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CAD 2010 建筑设计与制作技能基础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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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建筑常用绘制与编辑命令

AutoCAD 2010提供了多种绘制二维图形的方法,如使用“绘图”菜单、“常用”选项卡中的“绘图”面板、“绘图”工具栏以及绘图命令等,可以绘制各种二维图形。还提供了丰富的图形编辑命令,可以在精确绘制图形的同时提高绘图速度。

1.4.1 二维绘图命令

绘制二维图形是AutoCAD绘图的基础,二维图形都是由最基本的几何图形组成的,如点、直线、弧线以及其他图形。在这些绘图命令中,有一些是二维基本绘图命令,是进行二维高级绘图和三维绘图的基础,使用这些命令可以绘制出各种基本图形对象。

1.点的绘制

在使用AutoCAD绘制图形时,经常需要绘制些辅助点来准确定位,完成图形后再删除它们。AutoCAD既可以绘制单独的点,也可以绘制等分点和等距点。在创建点之前要预先设置好点的样式和大小,再进行点的绘制。

图1-20 “点样式”对话框

(1)设置点的大小与样式。AutoCAD 2010提供了多种样式的点,可自行进行设置。要激活点样式命令,可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DDPTYPE”或选择“格式”→“点样式”命令,即可在“点样式”对话框中进行设置,如图1-20所示。可以选择点的样式,也可以利用“点大小”文本框调整点的大小。点的大小可以根据屏幕尺寸设置,也可以使用绝对尺寸设置。

(2)绘制点。在设置完点样式之后,可通过下面的方法调用点命令。

方法1:单击“绘图”工具栏中的“点”按钮

方法2:选择“绘图”→“点”→“单点”(或“多点”)命令。“单点”命令用于绘制一个点,“多点”命令用于绘制多个点。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POINT”。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绘图”面板中的“多点”按钮。

在调用点命令后,按照命令行中显示的提示信息进行操作,即可在绘图窗口中的指定位置绘制一个或多个点。

    命令: _point
    当前点模式:  PDMODE=0  PDSIZE=0′-0"
    指定点:                        (输入点的坐标,或直接在绘图窗口中单击选取点)

(3)绘制定数等分点。绘制定数等分点,就是将点或者块沿着对象的长度或周长间隔排列。可以绘制定数等分点的对象包括圆、圆弧、椭圆、椭圆弧和样条曲线。选择“绘图”→“点”→“定数等分”命令,根据命令行中的提示信息进行操作,即可绘制定数等分点,图1-21所示为一个椭圆的定数等分图。

图1-21 椭圆的定数等分图

    命令: _divide
    选择要定数等分的对象:      (选择对象)
    输入线段数目或 [块(B)]: 5  (输入要等分的线段数目)

(4)绘制定距等分点。在AutoCAD中,还可以按照一定的间距绘制点,定距等分点是在指定对象上按指定的长度绘制点或插入块。选择“绘图”→“点”→“定距等分”命令,根据命令行中的提示信息进行操作,即可绘制定距等分点,图1-22所示为一个椭圆的定距等分图。

    命令: _measure
    选择要定距等分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指定线段长度或 [块(B)]:              (在对象中指定定距线段的第一点)
    指定第二点:                          (指定定距线段的第二点)

图1-22 椭圆的定距等分图

提示

在创建定距等分点时,放置点的起始位置是从离对象选取点较近的端点开始,如果对象总长不能被所选长度整除,则最后放置点到对象端点的距离将不等于所选对象长度。

2.直线的绘制

直线命令用于绘制一系列连续的直线段,每条直线段都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图形对象处理,既可以对其进行独立的编辑操作,也可以利用“闭合(C)”选项封闭所绘出的折线(将当前点与起始点进行连接)并退出本次操作。要调用直线命令可通过如下几种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绘图”→“直线”命令。

方法2:单击“绘图”工具栏上的“直线”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LINE”。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绘图”面板中的“直线”按钮。

在调用直线命令后,可根据命令行中的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命令: _line
    指定第一点:                (在绘图窗口中单击,指定一点或输入点的坐标)
    指定下一点或 [放弃(U)]:     (在绘图窗口中指定下一点,或输入下一点的坐标)
    指定下一点或 [放弃(U)]:     (按“Enter”键结束操作)

根据以上方法进行操作,即可绘制直线,图1-23所示为绘制的直线。

图1-23 绘制直线

在命令行提示信息中,“闭合(C)”选项用于在绘制一系列线段(两条或两条以上)之后,将一系列直线段首尾闭合,图1-24所示是利用直线命令绘制平行四边形;“放弃(U)”选项用于删除直线序列中最新绘制的线段,多次输入“ U ”,按绘制次序的逆序逐个删除线段。

图1-24 利用直线命令绘制平行四边形

3.射线

在AutoCAD中,射线作为图形设计的辅助线,多用于图形定位。要调用射线命令,可通过如下几种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绘图”→“射线”命令。

方法2:单击“绘图”工具栏上的“射线”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RAY”。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绘图”面板中的“射线”按钮。

在调用射线命令后,可根据命令行中的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命令: _ray
    指定起点:         (指定射线的起点)
    指定通过点:       (指定射线的另一个点)
    指定通过点:       (按“Enter”键结束命令)

在绘制射线时,指定射线的起点和通过点后,即可绘制一条射线;如果在指定射线的起点后,在“指定通过点”提示下指定多个通过点,即可绘制以起点为端点的多条射线,直到按“Esc”键或“Enter”键退出为止,图1-25所示是绘制的同一起点的多条射线。

图1-25 绘制同一起点的多条射线

4.构造线

构造线为两端可以无限延伸的直线,没有起点和终点,可以放置在三维空间的任何地方,主要用于绘制辅助线。构造线可以帮助进行精确定位,主要用做辅助线。

调用构造线命令可通过如下几种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绘图”→“构造线”命令。

方法2:单击“绘图”工具栏上的“构造线”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XLINE”。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绘图”面板中的“构造线”按钮。

