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史天象记录考证(二十四史校订研究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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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

本纪
(卷一至十二)

《汉书》本纪有《五行志》中的记录,基本上没有《天文志》中的记录。日食略少于《五行志》,且没有宿度。彗星记录甚至多于《五行志》,但没有《五行志》详细。

1.(汉高祖)元年冬十月,五星聚于东井。(第22页第13行)

《汉书·天文志》同。《史记·天官书》“汉之兴,五星聚于东井”(第1348页),并无元年十月之说。北魏高允即正确地指出,水星、金星附日而行,十月不可能在井宿(见《魏书·高允传》)。计算表明,五星于次年四、五月聚于井、鬼,前205.5.29最集中,范围21度,夕见西方。《史记》不误,《汉书》传讹(1)

2.(惠帝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蚀之。夏五月丁卯,日有蚀之,既。(第92页第1行)

两者均见于《五行志》,但志有“在危十三度”、“在七星初”。后一记录,志称“几尽”,纪称“既”。正月辛丑正是朔日,但并无日食。五月廿九丁卯(前188.7.17)日食,西安见食0.89。可能原始记录并无干支日,惠帝七年正月日食系五月日食之误衍,后人据历表补注干支。

3.(高后二年)夏六月丙戌晦,日有蚀之。(第97页第1行)

《五行志》同。二年六月丙戌(前186.7.26)为晦日,但没有日食。误。

4.(文帝)三年冬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十一月丁卯晦,日有蚀之。(第119页第3行)

两者均见于《五行志》。十月丁酉(前178.12.22)日食,西安见食0.40,不误。据陈垣《二十史朔闰表》(以下简称“陈《表》”),丁卯为十二月朔而非十一月晦。按,陈《表》误。计算表明,十一月丁卯晦(前177.1.21)无日食。因此后一条应为前一条之误衍。

5.(文帝后)四年夏四月丙寅晦,日有蚀之。(第130页第9行)

四月无丙寅。《五行志》作“四月丙辰晦”(前160.6.9),但当日无日食。此条纪、志均误。

6.(景帝三年)二月壬子晦,日有食之。(第142页第13行)

二月无壬子。《五行志》作二月壬午晦(前154.4.5)。当天日食,日出时见。“壬子”应为“壬午”。

7.(景帝四年)十月戊戌晦,日有蚀之。(第143页第12行)

(景帝中四年)十月戊午,日有蚀之。(第147页倒1行)

此两条仅见于本纪,《五行志》无。景帝四年十月无戊戌日,景帝中四年十月戊午(前147.11.30)为阴历二十日,都不可能有日食。且两者与前后文时间次序都不符。这两条显然是误衍,并互相有关,但其来源难以推断。查西汉日食记录,唯“汉武帝太始四年十月晦(前93.12.12)日有食之”(《汉书》第1503页)与之相似。但时代相距太远,难以定论。

8.(景帝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蚀之。(第146页第10行)

(景帝中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蚀之。(第147页第2行)

两条记录均见于《五行志》。二年九月甲戌(前148.10.22)没有日食。三年九月戊戌(前147.11.10)日食,西安见食0.80。前一条当是后一条之误衍,而干支是后人加注的。

9.(景帝后元年)秋七月乙巳晦,日有蚀之。(第150页第10行)

《五行志》作“七月乙巳先晦一日”(第1502页)。该日(前143.8.28)日食不误,但当天究竟是晦日还是先晦一日,涉及当时历法。景帝后元年七月丁丑朔,若七月大(30天),则乙巳先晦一日,八月丁未朔(与陈《表》合);若七月小(29天),则乙巳晦,八月丙午朔(与本条合)。

10.(武帝建元二年)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蚀之。(第158页第2行)

《五行志》同,且有“在奎十四度”(第1502页)。该日(前139.3.21)无日食。经计算日在奎13度,基本正确。可见宿度是后世根据错误的日期经计算加注的。

11.(武帝元朔二年)三月乙亥晦,日有蚀之。(第170页第12行)

《五行志》作二月乙巳晦,在胃三度。计算表明,二月廿九乙巳(前127.4.6)日食,在胃0度,西安见食0.48;三月三十乙亥(前127.5.6)无日食。“二月”误为“三月”,干支应是后人加注的。

12.(武帝太始四年)冬十月甲寅晦,日有蚀之。(第207页第14行)

《五行志》同,且有“在斗十九度”(第1503页)。按陈《表》十月无甲寅,十一月甲寅朔。据计算结果,前93.12.12日食,西安见食0.81。《汉书》记这一天为十月甲寅晦,不误。后世据历志所推的历表与当时实行历不符,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13.(昭帝元凤元年)秋七月乙亥晦,日有蚀之,既。(第226页第4行)

七月无乙亥。《五行志》作七月己亥(前80.9.20),几尽。当日日食,河北、山东、江苏可见全食。《五行志》不误,本纪“乙亥”应为“己亥”。

14.(元帝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蚀之。(第297页第3行)

《五行志》同,且有“不尽如钩,因入”(第1503页)。计算表明,六月壬申(前34.8.23)无日食。

与“不尽如钩,因入”符合,即日落时发生大食分日食,在公元前一世纪共有三次:前79年3月17日(昭帝元凤二年二月丁酉朔)日食,西安日落时食分0.64;前49年8月9日(宣帝黄龙元年六月庚子晦)日食,西安日落时食分0.64;前35年11月1日(建昭四年九月丁丑晦)日食,西安日落时接近食甚,见食0.70。从文字上看,后两者都与此条有些相似。尤其是黄龙元年(即甘露五年),“五年”、“六月”、“晦”三个日历要素都一致,只错年号(干支可能是后加的)。

15.(哀帝元寿二年)夏四月壬辰晦,日有蚀之。(第344页第8行)

四月无壬辰。《五行志》记三月壬辰晦(前1.5.21),无日食。两者皆误。四月壬戌三十日晦(前1.6.20),日食可见。此处原文应是“四月壬戌晦,日食”,“壬戌”误为“壬辰”,《天文志》更将“四月”误为“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