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美女的称呼
西方学者云:美的哲学是价值观的理论。19换言之,若能捕捉一个时代的审美观,即能窥见该时社会的价值观。反之,若能理解一个时代的社会价值观,亦可了解其时人们心目中的审美标准。
语言是人们表达个人意见、感觉、思想及文化的渠道。而语言本身已具备特定的语义和观点,人们透过语言本身的语义表达自己内心的看法和观点。西方学者弗雷格(Frege.G)等人认为:语言的能力令人惊讶,少数音节便能表达数不尽的思想。20从语言文字本身的含意,可探究使用者的观点及思想,因为语言是传达意念的工具。西方学者阿尔斯通(William P.Alston)认为:若我们皆满足于将个人想法留给自己,就可以摆脱语言。因为我们感到有需要彼此传递想法,才利用可公开观察的方法传达在脑海产生的纯属个人的见解。21
每个文字皆有独特的语义,透过使用者对文词的筛选及运用,可探视其哲学思想和审美观。一般学者相信要了解人与人的本质,必须先了解语言。22因为语言是表达思想的交际工具。23
文字与意念有很密切的关系;除了一个人所用的语言,暂时没有方法可标示一个人的思想。24文字表达个人的意念和思维,透过文字的运用,可窥探古人的审美观。透过词汇,可初步窥探人们对漂亮女子的看法,理解其审美要求。
根据各大中文辞典的记录,笔者粗略计算由先秦至民国时期的美人称呼,共得115个称呼“美女”的字词。(见附录1.1)其中尤以“艳、娇、丽”三字出现频率最高(见附录1.2),以下会逐一讨论。
“艳”揭示之外表体态美
中国古代的美女于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称号。春秋战国时期,宋、卫、晋、郑之地称美女为“艳”;而吴、楚、衡、淮之间则称作“娃”。25只因地方不同,称呼不一。在称谓美女的词汇之中,古人普遍爱用“艳”字称呼及形容美女。唐代的李白就曾以“越艳”26指越地的美女,而白居易亦曾用“艳质”27指美人。然而,究竟何谓“艳”?“艳”是指具什么条件的美女?
汉朝扬雄曾云:美貌称娥,美状叫窕,美色为艳,美心是窈。28揭示秦晋两地的审美条件:艳,指美丽的容色;美色,暗示女性予男性视觉上的愉悦。扬雄虽没有解释“美色”何意,却可以肯定,在古代(尤其是秦晋两国)的男性心目中,美女最好具备美好的容貌(美貌)、美丽的外表(美状、美色),以及善良的内心(美心)。扬雄展示汉人对美女的审美要求,是内外品质兼备。
许慎亦在阐述“艳”一字时透露汉代已存在的审美概念。艳本身乃指美好而长。它从丰字偏旁,而丰乃大之意29,故艳亦暗含“大”的审美元素。“丰”既指丰满、围大的意思30,而艳又从丰字而来,似乎与“丰满”及“围大”脱不了关系。显然“艳”是指女性体态的吸引力,有丰满、大而美之意。
古代“艳”指体态的吸引,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左传》早有暗示。宋国的华父督在路上看见孔父的妻子,目送她走时赞赏说:“美而艳”31,显示“美”与“艳”在审美观点上的不同。两者虽同指美好的容色,后者却暗示外表体态的吸引,令男士驻足凝望。李白《清平调》“一枝红艳露凝香”32就曾以“艳”(美丽的花朵)暗喻国色天香、身段丰满的杨贵妃。
先秦时代,“艳”特指美丽外表而身段丰满的女子,但清代学者段玉裁认为艳属美的范畴,却有美丽而不丰满(艳)的女性33;暗示有外貌不艳(体态不丰满)而长得漂亮的女子。可见“艳”虽属美的范畴,却与“美”含义不同;它包含丰满之意。
