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案例评论(第3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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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2009年以来,部分国家爆发的主权债务危机不断刺激着人们的神经,让人“步步惊心”。希腊的债务危机更是让整个欧元区叫苦不迭。据《人民日报》(2013年11月)报道,美国中央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达73%,日本中央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更是高达247%……发达国家在庞大的债务泥潭中举步维艰,这不但使其经济复苏乏力,也让整个世界经济的前景堪忧。

政府债务长期累积,超过一定限度就可能诱发债务危机。债务危机不但影响地区财政的持续稳定,还可能影响整个地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甚至导致政府关门,城市破产。2013年12月,昔日里风光无限的美国“汽车城”底特律由于负债超过185亿美元而无力运转,正式宣告破产。《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2015》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地方政府总负债30.28万亿元人民币,这与2013年6月底相比增长了12.39万亿元人民币,债务增长量和增长速度都很惊人。鉴于以上事实,我们不得不高度重视和警惕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越来越大,债务风险日益凸显。如何客观、准确地评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并做好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成为摆在国人面前的重大问题。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关系到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因此,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势在必行。

(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目前,有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研究大都集中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特点、成因、分类、风险评估和预警、风险防控和化解等方面,鲜有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方面的研究。由于风险预警的重要基础——地方债务会计信息系统存在诸多缺陷和研究盲区,因此,构建风险管理导向的地方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尽可能地设计好与地方政府债务会计信息源无缝对接的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将对充实该方面的理论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现实意义

美国次贷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的爆发,以及由此引起的本国经济徘徊不前和世界性经济动荡不安,使我国不得不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2013年7月,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在全国范围内审计政府债务,此次审计共涉及五级政府,显示出中央对政府债务问题的高度关注。研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不但有助于准确把握地方政府的债务状况,加强对债务风险的适时管控,而且有助于提高政府融资决策的科学性,维护政府的信誉和形象。同时,这也对保持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目前,国外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的研究主要针对预警指标设置风险值(区间),超过该风险值(区间)时将该指标列入风险行列,如《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政府负债率风险控制参考值为60%,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债务率风险控制参考值为90%—150%。此外,还有一些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了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如美国1985年修订的《地方财政紧急状态法》,哥伦比亚2003年《795号法律》规定的“交通信号灯系统”,巴西参议院1998年签署的《78号法案》,新西兰1994年颁布的《财政责任法》等。

美国的《地方财政紧急状态法》规定,地方政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时将被审计局列入预警名单:①上年度财政总赤字减去所有可用于弥补赤字的资金总额超过本年预算收入总额的1/12;②年末逾期超过30天的普通预算应付账款与上年度末财政预算结余的差额大于本年财政预算收入的1/12,或者年末逾期超过30天的普通预算和专项预算应付账款与普通预算及专项预算结余的差额大于本年度可支配收入的1/12;③地方政府年末所持有的现金及可售证券的总额减去已签出支票和担保债务总额后,小于普通预算和专项预算的结余额,且该差额超过前一年度财政收入的1/12。

哥伦比亚政府规定了地方政府债务的两个限制指标:一是地方政府利息支出和盈余之比,该指标代表地方政府的资金流动情况;二是债务余额与日常收入之比,该指标代表债务的可持续性。哥伦比亚政府通过这两盏“信号灯”来对政府债务进行监控。

巴西参议院签署的《78号法案》中对地方政府借债的规定更为具体,如规定债务总额不得超过日常净收入的200%,偿债资金必须低于日常净收入的13%,新借款项必须低于日常净收入的18%,政府的债务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日常净收入的25%等。

新西兰政府在《财政责任法》中引入了或有负债,其主要的或有负债项目有担保和赔偿、未缴资本、诉讼程序和纠纷、其他可量化的或有负债和其他无法量化的或有负债等。该法案规定政府、新西兰储备银行(即中央银行)以及国有企业均应考虑其或有负债。

此外,学者们还针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出了一些预警方法,如Ma(2003)基于美国、巴西有关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规定以及哥伦比亚的“交通信号灯”系统,为一个假想的发展中国家设计了一套地方债务风险预警体系;Oakerson(1999)认为可以通过分析地方政府债务的趋势来预警债务风险;Smith(1998)提出利用计算机模拟系统来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仿真预警体系。

