摩擦着我们一侧的脸颊。他在靠近耳朵的地方湿湿地很快一吻,然后就放开了我们。

他几乎走出了庭院,快到了街上,这时我和伊迪丝追了上去。

“爸爸!爸爸!你忘了贴纸!”

他停下来转过身,那时,我们才看到他在哭。他想掩饰——他的脸几乎扭到了腋窝那儿,似乎那样有助于在他的里面口袋找——但是根本无法遮住那张可怕的、肿胀且刻着皱纹的脸,那上面满是泪水。

“找到了,”他说,“给你们。”他对我们微笑了一下,那是我所见过的最没有说服力的微笑。如果我说我们留下来跟他聊天——我们再次跟他拥抱——那样会挺好的,但是我们太尴尬了,没有那样做。我们接过贴纸就跑回家,也没有回头看。

“哦,你难道不激动吗,海伦?”斯隆·卡伯特在说。“跟他见面、说话什么的,在那么多记者面前?”

“嗯,当然激动。”我妈妈说,“可重要的是量准尺寸。我希望不会有很多摄影记者和那么多破打扰。”

斯隆·卡伯特比我妈妈小几岁,特别漂亮,长得就像当时我想被称为装饰派艺术的插图上画的那种:黑色直发刘海,大眼睛,大嘴巴。她也是离了婚的母亲,不过她的前夫很多年前就杳无音讯了,提到他时,总是称为“那个杂种”或者“那个狗娘养的胆小鬼”。她只有一个孩子,男孩,跟伊迪丝同龄,名叫约翰,我和伊迪丝都特别喜欢他。

我们搬到庭院这里后没过几天,妈妈就跟斯隆·卡伯特认识了,在妈妈帮忙解决了约翰的上学问题后,两人的友谊就变得牢不可破了。妈妈在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认识一家人,他们愿意通过让人寄宿来挣点钱,约翰就去那儿住,在那儿上学,周末才回来。那样的安排超出了斯隆能够轻松供得起的程度,但是她设法应付过来了,她对我妈妈一直感激不尽。

斯隆在华尔街那边上班,当私人秘书。她说过很多次她讨厌自己的工作还有老板,但好的方面是,她的老板经常去外地,一去很久,让她有时间使用办公室的打字机,来追求她此生的雄心壮志,也就是为电台写剧本。

她曾经跟我妈妈透露过她的姓和名都是她自己另起的:“斯隆”,是因为听着有男人味,她作为一个独身女人在世界上闯荡时也许用得着,“卡伯特”则是因为——嗯,因为它有种格调。那有什么问题吗?

“哦,海伦,”她说,“这对你可是件大好事啊。要是你得到了宣传——要是报纸上登了,还有新闻记录片——你会成为全国最引人注目的人。”

妈妈第一次去见了候任总统后到家那天,五六个人聚集到她的工作间里。

“谁给我倒杯酒好吗?”她问,一边装作无助的样子看来看去。“然后我就跟你们全讲讲。”

她手里拿着酒,眼睛瞪得像个小孩的那样大,她跟我们说门开了,两个大块头男的是怎样把他架进来的。

“大块头男的,”她强调道。“年轻、强壮的男人,搀着胳膊把他架起来,你看得出他的胳膊很用力。然后你看到他的脚迈出来,鞋子上有可怕的铁架,然后是另一只脚。他在出汗、喘气,他的脸——我说不好——发亮,紧张,看着可怕。”她打了个冷战。

“嗯,”霍华德·惠特曼说,他显得不自在。“他残废了他也没办法啊,海伦。”

“霍华德,”她不耐烦地说,“我只是想跟你说那有多么难看。”那似乎有一定分量。如果她在何为美——比如说,一个小男孩该怎样跪在蕨丛中吹排萧——这方面是权威人士的话,那么她当然已经获得了在何为难看一事上的权威资格。

“不管怎么样,”她接着说,“他们扶他坐到一张椅子上,他用手帕把脸上的大部分汗珠都擦掉了——他还是上气不接下气——过了一会儿,他开始跟在场的另外一个人说起话来;那些话我听不懂。最后他转过脸看我,带着他那种笑容。说实话,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描述出那样的微笑。在新闻片中你不可能看到那样的微笑;你得看到才知道。他的眼神根本没变,但是他的嘴角翘了起来,好像让木偶线往上扯着。那样的微笑能吓坏人,会让你想:这个人可能危险,可能是个邪恶的人。嗯,不管怎么样,我们聊起来了,我马上跟他说话了。我说:‘我没有投你的票,总统先生。’我说,‘我是个忠诚的共和党员,我投了胡佛总统的票。’他说:‘那你来干吗?’或类似这样的话,我说:‘因为你有颗有趣的脑袋。’他又对我露出微笑,说:‘有趣在哪儿?’我说:‘我喜欢上面的包。’”

到那时,她肯定以为房间里的每位记者都在笔记本上记,摄影记者也准备好了闪光灯;明天的报纸上,很可能会读到这样的标题:

女雕塑家打趣F.D.R.头上长包

她跟他寒暄几句后,就开始忙正事了,也就是用卡尺量他头部的不同位置。我知道那感觉怎么样:在我为她那些树林里的小仙童充当模特时,裹着粘土的卡尺上凉凉的、颤抖着的地方在我全身又挠又捅。

但是在她测量和记录所测尺寸时,闪光灯一次都没闪,没有一个人向她提问;她紧张地说了几句道谢的话并告辞后,就又出去到了走廊上,到了那些伸长脖子的无助的人们中间,他们还不能进去。这次肯定让她很失望,我想象她在回家的路上,都在盘算怎样得意洋洋地跟我们讲述,以弥补她的失望之情。

“海伦?”别的访客基本上都走了后,霍华德·惠特曼问。“你干吗要跟他说你没投他的票?”

