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
【经】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52]。
【传】飨,甚矣。飨齐侯,所以病齐侯也。
【注释】
[52]飨:设宴款待。祝丘:齐地地名,在今山东临沂河东区汤河镇故县村。
【译文】
【经】庄公四年,春天,周王二月,鲁桓公夫人文姜在祝丘设宴款待齐襄公。
【传】设宴款待,太过分了。经文说设宴款待齐襄公,是用来讥讽齐襄公的。
【经】三月,纪伯姬卒[53]。
【传】外夫人不卒,此其言卒,何也?吾女也[54]。适诸侯则尊同[55],以吾为之变[56],卒之也。
【注释】
[53]纪伯姬:隐公二年纪履迎娶的女子。
[54]吾女:指纪伯姬是鲁国国君的女儿。
[55]适:嫁。尊同:尊贵的地位相同。
[56]变:变更书写体例。
【译文】
【经】三月,嫁到纪国的伯姬去世。
【传】外国的夫人去世不记载,这里经文记载了,为什么呢?因为伯姬是我们鲁国国君的女儿。嫁给了诸侯那么地位就和诸侯一样尊贵了,因为是我国国君的女儿,所以变更书写体例,记载她的去世。
【经】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57]。
【注释】
[57]齐侯:齐襄公姜诸儿。陈侯:陈宣公妫(guī)杵臼(chǔjiù)。郑伯:此时郑国的国君是子婴,他是郑庄公的儿子,郑昭公忽、郑厉公突、公子亹(wěi)的弟弟。遇:《穀梁传》认为“不期而会曰遇”、“遇者,志相得也”。垂:春秋卫邑,当在今山东曹县北句阳店。
【译文】
【经】夏天,齐襄公、陈宣公、郑伯子婴在垂会面。
【经】纪侯大去其国[58]。
【传】大去者,不遗一人之辞也。言民之从者,四年而后毕也。纪侯贤而齐侯灭之,不言灭而曰大去其国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
【注释】
[58]纪侯大去其国:据《左传》记载,纪哀侯姜叔姬不愿屈辱附属齐国,便将国家让给其弟姜季,自己出逃避难,姜季就是纪威侯。
【译文】
【经】纪国国君纪哀侯姜叔姬彻底地离开了他的国家。
【传】大去的意思,就是没有留下一个人的意思。就是说愿意追随纪国国君的民众,四年之后已经全部离开了。纪国国君贤明,但是齐国却灭亡了纪国,不说灭国而说彻底地离开他的国家,是为了不让道德败坏的人凌驾在道德高尚的人之上。
【传】外夫人不书葬,此其书葬,何也?吾女也。失国,故隐而葬之[61]。
【注释】
[59]乙丑:当为该年六月的二十三日。
[60]齐侯:齐襄公。
[61]隐:伤痛,悲痛。
【译文】
【经】六月,乙丑(二十三)日,齐襄公安葬了纪伯姬。
【传】外国的夫人下葬是不记载的,这里经文记载了下葬,为什么呢?因为伯姬是我国国君的女儿。又失去了国家,所以感到悲伤而记载了。
【经】秋,七月。
【译文】
【经】秋天,七月。
【经】冬,公及齐人狩于郜[62]。
【传】齐人者,齐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敌,所以卑公也。何为卑公也?不复仇而怨不释,刺释怨也。
【注释】
[62]郜:地名,或为隐公十年之郜,此时已由宋地而为鲁地,在今山东城武东南十八里。
【译文】
【经】冬天,鲁庄公与齐襄公一起在郜打猎。
【传】齐人,就是齐襄公的意思。经文说“人”,为什么呢?贬低庄公的敌人,以此来贬低庄公。为什么贬低庄公呢?没有报先君的仇,对齐国的怨恨就不能消除,这样写是讽刺他消除了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