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十六國南朝
一 司馬馗妻王氏墓誌
【誌陽】
惟晋太康三年冬十一月,我王皇/妣大妃王氏薨。春三月,協櫬于/皇考大常戴侯陵。王孝慕罔極,/遂遜衮列,侍于陵次。以營域不/夷,乃命有司,致力于斯坑,役夫/七千功。天朝遣使臨焉。國卿一
【誌陰】
令二,以統事。既克其功,大祚宣/流,上寧先靈,下降福休。子子孫/孫,天地相侔。/隴西國人造。
【疏證】
司馬馗妻王氏磚質墓誌,1979年出土於河南省孟縣南莊鄉沇河村,誌石現藏孟州市博物館。墓誌拓片圖版及録文見《新中國出土墓誌》河南卷(壹),圖版見上册頁211,録文見下册頁201—202;又見梁永照《西晋王氏磚誌》,《華夏考古》1996年第4期。研究文章有周錚《西晋王氏磚誌考釋》,《華夏考古》1999年第1期。誌稱“隴西國”、“王太妃”,知爲隴西王太妃墓誌。西晋武帝太康三年前後,司馬泰爲隴西王。據《晋書》卷三七《宗室傳》,司馬泰爲司馬馗之子,而司馬馗爲司馬懿之弟,“魏魯相東武城侯”,既無晋朝爵位,説明他死於禪代之前。據王氏墓誌,知司馬馗謚“戴”。《千唐誌齋藏誌》[1]第708號司馬銓墓誌,云“自晋高祖宣皇帝弟戴侯馗,洎君十五代”。可見司馬馗謚“戴”,確然無疑。
司馬馗既死於魏時,故歸葬河内温縣司馬氏家族墓地。王氏死後,司馬泰奉母與父合葬,即所謂“協櫬于皇考大常戴侯陵”。其地即今孟州市南莊鄉一帶。司馬馗官太常,不見於史,應當是死後贈官。司馬泰擴建墓地,所命“有司”,照理不是河内地方政府,而是他自己的隴西國王府屬官,墓誌稱監造官員“卿一令二”,誌末所謂“隴西國人造”是也。《晋書》卷二四《職官志》王國有三卿:郎中令、中尉、大農。一卿當是指這三卿之一,二令則不詳所指。
司馬泰爲母親營葬,共“役夫七千功”。這種以石刻文字記録建築工程所費人力的做法,來自漢代的傳統。如東漢張景碑有“功費六七十萬,重勞人功”的句子[2]。北魏宋紹祖墓有一處銘記,云“太和元年五十人用公三千鹽豉卅斛”[3]。其中“五十人用公三千”,“公”當作“功”,即所費共三千功,遠少於司馬泰爲母營葬所費人力。司馬泰以隴西王國官員監工,則其工人亦當出自隴西,故計功不計財(宋紹祖墓銘記則記“鹽豉”)。
[1]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省洛陽地區文管所:《千唐誌齋藏誌》,文物出版社,1984年。
[2] 高文:《漢碑集釋》,河南大學出版社,1997年,頁227。
[3]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大同市考古研究所:《大同市北魏宋紹祖墓發掘簡報》,《文物》2001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