“嗯,因为那是真的。我的确是个忠诚的共和党员;你也知道。”

她来自俄亥俄州的一个小镇,是个铺主的女儿;很可能她从小到大,就一直听别人说“忠诚的共和党员”这个短语,那是受人尊敬和穿着干净的标志。也许她已经降低了她关于受人尊敬的标准,也许甚至对穿着干净也无所谓了,但是“忠诚的共和党员”还是值得坚守不放,在她为推销花园塑像而跟顾客见面时也许有用,那些人说话声音低沉、彬彬有礼,会欢迎她进入他们的生活,到后来,几乎肯定会发现他们原来也是共和党员。

“我崇尚贵族!”她经常会大声说,想让自己的声音盖过她的客人在讨论共产主义时低沉的聊天声,那些人很少会注意到她。他们还是挺喜欢她的:她举办的派对上,酒可以畅喝,而且就凭她令人感动地急于取悦人这一点,她称得上是个热情的主人;但是只要聊到政治,她就像是个尖声尖气、让人着急的小孩。她崇尚贵族。

她也崇尚上帝,要么至少在圣路加国教派教堂的仪式上是那样,她每年去那间教堂一两次。她还崇尚埃里克·尼科尔森,他是个长相英俊的中年英国人,当时是她的情人。他在一家英国连锁铸造厂的美国分厂做什么事:他的公司用铜和铅铸造装饰性的物件。整个东部的大学及高中的建筑上的圆屋顶,诸如斯卡斯德尔、布朗克斯维尔等地都铎风格房子的铅窗——这些是埃里克·尼科尔森的公司的部分成绩。谈到自己的生意时,他总是自嘲,但又因为生意上的成功而红光满面。

我妈妈一年前认识了他,当时她在找人帮忙把她的一个花园塑像铸成铜的,准备放到某个花园塑像陈列室寄售——但一直没能卖掉。埃里克·尼科尔森说服她铅几乎跟铜一样好,而且便宜得多;后来他邀请她共进晚餐,那个晚上改变了我们的生活。

尼科尔森先生很少跟我和我姐姐说话,我想我们都怕他,但是他送给我们很多礼物。一开始主要是书——一本《笨拙》杂志漫画集,《狄更斯文集》中的几本,一本名为《都铎时代的英格兰》的书,里面有蒙了层薄纸的彩色插图,伊迪丝喜欢。但是在一九三三年夏天时,我爸爸安排我们和妈妈在新泽西州的一个小湖那里过上两个星期,尼科尔森先生送了很多体育用品当礼物。他送给伊迪丝一根钢制钓鱼杆,上面有个螺旋轮,我们都没有弄明白是怎么用的,即使我们都已经知道怎样钓鱼;一个柳条编的鱼篓,用来装鱼,只是伊迪丝后来一条也没钓到过;还有一把她可以挎在腰间的带刀鞘的猎刀。他送给我一把小斧头,斧头的头部装在一个皮套里,可以绑在腰带上——我想这是为了砍柴火煮鱼时用——还有一张用着不方便的鱼网,有一个把手,可以挂在橡皮肩带上,以防叫我蹚水过去帮伊迪丝把一条难以对付的鱼舀上来。在那个新泽西的村子里无事可做,除了去散步或者我妈妈所称的挺好的远足;每天,我们脚步沉重地在阳光下走过里面有昆虫鸣叫的野草丛时,把整套无用的装备全都披挂上。

也是在那年夏天,尼科尔森先生为我订了三年的《田野与溪流》杂志,我想在他所送的礼物中,那本深奥的杂志最不合适,因为它一直邮寄过来,在对我们来说一切都已经变化了之后很久很久还是:在我们搬出纽约搬到斯卡斯德尔——尼科尔森先生在那儿找了幢租金低廉的房子——之后,在他毫无预兆地把我妈妈抛弃到那座房子里之后(他回到了英国,回到他妻子身边,他一直没有真的跟她离婚)。

但那都是后来的事;我想回头说说富兰克林·D.罗斯福当选总统后到就职的那期间,当时他的头像在我妈妈的雕塑台上慢慢成型。

她本来的计划是做成实体大小,要么更大,但是尼科尔森先生劝她在铸造时为了省钱,做得小一点,所以她塑得只有六七英寸高。他也说服了她——是他认识她后的第二次——铅几乎跟铜一样好。

