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异体关系整理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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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從保存、傳承角度看,古文字資料分為兩種:一種來自地下出土,另一種是傳抄古文。其中傳抄古文是指經過人們輾轉傳寫而得以保存的古文字資料,以戰國文字為主體,主要保存在《說文》、三體石經、《汗簡》《古文四聲韻》《集篆古文韻海》《訂正六書通》以及部分碑刻材料中。與出土古文字相比,傳抄古文具有獨特的性質,主要一點就是出土古文字資料僅記錄文字形體,其相當於後世的哪個字,須要重新釋讀,而傳抄古文資料既保留了古文形體又含有釋文。至於形體與釋文的關係則較為複雜:有的屬於直接釋寫,兩者是同一個字;有的則屬於異體關係。後一種現象在古文資料中大量存在,正是本書將要研究的對象。

關於“異體關係”的概念須要界定一下。文字學中的異體字是指彼此音義相同而寫法不同的字,本書所指的“異體關係”是指古文形體與其釋文(依篆文寫法)存在差異的現象,既包含了傳統的異體字,也指古文中大量存在的通假、同義換讀現象。本書“異體”概念所指與典籍中的“異文”有類似之處。

異體字現象分多種情況。有的異體屬於意符替換,如“牡”字本从牛,古文更換意符从马作t1;“辜”字本从辛,古文更換意符从死作t2。有的異體屬於聲符替換,如“廟”字本从朝得聲,古文更換聲符从苗作t3;“病”字本从丙得聲,古文更換聲符从方作0099。有的異體屬於絫增意符,如“鬼”字古文增加“示”旁作t4。有的異體屬於絫增聲符,如“抱”字古文“保”增加“爻”聲作t5。有的異體屬於變形音化,如“弄”字古文作00102,原來的意符“玉”音化作“工”;“兩”字古文作00103,中間形體變形音化从羊。有的古文保留了早期原始形體,如“蔡”字古文作00104、“終”字古文作00105。有的古文則保留了某一時期特殊寫法,如“單”字古文作t6,“守”字古文作t7等。以上諸例,在古文字中均有出現,形體皆信實可據。可見古文中類似的異體現象對釋讀古文字是十分重要的。

古文異體關係中通假現象佔有相當大的比重。其中包含同一聲系內的假借現象,如“伯”字古文作00108,是借“敀”為之;“輔”字古文作00109,是借“006”為之。也包含大量不同聲系間的通假例子,如“角”字古文作00110,借“斠”為之;“舍”字古文作t8,借“豫”字為之,皆是其例。這些假借用法在出土文獻或傳世典籍中皆可找到相關例證。另外,古文體系中還保存了許多典籍少見的通假用例,如“鮜”字古文作00112,借“鯸”字為之,類似例子還有很多,這些典籍鮮見的通假例證不但有利於破解典籍用字習慣,也為音韻學研究增添了新的資料。

古文異體關係中還含有少量的義近換用現象。義近換用或稱同義換讀,是指因意義相同或相近而換用的現象,換用的兩個字讀音可以不近。如“順”字古文作00113,以“若”字為之;“續”字古文作00114,以“賡”字為之;“敬”字古文作t9,以“穆”字為之,皆是其例。

研究古文中的異體現象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首先是對於傳世文獻研究的意義。很多古文的出處就是傳世典籍,如三體石經古文出自《尚書》《春秋》等書,而《汗簡》《古文四聲韻》所採錄的文獻更是包括《老子》《周易》《詩經》《論語》《孝經》等數十種古籍。研究古文中的異體現象,對古書的字詞訓詁、用字情況、通假現象、字形訛F06A-16等多方面均有重要的意義。試舉一例,《尚書·大誥》:“爾時罔敢易法。”其中“法”字《莽誥》篇作“定”,此處異文眾說紛紜,文句解讀也無定論,孫星衍據“法”字古文作“佱”認為“定”是訛字(《尚書今古文注疏》352頁,中華書局1986年)。此說雖未被廣泛採納,但正確可從,《大誥》原字應為“法”,但寫作古文“佱”形,與“定”相似而被F06A-16認,“法”應破讀成“廢”,訓作廢棄,“易”訓成改易,兩者同意連文。正是憑藉古文形體纔解決了此處爭議。其次是對於出土文獻研究的意義。長期以來傳抄古文的價值為學界所忽視,這一現象隨着戰國文字研究的不斷深入而有所改觀。大量的戰國文字與古文相合,使得古文材料逐漸受到重視。如近年公佈了包山簡、郭店簡、上海簡、清華簡等材料,學者在考釋文字時大量引用古文資料,諸多疑難文字的釋讀不但依靠古文形體,很多也涉及古文中的異體現象。再次是對於碑刻文字研究的意義。很多古人喜用古文書寫墓誌、磚誌、碑刻材料,如唐人所書碧落碑、宋人所書蔡氏墓誌(參《鄭州黃崗寺北宋紀年壁畫墓》),數以百計的碑文皆用古文書寫。研究古文異體關係對古文碑文、誌文的解讀無疑是有幫助的。最後是對於後世俗字研究的意義。古文中含有很多俗字,尤其是《古文四聲韻》中部分隸定古文便來源於俗字。同時,後世俗字也有很多是承襲古文寫法而來,研究古文異體關係有助於俗字研究,如《淳于儉暨妻孟氏墓誌》“FDA2-16根與九泉爭遠,蘭條共四方競振”句中“FDA2-16”舊釋為“寶”的增旁俗字。但“寶根”不詞,舊說可商。《古文四聲韻》中“瓊”字有異體古文作“FDA2-16”,據此可知“FDA2-16”為“瓊”之俗體,以“寶玉”會“瓊”之美玉義而造字,“瓊根”見於文獻記載。“FDA2-16”字的釋讀正是依靠對古文異體關係的認識。

