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生教育与教学
截至2015年12月,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9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含领域)17个、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点1个,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全校在校研究生达到6122人,研究生教育竞争力自2009年以来连续两年进入全国百强,位居省属高校前列。
一、学位点建设工作
2007年申博成功,标志着我校跨入教学研究型大学的门槛,从此学位点建设迈入一个新阶段。2008年以后,学校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增强学科实力,推动学位点建设,在不断完善既有学位点建设的基础上,加大新学位点(含领域)的培育力度,精心组织学位点申报工作,力争在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上取得突破,在一级学科硕士点建设方面获得规模优势,专业硕士点的结构更加合理,逐渐形成一个有利于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兼具数量规模和质量内涵的学位点结构。
(一)重拓展增量阶段(2008—2010)
在2008—2010年的三年间,学校学位点建设工作侧重于向外拓展,力争学位点层次的提升和数量的增加。
2008年,学校将加强学位点建设,争取获得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更多硕士点列为年度八项重点工作之一。当年,在拓展专业硕士学位点有新发展,农业推广硕士学位点在原有渔业授权领域的基础上,新增农村与区域发展、食品加工与安全两个授权领域。更重要的是,在已有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基础上,新获批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共有11个专业获得授权资格。
2009年,为加强学位点的建设和管理,学校制定并出台了《宁波大学学位点负责人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22号),就学位点负责人的聘任进行了规范。当年,学校新增工程硕士、体育硕士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其中,工程硕士新增“机械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食品工程”等3个工程领域。以上新增的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分别于2009年、201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2010年,做好学位点的增列和布局成为学校学位点建设的中心工作,学校精心组织国家第11次学位点申报工作。在当年的学位点评审中,新增“信息与通信工程”、“水产”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应用经济学”等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获得评审通过。至此,我校已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评审通过的学术硕士学位点数量位列省内地方高校第二,一级学科学位点的格局基本确定。在专业硕士学位点建设方面,新增国际商务、翻译硕士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3个工程硕士领域。至此,我校的专业硕士学位点加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累计达到10个,位列省内地方高校第一。
(二)重内涵建设阶段(2011—2015)
2011年以后,学校对学位点的建设开始进入一个加强内涵建设的阶段。为规范二级学科学位的自主设置,学校出台了《宁波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和调整实施办法》(宁大政〔2011〕50号),以规范、推进二级学科学位点的增列工作。
2011年,在努力做好新增学位点申报工作和相关硕士授权点评估工作的同时,新增“信号与信息处理”、“移动计算与人机交互”、“渔业资源”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新增“宪法学与行政学”等3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2012年,新增“量子信息与通信”、“微纳信息系统”、“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水产资源综合利用”、“渔业材料与工程”等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新增“国民经济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文艺与新传媒”等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同时,积极为申报新的专业学位点,尤其是拓展工程硕士领域做准备。值得一提的是,当年新设3个博士后流动站,这是我校学位点建设工作上的一个突破。
2013年,新增“中国民间艺术理论与实践”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为加强学位点制度建设和政策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二级学科及学位点布局结构,注重学科交叉,促进文理均衡,突出服务海洋经济,加快特色与优势学科的培育与建设;正式启动人文社科博士点培育项目,出台《宁波大学人文社科博士点培育实施方案》(宁大政〔2013〕82号)、《宁波大学人文社科博士点培育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宁大政〔2013〕170号),推动和规范人文社会博士点的培育工作。为推进和规范博士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学校制定并出台了《宁波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13〕87号)。
2014年,新增“旅游管理”、“临床医学”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工程硕士新增“材料工程”1个领域;新增“生物医学信息处理”二级学科博士点,及“德语语言文学”、“信息检测与智能系统”、“眼科学”等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同时,进一步完善二级学科以及学位点布局结构,做好新增专业学位点、工程硕士领域的立项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文科博士点培育,确立了按照“绩效考核、动态调整、滚动发展”原则,对成效较显著的人文社科类学科,进行专项经费资助。
2015年,新增“渔业设施与装备”二级学科博士点,新增“法学理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音乐教育与传承研究”、“桥梁与隧道工程”、“医院管理”等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这八年来,全校共计新增学位点89个,其中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硕士点1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4个、专业硕士点(含领域)15个(见表2-33)。另外,新获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1个。
表2-33 2008—2015年宁波大学新增学位点(含领域)统计(单位:个)
(三)学位点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截至2015年12月,全校各级各类学位点共计151个,其中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9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含领域)17个(见表2-34),另有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点1个。
表2-34 2015年宁波大学学位点(含领域)数量统计一览(单位:个)
1.博士学位点
2008年年初,全校有二级学科博士点3个。到2015年12月,学校已拥有博士学位点16个,其中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4个,分布于7个学院(见表2-35)。
表2-35 2015年宁波大学博士学位点设置一览
2.硕士学位点
2008年年初,我校有硕士点56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4个。至2015年12月,拥有硕士点118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见表2-36)、二级学科硕士点99个。
表2-36 2015年宁波大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设置一览
3.专业硕士学位点
2008年年初,学校有专业硕士学位点(含领域)5个;截至2015年12月,有专业硕士学位点(含领域)17个(见表2-37)。
表2-37 2015年宁波大学专业硕士学位点(含领域)设置一览
4.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
2008年,学校获得“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授权资格专业11个(见表2-38)。
表2-38 宁波大学具有“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资格专业一览