她一直说她完全不介意我和伊迪丝去看她工作,可是我们一直不是很想去看;这次稍微有意思一点,因为我们可以看她从很多报纸上剪下来的照片中筛选,直到她找出一张,能帮助她塑造出脸颊或者眉毛的微妙之处。

但是我们多数时间都在上学。就算约翰·卡伯特去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上学——伊迪丝总是向往那样——可是我们有件事情,就连伊迪丝也承认只是比那差一点:我们在自己的睡房里上学。

之前一年,我妈妈把我们都送到街上的一所公立学校上学,但是等到我们回家头上长了虱子时,她开始后悔了。然后有一天,伊迪丝因为被指控偷了一个男生的外套而回到家里,那可是太过分了。我妈妈让我们都退了学,以此挑战不负责任的城市主管。她恳求我爸爸帮她支付上私立学校的费用,他拒绝了。她所付的房租和积起的账单,已经让他负担得远远超过了离婚协议所规定的;他已经背了债,毫无疑问,她也肯定明白他有份工作就算走运了。她究竟能不能学会适可而止?

是霍华德·惠特曼想到了解决办法。他知道有种不算贵而且完全合格的函授服务,名叫卡尔弗特学校,本意主要是提供给那些有残疾孩子的家庭。卡尔弗特学校每星期提供书本、资料以及学习计划;她只需要找个人在家里执行学习计划,当家庭教师。像巴特·凯姆彭这样的人,是做这种工作的理想人选。

“那个皮包骨头的家伙?”她问。“那个打荷兰还是哪儿来的犹太小伙子?”

“他的教育程度很高,海伦。”霍华德告诉她,“他的英语说得流利,他会尽心尽力的。而且他当然也需要挣这点钱。”

听说巴特·凯姆彭要当我们的家庭教师,我们都挺高兴。在庭院这里的大人中,我们最喜欢的人除了霍华德·惠特曼,大概就数巴特了。他二十八岁左右,年轻得在小孩子取笑他时,他的耳朵还会红;我们有一两次取笑他的袜子不配对时,发现了这一点。他个子高,但是很瘦,除了放松得能够微笑的时候,他总是一副受惊的样子。他是个小提琴手,是个荷兰裔犹太人,之前一年移民过来,他希望加入一家交响乐团,最终能开始自己的音乐会生涯。但是没有哪家交响乐团请他,小一点的管弦乐团也没有,所以巴特已经失业很久。他独自住在第七大道上的一个单间里,离庭院不远,喜欢他的人经常担心他也许吃不饱肚子。他有两套套装,都是一个款式,肯定当时荷兰流行那种款式:肩膀那里硬硬的,垫得很厚,腰部掐进去一点;这两套衣服要是给身上多长点肉的人穿,大概会好看一点。巴特穿衬衫时,袖口卷着,他汗毛浓重的手腕和小臂比你料想的还要瘦弱,但是他的手长得修长而有力,足以让人想到他在拉小提琴上有一手。

“我就全交给你了,巴特。”他问我妈妈对辅导我们有什么指示时,我妈妈说。“我知道你能在他们身上教出奇迹。”

一张小桌子给搬进我们的睡房,放在窗户下方,桌边放了三张椅子。巴特坐中间那张,好让他把时间平摊到我和伊迪丝身上。每星期,卡尔弗特学校把一个干净的、沉甸甸的大牛皮纸袋寄来,巴特把里面引人入胜的内容倒在桌子上时,就好像是准备玩一种游戏。

那年伊迪丝上五年级——她的那部分桌子那儿,提到的都是我听不懂的英语、历史和社会学科——我还在上一年级。我的上午,都用来要巴特帮我解开一种教育最初期的困惑。

“别着急,比利。”他会说,“你别不耐烦学。等你一旦明白了,就会看出有多么容易,然后就会准备好下一步学习。”

每天上午十一点时,我们都会休息一下。我们下楼,去庭院里有点草的那片地方。巴特会小心地把他叠好的外套放在边上,卷起衬衫袖口,让自己准备好让我们如他所说的坐飞机。他轮流抓住我们的一只手腕和一只脚踝,然后把我们抡得离地,以他自己为中心,抡了一圈又一圈,直到我们荡在空中,眼前模糊一团,庭院、楼房、市里和全世界都分辨不清。

坐完飞机后,我们会急忙走下台阶,走进工作间,在那儿,我们通常会发现我妈妈已经放了个托盘,上面有三个高杯子,里面是放凉了的阿华田饮料,有时旁边还有饼干,有时没有。我有次听到我妈妈跟卡伯特说她想那杯阿华田肯定是巴特当天吃到的第一口东西——我觉得她很可能说对了,单单从巴特的手颤抖着伸向他那杯就能看出。有时我妈妈忘了准备好那个托盘,我们就会拥进厨房,自己做好饮料;现在我每次在杂货店的货架上看到一罐阿华田,都还是会想起那段时间。然后我们又上楼继续上课。那一年里,巴特·凯姆彭对我又哄又鼓励,跟我说别着急。他教会了我认字。

那是个自我表现的大好机会,我会从我妈妈的书架上抽本书出来——大部分都是尼科尔森先生送的礼物——大声读书,把句子读得支离破碎,我想让她对我刮目相看。

“真棒,亲爱的,”她会说。“你真的识字了,对吧。”

很快,我的卡尔弗特版一年级读本的每一页上,都有了个黄白两色的“更亮”贴纸,以证明我已经掌握了那一页,我的算术书上的贴纸数量增长得慢一点。还有些别的贴纸贴在我这边桌子旁边的墙上,贴成壮观的黄白两色的小小一列,上面有拇指弄脏的痕迹,到我伸手能够到的那样高。

“你不应该把贴纸贴到墙上,”伊迪丝说。

“怎么了?”