调用构造线命令后,可根据命令行中的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命令: _xline
    指定点或 [水平(H)/垂直(V)/角度(A)/二等分(B)/偏移(O)]:    (指定构造线的第一个点)
    指定通过点:                                              (指定构造线的第二个点)
    指定通过点:                                              (按“Enter”键结束命令)

如果在指定构造线的第二个通过点后,在“指定通过点”提示下指定多个通过点,即可绘制以起点为中点的多条构造线,图1-26所示是绘制的同一起点的多条构造线。

图1-26 绘制同一起点的多条构造线

其中各选项的含义如下。

1 水平(H)、垂直(V):创建一条经过指定点(该点为构造线的中点),并且与当前UCS的X或Y轴平行的构造线。

2 角度(A):创建一条与参照线或水平轴成指定角度,并经过指定一点的构造线。

3 二等分(B):创建一条等分某一角度的构造线。

4 偏移(O):创建一条平行于指定基线的构造线。指定偏移距离,选择基线,然后指明构造线位于基线的哪一侧。

5.矩形的绘制

矩形常用来绘制门窗等多边形对象。默认情况下,绘制的矩形边与当前UCS的X轴或Y轴平行,也可以绘制与X轴成一定角度的矩形。绘制的矩形还可以包括倒角、圆角、标高、厚度和宽度。调用构造线命令可通过如下几种方法进行。

方法1:选择“绘图”→“矩形”命令。

方法2:单击“绘图”工具栏上的“矩形”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RECTANG”。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绘图”面板中的“矩形”按钮。

调用矩形命令后,可根据命令行中的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命令: _rectang
    指定第一个角点或 [倒角(C)/标高(E)/圆角(F)/厚度(T)/宽度(W)]: (指定一个角点或方式)
    指定另一个角点或 [面积(A)/尺寸(D)/旋转(R)]:               (指定另一个角点或方式)

根据以上方法进行操作,即可通过指定两个点作为矩形的对角点来绘制矩形,这是最简单的方式。当指定了矩形的第一个角点后,命令行提示“指定第一个角点或 [倒角(C)/标高(E)/圆角(F)/厚度(T)/宽度(W)]:”,此时,可直接指定矩形的另一个角点,也可输入“A”(选择“面积(A)”选项),通过指定矩形的面积和长度(或宽度)来绘制矩形。输入“D”,可通过指定矩形的长度、宽度和矩形另一个角点的方位来绘制矩形。输入“R”,指定矩形与X轴正方向的夹角,并拾取两个参考点绘制矩形。命令行中其他各个选项的功能如下。

1 倒角(C):设置对矩形各个角的修饰,从而绘制出4个角带倒角的矩形。

2 标高(E):设置绘制矩形时的所在Z平面,该选项一般用于三维绘图。

3 圆角(F):设置矩形各角为圆角,从而绘制出带圆角的矩形。

4 厚度(T):设置矩形沿Z轴方向的厚度,该选项一般用于三维绘图。

5 宽度(W):设置矩形边的宽度。

图1-27所示为绘制的不同样式的矩形。

图1-27 不同样式的矩形

技巧

在AutoCAD中矩形是被当作一个对象来处理,并不等同于由4条线段所组成的图形。如果需要将矩形分解为4条直线段,则必须对矩形进行分解。

6.正多边形的绘制

使用“正多边形”命令可以绘制边数从3~1024的正多边形。在AutoCAD中,可以基于一个不可见的圆绘制正多边形(内接于圆或外切于圆),也可以指定边长(通过两个点确定)来绘制。其中,内接正多边形位于一个虚构的圆中;外切正多边形整个多边形外切于一个指定半径的圆。调用构造线命令可通过如下几种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绘图”→“正多边形”命令。

方法2:单击“绘图”工具栏上的“正多边形”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POLYGON”。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绘图”面板中的“正多边形”按钮。

调用正多边形命令后,可根据命令行中的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命令: _polygon
    输入边的数目 <0>:                         (指定正多边形的边数)
    指定正多边形的中心点或 [边(E)]:           (指定正多边形的中心点)
    输入选项 [内接于圆(I)/外切于圆(C)] <I>:   (指定和圆的关系)
    指定圆的半径:                             (指定圆的半径)

通过以上方法,可绘制一个指定边数的多边形,图1-28所示是绘制的五边形和十边形。

图1-28 根据内切圆和外接圆画的五边形和十边形

命令行各选项的含义如下。

1 边(E):以一条边的长度为基础绘制正多边形。

2 内接于圆(I):绘制圆的内接正多边形。

3 外切于圆(C):绘制圆的外切正多边形。

注意

在命令行提示信息中,若直接输入圆的半径并按“Enter”键,所绘制的多边形底边是平行于X轴的;如果直接在绘图窗口中单击并拖动鼠标确定半径,可以获得任意旋转方向上的多边形。

7.圆和圆环的绘制

AutoCAD中提供了多种创建圆的方法,可以通过指定圆心坐标、直径等来创建圆形对象。

调用构造线命令可通过如下几种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绘图”→“圆”命令。

方法2:单击“绘图”工具栏上的“圆”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CIRCLE”。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绘图”面板中的“圆”按钮。

调用圆命令后,可根据命令行中的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命令: _circle
    指定圆的圆心或 [三点(3P)/两点(2P)/切点、切点、半径(T)]: (指定圆心或选择其他选项)
    指定圆的半径或 [直径(D)]:                               (指定圆的半径或直径)

在AutoCAD 2010中,可以使用6种方法绘制圆。单击“绘图”面板上的“圆”下拉按钮,在其下拉列表中列出了6种绘制圆的方法,如图1-29所示。分别使用这6种方法,可以绘制出不同效果的圆,如图1-30所示。系统默认的绘制圆的方法是指定圆心和半径。

