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醒世恒言(中华经典小说注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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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本“三言”题记

吴小如

即将出版的冯梦龙纂辑的“三言”新注本,是由北大校友陈熙中、吴书荫、张明高三位同志分别进行注释的。熙中等在北大中文系肄业时,都听过我讲课,而且几十年来,一直有过从。我既痴长几岁,他们因而很希望我把这次的新注本初稿审读一遍,我也乐于先睹为快。我先后读了熙中注的《古今小说》(《喻世明言》)和书荫注的《警世通言》前二十回,并分别提出一些意见;而明高注的《醒世恒言》全稿还未及拜读,我就因突患脑病而无法系统地仔细地认真读书了,只抽样似地翻了几回。这样,审读工作也自然半途而废,这是应向他们三位深切致歉的。但他们三位和出版社责编同志仍希望我能为这一套新注本写点什么,借以留个纪念。盛情难却,只好勉强从命。于是有此《题记》之作。

自二十世纪以来,在中国古典文学研究领域中,应该说,中国小说史研究的成绩是比较突出的。自鲁迅著《中国小说史略》筚路蓝缕以发其端,确不愧为开山之作。同时有马廉(隅卿)、郑振铎(西谛)诸家,以治小说版本之学著称,且大力进行了搜奇抉秘的收藏工作。稍后更有孙楷第治小说书目,傅芸子、王古鲁自东瀛广求孤本,阿英则致力于晚清稗史,赵景深、李家瑞等更把研究范围旁及其它通俗文学,以与古典小说相印证。这些专门家为古典小说研究确实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后人做出了不可泯灭的贡献。全国解放以来,我们研究古典小说之所以能取得较大成绩,同上述这些提供原始资料和研究线索的专门家的耕耘收集是分不开的。我们不妨称他们所治的学问为小说文献学。当然,这种学问仍属于史料学或考据学范畴,同后来治古典小说者着重分析作品的主题思想和艺术技巧并不完全是一回事。但我以为,这两个方面却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而且是缺一不可的。

照我个人的体会,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的功绩,不仅在于对《三国》、《水浒》、《西游》、《儒林外史》、《红楼梦》这几部章回体的鸿篇伟著的阐析研讨,还在于确定了宋元以来话本和平话的历史价值与枢纽作用。试想,如果没有宋元话本与平话,那么从六朝志怪、唐人传奇发展成明清时期的长篇章回小说的线索和脉络,我们便无从理清头绪,真正找到它们的因果源流的关系。根据这一理解,鲁迅的著作固然彪炳千秋,而冯梦龙所纂辑的“三言”则为我们在原始资料(我指的是话本小说具体作品)方面提供了十分丰饶的财富和坚实可信的凭藉。

近十余年来,在研究宋元话本这一课题方面,海内外学者,特别是西方学者,对鲁迅所提出的“话本”、“拟话本”等专门名词,曾进行过商榷性的探讨。如美国俄亥俄大学华裔教授李田意先生,即不甚同意用“拟话本”这样的提法。八十年代中期,田意先生访问北京大学,曾就此问题同笔者长谈。我个人认为,把“三言”中属于“宋元话本”部分的作品看成当时“说话人”的底本,是不大符合实际情况的。相反,这一批作品同其它被认作明代的“拟话本”一样,都是根据说话人底本加工改写而成,是再创作的书面文学,而非粗糙的民间口头文学的简陋记录。因此,把可断定为宋元之作的称为“话本”,而把晚于宋元即可断定为写定于明代的一些故事另称之为“拟话本”,硬把两者从“本质”上区别开来,窃以为是不够谨严,不够科学的。不如一律称之为“话本小说”,反而更醒目、更概括。换个角度说,即使是可确认为明代人写定的作品,如抱瓮老人收入《今古奇观》中的《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卖油郎独占花魁》之类,味其故事来源,恐怕同样属于民间艺人世代相传从而保存下来的供“说话”用的素材,无论从文风或体制上看,它们与所谓宋元话本的《崔待诏生死冤家》、《十五贯戏言成巧祸》等等,在性质上并无二致。总之,把这一百二十篇故事(即“三言”的全部内容)一定分成“话本”和“拟话本”两大门类,我以为是不必要的。

除上述有关“话本”、“拟话本”的问题外,近年来首先由西方学者发难,继而国内学人也纷纷响应,认为自缪荃荪提出并由他与叶德辉予以梓行问世的一批所谓《京本通俗小说》残本,乃是出于缪氏的作伪。时贤们认为,在明代根本不存在什么“京本通俗小说”,缪氏只是把“三言”中几篇属于宋元时期的作品挑选出来,巧立名目,梓行以炫世而已。我对这一纯属考证性的问题不想发表意见,因为谁也无法确认在明代到底有没有《京本通俗小说》这部小说总集。不过我倒认为缪氏这一做法对中国小说史的研究有点儿具体好处,即他启发我们应当如何识别“三言”中哪些是宋元话本,哪些不是。自缪氏的书行世以来,人们给《碾玉观音》、《错斩崔宁》等几篇作品找到了下限,正如抱瓮老人编选了《今古奇观》,给书中所收除见于“二拍”的故事外的其它二十几篇作品找到了上限一样,其功绩还是不可泯灭的。至于“京本通俗小说”的究竟有或无,我以为其本身并不重要。