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生教育规模和质量反映着高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是学校整体办学实力的重要体现。2005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对研究生教育创新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都提出了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教学基础建设力度
2008年11月,为进一步满足新时期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学校制定并出台《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宁大政〔2008〕155号),明确提出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深化教学方法改革,为研究生培养提供更多优质教学资源。2014年,学校又制定并出台《宁波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宁大政〔2014〕53号),进一步深化以提升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为目标的教育教学改革。
1.导师队伍建设
2008年,学校召开了研究生教育工作大会,提出要大力加强研究生导师和管理队伍建设,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导师的学术和指导水平。2009年,学校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础建设,强化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并将“加快高水平、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机制”作为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专项行动”之一,写进《宁波大学“十二五”改革发展规划》。
为此,学校先后制定和采取了多项促进导师队伍建设的制度和举措,主要包括:不断引进高层导师人才,增强校外兼职导师的聘任;加强对新导师业务培训,发挥名师示范作用和有经验导师的传帮带作用;选拔部分导师到国内外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进行课程进修学习、开展合作研究等,以拓宽视野,提高水平;制定和完善有关导师培养培训的激励政策,努力优化导师队伍成长环境。
经过多年努力,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14年12月,具备2015级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77人,外聘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743人,外聘硕士生导师229人(见表2-39)。
表2-39 2008—2014年宁波大学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人数统计(单位:人)
与此同时,学校不断完善研究生导师管理制度。(1)实施导师负责制。明确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是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培养全面负责,不仅要通过承担科研任务有效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还要加强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2)加强导师的遴选制度。根据分类指导原则,综合考虑不同学科专业导师的科研能力、学术成果(发表论著、获奖、发明专利)、培养条件(科研经费、助研岗位)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导师遴选制度,以高标准、严要求评审导师的招生资格,建立制度化的导师任期聘任和年度招生资格确认制度。(3)实施优秀导师奖励制度。对在研究生培养中有突出贡献,或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或获得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以及在省学位论文抽检中获得优秀成绩的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对贡献特别突出、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受到广泛公认的优秀导师授予名师荣誉和奖励。
2.课程建设
课程学习是研究生培养工作中一个重要环节。为此,学校一直重视研究生课程建设,努力推进课程体系和精品课程建设。
在课程体系建设上,根据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研究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创新能力及综合素养,构建科学合理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并通过不断修订培养方案以推动课程体系的优化完善。2008年,学校组织课程体系建设专题研讨会,并在部分学院进行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试点。2009年,学校围绕培养目标和学位授予要求,启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专门制定并出台《宁波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研究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宁大政〔2009〕68号)。201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培养定位,培养模块包括核心课程模块、拓展类课程模块和论文保障模块,覆盖了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国际交流研究生在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类型。2012年,学校对研究生培养方案做了修订,重点突出一级学科平台课与专业学位课,在课程设置中提高了案例库、前沿性课程和双语(或全英文)课程的比例。2013年,研究生培养工作在全面深入实施201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特别是跨学院交叉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在精品课程建设上,2011年,学校启动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制订并出台《宁波大学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1〕133号)。根据管理办法,学校每年在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范围内,重点建设一批校级精品课程。截至2015年12月,学校共立项重点课程建设39项,投入项目建设经费105万元(见表2-40)。
表2-40 2011—2015年宁波大学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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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调动了教师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对发挥课程建设的示范作用,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高层次课程建设的申报和立项奠定了基础,在2013年、2014年“宁波市智慧产业人才基地”核心引导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中,我校谢志军负责的《物联网技术》、金光负责的《无线网络技术》等4门研究生课程获得立项。
3.教材建设
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教材,是学位点评估考核中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为此,2011年,学校开始实施优秀研究生教材建设计划,制定优秀研究生教材建设管理办法,每年重点建设若干部校级优秀研究生教材,培育和产生一批具有我校学科特色的优秀研究生教材。
近年来,研究生教材建设初显成效,2015年我校法学院操家齐编写的《快递业黑马“三通一达”的崛起与政府职能转变》、詹国彬编写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创新:海曙经验与思考》,成功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
4.实践实训基地建设
2008年,学校制定并出台了《宁波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宁大政〔2008〕101号)。2011年,学校开始招收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鉴于其偏重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为强化其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培养,学校重视研究生的校外实习基地建设,鼓励其在充分利用校内现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校外优质资源,推进各类基地的立项建设。2009年,学校与相关科研院所、企业单位合作建设的宁波大学—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水产学科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宁波大学—奥克斯集团电子与通信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被批准立项为“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