图1-29 绘制圆的命令

图1-30 分别利用6种方法绘制圆

注意

在利用“相切、相切、半径”画圆时,需要注意的是所给出的圆的半径值不能太大或太小,否则无法画出圆。

在使用“相切、相切、半径”命令时,系统总是在距拾取点最近的部位绘制相切的圆,因此,在拾取相切对象时,根据所拾取位置不同,结果有可能会不相同,如图1-31所示。

图1-31 不同相切点产生的不同效果

8.圆弧的绘制

可使用多种方法创建圆弧。调用圆弧命令可通过如下几种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绘图”→“圆弧”命令。

方法2:单击“绘图”工具栏上的“圆弧”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ARC”。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绘图”面板中的“圆弧”按钮。

调用圆弧命令后,可根据命令行中的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命令: _arc
    指定圆弧的起点或 [圆心(C)]:             (指定圆弧的第一点)
    指定圆弧的第二个点或 [圆心(C)/端点(E)]: (指定圆弧的第二点)
    指定圆弧的端点:               (指定圆弧的第三点,结束命令)

圆弧的几何元素为起点、端点、圆心,通过指定三点,即可得到圆弧的半径、角度和弦长,图1-32所示是通过三点绘制的圆弧。在AutoCAD 2010中,选择“绘图”→“圆弧”命令,在其子菜单中还列出了其他9种绘制圆弧的方法,如图1-33所示。即通过指定圆心、端点、起点、半径、角度、弦长和方向的各种组合形式绘制圆弧。

图1-32 三点确定圆弧

图1-33 绘制圆弧的方法

技巧

默认状态下,创建圆弧时按逆时针方向旋转。如果想要创建一个顺时针旋转的圆弧,可指定一个负的弦长或负的角度。

9.椭圆和椭圆弧的绘制

椭圆由定义其长度和宽度的两条轴决定。椭圆的几何元素包括圆心、长轴和短轴,绘制椭圆时并不区分长轴和短轴的次序。调用椭圆命令可通过如下几种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绘图”→“椭圆”命令。

方法2:单击“绘图”工具栏上的“椭圆”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ELLIPSE”。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绘图”面板中的“椭圆”按钮。

调用圆弧命令后,可根据命令行中的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命令:_ellipse
    指定椭圆的轴端点或 [圆弧(A)/中心点(C)]:         (指定轴的一个端点)
    指定轴的另一个端点:                             (指定轴的另一个端点)
    指定另一条半轴长度或 [旋转(R)]:                 (指定另一轴的端点或输入长度值)

椭圆的绘制方法共有两种。第一种是先定出其中一条轴的两个端点之后,再给出另一条轴的半长,这种方法称为轴、端点法;第二种是先定出椭圆的中心之后,再定出一条轴的端点,最后再给出另一条轴的半长,这种方法称为中心点法。

(1)轴、端点法。所谓轴、端点法,即先确定椭圆两条轴中任意一条轴的两个端点位置之后,再给出另一条半轴的长度。指定椭圆中心、一个轴的端点(主轴)以及另一个轴的半轴长度绘制椭圆;或选择“绘图”→“椭圆”→“轴、端点”命令,指定一个轴的两个端点(主轴)和另一个轴的半轴长度来绘制椭圆。还可以直接输入命令“ELLIPSE”(大小写均可)并按“空格”键或“Enter”键绘制椭圆,如图1-34所示。

图1-34 用轴、端点法绘制椭圆

(2)圆心法。所谓圆心法是先确定椭圆中心的位置之后,再给出椭圆的一条轴的一个端点,再给出另一条半轴的长度。也可使用一个专用的“椭圆中心点”工具按钮,但需对该工具按钮进行定制,如图1-35所示。在AutoCAD 2010中绘制椭圆弧可通过如下几种方法调用圆弧命令。

图1-35 用圆心法绘制椭圆

方法1:选择“绘图”→“圆弧”命令。

方法2:单击“绘图”工具栏上的“椭圆弧”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ELLIPSE”。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绘图”面板中的“椭圆弧”按钮。

调用圆弧命令后,可根据命令行中的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命令: _ellipse
    指定椭圆的轴端点或 [圆弧(A)/中心点(C)]: _a        (调用“椭圆弧”命令)
    指定椭圆弧的轴端点或 [中心点(C)]:                 (指定椭圆弧的端点)
    指定轴的另一个端点:                               (指定轴的另一个端点)
    指定另一条半轴长度或 [旋转(R)]:                   (指定另一轴的端点或输入长度值)
    指定起始角度或 [参数(P)]:                         (指定椭圆的起始角度)
    指定终止角度或 [参数(P)/包含角度(I)]:             (指定椭圆的终止角度)

按照上面的方法进行操作,即可绘制一段椭圆弧,如图1-36所示。

图1-36 绘制椭圆弧

注意

在AutoCAD 2010中,椭圆弧的绘图命令和椭圆的绘图命令都是ELLIPSE,但命令行的提示信息却有所不同。

10.绘制螺旋

螺旋就是开口的二维或三维图形,绘制螺旋体的命令是“HELIX”。在AutoCAD 2010中绘制螺旋可通过如下几种方法调用螺旋命令。

方法1:选择“绘图”→“螺旋”命令。

方法2:单击“绘图”工具栏上的“螺旋”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HELIX”。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绘图”面板中的“螺旋”按钮。

调用螺旋命令后,可根据命令行中的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命令: _helix
    圈数 = 3.0000           扭曲=CCW
    指定底面的中心点:      (在任意位置单击,指定底面中心点)
    指定底面半径或 [直径(D)] <1′-1 13/16">:(设置底面螺旋半径)
    指定顶面半径或 [直径(D)] <1′-4 5/8">:(设置顶面螺旋半径)
    指定螺旋高度或 [轴端点(A)/圈数(T)/圈高(H)/扭曲(W)] <2′-7
15/16">:   指定螺旋高度(在二维平面中指定高度,也看不出效果)

