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研究第二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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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的提出

在中國中古史研究中,墓誌提供了新資料與新問題,推動了研究的進展,在目前對墓誌資料的利用中,對墓誌書寫體例的關注尚有不够之處,這或影響對墓誌資料的深入理解和發掘,中古墓誌,是一種格式化相當强的文體,但其中也由於諸多因素的影響而有所差異,本文擬對北朝隋唐墓誌文的格式差異之一,即墓誌文中不書誌主名、字的現象做一探討。

在北朝隋唐的墓誌文中,常見空格情况,除了因平闕等行文格式的空格外,還時有空缺誌主及其父祖名、字,空缺誌主謚號、贈官,或空缺葬時、葬地的現象,晚清金石學家葉昌熾將其總結爲“空格待填之例”[488],對以上現象,目前學界大致有兩種解釋:一是認爲墓誌文的撰寫者因資料不全而不瞭解誌主姓名、謚號、葬時、葬地等具體情况,或因不便直呼其名,故空格留待喪家自行填補[489];二是認爲存在墓誌文寫作相互轉抄的現象,存在誌文的範本[490],故留空以供使用者填寫、補充,誌石上空格的出現,是由於誌主家屬没有補上相關内容。

這兩種認識對我們理解上述空格待填現象是很有幫助的,但若針對誌主空名、空字的現象,則解釋力有限,首先,存在很多墓誌,叙述其父祖世系、官號甚詳,但獨缺誌主的名或字,用誌文撰寫者不瞭解情况難以解釋,其次,若以不便直呼先世名諱理解,爲什麽有時候誌主名、字全缺,有时書名不書字,有時又書字不書名呢?以上兩種情况,爲何喪家又不補充完整?此外,在唐代墓誌普及,以至“貴賤通爲”[491]之後,確實出現了以墓誌文的範本套用於多人墓誌的現象[492],但喪家取得了範本之後,製作墓誌時却不書誌主名、字,那獲得範本又有什么意義呢?

本文擬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結合北朝隋唐墓誌文的石本與集本,嘗試對這一現象的表現形式及影響因素做一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