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研究背景
“基于艺术素养的小学教师培养模式”的探索和建构这一研究问题的提出,是基于我们对小学教师专业素养结构中艺术素养的现实经验和理性思考,同时也是杭州师范大学师范传统中公共艺术教育的历史积淀,更有我们对当代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对小学教师培养提出的新的要求和挑战的深度思考。
人类最早的“类”之意识的萌醒,显示于艺术:那些简单的点、划、刻、嵌,标志着人类的始祖开始超越于日常的饱暖之需,而走向人之为人的独特;那尚显粗鄙的贝饰、珠串,记录着人类祖先摆脱纯粹动物性羁绊的欢欣与骄傲。也正是因为这一原因,从远古时代起,艺术便成为人类教育的重要构成,尽管“艺术教育”作为一个概念的出现,比人类的艺术实践和艺术教育实践要晚得多。
在中西方教育史上,艺术教育在希腊“七艺”(语法、逻辑、修辞、数学、几何、天文、音乐)中占有一席之地;在中国教育史上,艺术教育在孔子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之教中,几乎占据半壁江山;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体育和音乐是所有公民从七岁到十八岁的普通教育中都必须接受的,其价值在于能够陶冶心灵,而且柏拉图把音乐教育作为这一阶段教育的重要内容,他认为人在青少年阶段的重要任务在于形成强健的体魄,这一目的主要通过体育达成,但强健的身体并不能自然而然地使心灵美好,音乐的陶冶则能够形成美好的心灵,美好的心灵能使身体臻于它所能达到的最为完美的程度。在孔子的教育思想中,礼、乐教育与善天然地联系在一起,善是礼、乐的内容,礼、乐是善的表达形式,“善”的内核和“美”的形式相统一,方可称“尽善尽美”,美的情感陶冶是达成“善”的社会伦理理想、造就完美人性的有效途径,“以美导善,善美相济”, “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被认为是君子修为之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是个体成人之法。
近代艺术创作实践的发展和繁荣为学校艺术教育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学术艺术教育也逐渐分化为培养专门艺术人才的专业艺术教育,和以提升公民素养而进行的公共艺术教育(在高校称公共艺术教育,在基础教育中称为“美育”)。“德、智、体、美、劳”作为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生命发展的五个基本方面,共同承担着培养新一代社会公民健康体魄、智慧认知、优美心灵的重要任务。在这一背景之下,提升以培养新一代社会公民为主要工作职责的基础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教师的艺术素养,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