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为自由和正义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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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反黑

常玉贤是位“80后”企业家,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精通计算机技术,大学期间曾任中国红色联盟软件开发部部长,中国黑客联盟核心组成员。毕业后,他创立了商丘易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公司)。

2013年7月5日,他被潜江公安局抓捕,11月11日因突发脑出血被取保候审,后被监视居住,2014年11月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潜江法院判刑3年半,处罚金330万元。

2014年下半年,常玉贤通过邮件向我求助。助理按惯例将邮件转给王甫律师,当时他转到我所在的律所,我们合作建立刑辩团队。经过研究,我们认为,常玉贤案很冤,且有解决的可能性。我推荐了王甫,但他因故未接此案。而常玉贤又一直联系我,希望我介入,最后登门求助,我心软,接下此案。

接案后,我深入研究发现,该案程序明显违法,事实严重不清,证据涉嫌造假,法律适用错误,粗糙办案,目不忍睹。

控方随卷移送的电子证据表明,本案的技术侦查措施远早于接受报案之时,明显属于非法侦查,不能排除警察以非法手段入侵易联公司相关服务器后取得资料。常玉贤凭娴熟的计算机技术,查找和收集证据,发现案发前易联公司的数据库确实受到攻击、入侵和污染,并查明攻击的IP地址来自湖北某地。

控辩双方的证据相互印证,表明侦查人员违法动用技术侦查措施,即采用黑客手段,寻找猎物,最后选定易联公司作为打击对象,此后还将违法证据用于指控犯罪。这一发现令人震惊。也只有常玉贤本人,恰好精通黑客技术,才有可能“以黑制黑”。

当事人的取证能力与诉讼能力,是事关诉讼成败的关键一环。常玉贤所在的中国黑客联盟,以往影响力很大,现在成员基本被收编,据称许多人在国家安全部门、银行等机构从事黑客或反黑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