2.国内研究现状

近年来,国内学者开始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研究,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预警方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在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方面,学者们从不同视角进行了探析,主要有: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裴育、欧阳华生,2006);借债、用债、偿债(桑子涵,2010;许争、戚新,2013);经济、政治和社会(金荣学等,2013;唐荣华,2013);直接负债和间接负债(谢虹,2007);地方政府负有偿还、担保和其他债务(刘纪学、李娜,2014);警情、警兆(刘星等,2005);债务总量和债务结构(王晓光,2005)等。

债务风险预警方法和预警模型方面的研究主要有:刘星等(2005)采用聚类分析和因子分析方法对债务风险预警指标进行选取,并运用判别函数模型和Logistic预警模型来计算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危机指数,分析债务风险状况。王晓光(2005)认为地方政府债务受内外环境的影响较大,具有明显的模糊性,可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来预警债务风险。章志平(2011)从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角度构建风险评价体系,并运用灰色系统理论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评估。桑子涵(2010)在构建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单省份的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并运用因子分析、聚类分析和判别分析的方法构建全国各省份的债务风险预警体系。许争、戚新(2013)采用模糊评价法和层次分析法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模型,整体量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高英慧、高雷阜(2013)提出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管理的混沌控制对策,并基于混沌的方法进行债务风险的预警和控制。李腊生等(2013)认为地方政府债务具有可转移性,并提出运用修正的KMV模型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评价。刘纪学、李娜(2014)采用因子分析法构造风险综合评价函数,根据计算出的风险综合分值进行风险评价。

3.评述

国外有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的研究倾向于用设定的风险区间对预警指标进行直接衡量,其普适性和科学性有待进一步的验证。另外,一些国家设定的预警体系虽然做到了法制化,也包含了或有负债,但是基于国情,各国在预警地方债务风险时的做法并不相同,如何有效地预警地方债务风险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如果直接运用国外的预警体系和预警方法,预警的结果很可能与我国的实际情况不符,这就要求在构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时必须考虑国情。

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视角探析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体系的构建。学者们在深入研究后发现,进行风险预警时所采用的债务信息多来自审计公告和统计年鉴,在缺乏完整的地方政府债务会计系统的条件下,直接采用审计公告和统计年鉴中的债务信息较为简便易行,但是单纯依靠这些信息很可能无法准确地预警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结果也缺乏时效性。另外,在构建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中,不同学者构建的指标体系仍有一定的差异。如果运用不同学者构建的指标体系对同一个地区的债务风险进行预警,结果很可能会不同。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模型的构建方面,学者们多采用模糊评价法、合成指数法、KMV模型、神经网络法、混沌理论等。这些方法和模型,要么评价过程的主观性太强,要么将预警指标与债务风险固化为简单的线性关系;要么操作难度较大,要么只是简单的思路介绍,缺少具体案例研究。

本文基于现有的研究成果,提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理论框架构想,以A市为例,探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影响因素,设计风险预警的指标体系,科学、严谨地选择预警方法,并运用所构建的预警体系对A市的债务情况进行分析,提出相关建议。

(四)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研究内容

本文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创新。第二部分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的相关理论,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债务理论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理论。第三部分为A市债务风险案例分析。首先,介绍A市及其债务情况;其次,为A市设计债务风险预警的总体框架,界定其债务会计信息,构建A市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运用可拓物元理论对A市的债务风险进行分析;最后提出政策建议。第四部分为结论,总结全文研究,指出未来研究的方向。

2.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收集、查阅和分析有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相关文献,对有关地方债务风险的内涵及成因、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风险评价方法以及风险预警模型等进行梳理和总结,为本文提供理论支撑。

(2)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首先,运用定性分析界定地方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内涵,探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影响因素等;其次,运用统计数据,选择适当的评价方法和逻辑模型进行定量分析。

(3)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在分析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影响因素,选择风险预警指标,设计风险预警机制等;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对构建的预警系统进行验证分析。

(五)研究创新

首先,国内现有的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研究大多关注其现状、成因以及对策,而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研究较少。因此,探索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在理论方面和现实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勾勒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理论框架。国内有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理论的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文在研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理论构想,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最后,在实证研究基础上进行规范研究,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的可拓物元模型。运用可拓物元理论预警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即对预警方法的创新也是本文与以往研究的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