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艺术的本质与特征
一、艺术的本质——“语言”
本质(Essence)又称“实质”,是一个哲学概念,是指某些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基本特质,是事物所固有的根本属性。那么艺术的本质是什么呢?笔者认为,艺术的本质是一种“语言”,是人类“语言”体系中的一个特殊类型。这里所说的“语言”是指所有“人类社会的信息承载与传递的内容方式”,也就是“人类社会中所有的信息交流方式”。这种“语言”包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我们日常讲话中使用的那个“语言”,即人类生活中使用的“语言—文字”系统。另一种是我们日常运用的“语言— 文字”系统之外的、其他的信息传递方式——体态、肢体动作、表情、姿势、声音、图像、符号等。这些信息以其特有的传递形式与人类的“语言— 文字”系统一起构成了人类社会的信息交流方式。
“语言”的存在和发展是人类社会从蒙昧走向文明的产物。人们通过理解“语言”而理解存在于我们身边的世界。“语言”作用于人类的感官,既可以是作用于听、视觉的“语言—文字”,也可以是作用于视觉的“图像”。“语言”帮助人们理解世界、社会、人生,为“解释学”的存在提供了“前提”。以“解释学”的方法论和认识论来讲,“语言”是我们理解世界的“媒介”。例如,人们在阅读文学作品中,语言文字只是被当作理解的“对象”。我们通过理解作者的文字“意义”继而转向理解作者的语言文字中所透露出的深层的心理活动与美学感受。作用于人脑海中的一幅幅“图像”也是“语言”,“语言”是人存在于社会之中的信息的“媒介”与“载体”。
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对话”,就是我们理解“语言”,并对“理解”进行“语言”化的过程。“语言”是人们理解世界的最好的方法与手段。我们日常所用的“语言—文字”也有多种的分型与分类方式。例如,可分为汉语、英语、德语、法语等。当然,也可分为日常对话、诗歌、散文、小说等。这就衍生出了“艺术语言说”,即每种艺术都有自己独特的语言与叙事方式——艺术本体语言。例如,“诗歌”有独特的、符合诗歌艺术“本体特征”的“艺术语言”,相应的音乐、绘画、舞蹈也有自己的“本体艺术语言”形式。各种各样“语言”的存在为我们“理解”世界提供了不同的路径与手段,使我们更加贴近于世界的“本质”,并为我们“解释”各种各样其他的“语言”提供了依据与手段。例如,对于文学艺术,我们有“文学评论”(这是运用同一种“语言”来进行“解释”)。对于电影、电视剧、音乐、绘画、舞蹈等艺术形式,我们就有“影评”“剧评”“乐评”“美术评论”“ 舞评”等(这是运用“语言—文字”来“解释”另一种艺术语言)。
并不是所有的“语言”都属于艺术。只有那些存在着“美的意味”与“美的形式”的、有“价值感”的人类“语言”(这里是指人类社会中所有的信息交流方式)才能被称为“艺术”。“艺术”作用于人们的感官,形成人的审美体验。
杜威在《艺术即体验》中指出“在文明传承过程中,文化传播的连续性主要是由艺术来决定的”。也就是说,“艺术”属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最“精华”的那一部分,是最具“代表性”、最具“美感”与“价值感”的那一部分。在大多数情况下,“艺术”是为满足人们社会生活中“主观”的情感需求而“创作”出来的,“艺术”本身是社会精神生活的一种特殊方式。“艺术”以“创造性”的方式,“创作”出新兴之美,借此表达艺术家的欲望与情绪、思想与观点。“艺术”抽象、浓缩、夸张、变形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是人类文化生活具有“美学”意义与“高度”的“思想”的凝结,是人类社会文化生活中最具“价值”的部分。
“艺术”的形式很多,包括:文学、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视、电影等各种各样的形式。“艺术”以富有创造性的语言、方式与方法,以“形象”的方式来反映现实,而这种“艺术现实”比社会现实更具“典型性”。
各种艺术都有其特有的信息承载方式和信息传播形式。“艺术语言”的特殊之处在于能使信息传播的双方体验到“美感”。这种“美感”应该符合“人类共有的”或“民族特有的”审美习惯与方式,这种“美感”存在着某种形式结构(节奏、结构、韵律、比例等),这种“美感”应该存在着系统性的表述形式(即意义完整),这种“美感”应该使得艺术传播的双方感受到“有价值”的心理体验——“感动”,这种“美感”应该使受众愿意不断地重复“体验”与再次解读,这种“美感”是人们超越现实的一种“理想化”的精神体验。
