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报实销
欢喜刚转为微博,就收到消息:主审法官让陶红勇的妻子雷敏保持手机畅通,等候取保通知。案件群里立即炸开来,陶红勇被羁押5年,终于能回家了。欣喜的同时,雷敏一定哭了,她是一个爱哭的女人,我见过多次。二审开庭结束,就在四川高院门前,她当着大家的面说:“徐老师,我想拥抱您。”说完就抱着我哭起来。
这当然不是向日葵与满天星带来的幸运,而是5年来多位律师共同努力的结果。一审左卫民教授等作无罪辩护,二审知名学者易律师和我坚决作无罪辩护。他为人低调,一再要求文中不出现其名字,故称易律师。
陶红勇牵涉的春晖送电影下乡活动,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没花四川省扶贫协会一分钱,免费送万场电影下乡,最保守估计也有6000场,不但无过,反而有功,指控陶红勇贪污罪、诈骗罪是不能成立的。
但在当下的司法环境下,指望无罪判决是极其奢侈的。中国的无罪判决率一直很低,且自2000年以来基本持下降趋势,2010年无罪判决率为0.099%,2011年无罪判决率为0.085%,2012年无罪判决率下降到0.062%,2013年无罪判决率为0.071%,2014年无罪判决率为0.066%,2015年无罪判决率为0.084%,2016年无罪判决率为0.088%。如果只计算公诉案件的无罪判决率,只会更低。目前,1万名被告人中,被宣告无罪的不超过8人。因此,我判断,陶红勇案应该是“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是中国特色“无罪判决”的主要表现,关多久,判多久,免得公安局、检察院和有关部门下不来台,也杜绝当事人要求国家赔偿之“后患”。缓刑,也是“无罪判决”的一个变种。检察院撤诉,公安撤案,则是更好的“无罪判决”,但他们通常会要求当事人承诺不追责,不要求国家赔偿,并精心安排法律文书的措辞。
陶红勇能“实报实销”也算不错,被关5年的人重获自由,摆脱了一审判13年有期徒刑的厄运,值得道一声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