關於傳世典籍與出土文獻中異文現象的整理已有多部著述問世,但一直未見有關傳抄古文異體關係的研究。以往學者多是在文章中對所涉及的個別古文進行討論,這便決定了舊有研究是零散的,也是不全面的。故本書對古文中的異體關係進行全面整理與釋讀,使得學者能夠更方便地使用古文材料。

下面簡要介紹書中所用古文材料情況。

《說文》古文

本書主要收錄《說文》古文,《說文》中“籀文、奇字”及其他或體在討論涉及時會一併引用,所用文字形體採自施謝捷《說文解字》電子稿。

三體石經古文

集中著錄三體石經古文的主要有孫海波《魏三字石經輯錄》(藝文印書館1975年)、施謝捷《魏石經古文彙編》(電子稿)。本書所收形體主要據《魏石經古文彙編》一書,如該書古文與其他著錄有不同處,正文會予以交代,並說明差異。其他材料如宋人洪适《隸續》收有《左傳》古文遺字,另有一些新公佈的石經古文材料,本書也會一併收錄。

《汗簡》《古文四聲韻》古文

二書版本採用較為通行的中華書局1983年影印的《汗簡 古文四聲韻》,其中《古文四聲韻》个別有不清晰處或據中華再造善本補錄、或據羅振玉石印本替換。另,中華書局版《汗簡 古文四聲韻》書後附有《集古文韻》上聲殘卷,殘卷是承襲《古文四聲韻》並改寫而來,收錄許多有價值的形體,其中有不見於《古文四聲韻》者,本書予以收錄。

碧落碑

唐高祖十一子韓王元嘉之子李訓、李誼、李譔、李諶為其母房太妃(房玄齡之女)立“大道天尊”石像,碑文書寫在石像之後,時在唐高宗總章三年(同年改元咸亨即670年)。因石像背後不宜椎拓,所以別刻於另一石上。碑文21行,六百餘字。本書採用施安昌《唐代石刻篆文》所錄故宮博物院藏明拓本,亦參考了《汗簡 古文四聲韻》書後所附拓本。釋文諸家有差異處擇善而從並加以論證。

陽華岩銘

唐元結撰,瞿令問書,永泰二年(766)刻。岩銘仿三體石經,以古文、小篆、隸書三體書寫,石在湖南江華縣。施安昌《唐代石刻篆文》收有拓本,本書採用此本。

陰符經

宋郭忠恕書。碑文用篆書、隸書、古文三體書寫,北宋乾德四年(966)刻。路遠《郭忠恕其人其書與〈三體陰符經〉刻石》一文附有三體陰符經拓本。

宋范氏家族磚誌

磚銘發現於1958年河南省方城縣鹽店莊宋代墓葬(《河南方城鹽店莊村宋墓》),磚存多塊,銘文行款不盡相同,原報告附有一張磚銘拓本,無釋文,多位學者作有釋文,諸家觀點或存差異,本書擇善從之。

宋蔡氏墓誌

鄭州市黃崗寺北宋壁畫墓出土兩方墓誌,一方屬墓主賈正之,一方屬賈正之妻蔡氏。其中蔡氏墓誌文字為傳抄古文,陳恬刻寫,全銘共426字。拓本見於發掘報告《鄭州黃崗寺北宋紀年壁画墓》,報告釋文存在錯誤,我們曾予以糾正(李春桃《鄭州黃崗寺北宋紀年壁畫墓所出古文墓誌銘簡論》)。本書收錄誌文直接按正確釋文歸字。

宋魏閑墓誌

現藏於山西省平陸縣文化館,誌蓋銘文用傳抄古文書寫,共12字。拓本見戴尊德《司馬光撰魏閑墓誌之研究》一文。

宋故中山劉府君墓誌

誌蓋用傳抄古文書寫,共9字,文為“宋故中山劉君之墓銘”,著錄於《千唐誌齋藏誌》(下冊第1268頁,文物出版社1984年)。

金代虞寅墓誌

1979年山東省高唐縣出土,誌蓋銘文共十六字,用傳抄古文書寫。拓本見《山東高唐金代虞寅墓發掘簡報》一文,但原整理者F06A-16認作女真字,胡平生予以糾正(《金代虞寅墓誌的“古文”蓋文》)。

明黃道周所撰其父墓誌及碑銘

據碑文記載,天啓七年(1627)黃道周合葬其母時書寫此墓誌。清人陳壽祺於道光十年(1830)刊刻的《明漳浦黃忠端公全集》附有原碑篆文。我們收錄古文形體據此書。清人郭柏蒼《竹間十日話》收有原文並作釋文。近來郭禮炬、李雲波予以考證(《黃道周篆書其父墓誌及墓後碑銘釋文》)。

除以上材料外,《集篆古文韻海》《訂正六書通》二書收錄大量篆體古文,前書不注明形體出處,而後者成書於清代,時代較晚,又混有金文、璽印材料,所以學界對二書中的古文形體持保留態度。但此二書與《汗簡》《古文四聲韻》一脈相承,因襲關係明顯,故本書會大量引用其有價值的內容。此外,《玉篇》《集韻》《廣韻》《類篇》等傳世字書也是本書重點研究、參考對象。

在本書完成過程中,我的導師吳振武先生以及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的同事們給予了很大幫助。中華書局語言文字編輯室秦淑華主任為本書的編輯做了大量工作。同時,本書也得到了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協同創新中心的支持,謹向以上師友及單位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