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大欧南庙记略
兹地密近大江,水势顺下,所持以蓄泄灌溉者,独赖有大欧碶。盖宋端平间县尹欧公所筑也。公欧姓,因以姓名碶,而且曰“大”者,谓是碶之泽长利普,壮其猷,故称其氏也。及殁,作祠碶旁以祀之。古称生有盛德,殁享明禋者,其公之谓欤?嗣后子姓日繁,岁时祈报,不获于出入间时亲仪表,爰各就近卜地立庙。然始建时,梓材朴斫,浅且陋也。乙亥(康熙三十四年, 1695)秋,咸议重新,相与捐资运木,趋承恐后,不期年而幸观厥成焉。康熙丁亥岁(四十六年,1707)孟冬日。(光绪《奉化县志》卷十三《坛庙》下)
蔡垲,永嘉人,嘉熙二年(1238)进士,以承议郎任奉化令,最晚于淳祐十二年(1252)离任。尝任姑苏通判。
雍正《浙江通志》卷一百二十八:嘉熙二年戊戌周坦榜,“蔡恺,平阳人,奉化令”。“恺”,当为“垲”之误。平阳,属永嘉。是为嘉熙二年进士。
光绪《奉化县志》卷十六《职官表》上:“蔡垲,永嘉人,承议郎。修学宫,祀于儒学。”(明)孙胜《重建萧王庙碑记》:“淳祐十二年,钦赐庙额‘灵应’,承议郎蔡垲为之记,宣教郎邑侯黄湛为之立石。”按:蔡撰碑文未见,惜哉。
正德《姑苏志》卷二十二:“通判东厅,在郡治西……有‘风月堂’。蔡垲复于厅西作‘光风霁月堂’。”《姑苏志》所载作“光风霁月堂”之蔡垲,时任平江府通判。与奉化县令之蔡垲,应是同一人。
黄湛,天台人,黄宜孙子。淳祐六年四月初二日以承事郎任建德县令。最晚于淳祐十二年(1252)任奉化令。
民国《台州府志》卷三十二《恩泽表》中(荫叙):“黄湛,宜孙,知建德县。”是为黄宜之孙。雍正《浙江通志》卷二百四十八:“《黄宜诗》二十卷,《掖垣制草》二卷。《台州府志》:‘宜,字达之,天台人。'”淳熙《严州图经》卷二《历代沿革二·知县题名》:“黄湛,淳祐六年四月初二日以承事郎到任。”
光绪《奉化县志》卷十六《职官表》上:“黄湛(补),宣教郎。见孙胜《萧王庙记》。”参见“蔡垲”条引。黄湛当是接任蔡垲之职。
孙一飞,武林人,淳祐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以朝散郎任严州通判。宝祐初年(1253)任奉化令。任内尝修学宫。
景定《严州续志》卷二《通判题名》:“孙一飞,朝散郎,淳祐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到任,于当年十一月十七日去任。”
雍正《宁波府志》卷十六《秩官·奉化令》:“孙一飞,宝祐年间(任)。”序娄绍聃后,刘应德前。光绪《奉化县志》卷十六《职官表》上:“孙一飞,武林人,修学宫。”卷八《学校》上:“宝祐初年,令孙一飞立表揭于泮池之南,树关坊于东西路。”
至元《嘉禾志》卷十五《宋登科题名》:嘉定十三年刘渭榜,有“孙一飞”。因为光绪《奉化县志》有“武林人”之说,是否同一人,不敢定。备考。
杨侗,宝祐年间任奉化令。
光绪《奉化县志》卷十六《职官表》上:宝祐年间任。序孙一飞后,赵孟溥前。《奉化市志·政府》1994年版同。
赵孟溥,宋宗室。宝祐年间任奉化令。
光绪《奉化县志》卷十六《职官表》上:宝祐年间任。序杨侗后,黄孝勤前。《奉化市志·政府》1994年版同。其父是谁,据(清)汪辉祖《九史同姓名略(附补遗)》(2—8)1985年版第953页:“赵孟溥,与谔子,见《宋史》卷二百十五《宗室世系表》一”; “与櫑子。见《宋史》卷二百十七《宗室世系表》三”。
黄孝勤,林庆的大女婿,尝以从事郎监临安府龙山税务。宝祐年间任奉化令。
《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百五十《林判官墓志铭》:“……公名庆,字养源。由祖泽历晋江尉,兴化簿,漳州法掾,镇江府大军仓门,莆田丞,南剑州判官……淳祐壬寅(二年,1242)秋,哭其仲子,十一月己卯以微疾终于寝。配黄孺人,前卒。二子:豫,晋。二婿:从事郎、新监临安府龙山税务黄孝勤,登仕郎姚圭。”是为林庆之大女婿,从事郎,尝监临安府龙山税务。
光绪《奉化县志》卷十六《职官表》上:宝祐年间任。序赵孟溥后,赵孟燧前。《奉化市志·政府》1994年版同。
赵孟燧,宝祐年间任奉化令。
光绪《奉化县志》卷十六《职官表》上:宝祐年间任。序黄孝勤后,史梦应前。《奉化市志·政府》1994年版同。
万历《四川总志》(刻本)卷七《郡县志·科第》:“……赵孟燧(绍定进士)。”乾隆《江南通志》卷一百二十一《选举志·进士》三:淳祐,“赵孟燧,黟县人”。两位赵孟燧都有可能出任奉化县令之职。
史梦应,眉州人,淳祐进士,宝祐年间任奉化令。
万历《四川总志》卷十五《郡县志·眉州》:“史梦应(淳祐进士)。”阙名编《精选皇宋策学绳尺》十卷,其中《诸儒策学奥论》收史梦应之应试文章。可见史氏之应试文颇有时誉。
光绪《奉化县志》卷十六《职官表》上:宝祐年间任。序赵孟燧后,俞一旗前。《奉化市志·政府》1994年版同。
俞一旗,杭州仁和人,淳祐七年进士。宝祐年间任奉化令。
嘉靖《仁和县志》卷八《科贡·进士》:淳祐七年,“俞一旗”。是为杭州仁和人。
光绪《奉化县志》卷十六《职官表》上:宝祐年间任。序史梦应后,姚希文前。《奉化市志·政府》1994年版同。
姚希文,宝祐年间任奉化令。
光绪《奉化县志》卷十六《职官表》上:宝祐年间任。序俞一旗后,刘应得前。《奉化市志·政府》1994年版同。
刘应得,金华人,咸淳六年(1270)任奉化令。尝修庆登桥,并翼以二亭。
雍正《宁波府志》卷十六《秩官·奉化令》:“刘应德,咸淳年间(任)。”“得”作“德”,应为误。光绪《奉化县志》卷十六《职官表》上:“刘应德,咸淳七年修庆登桥,翼以二亭。”序姚希文后,徐一峰前。卷三《建置》下:“庆登桥,咸熙中令刘应得增左右亭以翼之。”“咸熙”应为“咸淳”。雍正《浙江通志》卷三十五:“庆登桥,《明一统志》:‘在县东三里。'《奉化县志》:‘宋元嘉中,令谢凤置。旧名谢凤桥……绍兴中,改今名。咸淳中令刘应得增左右亭以翼之。”《奉化市志·政府》1994年版:“刘应得,咸淳六年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