“嗯,因为不容易揭下来。”

“谁要揭来着?”

在我的记忆中,我们那个既用做学习,又用做睡觉的小房间比我们家任何别的部分都更清楚。大概应该有谁来告诉我妈妈女孩和男孩长到像我们这样大,应该分开住了,但是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想到这一点。我们的小床摆得脚对脚贴着墙,只够地方过去到上课的那张桌子前,我们夜里躺着等待入睡时,有过几次挺愉快的聊天。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伊迪丝跟我说市里声音的那一次。

“我不只是指那些大的噪音,”她说,“就像刚才响的警报声或者小汽车砰砰响的关车门声,或者街上的笑声、叫声,那些只是很近的东西。我是说别的。因为你知道,纽约有成百万的人——人数比你想象的还要多——其中绝大多数,都在做着能发出声音的事情:也许聊天,也许开收音机,也许关门,也许吃饭时把叉子放到盘子上,也许上床时把鞋扔到地板上——因为有很多人,那些细小的声音汇到一起,变成一种嗡嗡声,但是很微弱——非常、非常微弱——你得仔细听很久才能听到。”

“你能听到吗?”我问她。

“偶尔能。我每天晚上都听,但我只是偶尔能,别的时候我睡着了。我们现在别说话,仔细听。看你能不能听到,比利。”

我很努力地去听,也闭上了眼睛,似乎那样有用,嘴巴张着,把自己的呼吸声音降到最弱,但是到最后,我不得不跟她说我听不到。“你呢?”我问。

“哦,我听到了。”她说,“只听到了几秒钟。但是我听到了。你继续努力的话,也会听到。这件事值得等。等你听到了,你听到的就是整个纽约市的声音。”

我们一星期中最快乐的时候,是星期五下午,约翰·卡伯特会从哈斯廷斯那边回来。他浑身洋溢着健康和正常的感觉,把郊区的新鲜气息带进我们的波希米亚式生活。他在时,甚至把他妈妈的小公寓也变成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是他去世界上精神奋发地闯荡的间隙,回来休息的地方。他订阅《男孩生活》和《男孩大道》两种杂志,在我眼里,家里有这两样杂志很棒,就算只是因为插图的缘故。约翰就像杂志上画的那些男孩一样,穿得威风凛凛:灯芯绒短裤,带罗纹的袜子拉过了他结实的小腿肚。他把哈斯廷斯中学的橄榄球队挂在嘴边,他准备一旦够岁数,就去参加选拔。他还把他在哈斯廷斯的朋友挂在嘴边,慢慢地,我们对他们的名字和性格几乎熟悉得好像他们是我们的朋友。约翰还教我们带劲儿的说法,比如“有啥关系?”,而不说“有什么关系?”在琢磨出去庭院里的新玩法方面,他甚至比伊迪丝还强。

当时,伍尔沃斯商店里卖金鱼,一条一角钱或者一角五。有一天,我们买了三条放在喷泉那里。我们往水上洒伍尔沃斯商店卖的颗粒鱼食,远远超出那三条鱼需要的量。我们用自己的名字给它们起名字:“约翰”、“伊迪丝”和“比利”。有那么一两个星期,每天早上,在巴特来上课之前,我和伊迪丝都会跑到喷泉那边,确认它们还活着,看它们吃的够不够,也观看它们。

“你有没有注意到比利长大了很多?”伊迪丝问我。“他的个头真大,现在几乎跟约翰和伊迪丝一样大。他很可能会长得超过那两条。”

然后一个周末,约翰在家时,他要我们看鱼转身和游得有多快。“他们比人的反应还快。”他解释道,“在看到水里有个影子或者任何看上去像是有危险的东西时,他们躲开得比你眨眼的速度还要快。看。”他把一只手浸到水里,去抓那条名叫伊迪丝的鱼,可是她躲开逃掉了。“看到了吗?”他问。“那速度怎么样?知道吗?我敢打赌你可以用箭射,它们还是能及时逃掉。等一下。”为证明他的观点,他跑回她妈妈的公寓拿了把漂亮的弓和箭回来了,那是他在夏令营里做的(每年都去夏令营,这是有关约翰的另外一样让人羡慕的事);然后他跪在喷泉边,动作就像是一个标准的射箭手:他用一只有力的手稳稳地握着弓,另一只手捏着带羽毛的箭尾绷在弦上。他瞄准那条名叫“比利”的鱼。“哎,这只箭的速度,”他说,他的声音因为用力而弱了一点。“很可能比一辆时速八十迈的小汽车还要快,很可能更像一架飞机,要么也许比那还快。好吧,看。”