中国文字数以万计,在众多描写女性的文字之中,文人偏爱“艳”字,如一百多个称呼或形容美女的字词里,有不少与“艳”字有关。及至唐代,诗人描绘女性的姿态、笑容、步履、风采、容貌,甚至魂魄、尸骨等,皆以艳形容,此或可视作文人对女性的审美要求——具备“艳”的条件。至于那些美女是否真的丰满美丽,则不可考究。除了描写女性的形态,文人亦以“艳”描画四周的景物,揭示文人认同“艳”字的含义,以艳为审美准则。
古代以艳形容美女,以艳描绘美女诱人的姿态,此审美标准可谓沿用至今。现代社会,人们亦以艳描述体态出众的女性,如“艳星”是指卖弄丰满身段的演艺女子。然而男性有不同的审美好恶,非人人好艳,故有另一审美的要求——娇。
“娇”展示的娇美柔嫩
娇,自古迄今包含的审美观点是指姿态或意态方面的。如汉代许慎说“娇”是姿34,而古语云“娇”是娇姿35,即娇媚姿态之意。“娇”字之运用,最为人熟悉的该是“金屋藏娇”。汉武帝刘彻四岁时,曾说要建金屋藏阿娇。阿娇是长公主刘嫖的女儿陈娇(一云陈阿娇),后来成为武帝皇后;可惜受宠多年而无子,最后因蛊惑宫廷而被打入冷宫。36或许因陈皇后的关系,以及“金屋藏娇”的受宠故事,“娇”字后来直接指美女。如“娇艾”是指美貌少女,“娇姝”指美人,“娇蝉”则指女子美好的鬓发。现代有“家有娇妻”之语,“娇”字乃指年轻美丽的妻子。“娇”亦有年轻、受宠之意,如晋代左思诗云:“吾家有娇女,皎皎颇白皙。”37诗人就以“娇女”指年幼娇嫩受宠爱的女儿。
魏晋南北朝时代,“娇”之义得以扩大;如南朝梁范云有“通林鸟声娇”之句38,指声音清脆柔嫩。“娇”之审美已具备娇媚的姿态、清脆的声音、青春年幼之审美观;而此观点一直流传至唐代。
白居易“侍儿扶起娇无力”39一句就以“娇”字形容杨贵妃浴后妩媚柔弱之态。杜甫“平生所娇儿,颜色白胜雪”40亦以“娇”形容自己宠爱的年幼儿女。不论晋朝或唐代,诗人咏写的儿女皆有雪白肌肤,可谓以白为美。唐代文人爱用“娇”字描绘女性,甚至连女性的眼神、姿态、容貌、蹙眉、哭泣,也用“娇”字述其美。古人用“娇”字描绘女性,或许揭示文人的期盼——心目中的美女具备“娇”字隐含的审美特质:娇媚可爱的姿态、清脆柔嫩的声音、美丽的脸容。
“丽”之美好与光彩
先秦时代,“丽”已有美好、美丽之意。许慎解释“丽”乃鹿之觅食过程,鹿遇见食物而急行41。获得食物乃美好之事,因食物能让人类及动物感觉满足,可能因此引申为美好之意。但“丽”的审美条件却不如“艳”“娇”那么清楚。王逸说:“丽”是“美好”。42究竟如何谓之美好,则没有说明;只可以肯定“丽”于先秦时代的楚国,有美好的意思。
战国时期,赵国多出佳丽人,而学者认为:佳是大、丽是美43。换言之,“佳丽人”即大美人之意。及至汉魏时代,“丽”蕴寓品德之光彩44,以丽字形容女子亦甚多;如汉代祢衡曾以“丽容”指美好的容貌45,曹植以“丽人”46描述洛水的绝色神女。唐代杜甫更直接以“丽人”指美女,有“长安水边多丽人”47之句。
“丽”之所以指美丽漂亮的女子,相信与先秦两汉著名美人——丽姬及丽娟之名脱不了关系。丽姬乃晋献公的宠妃,疑即骊姬,据说乃丽戎国的美女,因战败而为晋献公所纳,册封为夫人。48《淮南子》记录晋献公因贪慕骊姬之美而令朝政四代受祸乱。49《庄子》亦云:毛嫱和丽姬是人们赞赏的美人,鱼儿见了她们会(因羞愧)而深潜水里,鸟儿见了她们会高飞天上,麋鹿见了她们会迅速地奔离。50丽姬、毛嫱乃天下公认之美人,连鸟兽见到她们的美貌也感觉羞愧。
丽娟乃汉武帝宠爱的宫女,时年十四岁,肌肤柔软,光滑如玉,呼出之气息清香更胜兰花。51丽娟年轻漂亮,皮肤幼嫩,身体带有清香。因两位美人的缘故,丽姬成为美女的代称,丽娟亦泛指美女。“丽”蕴藏着美丽容貌、光彩美好素质的审美观点,广为文士所用,藉以描述美貌女子,如白居易以“丽质”52述杨贵妃天赋的美丽容貌和气质,以“佳丽”53指后宫三千美女。
古人称呼美女之时,“丽”之运用甚普及,惟“丽”反映的美女形象比较含糊。究竟具什么条件才算“丽”?历代文人皆没有清楚明示。“丽”之语义亦没有清楚的诠释,唯一可以确定的,“丽”指容颜美丽,光彩动人。
