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刷卡消费”类诈骗
此类诈骗者多冒充银联中心、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连环设套,以谎称顾客在刷卡消费透支时,信息可能被人利用进行克隆信用卡进行透支的手段,使目标对象产生心理恐慌,最终按要求将钱款转入所谓“安全账户”,达到诈财的目的。
案例1:
朱先生接到一个自称是金华某商城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说,朱先生的银行卡前一天在商城刷卡消费了9000多元钱,询问是否是他本人使用的。在得到否定的答复后,这名工作人员非常“善意”地提醒朱先生向银行查询一下,并热情地提供了一个银行的电话号码。由于心急,朱先生没多想就拨打这个号码查询,对方很快查到在商城刷卡消费的银行卡是由“某公司”办理的。朱先生很迷糊,他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么一家公司。
对方断定,朱先生的个人资料遭到泄露:“前不久,这张银行卡有过一笔75万元的资金往来,极有可能涉嫌洗黑钱”对方立即提供了一个警方的号码,让朱先生查询。“你好,这里是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科”朱先生拨通的第三个电话竟是“公安局”。
听完讲述,电话那头一名“警官”提供了一个电话号码,让他立即联系上海银联总部。“上海银联总部”一名女客服说,朱先生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利用洗黑钱。她让朱先生马上找一处ATM机,按照她所说的操作设置账户保护,以免再次被不法分子利用。
接着,朱先生赶到附近一家银行,在ATM机上进行了操作。不一会儿,朱先生的手机就收到转账信息。一查银行卡余额,卡里只剩下几元钱了。顿时才知道自己被骗了,随后拨打了110报警。
案例2:
邹先生在上午上班时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内容告知9月4日他在米兰春天购物6800元,将从账户上扣除,咨询电话********。邹先生想起自己当天并未在米兰春天购物,于是拨打咨询电话。
对方告知,他的刷卡消费出了问题,并请他尽快与市公安局金融诈骗犯罪科联系,电话********。邹先生又立即拨打该电话,接电话的男子,自称是市公安局金融诈骗犯罪科民警,告诉邹先生应马上转账,冻结资金。
邹先生按其要求,将自己账户所有现金共91 560元转账到对方提供的账号上。转账之后,邹先生感觉不对劲,便再次拨打对方手机及电话,发现已变成空号或关机。
案例3:
汪先生中午休息时,接到一条手机短信,内容如下:
某市建设银行通知,贵客户于7月31日在某商城透支消费5800元,已确认成功消费,将在月底结账日扣除,如有疑问请咨询366****。
汪先生想自己没有建设银行银联卡,也并没有在此说的商城消费,就拨打短信提供的咨询电话,电话打通后对方是一个南方口音男子,他要求汪先生报案,并告诉其报案电话,汪先生拨通该电话后,接电话的也是一个南方口音男子,该男子又要其咨询银联,汪先生又一次拨通所谓的“银联电话”,对方以给其银行卡设置防火墙为借口,要求汪先生到自动取款机上按提示操作。
汪先生按照该“银联客服”提示,先后将两张银行卡上的7216元、1536元现金先后转入对方所提供的安全账户中。“银联客服”称1天后,汪先生就可以安全使用账户里的钱。挂掉电话后汪先生越想越不对,再次拨打刚刚的电话,此时电话已经关机。汪先生知道自己被骗,随后拨打了110报警。
案例4:
2009年的一天,浙江的徐先生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上海建行通知,贵客户于11月在某购物广场刷卡消费4800元整,将于本月结账日给予扣除,查询请拨咨询电话。
徐先生平时对银行卡了解不多,更没有关注当时对短信欺诈的警示,便拨通了短信提示的电话号码,并按照语音指示,将账户中的112万元进行了转账。
等徐某觉得事情有疑点,并马上报案后,已经有人分别在建设银行取走75万元和10万元。
预防“刷卡消费”诈骗的方法:
(1)切勿轻易透露卡号、密码等个人资料,如有陌生人询问,应提高警惕,切勿被对方身份所左右,在任何情况,公民都有沉默和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
(2)银联从未有过“犯罪经济中心”、“银行卡管理处”等机构,全国仅有一个唯一的24小时客服热线电话“95516”,不存在任何其他服务热线电话。
(3)信用卡消费提示信息属于短信增值服务,需要消费者自行申请开通,尚未开通此项服务的用户不可能收到此类提示信息。
(4)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你所持卡的开户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