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君子不食嗟来之食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一生之计在于勤。
春若不耕,秋无所望。晨若不起,日无所办。少若不勤,老无所归。
古代圣贤的话语时时刻刻提醒着后人,要勤于自己,勤于劳动。
清晨的时光转瞬即逝,如若把握不住,便又失去了一天之中最充满希望的一天。
顾晚风从不会浪费清晨的时光,所以他起的最早,练的最勤。
而刘老二和妻子刘婶没多久也从屋中走了出来,看到正在院中练剑的少年,打着招呼。
他们这个小镇,可没见过练武的人。虽说少年练剑的方式有些奇特,但他们一样保持着好奇。
人们对新鲜的事物总是好奇的,不论老少。
刘杜鹃做好饭,盛入碗中,然后娇声喊道:“爹娘,顾晚风,吃饭了!”
刘老二用清水洗了洗脸,笑道:“来啦来啦。晚风啊,来洗洗脸,先吃饭了。”
刘婶端着盆来到顾晚风的身边,笑道:“小伙子,洗把脸吧,一脸的汗可别累坏了。”
顾晚风挥出最后一剑,呼出一口气,一脸干净的笑容看着刘婶说道:“谢谢婶婶。”
用清水洗了洗,将汗从脸上擦去,然后走向屋中。
刘老二笑看着顾晚风,说道:“晚风,来坐这。尝尝我家丫头的手艺,得有他娘七八成的味道了。”
顾晚风坐下之后,看着面前的粥,笑道:“我很多年没喝过粥了。当年我记得师父唯一一次带来的粥,被我一口就喝完了,连味道都没尝出来。”
刘婶点头道:“听你二叔说了,天寒山脉那种地方能活着就不容易了。这些粥,恐怕到那边都得冻住了。”
刘杜鹃这时也走过来坐下,笑道:“赶紧趁热吃吧,不然一会就凉啦。”
边镇的天气算是很冷的,毕竟已经是中原最边缘的地区了,很热的东西放一会可能就要凉下来了。
顾晚风喝了一口粥,一股暖意顺着嗓子一路向下,温暖着全身。有粥的暖意,更有人心的暖意。
“真好吃。”顾晚风由衷的夸赞道,“我从来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他不是特意夸赞刘杜鹃,而是他真的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粥。
倒不是刘杜鹃做的有多么的好吃,而是在山上他除了吃干粮,几乎吃不上别的东西。
干粮的味道更是不用多说,仅是用来填饱肚子罢了。
刘杜鹃听到顾晚风的话之后,更是开心的很,说道:“喜欢吃就多吃一点。”
顾晚风点头道:“好!”
一顿早饭吃完,顾晚风自然要帮着一起收拾。
刘老二他们都是心智朴素的农民,见到顾晚风这样朴素的性格,就更加的亲切了。
农民和富人很难走在一起,因为富人总是眼高手低,而农民却更讲究脚踏实地。
顾晚风是一个脚踏实地的人,很多时候什么都需要他自己做,没人帮他,老酒鬼整天都很懒,他躺着的时间比他站着的时间多了一倍不止。
对于勤劳的人,大家都很容易产生好感。
碗筷都收拾好之后,刘老二走到顾晚风身边来,问道:“晚风啊,你有什么打算?是打算留在边镇,还是继续往里面走?”
