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员(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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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测量仪器保养知识

1.建立测量仪器档案及台账

通常,测量组建立本部门所属测量仪器的档案及台账,并且填写仪器使用动态。使用动态则由仪器责任人负责填写,使用动态每月填写一次,测量组负责人检查。

一般工程部通知项目经理部把所有属于固定资产的测量装置、台账及检定证书上报至工程部。所报资料如为传真件,则应在资料的每一页都标明项目经理部及工地名称,以防止混淆。台账中所有在用仪器都必须附有检定证书,停用的仪器必须附有停用报告。

项目部所属的全部或者部分测量仪器,由一个工地向另外一个工地转移后的十五天内,仪器的接收工地技术室将属于固定资产的监测装置及2000元以上主要监测装置的台账及检定证书报工程部一份。

项目经理部所有属于低值易耗品的测量设备台账和检定证书的建立及保存应由技术室负责,工程部进行不定期检查。

2.对测量仪器的检定和维修

仪器的定期检定根据《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有关规定执行。检定和正常维修费用均由仪器使用单位所承担。仪器检定后10月内,把属于固定资产仪器的检定证书报工程部一份备案。对于未能按照要求执行者,工程部可按照《管理体系运行奖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测量仪器的停用要求

测量仪器检定有效期到期时,若没有该监测项目,可申请停用,由原使用单位填写监测装置停用申请报告,通过工程部审批后生效。停用的仪器由原使用单位保管,以备其他工地需要时调拨。停用的装置再次启用前必须经检定之后才能使用。

4.完工后测量仪器的处理

凡工程完工后,项目经理部的测量仪器经过工程部批准后首先在本项目经理部进行内部调拨。调拨后的剩余仪器,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将其进行检修、保养以及包装后就地封存停用,并把封存停用的仪器,停用报告报工程部批准,当其他工地需要时再进行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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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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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测量用具的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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