人们选用不同的词汇称呼及形容美女,多少展现个人认同的审美观感。西方学者珍妮特·霍尔姆斯(Janet Holmes)曾云:语言提供一系列的方法述说同一的东西。例如称呼其他人及打招呼、描述东西、表示赞赏。选择一语言方式而不选另一种,是提供非语言信息的一项重要提示。54因为语言提供语义包含的信息,读者可得知文字组合而成的客观信息以外,亦可理解使用者的观感。珍妮特又云:语言可以传达参考性的客观数据,也可以表达某人的感想。55从古代运用的语言,可推测文人对美女的审美观感。
现代阐析“艳”“娇”及“丽”三字之义乃承传古代而来,可见文字蕴藏特定的审美观点。(见书末附录)若仔细剖析历代描绘美女的字词,从各字之义窥探人们的思维及想法,可初步推断古人的审美观点及要求:
“艳”揭示女子美艳动人、体态丰满的外在吸引力。
“娇”暗示女子年少青春、外表美丽可爱、姿态妩媚,或具甜美声音。
“丽”表示女子外表美丽吸引人,予人华丽、清新及光彩的感觉。
历代称谓美女之字词共计一百五十多个,当中尤以“艳”“娇”“丽”三字形容女子的次数较多,或可揭示文人对美女的审美要求:青春年少,拥有美艳动人的容貌、丰满的身段、可爱妩媚的外表姿态以及甜美娇柔的声音。无可否认,文字本身已带有特定的意思,文人利用他们认为恰当的字词,表达自己的思维及潜意识,实属自然之事。惟此乃初步从文词观察剖析,字词所存的审美观点尚待进一步研究。
由于文字可以选择性运用,古代文人偏爱“艳”“娇”“丽”等字称呼或形容女性,暗示他们心目中的审美观点,能透过这些文字表达;换言之,此等文字包含的语意正可反映使用者的审美观点和意愿。
坊间学者相信,抽象的概念在各个民族有一定的共通性,而人们的概念又附于词义之中。56按此推论的话,概念(如审美观)是抽象的,而又附于文词语义之中。每一个文词皆有特定的意思,每一种语言也带着一个地方的文化。一个人若选用甲词而不用乙词去形容或描述某事物,暗示心中的想法和观感与甲词相同。例如,笔者用“清秀”而不用“艳丽”一词形容邻居女孩,代表“清秀”所包含的审美意思符合笔者心中的观感。同样而言,古人称呼或形容美人,多以“艳”“娇”“丽”三字描述,代表这些字词能反映他们心目中的审美观点。为此,笔者相信从古代选择使用的字词,可推论士子对美女的审美条件。他们心目中的女性形象大概有以下四项条件:
一、丰满体态(外在条件);
二、容貌美丽(外在条件);
三、良好品德(内在条件);
四、年少青春(其他条件)。
人们运用相同的文词形容及称呼美人,某种程度上代表他们认同字词所包含的意义,亦认同文词能传达心中的审美观点,如理想的美女形象,以及对美人的审美条件。(见附录1.3)
小结
纵然人们相信中西的审美观点不同,但美的定义,归根究底,可谓中西同出一源:乃皆令人感官或思想心灵获得愉悦的人与物。大凡令人感官(如视觉、听觉、味觉)及心灵感觉愉悦满足的,皆可谓美,故此有美人、美景、美曲、美调、美食、美德、美事等等。而在中国古代的审美观里,早包括了美好品德的要求。古人称赞人之美,指的就是良好的品德和才能。
美人,在中国古代非仅仅指的是美丽的女性,也可指俊美的男性和贤德的君子,甚至思念的人。《诗经·简兮》就曾以美人指男性,疑指来自周王室的贤君。《楚辞·少司命》亦以美人暗喻君主,据闻乃指楚王。人天生爱美,故美人多人求索,于列强争霸之时,美人更成为人人争夺的棋子。
美的标准与审美,于中国古代流传至今的文中可见。常用的“艳”“娇”“丽”三字早已包含对美的外在及内在要求,此等要求如美丽的容貌外表、美好的内在品德,以及青春的年华,也是符合人们对感官及心灵愉悦的追求。从各文词的意思及应用来推断,“艳”尤指女子丰满的体态、美丽的外表;娇则指女子的青春年少,妩媚可爱;丽则指女子的光彩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