那条鱼名叫比利的鱼突然死了,浮上水面,体侧插着那根箭,插到箭杆的四分之一位置,一部分粉红色内脏附在上面。

我长大了,不能再哭了,但心里充满了震惊、愤怒和伤心,我从喷泉那边跑开,不管不顾地往家里跑。半路,我遇到了我妈妈。她站在那儿,穿着我从没见过的新外套和裙子,看上去干干净净的,她紧紧挽着尼科尔森先生的胳膊。他们或者正要出去,或者正要回家——我无所谓——尼科尔森先生对我皱起了眉头(他不止一次跟我说在英国,像我这么大的男孩都去上寄宿学校),但是我也无所谓。我把头埋到她腰间,感觉她的手抚摸着我背部很久后才不哭了,是在她安慰我说买金鱼花不了多少钱,我很快就会再有一条,还说约翰做了那件没脑子的事感到后悔之后。我发现或者重新发现了哭泣是一种快乐——发现如果你的头埋在你妈妈的腰间,她的手搭在你的背部,如果她刚好穿了干净的衣服,哭泣有可能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

还有别的快乐。那年在我们家,我们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平安夜,至少一开始挺愉快。我爸爸去了,那让尼尔科森先生不得不回避。看到我爸爸在我妈妈的朋友中间有多么放松挺好的。他腼腆,可是他们好像喜欢他。他跟巴特·凯姆彭特别谈得来。

霍华德·惠特曼的女儿从塔里顿那边过来跟他一起过节,她叫莫莉,跟我一般大,是个性格很好的女孩。还有别的几个小孩在,我们认识,但很少见面。那天晚上约翰穿一件黑色外套,打着领带,显得很成熟,显然他意识到自己作为岁数最大的男孩,身负社交责任。

过了一会儿,也没有事先计划过,一群人就三三两两地进了餐厅里的那片地方,上演了一场即兴的杂耍节目。是霍华德先开始的:他从我妈妈的雕塑台那边搬来了高凳子,让他女儿面对观众坐下。他把一个牛皮纸袋的开口又往下折了两三次,戴到他女儿头上;然后他把自己套装的上衣脱下,后摆在前,披在她身上,衣服围着她的下巴;他走到她身后,蹲得让人看不到,然后把他的手从那件上衣的袖筒里往外伸,露出来后,看着就像是她的。光是看到一个面带微笑、头上戴着纸帽子的小女孩,用一双很大、很爱表现的手做手势,就足以让每个人都哈哈大笑。那双大手擦擦她的眼睛,摸摸她的下巴,把她的头发拢到耳后,然后巧妙地用拇指按着鼻子,给我们做了个嘲笑的动作。

接下来上场的是斯隆·卡伯特。她在凳子上坐得很直,鞋跟卡在横档上,效果最好地展现了她漂亮的腿,但是她的第一个节目没有成功。

“嗯,”她开始了,“我今天在上班呢——你们知道我的办公室在四十楼——我打字时,打着打着扫了一眼,看到一个大个子老头儿可以说蹲在窗户外面,他长着白胡子,穿了件滑稽的红衣服。我就跑过去把窗户打开了,我说:‘你没事吧?’嗯,那是圣诞老人,他说:‘我当然没事,我习惯了在高处。但是听着,小姐,你能告诉我怎么去贝德福街七十五号吗?’”

下面还有,可是我们露出尴尬的表情,肯定让她看出来我们知道她在端着架子跟我们讲故事;她一想到怎样快点讲完故事,就快快讲完了。然后,在沉思一阵子后,她又试着讲别的,结果这次效果好很多。

“孩子们,你们听过第一个圣诞节的故事吗?”她问。“在耶稣出生的时候?”然后她就开始讲了,用的是那种压低的、具有戏剧感的声音,她肯定希望在她较为严肃的广播剧中,讲述者有可能使用那种声音。

“……他们还有几英里才能赶到伯利恒,”她说,“那是个寒冷的夜晚。这时,马利亚知道她的孩子很快就要生了。因为一位天使已经跟她说过,她甚至知道她的孩子有一天会成为全人类的救世主,可她只是个年轻的女孩”——讲到这里,斯隆的眼里闪着光,似乎泪水正在涌上来——“而且赶路让她累坏了。那头驴子一颠一颠地走,把她磨伤了,她浑身到处都疼,她觉得他们永远、永远都到不了那儿,她能说的只是:‘哦,约瑟夫,我很累。’”

这个故事还讲了住旅店被拒、马厩、马槽、牲畜、三王到来等等,讲完后,我们鼓掌鼓了很久,因为斯隆讲得很精彩。

“爸爸?”伊迪丝问,“你会给我们唱歌吗?”