顾晚风摇了摇头,说道:“二叔,我也不知道去哪,现在我是身无分文,总得先想办法先活下来再说。而且,我绝不能在你这白吃白喝。”
老酒鬼总说很多事都能用剑来解决,可如今吃饭和住宿这个问题顾晚风不知道该怎么用剑解决。
难道要拿着剑去打家劫舍?当然,以他的能力想要打劫还是轻而易举的,可这不是顾晚风能做出来的事情。
君子不食嗟来之食,人虽穷但志不短。
白吃白喝肯定不行,去打家劫舍更不行,那和土匪有什么区别,岂不是成为行尸走肉,衣冠禽兽。
人之所以为人,而非行尸走肉,区别大概正在这里。
可以说离青阳在很多方面能够影响顾晚风,但在心智方面完全影响不了顾晚风。
主见这个词汇,随着顾晚风的年纪增长,看的书越多,就越是根深蒂固。
刘老二想了想,说道:“那你不如先留下来,正好我的小饭馆里缺个打杂的。你先来干着,吃住什么的都在我这。然后每月给你几文钱,不要嫌少就是了。”
顾晚风想都没想,点头说道:“好,那就多谢二叔了。”
只要能先活着,干什么都行。顾晚风不是迂腐之人,但如果让他为了吃口饭去打劫,他宁愿饿死。
既然刘老二需要他帮忙打杂,那自然没理由不答应。都已经包吃包住,哪里还在乎给多少钱。
刘老二咧嘴笑道:“行,那就这么说定了。以后就叫你小风吧,比较顺嘴。”
顾晚风没意见,说道:“二叔说了算。”
小镇不大,每家每户的关系都很好,有不少相互之间都是亲。
刘老二的小饭馆的确很小,满打满算也只能坐下七八个人,但却是小镇唯一的饭馆。
他们也不招呼外人,来这里吃饭的都是常客,也都是邻里之间。
饭馆的饭菜都很便宜,因为这里的饭菜都是自家农田种的,小镇里的人没事就会来这里和刘老二聊聊天。
他们都没什么文化,聊的也自然都是一些家常。国家大事,江湖琐事,他们也都接触不到。
跟着刘老二去饭馆的路上,顾晚风认识了很多人,大家都很热情好客。
见顾晚风是新来到小镇的,都毫无例外的想要邀请顾晚风去他们家里做客。也是推脱再三,才推脱掉。
刘老二和顾晚风并肩走在一起,笑着说道:“边镇里的人都很好客,而且我们这也很少来外人,他们见到你热情是难免的。”
顾晚风点头问道:“边镇这边很少会有外人来吗?”
刘老二回答道:“很少,几乎看不见。我们这已经是大秦最边缘的地带了,可以说什么都没有,自然没人愿意来我们这了。”
顾晚风却摇头道:“我觉得这里挺好啊,大家都很热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和书中描绘的很像。”
刘老二笑了笑道:“书中的描述吗?这我还真不懂,其实我们镇里人大多都没什么文化。如果不是前两年来了一个教书先生,恐怕我们这读过书的真没几个。”
顾晚风诧异道:“以前这里都没有教书先生啊?”
刘老二叹气道:“是啊,没有先生愿意来这里。读书人大多数身子薄,受不了这里的温度。”
顾晚风点头道:“原来如此。”
两人聊着聊着,又遇到一个镇上白发苍苍的老人,看着顾晚风热情的问道:“老二啊,这小伙子是谁呀?”
刘老二喊了声‘黄老’忙着上前搀扶老人,随后回答老人的问题。
这是第几个发问的了?具体数字是多少,顾晚风也没特意去记,反正挺多。
从刘老二家到小饭馆不过一壶茶的功夫,但中途却因为要和镇上的人交流,耽误了不少时间。
到了小饭馆,刘老二说道:“以后你就在这里打打杂,没事扫扫地、擦擦桌子就行,这平时也没什么忙的。来人了,你就帮我招呼一下,然后上个菜就好。这里啊来的都是熟人,等你稍微熟悉熟悉就好了。”
顾晚风笑道:“好的二叔。”
小镇中人都有自家田地,自然都是自己种地做饭。而刘老二之所以开这家小饭馆,也是为了万一哪天有外人来到小镇,也能有个吃饭的地。
其次呢,也是为了找点事做,除了耕地种田,没事还能在小店和镇上的邻里说说话,聊聊天。
刘婶就喜欢去种地,来小店多数都是吃饭的点。她说她喜欢站在田地中的那种感觉,很踏实也很舒服。
虽然这里的温度很冷,但并非是那种万物不生,对田地的耕种影响不大,否则小镇没有粮食来源那就真的活不下去。
下的寒雪不易融化,却能成为地里麦子的一层棉被,反而帮助小麦进行保温。
至于那小姑娘刘杜鹃是个静不下的性子,每日喜欢做的就是两边都跑。
有时去地里,有时来饭馆,时不时也会去听教书先生说会书,同样会和小伙伴们去各处玩耍,惬意活泼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