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你是如何看待“聋”的?
亲爱的读者朋友,如果你是听人,在本章内容展开之前,笔者想先问你一个问题:你是如何看待“聋”的;具体来说,你认为,“聋”是残疾,是一种需要治疗的病;还是“聋”是一种身份特征,是一种文化标记;抑或是先承认病理上的“聋”,再认可文化上的“聋”——一种相对折中的看法?
传统的病理学模式认为,聋是一种残疾,是个体缺陷,这种缺陷需要由聋人自身来承担。“聋”就像一个邪魔一样,一旦降临到某个个体身上,那只能是该个体自身命运的不幸。既然是残疾,那么,聋就是一种需要治疗的病。于是,听力康复成为医学研究与特殊教育的目标,成为辅具、器械研制开发的对象,人们用科学手段来修复、改善、消除这种缺陷和不完美。病理学研究与医学康复的术语被写入法律,并成为人们谈论耳聋时的惯常视角。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对聋的普遍看法就是:改变聋、消灭聋,让聋人及早接受语言康复训练并像听人一样,学会用口语交流。
20世纪60年代,自美国加劳德特大学教授威廉·斯多基(William C. Stokoe)提出手语是聋人的母语,手语拥有独立的语言资格开始,越来越多的国外学者逐渐认可聋人手语的独立语言地位,并呼吁、倡导保护聋人文化。到20世纪后半叶,有关聋人群体“语言”“文化”“身份”“族群”等话题的讨论不仅扩大到世界范围,聋人教育领域的双语运动也在多个国家开展。1980年双语聋教育在北欧崛起;1996年,我国相关部门批准了挪威爱德基金会(Amity Foundation)开展“中挪SigAm项目”,南京爱德基金会在国内开办了第一个“聋儿双语双文化教育实验”项目,此后,江苏、四川、贵州等省相继参与该项目的实验教学。因此,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接受双语双文化理念洗礼的国内聋人及特殊教育工作者,逐渐从文化意义上的“聋”来看待聋这个问题。这其中又分化为两种主要观点:一种观点是,聋首先是残疾,然后形成了这个群体特有的语言与文化。因为医学上的诊断,所以才确立聋人这个群体,进而认可聋人群体语言与文化的独特性;另一种观点是,“聋”不是一种需要医治的病,人们应首先认可、接纳“聋”,然后将“聋”视作聋人的身份特征和文化标记,支持聋人使用不同的“语言”——手语,接纳该群体特有的文化。因此,要改变的不是聋人本身,而是社会大众对“聋”的认识。
从人类诞生之日起,聋人就是社会群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是应该把“聋”归咎于某个个体,让聋人改变自我并像听人一样用口语交流,还是社会需要创设、营造更多的空间,为聋人提供教育、康复、就业、手语翻译等各方面的帮助,以便让聋人能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享有更多的平等权利与发展空间?亲爱的读者朋友,你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