“嗯,谢谢,亲爱的。”他说,“可是不了,我真的得有钢琴伴奏才可以。还是谢谢你。”

那天晚上压轴演出的是巴特·凯姆彭,大家要求之下,他推辞不过,就回家取了小提琴。完全不出意料,他演奏得像是一位专业琴手,就像你很容易在收音机上听到的;开心之处来自看那张瘦削的脸在提琴腮托上皱着眉头,除了关心拉得对不对,完全没有别的感情。我们都为他感到自豪。

我爸爸走后,许多别的大人陆陆续续来了,多数我都不认识,看样子那天晚上他们已经去过几场别的派对。当时已经很晚了,要么说是圣诞节早上很早的时候,我往厨房看,看到斯隆跟一个谢顶的男人站得很近,我不认识那个男的。他一只手颤颤地端着一杯酒,另一只手在慢慢抚摸她的肩膀;她似乎在往后缩着,靠着那台旧的木头冰箱。斯隆有种微笑的样子,就是在上下打量你时,让缕缕烟雾从她几乎闭着的唇间冒出来,当时她就是那样。接着那个男的把他那杯酒放到冰箱上面,把她搂过去,我就看不到她的脸了。

还有个男的穿着弄皱了的褐色套装,不省人事地躺在餐厅的地板上。我绕过他走进了工作间,里面有个漂亮的年轻女人站在那儿正哭得伤心,有三个男人想要安慰她,却老是互相挡住道。接着我看到其中一个是巴特。我看到巴特比另外两位待得久,他让那个女孩向门口转过身。巴特搂着她,她把头搁在他肩膀上;他们就那样离开了我们家。

伊迪丝穿着弄皱了的礼服裙,样子无精打采。她当时躺在安乐椅上,那把安乐椅是我们家在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时就有的。她的头往后仰着,两条腿都伸开搁在抉手上。约翰盘腿坐在地板上,靠近她垂着的一条腿。他们似乎在聊两个人都不感兴趣的什么事,等我也在地板上跟他们一块儿坐下来,聊天就完全停下了。

“比利,”伊迪丝说,“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

“有啥关系?”我说。

“你几个钟头前就该睡觉了。走吧,我们上去吧。”

“我不想。”

“哼,”她说,“反正我要上去了。”她吃力地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开到了更多的人们那里。

约翰扭过脸看我,不满地眯着眼睛。“你知道吗?”他说,“她那样坐在椅子上,我什么都能看到。”

“呃?”

“我什么都能看到。我能看到那道缝,还有毛。她开始长毛了。”

我姐姐的这些方面,我已经看过很多次——在浴缸里或者在她换衣服时——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即使这样,我马上就意识到在约翰眼里,这件事情有多么不简单。要是他不好意思地微笑,我们就可以一起哈哈大笑,就像《男孩大道》杂志上普普通通的两个人,可是他脸上仍然带着轻蔑的表情。

“我看啊看啊,我得让她一直说话,好不让她想起来。我本来做得挺好的,直到你进来搞砸了。”

我应该道歉吗?那好像不合适,可是别的好像也都不合适。我只是看着地板。

我最后终于去睡觉时,几乎没时间去努力倾听市里难以捕捉的声音——我已经发现那是个不让自己去想其他事情的好办法——就在这时,我妈妈跌跌撞撞地进来了。她喝得太多,想躺下来,但她没去自己的房间,而是躺到我的床上。“哦,”她说。“哦,我的孩子。哦,我的孩子。”那张小床不宽,根本没办法给她腾地方;接着她突然呕吐了,她一跳而起跑向浴室,我听到她在里面呕吐。我挪到了她躺过的那片地方时,我的脸马上往后缩,却还是不够快,碰到了她在她那侧枕头上留下的一大口黏黏的呕吐物。

那年冬天有一个月左右,我们没怎么见到斯隆,因为她说她在“写一个大东西,很大的东西”。写完后,她拿到了工作间,一副疲惫的样子,但是比以前更漂亮了,她腼腆地问可不可以大声读一下。

“太好了,”我妈妈说,“关于什么的?”

“这一点最棒。是关于我们,我们全体人的。听吧。”

巴特那天不在,伊迪丝自己去庭院里玩了——她经常自个儿玩——所以听众只有我和我妈妈。我们坐在沙发上,斯隆自己把高凳子拉过来坐在上面,跟她那次讲伯利恒的故事时一样。

“格林尼治村这里,有个迷人的庭院,”她读道,“它只是一片窄窄的砖铺地和草地,位于各种不规则的很老的房子中间,但是让它迷人的,是在这儿或者在附近住的人,他们形成了一个迷人的朋友圈。”

“他们没有一个钱够花,有的还很穷,但是他们相信未来,相信彼此,也相信自己。”

“有一位霍华德,他曾在一家大城市日报当一流的记者。大家都知道霍华德不久就会重新攀上新闻业的高峰,这段时间,他是庭院里睿智而幽默的哲人。”

“有位巴特,他是个年轻的小提琴手,显然必定要作为一位演奏名家登上音乐会舞台。只是目前,为了活下去,别人请他吃午餐和晚餐时,他一定要做到来者不拒。”

“还有位海伦,是位雕塑家,她迷人的作品有一天会装点美国最漂亮的花园,她的工作间,是这个圈子的人最喜欢的碰头地方。”

还有更多类似内容,介绍别的角色,到结尾时,她写到了小孩们。她形容我姐姐为“瘦高个儿,爱做梦的假小子”,那挺奇怪的——我从来没有觉得伊迪丝是那样——她称我为“一个眼神忧郁的七岁哲学家”,完全让我摸不着头脑。读完前言后,她顿了一下,以取得戏剧效果,然后开始读这系列故事的第一集,要么我想是应该叫做“试播节目”。