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操作,即可绘制一个螺旋,如图1-37所示。

图1-37 绘制的螺旋效果图

1.4.2 二维编辑命令

AutoCAD提供了许多实用而有效的编辑命令,使用这些命令,可以轻松对用基本绘图命令绘制的图形进行编辑,从而构成各种复杂的图形。

1.选择图形对象

在AutoCAD中选择对象的方法有多种。如通过单击对象逐个拾取,或者利用矩形窗口或交叉窗口选择;也可以选择最近创建的对象、已选择的对象或图形中的所有对象;还可以向选择集中添加或删除对象。

AutoCAD的“修改”工具栏中包括了AutoCAD中大部分的编辑命令,如图1-38所示。一般情况下,当对图形中的对象进行编辑时,AutoCAD都会在命令行中出现“选择对象:”的提示信息,且鼠标变成一个小的正方形选择框,此时可以有多种不同的方法来选择对象。

图1-38 “修改”工具栏

对于刚开始学习AutoCAD来说,只需掌握如下三种不同的选择对象方法即可。

图1-39 选取对象

(1)单击选择对象。单击选择对象是最常见的一种对象选取方法。只需将光标置于对象上面,单击该对象即可完成选择操作。被选择后对象以虚线显示,表示该对象已被选中,如图1-39所示。

(2)窗选对象。窗选是指在选择对象的过程中,通过拖曳鼠标绘制出一个矩形框,位于矩形框内或矩形框相交的对象即被选择。同样,在执行绘图或编辑命令的过程中框选的对象呈虚线显示;在执行命令之前,框选的对象呈夹点编辑状态。

窗选方式可分为矩形窗选和交叉选择两种。

1 矩形窗选:矩形窗选是指将鼠标光标移动到目标对象的左侧单击鼠标左键,向右上方或右下方拖动鼠标,即可出现一个矩形方框。当再次单击鼠标左键后,被方框完全包围的对象将被选择,但与方框交叉的对象不会被选择。图1-40所示为矩形窗选前后的效果对比。

图1-40 窗口选择前后的效果对比

注意

利用矩形窗选选择对象时,选择窗口的第一点必须位于对象之外,即小正方形的选择框不能位于对象上。

2 交叉选择。交叉选择是将鼠标光标移动到目标对象的右侧单击鼠标左键,向左上方或左下方拖动鼠标,即可出现一个虚线显示的矩形方框。当再次单击鼠标左键后,与方框相交和被方框完全包围的对象都将被选择。图1-41所示为交叉选择前后的效果对比。

图1-41 交叉选择前后的效果对比

注意

在利用交叉选择法选择对象时,交叉选择窗口的第一点必须位于对象之外,也即小正方形的选择框不能位于对象上。

2.删除图形对象

在编辑图形前需要选择要编辑的对象。选中对象后,可通过如下方法删除对象。

方法1:选择“修改”→“删除”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删除”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ERASE”。

方法4:按键盘上的“Delete”键。

删除对象相当于在手工绘图时利用橡皮擦除所绘出的直线、圆、圆弧、曲线或文字等,与手工绘图不同的是,在AutoCAD中的删除是对于被选取对象的整个删除而不是部分删除。当出现误删除时可利用“Oops”命令恢复最后一次使用“ERASE”命令删除的对象。在命令行提示下按“Enter”键,最后一次使用“ERASE”命令删除的对象重新恢复并显示在当前窗口中。

3.复制图形对象

在AutoCAD 2010中,可以使用复制命令对图形对象进行复制操作,将原对象以指定的角度和方向创建对象的副本。每个复制的对象均与原对象各自独立,可以像原对象一样被编辑和使用。要调用复制命令,可通过如下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修改”→“复制”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复制”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COPY”。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复制”按钮。

方法5:按“Ctrl+C”组合键。

在调用复制命令后选择要复制的对象,然后指定基点,再选择复制点的位置即可。命令行中将会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命令: _copy
    选择对象: 找到 1 个                            (选择要复制的对象)
    选择对象:
    当前设置:  复制模式 = 多个
    指定基点或 [位移(D)/模式(O)] <位移>:           (指定基点)
    指定第二个点或 <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         (指定复制点)
    指定第二个点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       (按“Enter”键结束命令)

在指定复制点后,按“Enter”键,即可将选择的对象复制到指定的位置,如图1-42所示。

图1-42 复制对象

指定的两个点定义一个位移矢量(相对于基点的方向和大小),确定复制的对象移动的距离和方向。如果在“指定第二个点”提示下按“Enter”键,则第一个点将被认为是相对选择的对象位移。在命令行提示中,“位移(D)”选项是使用坐标指定相对距离和方向。选择“模式(O)”选项后,命令行中将提示“输入复制模式选项 [单个(S)/多个(M)] <多个>:”信息,其中“单个(S)”选项表示不再自动重复该命令;“多个(M)”选项表示将自动重复该命令,直到按“Enter”结束,图1-43所示是选择“多个(M)”选项后,复制的多个对象的效果。

图1-43 复制多个对象

4.移动对象

使用“移动”命令可以在不改变对象大小和方向的前提下,将单个对象或多个对象从一个位置移动到另一个位置。这种移动并不改变对象的尺寸和方位。它有两种平移方法,即基点法和相对位移法。要调用移动命令,可通过如下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修改”→“移动”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移动”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MOVE”。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移动”按钮。

调用移动命令后,命令行中将会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命令: _move
    选择对象: 找到 1 个                         (选择要移动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或 [位移(D)] <位移>:                (选择一点或输入“D”)
    指定第二个点或 <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      (指定点或按“Enter”键结束)

在执行“MOVE”命令过程中会提示指定位移的基点,并根据此点指定所选对象的位移距离。如果在“指定第二个点”提示下按“Enter”键,第二点将被解释为相对X轴、Y轴和Z轴的位移,可以输入点的坐标值,也可以在绘图窗口中用鼠标指定一点,如图1-44所示。

