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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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鞅徙木立信欲提升政府公信力

新法已经制定,尚未公布。刚刚被任命为左庶长的公孙鞅担心秦国百姓会怀疑政府言而无信,便于近日在国都南门立下一根长达三丈的木杆,并对外声称:“凡是将木杆扛到北门者,一概赏十锭黄金。”

秦国百姓大为惊讶,尽管赏金丰厚,但没有人敢做。于是,公孙鞅将赏金增加到五十锭。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时,一位男子将木杆扛到了北门,公孙鞅立刻奖赏了他五十锭金子。有评论者指出,公孙鞅“徙木立信”的行为确实可以起到大大提升秦国政府公信力的作用。

不久,公孙鞅便开始在秦国推行变法。至于变法能否成功,本报记者将作进一步的跟踪报道。

商鞅变法

一、把十家编为一什,五家编为一伍,互相监督检举,一家犯法,什伍都要受到牵连。不告发罪犯的处以腰斩,告发罪犯的与斩杀敌人首级受到同样的奖赏,藏匿罪犯者以投敌罪论处。

二、家有两名以上男子且不分家的,赋税加倍。

三、有军功的人,论功行赏。

四、凡有私斗者,按照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五、致力于农业生产,让粮食丰收、布帛增产的可以免除自身的劳役和赋税。因懒惰而变得一贫如洗者,没收他们的妻子,充当官奴。

六、王室宗亲无功者,不能列入家谱。

七、明确尊卑爵位等级,按照不同等级占有土地、房屋。家臣婢女的服饰都按照主人爵位的等级制定。有军功者显赫荣耀,没有军功者即便富有,也不能显赫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