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包装的概念、造型要素与功能
一、包装与设计的基本概念
1.何为包装
在我国国家标准GB/T 4122.1—2008《包装术语第1部分:基础》中,对包装的定义是“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也指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方法等的操作活动。”
图1-2 现代包装结构设计 设计\BLOW工作室(中国香港)
在不同的时代和社会条件下,人们对包装的含义有着不同的理解。20世纪70年代以前认为,包装是容纳物品的器具或对物品进行盛装捆扎的操作。现代的包装概念是以系统论的观点,把包装的目的、要求、构成要素、功能作用以及实际操作等因素联系起来,提出较为全面完整的定义。此外,对于包装的定义,还有其他的表述,虽然表述各不相同,但基本含义是一致的。对于包装的定义一般都包含两方面:第一,关于盛装商品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品;第二,关于实施盛装和封缄等的技术活动。简而言之,包装是在物流过程中,为保证产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顺利实现而采用的一种具有特定功能的系统,如图1-3所示。
图1-3 捆扎式包装 恒福祥普洱茶砖手提包装设计\卓上包装设计有限公司
理解包装的含义还包括另外两方面意思,一方面是名词属性,主要指盛装产品的容器而言,通常称作包装物,如袋、箱、桶、筐、瓶等;另一方面是动词属性,指包装产品的过程,如装箱、打包等。包装具有从属性和商品性等两种特性。包装是其内装物的附属品;包装是附属于内装产品的特殊产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同时又是实现内装产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重要手段。
2.何为设计
“设计”(Design),其本义是“徽章”(记号),即事物或人物得以被认识的依据或媒介。在我国,最初“设”和“计”是分开使用的,“设”指特定的方法、策略等,“计”指主意、计算等。Design在《牛津艺术指南》一书中被说成“是一种经常接近于在任何艺术作品中都有的结构原则的概念”。Design在今天的解释是:设计作为一种人类有意识的活动,其含义是“在正式做某项工作之前,根据一定的目的要求,预先制定方法、图样等”。
人们在劳动活动中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把它们变成满足人类需要的产品时,要预先在头脑中改造这些物质,未来产品的原型就是这种产品的设计,如图1-4所示。
图1-4 现代商业产品与包装设计“Earskinz”商品包装设计 设计\Imagemme(美国 纽约)
设计有两种表现形态:在一些情况下,它只是生产过程的内部因素,产品的原型保留在生产者的头脑中;在另一些情况下,设计是相对独立的活动,生产者根据设计师预先设计的图纸进行加工;这和艺术创作相类似。有些艺术创作要先有草图,而有些艺术创作则不需要草图,虽然它们也先有设计,但那只是存在于意识中的形象。如第一件被制做出来的产品往往起到设计的作用,其他生产者以这种产品为摹本进行制作,同时在制作过程中又根据使用的需要添加自己的构思。这样,同一种产品在长期的实践和反复的制作中,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如图1-5所示。
图1-5 包装设计草图“Jack Daniel's Tennessee”威士忌酒包装设计 设计\Cue
① 设计与形式:设计和形式的关系特别密切,设计是形式的守护者,是再现、重造型式的一种机制。亚里士多德认为,“形式是说明事物的本质,形式也可以看成是事物的结构。”亚里士多德把形式理解为结构的观点对于设计具有重要的意义。结构设计是真正的创造性设计,从哲学的角度来看,设计把有限的实在和无限的潜在、短暂的物质和永恒的形式联结在一起。
② 设计与生产: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上,设计和生产之间的关系有若干种类型:A.设计和生产相互适应,它们是统一的行为;B.设计适应于生产;C.设计独立于生产,但是对生产的影响很小;D.设计独立于生产,并对生产产生重大的影响,以至于生产服从设计;在同一个历史时期中,这些类型中的若干种往往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