图1-44 移动对象

其中,“位移(D)”选项表示相对坐标,在命令行中输入“D”并按“Enter”,命令行中将显示提示信息“指定位移 <0.0000, 0.0000, 0.0000>:”。若在提示信息后输入相对坐标值“@200<-60”,则对象沿着X轴正方向成60°角的方向(顺时针)移动400个单位。

5.旋转对象

利用“旋转”命令可把选中的对象在指定的方向上旋转指定的角度。调用旋转命令可通过如下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修改”→“旋转”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旋转”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ROTATE”。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旋转”按钮。

调用旋转命令后,命令行中将会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命令:_rotate
    UCS当前的正角方向:  ANGDIR=逆时针  ANGBASE=0
    选择对象: 找到 1 个                       (选择要旋转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                                 (指定旋转的基点)
    指定旋转角度,或 [复制(C)/参照(R)] <0>:   (指定旋转角度)

图1-45 旋转对象

选择要旋转的对象(可以依次选择多个对象)并指定旋转的基点之后,命令行将显示“指定旋转角度或 [复制(C)/参照(R)]<0>”的提示信息。此时可单击并确定一点作为对象所要旋转的基点,也可直接输入角度值,将对象绕基点转动该角度,角度为正时逆时针旋转,角度为负时顺时针旋转,图1-45所示为旋转对象的过程。

如果选择“参照(R)”选项,则可以在确定基点后拖动鼠标,任意拾取两点以指定新角度,以参照方式旋转对象(需要依次指定参照方向的角度值和相对于参照方向的角度值)。

在AutoCAD 2010中旋转对象的同时还可以创建对象的复制。调用“旋转”命令之后,在命令行显示的提示信息中选择“复制(C)”选项并执行旋转操作,即可得到如图1-46所示的旋转效果。

图1-46 旋转并复制对象

命令行各项的含义如下。

1 复制(C):创建要旋转的选定对象的副本。

2 参照(R):使对象参照当前方位来旋转,指定当前方向作为参考角或通过指定要旋转的直线的两个端点来指定参考角之后,再指定新的方向。

6.镜像对象

使用镜像命令可以指定轴翻转对象,创建对称的镜像图象。镜像对创建对称的对象非常有用,因为可以快速地绘制半个对象,将其镜像而不必绘制整个对象。

调用镜像命令可通过如下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修改”→“镜像”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镜像”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MIRROR”。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镜像”按钮。

调用镜像命令后,命令行中将会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命令: _mirror
    选择对象: 找到 1 个                (选择要镜像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                (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
    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                (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
    要删除源对象吗?[是(Y)/否(N)] <N>: (选择是否删除源对象)

按照命令行中的提示进行操作后,即可对源图形执行镜像操作。当命令行中显示提示信息“要删除源对象吗?[是(Y)/否(N)] <N>:”时按“Enter”键或输入“N”,即可镜像复制对象,并保留原来的对象;若输入“Y”,则在镜像复制对象的同时删除源对象,如图1-47所示。

图1-47 执行镜像对象操作

注意

由于在默认状态下创建对象的镜像时,如果被选对象含有文字,虽然包括文字在内的对象仍然按照轴对称规则进行镜像,但文字却并不被按对称规则反转或倒置。

由于在大多数情形下,绘图员是并不希望绘图时文字在镜像后被反转或倒置的。因此,AutoCAD中专门提供了用于控制文字反转或倒置的系统变量MIRRTEXT。在默认状况下,当MIRRTEXT的值为1时,镜像后的文字将会被翻转180°,文字的方向实现镜像,如图1-48所示。当MIRRTEXT的值为0时,镜像后文字将不被反转或倒置,也即与原来的式样相同。

图1-48 文字在镜像后被反转

设置系统变量MIRRTEXT的方法:输入MIRRTEXT并按“空格”键或“Enter”键,当命令行中显示提示信息“输入mirrtext的新值<0>:”时,输入0或1并按“空格”键或“Enter”键即可。

7.阵列对象

阵列命令用于创建按指定方式排列的多个对象副本,包括矩形阵列和环形阵列。对于矩形阵列,可以控制行和列的数目以及它们之间的距离;对于环形阵列,可以控制对象副本的数目并决定是否旋转副本等。调用阵列命令可通过如下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修改”→“阵列”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阵列”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ARRAY”。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阵列”按钮。

图1-49 “阵列”对话框

(1)矩形阵列。调用“阵列”命令后,即可打开“阵列”对话框,可以直观地进行矩形或环形阵列设置,如图1-49所示。在其中选择阵列的类型并设置相应参数后,按“Enter”键执行阵列操作。如在创建环形阵列时,需要指定环形阵列的中心点、环形阵列的方法、项目总数、填充角度等。

进行矩形阵列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创建矩形阵列时,可在“阵列”对话框中选择“矩形阵列”单选按钮后,再单击“选择对象”按钮。

2 待返回到绘图窗口后,选择所要阵列的对象,右键单击或按“Enter”键将自动返回到“阵列”对话框。

3 在其中输入所要阵列的行数与列数,即可直接在“行偏移”、“列偏移”、“阵列角度”文本框中输入具体数值,或单击“拾取两个偏移量”按钮、“拾取行偏移”按钮、“拾取列偏移”按钮。

4 在绘图窗口选择所要阵列的范围之后,按“Enter”键,即可看到如图1-50所示的矩形阵列。

图1-50 矩形阵列效果

技巧

如果在“行偏移”文本框中输入的数值为负值,则阵列后的行将添加到原对象下方,为正则在上方。如果在列文本框内输入的数值为负值,则阵列后的列将在原对象左侧,为正则在右侧。

(2)环形阵列。以环形阵列方式复制对象时,可通过围绕圆心复制选定的对象来创建阵列。以环形阵列方式复制对象时,需要指定阵列所围绕的中心点位置,以及所要复制的数目和旋转角度等。