在人类社会之中,只有那些存在“美的意味”与“美的形式”的“语言”才能称为“艺术语言”。艺术家运用“艺术语言”进行系统性表述时就构成了艺术的“叙事”功能——即艺术家想表达的“事件”。艺术叙事功能应该是完整的,其完整性体现在所有的艺术作品之中。完整的艺术叙事功能表达着艺术家的“思想”。系统性“艺术语言”作用于人们的感官,就形成了人们的“审美体验”。人们对这种艺术“美”的体验是有“价值感”与“想象”“感受”的空间,即“美”的精神体验。
吴冠中 塞纳河
二、艺术的特征
1.“思想情感”的特征
艺术的初衷与归宿点都来源于人类“情感”。艺术家创作是以表达“思想”为前提,以创作者的“情感”为原动力(即创作想要表达的那种“情绪”“感觉”“态度”“认识”等)。艺术的表达以创作者的人生体验为出发点,运用创作者自己的视角来解读世间百态,叙述某种“事件”从而形成“作品”。艺术家在“事件”所形成的“作品”中,通过不断地“润色”“调整”“解构”来打磨、完善自己的“作品”。这种“润色”“调整”“解构”就是不断地提升“作品”的思想高度与情感体验的过程,是艺术家不断进行帕累托改进的过程,也是其“艺术语言”不断提高、深化的过程。这种“艺术语言”不断提高、深化就构成了艺术家的艺术叙事的水准,从而形成了“艺术作品”的艺术风格、艺术高度与思想情感特征。
克劳德·莫奈作品
任何艺术家都是通过“艺术作品”的形式,表述着作者的深刻思想与丰富情感。这种涉及“思想”与“情感”的内容是多元的。可以是欢天喜地、悲欢离合、悲天悯人、悲喜交加或是男欢女爱、文人气格、流连忘返、意蕴悠长等。思想情感特征是以特有的艺术语言,“系统性”地“表述”来阐释“事件”,从而形成“作品”。艺术家通过“作品”来表达其思想、情绪、态度、观点、认知等。所以,所有的“艺术”都包含着人们的思想情感特征。
这些思想涉及多元的世界观、价值观与人生观。而“艺术作品”本身所表达的“事件”必然要涉及丰富的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种复杂的人类情感可能是爱情、亲情、友情或是一种在某种社会背景之下人们的生活状态、人生企盼或是某种心理感触。所有的“思想情感”以“作品”的形式汇聚成作者的人生哲学与美学态度。人类特有的思想情感特征是人类意识与人类社会所独有的重要特征。艺术家对世间百态、自然万物、社会变迁形成了自己的审美观照与人生态度,以“美”的艺术语言表达着自己对自然、对社会、对人生、对美好生活、对梦想的企盼。
思想、意识、情感的不同表述方式就形成了不同的艺术门类。在这里,“艺术家”是指所有能运用自己所掌握的“艺术语言”,进行“美学”意义上的“系统性表述”的有艺术专长与才能的人。作家、诗人、戏剧家、表演家、音乐家、歌唱家、舞蹈家、画家、雕塑家等都属于“艺术家”这样的范畴。所有的这些“艺术家”对历史、自然与社会生活方面的种种感受,以“思想情感”的方式进行积累,不断地进行专项的“艺术”基础训练和各种艺术“素材”的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在某一特定的时空条件之下(即厚积薄发),“艺术家”才思泉涌,就会用自己熟悉的艺术语言来“表述”作品,并在艺术作品中融入自己的思想与情感——这就是艺术创作。
长安画派著名代表人物石鲁先生曾在创作手法上,致力于中国画的继承与创新,提出“一手伸向传统,一手伸向生活”的艺术主张。这包含两方面含义,其一是艺术家要深入“传统”。是指艺术的创作来源是“传统”。“传统”有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当代的传统——历史的演进形成了不同的地域、不同民族各自的传统。我们能直接观察到的是当代的传统,也就是历史传统对当代人们社会生活和自然风貌的“影响”与“痕迹”。另一种是历史的传统,是各个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生活方式与文化传承过程中所形成的特有的社会生活方式。其二是艺术家要深入“生活”。是指当“艺术家”深入各个不同地域和社会环境,会发现与体验到各种不同的风土人情、自然风貌。不同的社会文化生活与生产方式使人们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和思维观,生活态度与处理问题方式也大相径庭。生活中有太多“事件”与“情感”的“素材”,所以“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艺术来源于生活,它不能脱离“生活”本身而存在。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农村生活经验的小说家能写出高水平的农村题材的小说,没有去过黄河的画家是画不出“气韵生动、传神写照”的黄河的。所以,没有丰富社会文化生活经验的“艺术家”是无法创作出高水平的文化艺术作品的。
石鲁像
科学与艺术不同。“科学”是一种“发现”。即人们通过某种努力,来研究、探索并“发现”这个世界中原本已经存在的某种“规律”。人们不可能“创造”出规律,所以“科学”只能“发现”。相反,“艺术”是一种“创造”。“艺术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艺术的建构方式是一种“创造”的过程,也就是艺术家通过艺术手段与观念“创造”出这个世界上原本并不存在的、承载着思想和情感的那个“东西”。
