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化年鉴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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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信息化发展概况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智慧法院建设的关键之年。各级人民法院在全面建成以互联互通为主要特征的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基础上,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确定的55项重点建设任务要求,结合辖区法院建设基础和业务需求,加快建设以数据为中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并在开拓创新的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

【全国法院网络实现全覆盖】

实现人民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构建网络化法院,既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打造阳光化、智能化法院的前提。

2016年11月24日,随着西藏林芝地区察瓦龙乡人民法庭的成功接入,人民法院专网实现了人民法庭全覆盖。全国所有3523个法院、9239个人民法庭和38个海事派出法庭实现互联互通,为全国法院干警“一张网”办案、办公、学习、交流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创造了至关重要的条件。通过这张网,人民法院实现了业务支持、数据汇聚和安全监管的全覆盖。

一是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应用取得进展。审判业务是否全部在网上办理是世界银行评价各国法院信息化水平的首要指标。2016年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推动案件卷宗随案电子化并上传至办案系统,为法官全流程网上智能办案、审判管理人员网上精准监管创造条件。截至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完成全国31个高院和兵团法院案件电子卷宗汇聚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的各项技术对接试验,支持各级法院案件电子卷宗信息的汇聚管理。目前已经汇聚全国法院案件电子档案675万余件、电子卷宗316万余件。此外,还打通了最高人民法院办案平台与大数据平台的调卷接口,为从根本上解决上诉审和再审调卷难题提供了一揽子解决方案。

二是上线一批覆盖全国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发挥主导作用,部署一批贯通全国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包括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全国法院人事系统、国际司法协助办理系统、中国司法案例网等,集中全国优势力量,促进各级法院干警实现网上作业。其中,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于2016年11月15日全面完成各地法院部署应用或对接联动,支持全国执行干警网上办案,为强化内部监督、破解执行难题提供有力手段。这些系统的成功部署和应用,为今后进一步推动涉及法院核心业务、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应用系统提供了经验和范例。

三是拓宽与其他单位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范围。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为代表的一批跨网系审判业务和行政事务系统实现了业务应用跨界融合和信息系统集成。其中,执行查控系统支持全国法院查询人民银行13个单位、3400多家银行的11类14项信息,对执行过程中需要查询的主要财产类型做到“一网打尽”,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法院使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共查询3.24亿次,成功冻结银行存款1074.35亿余元。此外,四川、福建、广东、青海、甘肃等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建设“点对点”查控系统;深圳法院建设并不断完善“鹰眼”查控网,将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扩容延伸至税务、交警、燃气、社保等42家单位,将查询内容扩展到出入境信息、乘机记录、纳税信息、社保记录和燃气记录等,实现“查物+找人”的升级。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合作,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采取限制购买飞机票、软卧、高铁车票,限制办理信用卡和贷款,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限制担任基层代表、委员,限制招投标活动等强制措施,实现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800余万人,限制770余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290余万人次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仅中国工商银行一家就拒绝失信人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120余万笔,涉及资金80余亿元。四川省实现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和信息网上互通共享,河北省实现刑事案件的多方远程庭审,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实现与交管、保险、鉴定等部门的道路交通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办理。与这些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使人民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得以拓展和延伸。

四是初步建立可视化质效型运维管理体系。完成国家司法审判信息管理中心建设,初步建立质效型运维管理体系,开发了可视化运维管理平台—“法眼平台”。实现对外部专网、互联网、法院专网、涉密专网、移动专网五大网系,以及基础设施、业务应用、数据管理、信息安全、运维保障五大建设内容的监控和管理。

【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和诉讼服务系统建设】

实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全流程要素依法公开,即构建阳光化法院。这是建设智慧法院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

一是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日趋完善。作为中国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裁判文书公开深受国际、国内广泛关注。作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截至2017年6月底,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3100余万份,包含蒙、藏、维、朝、哈5种民族语言,累计访问总量突破94亿余人次。

二是庭审公开平台让公平正义更加直观。中国庭审公开网于2016年9月27日正式开通,成为人民法院第四大司法公开平台。截至2017年6月底,庭审公开平台已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02家法院,累计直播案件22万余件,访问总量超过22亿人次。中国庭审公开网的开通,增加了全国性的司法公开要素,人民群众也能够更直观、更生动地感受人民法院的阳光化进程。

三是企业破产信息公开促进企业重整再生。为落实中美元首2016年杭州会晤共识,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1日开通“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挥破产审判对于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重要作用。截至2017年6月底,网站注册用户量为17万余人,公布案件14000余件,涉及管理人机构5000余家,涉及管理人16000余人,访问量突破5300万人次,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新的平台。

四是电子诉讼实现审判全流程互联网运行。将诉讼活动由线下搬到线上,电子诉讼让司法服务“零距离”沟通、即时性互动、无障碍共享。2016年年底,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支持智慧法院建设,推进电子诉讼”,并将电子诉讼占比纳入政务信息化指标。各地法院积极实践,如吉林电子法院、浙江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等。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互联网法院支持电子商务相关诉讼从立案、送达、举证、质证、庭审、调解到判决、执行全流程在线进行,实现与多个电商平台对接,当事人相关的订单、支付、物流、投诉信息等均能直接读取并一键引入,足不出户就能在网上参与诉讼、解决纠纷。

【智能服务初见成效】

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按需提供智能服务、构建智能化法院,是智慧法院建设的深层次内容,也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和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一是推进办案系统智能化,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智能化手段,辅助法官提高办案质效,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发展的基本主线,也是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司法管理的重要前提。河北高院历时近一年组织研发了“智审”系统,帮助法官对电子卷宗进行文档化编辑,并按法律要素实现结构化管理,自动引用、排列、归纳和分析全要素案件数据,辅助法官完成文书其他部分的撰写。在河北、山东、吉林等大范围的试用结果表明,信息化为法官提供了智能服务的关键一步,并能够有效减少法官案头事务性工作。

二是探索庭审语音转录自动化,提升庭审质效。庭审是案件审判的重要环节,庭审语音识别系统是智能化技术支持提高庭审质效的重要实践。江苏苏州中院研发的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将语音自动转化为文字,自动区分庭审发言对象及发言内容,法官、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均能实时看见转录文字。在系统试用中,语音识别正确率已达到90%以上,书记员只需要进行少量修改即可实现庭审的完整记录。经对比测试,庭审时间平均缩短20%~30%,复杂庭审时间缩短超过50%,庭审笔录的完整度达到100%。

三是实践文书纠错智能化,提升司法自信。瑕疵文书不但影响法官形象,也会挫伤司法公信力。上海高院的裁判文书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从技术上规避了这种风险:通过对裁判文书中61项要素进行智能分析,发现人工评查易忽略的逻辑错误、遗漏诉讼请求、法律条文引用错误等问题。裁判文书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实现了文书智能化纠错,提升了司法自信。这一成果有望用于裁判文书说理性分析,为司法改革措施提供技术支撑。

四是推动资源汇聚科学化,提高服务水平。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全国法院收结案数据每5分钟自动更新一次,日均汇聚5万~6万件案件的数据,截至2017年6月底,形成了汇集全国法院1.2亿余件案件数据的全世界最大审判信息资源库。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成立了司法案例研究院和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建设了中国海事审判信息管理平台、涉诉信访大数据平台、法信平台等系统,有效提升了司法大数据开发应用水平。

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成功举办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与会各国和地区达成《乌镇共识》。与会的中外来宾一致认为,中国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已经走在国家政务部门和国际同行的前列。可以说,中国法院已经实现网络覆盖最广、业务支撑最全、公开力度最强、数据资源最多、协同范围最大,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