选择“阵列”对话框中的“环形阵列”单选按钮,AutoCAD将切换到环形阵列模式,其对话框如图1-51所示。其中的主要选项功能如下。

图1-51 选择“环形阵列”单选按钮

“方法和值”选项组:用于确定环形阵列的具体方法和相应数据。

1 “方法”下拉列表:用于确定环形阵列的方法。可通过下拉列表在“项目总数和填充角度”、“项目总数和项目间角度”以及“填充角度和项目间角度”之间进行选择。

2 “项目总数”、“填充角度”和“项目间角度”文本框:可用来确定环形阵列后的项目总数、环形阵列时要填充的角度以及各项目之间的夹角等。

3 “复制时旋转项目”复选框:确定环形阵列对象时,对象本身是否绕其基点进行旋转。

在“阵列”对话框中设置各项参数后,即可得到环形阵列,如图1-52所示。

图1-52 环形阵列对象

8.偏移对象

“偏移”命令用于创建造型与选定对象造型平行的新对象。在建筑绘图中,常使用偏移命令来创建平行线或等距离分布图形。要调用偏移命令可通过如下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修改”→“偏移”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偏移”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OFFSET”。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偏移”按钮。

在调用“偏移”命令后,命令行中会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命令: offset
    当前设置: 删除源=否  图层=源  OFFSETGAPTYPE=0
    指定偏移距离或[通过(T)/删除(E)/图层(L)] <50.0000>:           (指定偏移距离)
    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退出(E)/放弃(U)] <退出>:                (选择要偏移的对象)
    指定要偏移的那一侧上的点,或[退出(E)/多个(M)/放弃(U)]<退出>:    (在要偏移的方向上
单击鼠标)
    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          (继续偏移对象或结束命令)

图1-53所示为偏移前的对象,对其进行偏移操作后可得到如图1-54所示的图形。

图1-53 偏移对象前的图形

图1-54 偏移对象后的图形

提示

偏移圆或圆弧可以创建更大或更小的圆或圆弧,仅仅取决于向那一侧偏移。而对于线条,偏移操作实质就是进行平行复制。在AutoCAD 2010中执行偏移操作时,可以在不退出命令时多次进行偏移操作。

使用“偏移”命令除可以对直线进行偏移之外,还可以对圆弧、圆、曲线、多段线等进行偏移。使用偏移图形命令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只能以直接拾取方式选择对象。

2 如果用给定偏移距离方式复制对象,距离值必须大于零。

3 如果给定的距离值或要通过点的位置不合适,或者指定的对象不能由偏移命令确认,AutoCAD将会给出相应提示。

4 对不同对象执行“偏移”命令后产生的效果是不同的。

9.缩放对象

缩放对象是指在X和Y两个方向上使用相同的比例因子缩小或放大所选择的对象,使被选择的对象变得更小或更大,但不改变它的高度和宽度方向上的比例。缩放对象与视图缩放区别在于,缩放对象是真正地改变了对象的实际大小。调用缩放命令可通过如下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修改”→“缩放”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缩放”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SCALE”。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缩放”按钮。

调用“缩放”命令后,命令行中会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命令:_scale
    选择对象: 找到 1 个                         (选择要缩放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                                   (指定缩放的基点)
    指定比例因子或 [复制(C)/参照(R)] <1.0000>:  (指定缩放的比例因子)

注意

一般可通过指定一个基点和缩放比例因子来缩放对象,当比例因子小于l时则对于被选择的对象进行缩小,而当比例因子大于1时则对于被选择的对象进行放大。

命令行中一些选项的含义如下。

1 比例因子:指定比例系数,按此比例系数缩放选定的图形。大于1的比例系数使图形放大,介于0~1之间的比例系数使图形缩小。

2 复制:创建要缩放的选定对象的副本。

3 参照:指定参照长度和新的长度,并按照这两个长度的比例缩放选定的图形。

10.拉伸对象

使用“拉伸”命令可以拉长选中的对象,使对象在一个方向上按比例增大或缩小,还可以通过移动端点、顶点或控制点来拉伸某些对象。调用“拉伸”命令可通过如下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修改”→“拉伸”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拉伸”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STRETCH”。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拉伸”按钮。

进行图形对象拉伸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根据上面的几种方法调用“拉伸”命令后,在绘图窗口中选择所要拉伸的对象,右键单击或按“Enter”键,命令行将提示“指定位移的基点和指定位移的第二个点或[用第一个点作位移]”。

(2)依次指定位移量之后,AutoCAD将全部位于选择窗口之内的对象移动,并将与选择窗口边界相交的对象按规则进行拉伸,如图1-55所示。

图1-55 拉伸对象

此时,命令行中的提示信息如下:

    命令: _stretch
    以交叉窗口或交叉多边形选择要拉伸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指定对角点: 找到 1 个            (选择要拉伸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或 [位移(D)] <位移>:               (指定基点或输入坐标值)
    指定第二个点或 <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     (指定要拉伸的位置或按“Enter”键结束)

注意

在调用“拉伸”命令后,命令行显示的提示信息中显示“以交叉窗口或交叉多边形选择要拉伸的对象…”,此时,必须采用交叉窗口或交叉多边形的方式选择对象,否则无法实现拉伸。

拉伸命令根据所处理对象的不同类型进行不同的处理。如果只有一部分在选择窗口内,即对象与选择窗口的边界相交,则存在以下拉伸规则。

1 线:位于窗口外的端点不动,位于窗口内的端点移动。此移动会造成直线的改变。

2 圆弧:同直线相类似,但在圆弧改变过程中,圆弧的弦高保持不变,同时由此来调整圆心的位置和圆弧的起始角、终止角的值。

3 多段线:同直线和圆弧相似,但多段线两端的宽度、切线方向及曲线拟合信息不改变。

4 其他对象:如果对象的定义点位于选择窗口内,则对象发生移动,否则不移动。

11.延伸对象

使用“延伸”命令可以以某个图形为边,将另一个图形延长到此边界上。

要调用“延伸”命令,可通过如下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修改”→“延伸”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延伸”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EXTEND”。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延伸”按钮。