人有“思想”就会有“态度”、有“观点”。人们在生活中遇到各种人物、事件就会形成自我的价值观。这种生活经验会影响到人们的价值判断和情感取向。艺术家要表达这些“艺术作品”的内容,抒发自己的情感,传递信息与思想观念,就会进行“艺术创作”。作家勾勒出自己的写作框架,用娴熟的文学语言,自然而然地流淌出小说、诗歌和散文。画家拿起画笔在宣纸、画布上展现自己心中的新的“图像”,音乐家运用乐器或歌声对音乐作品进行“再创作”。在中国,从先秦就开始讲“诗言志”,“言志”就是指思想与态度的统一,是“情”与“境”的统一。所以,“思想情感”是艺术的主要特征之一。
2.“主题形象”的特征
任何艺术作品都必须“主题”鲜明,并“创作”出与“主题”相关的一系列“形象”与“结构”。任何艺术家的创作,无论是运用哪种艺术语言、选择什么样的题材,都有一个艺术家想要表达的主导思想和内容。这个主导思想和内容就是艺术的“主题”。“主题”本身就是艺术家创作的目的。围绕着这个主题,艺术家会组合一系列的“形象”,以“符号”的形式进行系统性的谋篇布局,通过塑造形象而达到烘托主题的目的。所有的艺术作品中的“形象”都是为“主题”服务的。所以“主题形象”的传递是艺术作品的主要特征之一。
不同艺术门类在表达各自“形象”时所运用的“艺术语言”是不同的。诗人、作家用“词、句”等“文学艺术语言”来建构文学作品的主题。音乐家使用“音符、乐句、歌词、旋律”等建构自己的“音乐艺术语言”,表达音乐作品的主题。画家则以“笔墨纸砚、画布、颜料”等为工具,建立起自己的一整套“绘画语言”的表述体系。无论是人物、花鸟、山水等绘画形式,都需要某些特定主题来表达艺术家对自然、社会、人生态度、审美观照等内容的认知。
古代诗人笔下是运用这样的“形象”来表述“主题”的: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上邪》)
“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洛阳女儿好颜色,坐见落花长叹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代悲白头翁》)
无论是诗歌、音乐,或是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都是以“形象”示人的。这里的“形象”从本质上说就是人们“主观意识”中的“画面感”,是一种心灵深处的唯美的深刻“体验”。这样的“画面感”都是运用各种“形象”的“艺术语言”来表述的。
3.“独创美”的特征
历史上,东西方的人们都认为“美”是艺术的特征之一。这种“艺术”的创作具有“唯一性”。所以,这种“美”是艺术家的“独创美”。然而,东方美学与西方美学标准不同,文化差异与思维方式的差异以及文明崛起方式大相径庭,使得判定“美的标准”在东西方文化系统中是不同的。中国古典美学体系所关注的核心是“审美意象”。
清朱耷鸭
中国人关于“美”的概念与中国传统“儒、释、道”与先秦“诸子百家”思想的历史影响分不开。中国美学的核心是“意象”,特别重视“气韵”“格调”以及“神逸”“意境”等范畴,“气”“神”“妙”“逸”是中国式审美的核心。中国人如果认为一幅画属于高水平作品,一般不会说“这幅画真美”,而是说这幅画“气韵生动,笔墨淋漓”“形质高妙”“笔墨飘逸”“神采飞扬”“形神兼备”“得意忘象”“传神写照”等。
中国人如果认为某人讲话水平高——是个讲演家,会说他“妙语连珠”“口吐莲花”“巧舌如簧”“气势磅礴”——这就是中国式的审美。文化传承使中国人将自己的生命与自然统一起来,以“天、地、人”和谐统一的世界观与人生观来观照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国人认为,自我的生命旅程与四季更替、斗转星移等自然现象是内在的和谐统一,中国式美学更注重的是鲜活的生命。在中国山水画中,“可游、可居”是“令人神往”的,而在人物画中“气韵生动”“传神写照”说的也是生命感。在花鸟画中“活色生香”或“寒荒意境”突出的都是人与自然、社会交互过程中的生命体验。这种体验有“意义”的形式就是中国美学的审美写照,昭示着中国人“生生不息”的美学思想,是中国人的生命哲学。所以,中国绘画美学的核心是“活”,是“气”与“韵”的协调,是“形”与“神”的统一,是“意”与“象”的观照,是“象”与“象外之象”的想象空间。
西方人没有中国式的“天人合一”的思想。西方美学体系是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通过“焦点透视”的方式去认识个人之外的世界。艺术家创造出艺术品,以“形式”“架上绘画”的方式放在人们的面前,让人们去欣赏“美”。西安美术学院应一平教授指出,东西方美术的差异就是“光与气的纠结”——西方人以光线的变化,以“科学”的视角来解读社会与自然的艺术美。中国人则以“气”——那个“有生命的呼吸”来表达中国式的艺术之美。所以,中国的“美”是“沉浸”式的,而西方的“美”是“欣赏”式的。然而,无论是东方或者西方,艺术家所进行的艺术创作都是具有“唯一性”的“独创”的美。这种艺术的美学表达是艺术家自我生命的延伸,是艺术家自我生命的美学观照所存在的“痕迹”。