(二)积极推进课程教学方法改革
自2008年以来,学校积极探索“研究生创新创业素质培养”体系的构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同时启动了多项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探索。
1.全校公共课教学方法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教社科〔2010〕2号)精神,学校通过思想政治课程体系改革等多种途径,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1年秋季,学校对各类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做了相应调整(见表2-41)。具体实施方法是邀请国内相关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教授,以讲座的形式围绕某一主题与研究生进行对话与互动,增强了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现实性和感染力。
表2-41 2012年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方案
2012年,学校制定并出台《宁波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规定从2012级研究生开始,“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作为学位必修课对所有研究生开设。与此同时,为提高研究生科学与人文素养,学校面向全校一年级研究生开设了全校公共选修课,鼓励各专业研究生选修,以促进学科相互渗透和交叉,实现因材施教,达到拓宽专业基础理论、扩大知识面的目的。
2.学科平台课教学方法改革
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学科理论知识水平和学科前沿理论修养,学校启动一级学科公共基础平台课改革,要求各一级学科学位点根据学科特点,设置统一的平台课程,制定课程教学大纲,供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研究生统一修习。同时,为提高研究生文献阅读和分析、批判能力,启动文献研读课课程教学改革,要求各二级学科学位点根据自身学科特点,设置本专业或专业方向“文献研读课”,制定课程大纲,供研究生修习。
3.实践实训课教学方法改革
2012年以来,根据《宁波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管理暂行规定》、《宁波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先行实践环节管理暂行规定》(宁大政〔2012〕134号),学校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环节及其相关组织和管理做了新的规范。在实践教学方法上,倡导采用自主学习、合作研讨式、项目化、开放式等多样化教学,增强学生产学研一体化的职业技能、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与此同时,学校还实施研究生实践能力训练计划,鼓励研究生教育与科技创新实践相结合,鼓励和支持研究生积极参与各类大学生竞赛活动,对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大力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问题研究
2008年,我校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管理、分层分类培养,努力寻求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新方法、新途径。2011年,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出台《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1〕127号),建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专项基金,努力以项目研究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
2011—2015年,学校共计立项资助45项,其中重大项目11项、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14项,投入经费79万元(见表2-42)。
表2-42 2011—2015年宁波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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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实施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改革
研究生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精神的激发,是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的重要内在保障。2008年以来,学校出台《宁波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08〕114号)、《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08〕115号),继续实施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和奖励。此后,学校又修订出台《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2〕155号)、《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4〕57号)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
同时,为构建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校制定并出台《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4〕56号)、《宁波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4〕55号),通过国家助学金的实施、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解决部分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后顾之忧;出台《宁波大学研究生培养业务费分配与使用管理办法》(宁大政〔2013〕39号),鼓励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访学交流,营造学术氛围。更为重要的是,学校确定了以科研为导向的指导思想,积极实施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评选和奖励计划,引导和激励研究生积极向学,热心科学研究,多出优秀成果。
1.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
2009年,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制定并出台《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17号),设立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的研究生提供条件,提高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入选数量,力争取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突破。是年11月,学校正式启动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项目,当年立项35项培优项目;此后几年的立项情况为:2011年20项,2012年20项,2013年18项,2014年16项,共计109项。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的实施,不仅推动了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总体提升,而且在入选省优秀学位论文数量方面逐年增长。2013年,我校研究生获省优秀硕士论文10篇、省硕士论文抽检优秀论文8篇,省级优秀硕士论文数量位居省内高校前列;尤其是获得省优秀博士论文1篇,实现了我校研究生在该领域零的突破。
2.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计划
2009年以来,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20号),学校启动了优秀学位论文奖励计划。此后,学校又制定或修订出台《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办法》(宁大政〔2014〕128号)、《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宁大政〔2014〕129号),进一步完善评选奖励机制。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卓创”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宁大政〔2014〕123号),学校又启动了“卓创”学位论文评选奖励计划,评选出2012—2013年度宁波大学研究生“卓创”学位论文52篇,其中博士学位论文2篇、硕士学位论文50篇(见表2-43)