调用“延伸”命令后,命令行中会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命令: _extend
    当前设置:投影=UCS,边=延伸
    选择边界的边...
    选择对象或 <全部选择>:找到1个(选择对象作为延伸度边界,如图1-56(左图)中的直线A)
    选择对象: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选择要延伸的对象,如图1-56(左图)中的圆弧B)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按“Enter”键结束命令)

按照上述命令进行操作后,即可得到如图1-56(右图)所示效果的图形。

图1-56 延伸之后的图形

使用Extend命令可以把直线、弧和多段线等对象的端点延长到指定的边界。在操作过程中,需要确定延伸的边界对象,再选择要延伸的对象。如果选择二维多段线作为延伸边界,那么将忽略其宽度并将延伸的图形延伸到多段线的中心线处。

对于非闭合的多段线(即未合并第一条和最后一条直线或圆弧的多线段),可以延伸第一条边或最后一条边,就像它是一条直线或圆弧。命令行中各个选项的含义如下。

1 栏选(F):选择与选择栏相交的所有对象。选择栏是一系列临时线段,它们是用两个或多个栏选点指定的。

2 窗交(C):选择矩形区域(由两点确定)内部或与之相交的对象。

3 投影(P):输入“P”后,命令行提示“输入投影选项[无(N)/UCS(U)/视图(V)]<UCS>:”,其中“无”是指无投影,及只延伸与三维空间中的边界相交的对象;“UCS(U)”将延伸未与三维空间中的边界对象相交,但与当前用户坐标系XY平面的投影相交的对象;视图(V)是指定沿当前视图方向的投影。

4 边(E):输入“E”后,命令行提示“输入隐含边延伸模式[延伸(E)/不延伸(N)]<延伸>:”,其中“不延伸(N)”是指不能延伸与延长线相交的对象。

12.拉长对象

使用“拉长”命令可以更改圆弧的夹角以及修改开放的直线、圆弧、多段线、椭圆弧和样条曲线的长度。要调用“拉长”命令可通过如下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修改”→“拉长”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拉长”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LENGTHEN”。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拉长”按钮。

调用“拉长”命令后,命令行中会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命令: _lengthen
    选择对象或 [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       (选择要拉长的对象)

例如要修改如图1-57所示中的直线A的长度,可在命令行提示信息“选择对象或 [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后输入“DE”,命令行中显示“输入长度增量或 [角度(A)]<0.0000>:”,输入增量值,如输入“200”后按“Enter”键,命令行提示“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 [放弃(U)]:”,选择直线A后,直线A的长度即可发生变化,如图1-58所示。

图1-57 修改前的直线A

图1-58 拉长后的直线A

命令行中各选项的含义如下。

1 增量(DE):以指定的增量值修改对象的长度,从距离选择点最近的端点处开始拉长。如果增量值为正,则拉长对象;如果增量值为负值,则缩减对象。

2 百分数(P):根据对象总长度的百分数或圆弧包含角的百分数来修改对象的长度。

3 全部(T):以输入的新长度或新角度来修改原来的长度或角度。

4 动态(DY):动态交互修改对象的长度。

13.修剪对象

“修剪”命令用于以某个图形为修剪边来修剪其他图形。可被修剪的图形包括直线、圆弧、椭圆弧、圆、二维和三维多段线、构造线、射线以及样条曲线等。有效的修剪边界可以是直线、圆弧、圆、椭圆、二维和三维多段线、浮动视口、参照线、射线、面域、样条曲线以及文字等。要调用“修剪”命令,可通过如下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修改”→“修剪”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修剪”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TRIM”。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修剪”按钮。

调用“修剪”命令后,命令行中会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命令: _trim
    当前设置:投影=UCS,边=无
    选择剪切边...                                       (选择剪切边)
    选择对象或 <全部选择>:  找到 1 个                   (选择作为修剪边界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结束对象选择)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

例如要修剪如图1-59所示中的直线B,可先选择对象A作为修剪边界,再选择B作为要修剪的对象,即可得到如图1-60所示的效果。参照同样方法对如图1-59所示中的图形进行修剪,即可得到如图1-61所示的效果。

图1-59 修剪前的图形

图1-60 修剪对象B

图1-61 修剪整个图形

14.分解对象

使用“分解”命令可将复合对象分解为其组件对象。调用“分解”命令可通过如下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修改”→“分解”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分解”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EXPLODE”。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分解”按钮。

调用“分解”命令后,命令行中会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命令: _explode
    选择对象: 找到 1 个        (选择要分解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确认)

图1-62所示是用多段线绘制的一个图形,这个图形在分解前是一个整体,当选择该对象时,可将整个图形选中。当对其执行“分解”操作后,再次选择该图形,一次只能选中其中的某一个对象,如图1-63所示。

图1-62 分解前的图形

图1-63 分解后的图形

15.打断对象

“打断”命令用于删除图形中的一部分或将一个图形分成两部分。此命令可用于直线、构造线、射线、圆弧、圆、椭圆、样条曲线、实心圆环、填充多边形以及二维或三维多段线。

在封闭的对象上进行打断时,打断部分按逆时针方向从第一点到第二点断开。

调用“打断”命令可通过如下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修改”→“打断”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打断”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BREAK”。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打断”按钮。

调用“打断”命令后,命令行中会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命令: _break
    选择对象:                          (选择要断开的对象)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或 [第一点(F)]: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选择所要打断的对象或第一个打断点,这时命令行将提示确定打断的第二个点,在第二个打断点上单击即可将对象上位于两个拾取点之间的那部分对象删除,图1-64所示为打断前后的图形对比效果。

图1-64 打断前后的图形对比

“打断于点”是打断命令的后续命令,是将对象在一点处断开生成两个对象。一个对象在执行打断于点命令后,在用户选取该对象时,就可以发现该对象已经被打断为两部分了。

在“修改”面板中单击“打断于点”按钮,调用“打断于点”命令后,命令行中会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命令:_break
    选择对象: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或 [第一点(F)]:

在对对象执行“打断于点”命令时,单击“打断于点”按钮选择打断对象,命令行将提示确定打断点,在所选对象上单击确定一个断开点,即可完成“打断于点”的操作。

16.合并对象

使用“合并”命令可以将直线、圆、椭圆弧和样条曲线等独立的线段合并为一个对象。调用“合并”命令可通过如下方法进操作。

方法1:选择“修改”→“合并”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合并”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JOIN”。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合并”按钮。

图1-65所示是同一圆心的两段椭圆弧,要将它们合并到一起,在调用“合并”命令后,在命令行提示信息下选择源对象A,再选择对象B,将其合并到源对象中,此时,按“Enter”键,即可将椭圆弧B合并到源椭圆弧A中,如图1-66所示。命令行中会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命令: _join
    选择源对象:
    选择椭圆弧,以合并到源或进行 [闭合(L)]:
    选择要合并到源的椭圆弧:  找到 1 个
    已将 1 个椭圆弧合并到源

图1-65 合并前的椭圆弧

图1-66 合并后的效果

在使用“合并”命令合并各种对象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合并直线。合并的直线必须位于同一条无限长的直线上,它们之间可以有间隙。

2 合并圆弧(或椭圆弧)。圆弧对象必须位于同一假想的圆上,且之间可以有间隙。“闭合”选项可将源圆弧转换成圆(合并两条或多条圆弧时,将从源对象开始按逆时针方向合并圆弧)。椭圆弧必须位于同一假想的椭圆上,且之间允许有间隙。“闭合”选项可将源椭圆弧闭合成完整的椭圆(合并两条或多条椭圆弧时,将从源对象开始按逆时针方向合并椭圆弧)。

3 与多段线合并。在合并多段线时,选择的第一个对象必须为多段线,其余的要合并对象可以是直线、多段线、圆弧或样条曲线。对象之间不能有间隙,且必须位于与UCS的XY平面平行的同一平面上。样条曲线对象必须位于同一平面内,且必须首尾相邻(端点到端点放置)。两个对象特性不相同时,合并后的对象特性与第一个拾取对象特性相一致。

17.圆角

“圆角”命令可给图形的边加指定半径的圆角。其图形可以是圆弧、圆、直线、椭圆弧、多段线、射线、参照线或样条曲线。要调用“圆角”命令,可通过如下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修改”→“圆角”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圆角”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FILLET”。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圆角”按钮。

使用FILLET命令可以通过一个指定半径的圆弧光滑地连接对象,利用此命令操作实体时应先设定圆角弧的半径,再进行圆角操作。例如要得到如图1-67所示的半径为80的圆角矩形,可在调用FILLET命令后,根据命令行中显示的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命令:_ fillet
    当前设置: 模式 = 修剪,半径 = 80.0000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R (选择“半径”选项)
    指定圆角半径 <80.0000>:                                       (指定圆角半径为80)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 [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 (选择第一个对象)
    选择第二个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应用角点的对象:          (选择第二个对象)

图1-67 半径为80的圆角矩形

命令行中各选项的含义如下。

1 选择第一个对象:在此提示下选择第一个图形对象,此对象是用来定义二维圆角的两个对象之一,或是需要圆角的三维实体的边。

2 多段线:在二维多段线中两条线段相交的每个顶点插入圆角弧。

3 半径:用来定义圆角弧的半径。

4 修剪:控制“圆角”命令是否修剪选定边使其缩至圆角端点。

5 多个:对多个图形分别进行多次圆角处理。

如果需要连接两条不平行的直线,可以将圆角半径设置为0进行圆角操作。如果对两条平行线进行圆角操作,则无论圆角半径多大,系统都将自动画一个以两条平行线距离为直径的半圆。圆角半径的大小决定弧度的大小,若圆角半径为0,则可使两个实体相交;若圆角半径较大且使两实体无法容纳此圆弧时,将无法进行圆角操作。

18.倒角

使用“倒角”命令可以对对象进行倒角处理,可进行倒角的对象包括直线、多段线和射线等。要调用“倒角”命令,可通过如下方法进行操作。

方法1:选择“修改”→“倒角”命令。

方法2:单击“修改”面板中的“倒角”按钮。

方法3: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CHAMFER”。

方法4:单击“常用”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倒角”按钮。

调用“倒角”命令后,命令行中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命令: _chamfer
    (“修剪”模式)当前倒角距离 1 = 0.0000,距离 2 = 0.0000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 [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
                                                            (选择第一条直线)
    选择第二条直线,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应用角点的直线:            (选择第二条直线)

在使用“CHAMFER”命令倒角对象前,应先设置倒角线的距离,再进行倒角操作。命令行中各选项的含义如下。

1 多段线(P):输入“P”,系统将提示“选择二维多段线:”,选择后将按当前修剪模式和距离倒角。

2 距离(D):输入“D”,系统提示“指定第一个倒角距离<0.0000>:,指定第二个倒角距离<0.0000>:”,根据系统提示设定倒角的两个距离。

3 角度(A):输入“A”,系统提示“指定第一条直线的倒角长度<100.0000>:,指定第一条直线的倒角角度 <45>:”,根据系统提示指定倒角长度和角度。图1-68所示是指定倒角长度为45、倒角角度为45°时五边形的变化。

图1-68 倒角前后的效果对比

技巧

在倒角时,必须预先设置倒角的两个长度。如果不设置倒角距离,则系统将两个倒角距离均设置为上一次倒角时所设置的距离值。

4 修剪(T)/:输入“T”,系统提示“输入修剪模式选项[修剪(T)/不修剪(N)]<修剪>:”,其中“修剪(T)”表示修剪倒角外的线段,“不修剪(N)”表示保留倒角外的线段,图1-69所示是不修剪时的倒角效果和修剪时的倒角效果。

图1-69 不修剪时和修剪时的倒角效果

5 方式(E):用于设定按距离方式还是按角度方式进行倒角。

6 多个(M):为多组对象的边连续倒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