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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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李廆墓誌

【誌文】

燕國薊李廆/永昌三年正月廿六/日亡

【疏證】

李廆磚質墓誌,1992年11月出土於遼寧省錦州市凌河區解放路與雲飛街交叉路口東南部的前燕墓,墓誌拓片圖版,見辛發、魯寶林、吴鵬《錦州前燕李廆墓清理簡報》,《文物》1995年第6期。簡報作者稱,李廆墓是迄今唯一有準確紀年的前燕墓葬。

李廆不見於史。永昌是東晋元帝的年號。但永昌元年(322)的閏十一月十日(己丑),元帝死,次日明帝即位。永昌二年(323)三月一日,明帝改元太寧。因此,元帝的永昌年號,行用於太寧元年三月以前,不存在永昌三年的官方紀年,所謂永昌三年,實爲太寧二年(324)。李廆墓誌的紀年,反映在明帝改元大半年之後,慕容鮮卑所控制的遼東遼西地區,没有獲得江東地區的正式通知。

慕容廆在晋元帝時期,與江東政權聯繫密切,因而得以加官進爵,獲得很大的政治利益,對於慕容鮮卑在遼東遼西地區擴展勢力、建立政權,有重要的作用。元帝時期最後一次聯繫,見於《晋書》卷六《元帝紀》太興四年:“十二月,以慕容廆爲持節、都督幽平二州東夷諸軍事、平州牧,封遼東郡公。”據同書卷一〇八《慕容廆載記》:“裴嶷至自建鄴,帝遣使者拜廆監平州諸軍事、安北將軍、平州刺史,增邑二千户。尋加使持節、都督幽州東夷諸軍事、車騎將軍、平州牧,進封遼東郡公,邑一萬户,常侍、單于並如故;丹書鐵券,承制海東,命備官司,置平州守宰。”據《資治通鑑》卷九一,裴嶷受命出使在太興二年(319),到達建康是三年三月。元帝任命慕容廆“監平州諸軍事、安北將軍、平州刺史”,應當在三月之後不久。裴嶷北歸,也必在同一年。那麽,發生了什麽特别的事情,使江東政權要在一年之後,就大大提升慕容廆的官爵呢?

一方面,由於北方形勢發生重大變化,石勒控制了冀、并、幽、兖的絶大部分疆域,對江左的威脅越來越大,東晋需要在石趙的背後樹立牽制力量;另一方面,也許是更重要的原因,江東政局發生了嚴重的分裂,王敦與元帝之間展開了争奪實際權力的較量。如果提升慕容廆官爵的遣使在改元以前,那麽,使者不可能把改元的事傳達到遼東遼西;而在王敦興兵以後,元帝不會再有餘裕向慕容廆遣使,而王敦也不會急於把改元的事情通知遼東遼西。因此,元帝向遼東遣使,並不在太興四年冬,而是在永昌元年春。也許給慕容廆提升官爵的决定是在前一年年底作出的,但是使者離開建康,却應在永昌元年年初。這樣,使者把改元永昌的事一併傳達到遼東遼西,慕容鮮卑所控制的地區遂奉行永昌年號。

明帝即位之後,到太寧二年底,江東陷入更嚴重的紛争,以王敦病死和他的集團失敗告終。紛擾之下,東晋朝廷向遥遠的遼東遼西派遣使者的可能性很低。而同時,石趙奪取了青州,進一步切斷了慕容集團與東晋政權之間的聯絡渠道。這樣就可以理解,爲什麽到東晋改元十個月之後,慕容集團猶奉永昌年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