那个故事我听得不是很明白——似乎主要是为了让每个角色都到麦克风前说几句——很快,我听着只是想看有没有给那个以我为原型的人安排什么台词。从某种方式上说,有的。她念到我的名字——“比利”——但她不是说话,而是把嘴巴弄成一连串难看的形状,并伴以一连串滑稽的短促声音,等到终于说话时,我都无所谓说的是什么了。我的确口吃得厉害——还要再过五六年,我才会克服这个毛病——但是我没想到谁会把这件事搬上电台。

“哦,斯隆,写得好极了,”读完后,我妈妈说。“真让人兴奋啊。”

斯隆仔细把她的打字稿摞在一起,很可能她在秘书学校学会了那样做。她满脸通红,露出了自豪的微笑。“嗯,”她说,“大概还得加工加工,不过我真的觉得这份稿子很有潜力。”

我妈妈说:“现在的样子就称得上完美。”

斯隆把稿件寄给了一位电台制作人,那人把稿件退回来了,还附了封电台秘书打字的信,解释说她的稿子的吸引力太有限,不够商业。他说电台听众还没有准备好听一个有关格林尼治村生活的故事。

然后就到了三月。新总统向我们强调我们唯一要害怕的,就是害怕本身。不久以后,尼科尔森先生的铸造厂把他的头像用木头和细刨花包装后送来了。

头像还是挺像的。我妈妈捕捉到了那个著名的抬下巴动作——如果她没做到这一点,也许根本就不像——大家都跟她说塑得挺好。但是大家都没有提她原来的方案是对的,尼科尔森先生不应该插手:这个头像太小了,看上去缺乏英雄气概。要是能把里面掏空,并在顶上开道缝的话,也许当个存钱罐挺好。

铸造厂把铅抛光了,直到闪闪发光,最亮的地方几乎就像银制的。他们把头像安在一个黑色塑料做的结实的小底座上,送回来三件:一件去白宫呈交,一件用于展览,还多出来一件。但是多出来的那件不久掉到了地上,损坏严重——鼻子几乎陷进了下巴——要不是霍华德·惠特曼说了句话让大家哈哈大笑,我妈妈本来有可能放声大哭,惠特曼说现在倒是很像副总统加纳尔。

霍华德在《纽约邮报》时的老朋友查理·海因斯现在在白宫当一名低等职员,他安排了上班时间的某天上午晚些时候去见总统。我妈妈安排斯隆那天晚上来跟我和伊迪丝住;然后她坐夜车去了华盛顿,用一个纸板箱带着那个雕塑,在华盛顿的一间廉价旅馆里住了一晚上。第二天上午,她在一间人很多的白宫接待室里见到了查理·海因斯,我想他们在那里扔掉了那个纸板箱。海因斯领着我妈妈去了椭圆形办公室外面的等候室,他跟她坐在一起,她把没有包装的头像搁在自己的大腿上。轮到他们时,他陪着她走到总统的办公桌前交接头像。过程并未持续很久,没有记者,也没有摄影记者。

之后,查理·海因斯带她去吃午餐,很可能是他答应过霍华德·惠特曼会那样做。我想象那不会是家一流的餐馆,而更有可能是一家顾客很多的实惠餐馆,干活的新闻界人士爱去的那种,我还想象他们不知道聊些什么,直到他们聊起了霍华德,说他还是没有找到工作,真是可惜了。

“对了,你认识惠特曼的朋友巴特·凯姆彭吗?”查理问。“那个年轻的荷兰人?拉小提琴的?”

“对,当然了,”她说,“我认识巴特。”

“嗯,天哪,他那件事可是皆大欢喜,对吧?你听说了吗?上一次我见到巴特,他说:‘查理,对我来说大萧条已经结束了。’他跟我说他找到了一个又笨又蠢的有钱女人,她出钱请他给她的孩子当家庭教师。”

我能想象当天下午她乘坐那趟开得又慢又久的火车回纽约时,是什么样子。她肯定坐在那里直直地盯着前面,或者盯着那块肮脏的车窗的外面看,但是什么都没看到。她的眼睛睁得圆圆的,脸庞一直是受伤后的虚弱样子。她跟富兰克林·D.罗斯福难得地打了次交道,却一无所获。不会有照片、采访或者专题文章刊登出来,不会有新闻记录片报导的激动时刻;陌生人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是怎样从一个俄亥俄州小镇走出来,也不会知道她独自一个女人,勇敢而艰难地走过来,为了吸引世界的注意,一路上,她始终呵护着自己的才能。不公平啊。

她现在唯一能指望的,就是跟埃里克·尼科尔森的浪漫情事了,我想她也许甚至在当时就知道,那种关系也摇摇欲坠——她最后被抛弃,是在接下来的秋天里。

她当时四十一岁,即使是浪漫的人,也一定得承认到了这个年纪,青春已逝。对于度过的那些年,她什么都拿不出手,除了塞满无人问津的绿色石膏像的一个工作间。她崇尚贵族,可是没理由认为贵族有一天也会崇尚她。