表2-43 2012—2013年度宁波大学研究生“卓创”学位论文入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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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研项目立项与优秀成果奖励计划
2009年以来,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21号),设立了研究生创新创业基金,通过立项资助推动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开展。
2012年,根据《宁波大学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评选办法》(宁大政〔2012〕51号),学校启动曹光彪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计划,对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进行奖励;2014年,通过《宁波大学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宁大政〔2014〕100号)的修订,进一步完善该奖励计划。
(五)不断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2009年以来,随着研究生培养规模的扩大,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的逐年递增,学校启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探索工作。探索工作主要包括如下两方面:一方面,招生制度的改革。学校努力改革研究生招生制度,建立与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相适应的招生选拔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机制,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加强推荐免试硕士生和选拔优秀硕士生攻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招收工作;探索特殊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的单独选拔机制;建立与科学研究紧密联系的导师招生资助制度,完善导师和考生的双向选择制度。另一方面,分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构建以提高学术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
2008年来,随着研究生规模日益扩大(见表2-44),学校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与质量监控提出了更高要求。2008年11月,学校制定并出台《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宁大政〔2008〕155号),对相关管理和质量监控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009年以后,学校不断完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质量监控,推动了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稳步提升,研究生教育竞争力连续两年进入全国百强,位居省属高校第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成果显著,研究成果获得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表2-44 2008—2015年宁波大学研究生总人数统计
注:全校研究生人数不包含留学生,2008年硕士研究生人数中含5名留学生除外。
(一)完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
2008年以来,学校逐渐构建了以“二级管理、三级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即在研究生教育教学过程中,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及校、院、学科点负责人三级负责的模式。
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研究生学院代表学校行使研究生教育管理职能,直接对分管副校长负责;校研究生工作部代表学校党政行使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工作的管理职能,直接对分管校党委副书记负责;校招生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是研究生教育学术管理机构,主要行使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工作职能;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是学校研究生教育监督和指导机构,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各学科性学院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的组织实施。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导师各负其责。根据学校要求,各学院根据研究生规模配备研究生辅导员和教学秘书,逐步建立专职研究生管理队伍;学校将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学院专项目标考核体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工作。
各学位点(含专业学位)承担本学科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职能和日常管理责任,学位点(含专业学位)负责人一般由研究所所长(或副所长)担任。
(二)制定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2008—2014年,学校通过制定或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实现研究生培养制度的规范化。据不完全统计,学校先后出台的有关研究生教育的规章制度58项,涉及招生、学籍、导师、课程、学位论文、学生评奖以及毕业、学位授予等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各个方面(见表2-45)。
表2-45 2008—2014年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与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文件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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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革研究生招生制度
研究生生源是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而改革招生制度、改变招生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招生工作的管理与监控,是提高生源质量、实现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的一条有效途径。为此,学校除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努力改善生源质量之外,做了如下工作。
2008年,经过多方努力,学校获得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首批35名优秀本科毕业生获得了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机会。为规范该项工作,学校制定并出台了《宁波大学关于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8〕137号)。
2009年,学校制定出台《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18号)、《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19号),通过实施优质生源奖励制度,吸引第一志愿考生和优质生源。
2011年,学校加强研究生招生过程的规范化管理,科学设计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在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继续推行按一级学科命题制度,完善招生复试制度,加强过程监督。
2013年,学校制定出台了《宁波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3〕8号),其中把各学位点每年的招生数与社会需求、学位点考评、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就业等因素挂钩,并对在优质生源开拓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学院和个人进行奖励。
2014年,学校加强推荐免试硕士生和选拔优秀硕士生攻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招收工作,努力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选拔机制,并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察;同时,完善学校、学院、学位点、导师四方全程参与、各负其责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提高导师,尤其是博士导师选拔人才的自主权。
(四)强化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与监控