四十年前,在我刚刚对中国古典小说进行摸索探讨之初,我就发表过一种意见,即不宜把“三言”这一类的话本小说与西方的短篇小说等量齐观,相提并论。这些话本小说所不同于长篇章回小说者,只在于篇幅上的长短互异,却无本质上的严格区别。盖每一篇话本小说都是有开头结尾的,尽管情节离奇曲折,故事性却相当完整。这一点同我国的长篇章回小说的间架结构基本相同。而西方的短篇小说则往往只截取事物的一个剖面,或把现实社会的生活帷幕只拉开一角,让你无须窥得全豹,不像中国的话本小说那样,总是从头到尾把人物和情节的来龙去脉一一交代清楚。我们不妨套用鲁迅评《儒林外史》的话而反言之:“虽为短制,实等长篇。”而《儒林外史》中所描写的人物和故事,却往往东鳞西爪,有始无终,更接近西方的短篇。这一点看似平常,我倒觉得是研究中国小说史特别是研究话本小说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

“五四”以后,亚东书局出版了大量古典小说的新式标点本,当时已被视为“新潮”了。至于为古典小说作注释,则一直未被提上日程。正式为古典小说作注,这是1949年全国解放以后的新事物。人民文学出版社在这方面是做了大量工作的。他们组织了专家学者,不仅为几部长篇章回小说加了注释,还由严敦易先生注《警世通言》,顾学颉先生注《醒世恒言》(皆于1956年初版),最后更邀请了我已故的好友许政扬先生注释了《古今小说》即《喻世明言》(1958年出版)。由于这同样是筚路蓝缕的创始之作,我们首先应肯定他们为读者服务所付出的劳动以及他们所获得的劳动成果。但当时的客观条件,一不允许注释者们精雕细刻,出版社总希望注释本愈早同读者见面愈好,因此注释的条目难免失之粗疏简略;二则由于兹事体大,又属“自我作古”,既无前车可以倚傍借鉴,于是注释成果也很难尽善尽美。这本不足为奇。事隔多年,譬如积薪,后来居上,不仅读者的眼界高了,连出版社本身也感到原有的注本已不能餍饫读者的要求。于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红楼梦》的新注本,继而四川又出版了《三国》、《水浒》和《西游》的新注本;而今天,又推出了“三言”的新注本。这是从读者需要出发,也是很有意义的一项工作。

新注本“三言”最大的一个特点是比原来严、顾、许三位先生的旧注本条目增多了,尽管三位注者对注释文字主观上力求简括,但内容毕竟比旧注本详尽多了。当然,既要重新注释,除增加新条目外,总该另有一番新面貌,不能率由旧章,陈陈相因,于是凡原注欠详审者则补足充实之,原注有粗疏纰缪处则匡正修订之,原书版本有误植讹字以致注文有歧义误解者则校改勘定之。这纯粹是后来人应当做的工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而绝对不等于说严、顾、许三位先生的学识素养不逮今天从事新注的三位中年学者。如果我们从质量上看到新注本确有“青出于蓝”、“后来居上”的地方,我想这乃是应该为学术界庆幸后继有人的事。

下面我想仅就自己审读与抽样般选读过的一些条目分别举几个例子以说明新注本的特色。一、补旧注之不足者。如“瘦马”条,新注本补引了张岱《陶庵梦忆》,为旧注做了补充;又如“司农白行简”条,旧本只注唐代有司农寺,而未检《新唐书·白行简传》,新注也予以补引。二、匡订旧注之疏漏者。如“三节还乡挂锦衣”条,旧注但云“古代制度,皇帝召臣下,用三节”,而1991年重排本更加上了“唐宋间仪卫随从,都分为三节”云云,与前注及本文均不合。此处是写五代吴越王钱镠,他一身兼任镇海军、镇东军及淮南三节度使,故云“三节”。清人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对此已曾指出,旧注失之。又如“破分”条,新注释为“破例”、“破格”,是对的;旧注误释为“花一份,支一份”。三、原书正文有讹误字,旧注或误释,或未深究,而新注加以校正勘定者。如“鹿迷秦相应难辨”条,从“三言”中找到内证,“秦”当为“郑”字之误,典出《列子·周穆王》,乃“蕉鹿梦”故事,旧注或未加诠释,或误引赵高指鹿为马事,皆未洽。又如“贩盐百般,至临安发卖”条,旧注已疑“般”为“船”字之讹,新注则据《西湖游览志余》、《坚瓠甲集》等所引文字,定为“艘”字之误。又如“欲叩末曲”条,“曲”字费解,经参上下文勘定,当是“由”字。“欲叩末由”者,欲问天而无从之意,旧注未加诠解,盖失于勘正误字也。

至于新增加的条目,则依然是筚路蓝缕性质,因为数太多,不再举例。但由于前无倚傍,又乏经验,则错误肯定是难免的。匡谬正讹,是有待于来哲。我和熙中等皆企予望之。

1993年8月,小如病中作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