每次她想到查理·海因斯所说的关于巴特·凯姆彭的话——哦,多么可恶;哦,多么可恶啊——羞辱感伴着火车发出的咔嗒声,以无情的节奏一波一波再次涌上她的心头。

她这次回家,表现出了勇气,不过迎接她的只有斯隆、伊迪丝和我。斯隆已经让我们吃过饭,她说:“炉子里有一盘是留给你的,海伦。”但是我妈妈说她宁愿只喝一杯酒。她当时刚开始跟酒精做长期斗争(最后还是失败了);那天晚上,她决定喝一杯酒,不吃饭,她肯定是觉得那样更能给自己打气。接着,她跟我们说她那一趟华盛顿之行的“方方面面”,尽量让这一趟听着像是一次成功之行。她谈到真的走进白宫多么令人激动;她又讲了一遍罗斯福总统在收到那个头像时,跟她所说的不管什么三言两语、彬彬有礼的话。她还带回来了纪念品:给伊迪丝一摞便签大小的白宫信纸,给我一个用得很旧的木头烟斗。她解释说她看到一个相貌堂堂的人在椭圆形办公室外面的等候室抽那个烟斗,叫到他的名字时,他很快在烟灰缸上磕空了烟斗,放在那儿就快步进去了。她一直等到确定没人看到她时,才从烟灰缸上拿走那个烟斗装进了她的小包。“因为我知道他肯定是个重要人物,”她说。“很可能是个内阁成员或者类似那样的。不管怎么样,我想你会很喜欢玩这个。”可是我不喜欢,我用牙咬着太沉,吸的时候,味道难闻极了;另外,我老是在想那个人从总统办公室出来发现烟斗不在时会怎样想。

过了一会儿,斯隆回家了,我妈妈独自坐在餐桌前喝酒。我想她是希望霍华德·惠特曼或者她别的老朋友也许会来串门,但是没人来。几乎快到我们上床睡觉的时间时,她抬起眼说:“伊迪丝?跑去花园里看看能不能找到巴特。”

巴特最近买了双橡胶底的亮棕色鞋子。我看到窗户外面,那双鞋子轻快地走下黑色的砖头台阶——他走得快活,脚步似乎没怎么碰到每级台阶——然后我看到他微笑着进了工作间,伊迪丝在他身后关上门。“海伦!”他说,“你回来了!”

她承认自己回来了,然后从餐桌前站起来,慢慢走到他跟前,我和伊迪丝开始意识到我们即将看到一幕糟糕的情形。

“巴特,”她说,“我今天在华盛顿跟查理·海因斯一起吃午餐了。”

“哦?”

“我们聊得很有意思。他好像跟你很熟啊。”

“哦,也不算真的很熟;我们在霍华德家见过几次面,不过我们真的不是——”

“他说你跟他说对你来说,大萧条已经结束了,因为你已经找到了一个又笨又蠢的有钱女人,出钱请你给她的孩子当家庭教师。别插话。”

但是显然巴特根本没想插话。他穿着不发出声音的鞋子,从她跟前往后退,退着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绿色的花园小孩。他的脸上显得受惊了,变得通红。

“我不是个有钱女人,巴特。”她说,同时对他步步紧逼。“我不笨,也不蠢。在忘恩负义、背叛、恶劣之极的不怀好意、谎话摔到我脸上时,我还是能够看出来的。”

姐姐和我已经上了一半楼梯,我们挤在一起,想要在最糟糕的阶段到来前躲开。这种事情最后总是会发展到那个程度,在她不管怎么样完全失控、吼叫起来之后。

“我要你滚出我家,巴特。”她说,“我再也不想见到你。我想告诉你,我这一辈子,都讨厌那些说什么‘我有几个最好的朋友是犹太人’的人,因为我的朋友没有一个是犹太人,也永远不会有。你明白我的话吗?我的朋友没有一个是犹太人,也永远不会有。”

之后,工作间里静了下来。我和伊迪丝没有说话,互相避开了眼神,换了睡衣就上床了。但是没过几分钟,这座房子再次回荡起我妈妈怒气冲冲的声音,好像不知道怎么着,巴特给带了回来,被迫再次接受惩罚。

“……我说‘我的朋友没有一个是犹太人,也永远不会有……’”

她在讲电话,正在跟斯隆·卡伯特大概讲一下那一幕,显然斯隆会站到她这边安慰她。斯隆也许知道圣母马利亚在去伯利恒的路上有什么感觉,但是她也知道怎样学我口吃来博大家一笑。这种情况下,她马上就会明白自己该怎样选择立场,把巴特·凯姆彭从她那个迷人的圈子踢出去,也不会让她有多大损失。

电话终于讲完后,楼下一片寂静,直到我们听见她用冰锥在冰箱里面捣:她正在给自己再弄一杯酒。

不会再在我们的房间里上课了。我们也很可能不会再见到巴特——要么万一见到,他很可能也不想见到我们。可是我们的妈妈是我们的,我们是她的;当我们躺在那儿聆听上百万种微弱而又微弱的声音时,就带着这样的认识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