4.“时空占有”特征
艺术是人类社会文明传递的一种“特殊”的信息形式。这种“特殊”的信息具有“存储”“表达”“接受”“解读”等承载与传播形式。艺术品的“存储”“表达”具有时空占有特征。这种时空占有特征以“艺术表达”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两种形式——有些是运用艺术家本人的身体器官“直接表达”,有些是艺术家借助外界的物品进行“间接表达”。“艺术形式”是艺术家使用其熟悉的“艺术语言”进行表达的结果。这种表达的结果就是“艺术作品”——以“一次性的”或是“永久留存”两种形式存在。
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艺术形式,是依靠艺术家本人的“现场”表演为艺术表述形式,属于“一次性”的艺术。人们只有“现场”听到、看到这样的艺术表演才能形成“真正的”艺术体验。当代社会已经有了非常先进的多媒体影像记录方式,但是观看像录音、录像的这种记录方式是“非现场的”,以及是受到“二次加工”与“再处理”过的。这种非现场的艺术体验与真正的现场艺术体验是有区别的,否则观众买票看演出就没有了意义。所以,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现场表演艺术属于“一次性”的艺术。
而“永久留存”的形式更多,艺术形式更加广泛。如文学的艺术形式很多,包括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等。文学艺术是以人们日常所使用的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地反映世间百态。文学以不同的“艺术语言”形式(即文学体裁的不同),反映作者的情感世界、社会观点,表达社会生活中人们的心理活动。文学艺术通过再现、解读、拔高人们的社会生活,创造出一系列“形象”与“事件”,表达作者的世界观与审美价值构成。文学是通过“语言—文字”系统来传递信息。这种信息的接收方——广大读者们并不需要“真实地”看到作者的手稿。读者们无论是在书籍中或是网络中都能体验到文学艺术之美。所以,文学艺术是属于“永久留存”的形式——只要信息载体(书籍、报纸和现代电子储存设备)没有灭失,人们在任何时候都能体验作者表达的文学艺术之美。
绘画、书法、雕塑、工艺、建筑等艺术形式,都需要某种信息载体。例如,绘画和书法需要笔墨纸砚、画布、颜料等等,雕塑需要以具体的材料进行加工——如铜雕、木雕、石雕等。绘画、书法、雕塑、工艺、建筑等艺术品同样都具有时空占有特征。
电影、电视等属于综合艺术。影视艺术将视觉、听觉、时间、空间、纪实与表演、再现与表现等艺术形式与内容有机地结合到一起,综合吸收了各门艺术的长处和特点,创新与丰富了传统艺术的表现手法与表现力。影视艺术的综合性,使得影视艺术成为一种集体创作的艺术。影视是一个庞大的艺术产业链,将编剧、导演、演员、摄影、美工、录音、道具、服装、化妆等多个职能部门整合在一起,在导演和制片人的总体构思、宏观策划下来共同完成“艺术作品”。影视艺术的综合性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其一,它是各种各样艺术形式与手段的综合。其二,它是“科学”与“艺术”的综合。其三,它是美学传播与体验层次上的综合。影视艺术在艺术信息采集与整合、创作与完善的过程中需要有演员、布景、道具以及前期后期设备与后期再加工。影视艺术在信息传播中需要电影院、电视机与某种环境等。这些艺术的表现形式同样都具有时空占有特征。
黄宾虹 蜀游山水
艺术以一种具有审美特征的“语言”形式表述着人们身边的世界,以人类共有的与各个民族文化群体特有的某种美学标准表达着艺术家的“美”的追求。
艺术的形式要义存在于“理想”与“现实”之间,以“取舍”与“强调”、“和谐”与“冲突”、“存在”与“假设”之间形成艺术家独创的“美”的形式——这种“美”的形式就是“艺术作品”。
综上所述,任何艺术家都会通过自己熟悉的艺术表述形式来进行创作——文学家通过“语言、文字”刻画人物、描绘场景、塑造人物形象,通过语言文字系统的“抽象”来表述文学家本人的艺术观点、人生态度、价值观等。而音乐、舞蹈、电影、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的创作也需要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展开。任何艺术都存在着某种共有特征,包括“思想情感”特征、“主题形象”特征、“独创的美”特征、“时空占有”特征。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人类社会生活中各种各样的“艺术”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