研究生培养过程,包括了入学教育、课程学习、教学效果评价、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申请、毕业等培养过程的各环节。培养的过程管理,就是对整个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管理和监控,包括全面加强学籍注册管理、学习超限和预警、休学与退学、转导师等学籍异动的规范管理,尤其是要严抓课程教学、学位论文、学位申请和授予、毕业等关键环节的检查和监督。
一是在课程教学管理和监控方面。学校不断优化专业课程设置,努力形成有利于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体现我校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加强课程教学的规范管理,课程开课、选课、考核、评估及教学档案归档等环节的教学管理,促进多样化教学模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制定和完善研究生的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课程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改进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一步健全研究生信息系统平台,对研究生课程学习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此外,2012年,为强化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培养,规范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环节管理,学校又出台《宁波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管理暂行规定》(宁大政〔2012〕124号),加强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的相关组织和管理。
二是在学位授予管理和监控方面。2010年,学校为加强学位申请与学术规范审核,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制定并出台《宁波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宁大政〔2010〕205号),明确提出要严格学位授予工作各个环节的程序审查、过程控制,坚持标准,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为加强对学术型研究生科研创新目标引导和创新能力培养,学校制定并出台了《宁波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规定(试行)》(宁大政〔2012〕27号),新标准从2012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为规范同等学力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校制定并出台了《宁波大学关于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宁大政〔2014〕130号)。
三是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管理和质量监控方面。从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到学位论文预审、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学校均逐个实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实施了学位论文开题查新制,以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开拓性、新颖性和前瞻性;送审学位论文检测制,逐渐推广利用监测系统软件对送审论文进行检测;学位论文全员双盲外审机制,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标准。2012年,学校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全员(含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先后有3000余人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计有20余名研究生因此被延长学业;2013年,学位论文全员(含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先后有3500余人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计有40余名研究生因此被延长学业;2015年,学位论文全员(含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先后有4000余人次)进行了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计有230余人因为学术不端不达标准而被要求进行论文修改,最终有30人因学位论文不达标被强制延长学业。
四是在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方面。学校出台了《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13〕166号),努力加强校、院两级督导的交流与合作,形成既有学校层面的宏观监管、综合评估、协调发展,又有学院层面的自我评估、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督导系统,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的教育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相结合,构成层层把关、分层负责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五)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自2008年以来,由于重视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学校在研究生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也同步获得提升,不仅研究生学位论文实现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突破,省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数量位居省属高校前列,而且研究生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学科竞赛获奖等方面数量快速增长,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在科研论文与学位论文方面。2008年以来,学校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改革。在研究生论文培育计划、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计划、科研项目立项与优秀成果奖励计划的引导下,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能力迅速得到提高,发表的科研论文逐年增多。2013年,我校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C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达到588篇,研究生逐步成长为我校科学研究的一支重要生力军。而研究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以及科研论文发表数量的增多,也带动了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在2010年度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我校被抽查论文平均得分83.1分,在全省16所高校中列第四;全省抽检获优秀论文等级的学位论文共有68篇,宁大占18篇,列全省第二;被抽查的30篇学位论文共涉及4个一级学科,成绩均列全省同类学科前三名,其中中国语言文学、临床医学两个学科获得全省同类学科第一名的佳绩。201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提升,获省优秀博士论文1篇,实现该领域奖项零的突破;获省优秀硕士论文10篇、省硕士论文抽检优秀论文8篇,两项指标均位居省属高校前列。
二是在学科竞赛和创新能力方面。2013年,学校制定出台了《宁波大学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管理办法(暂行)》(宁大政〔2013〕71号),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数学建模竞赛。在学校的重视下,研究生参赛热情高涨,在学科竞赛中连创佳绩,2012年学校组织研究生参加第九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5项;2013年在第十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24项、三等奖21项,成绩在浙江省同类院校中名列榜首;2014年在先后参加的5项全国学科竞赛中,我校研究生连创佳绩,年度学科竞赛获奖111项,其中一等奖9项、二等奖43项、三等奖59项,学校也因精心组织研究生参赛而获得优秀组织奖2项;2015年我校研究生参加了3项国家级学科竞赛,在第十二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36项,在全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中,获三等奖14项,在第一届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中,获三等奖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