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商鞅的进步的历史观
法家的一个重要人物商鞅,出身于魏国的小贵族。他到秦国主持“变法”,在政治上、经济上施行了重大的改革。他的言论经后人编辑为《商君书》。《史记·商君列传》及《商君书》都记载有商鞅在秦国开始实行变法的时候,跟保守派进行激烈斗争的言论。保守派的代表人物是甘龙和杜挚。
甘龙的论点是:“圣人不易民而教,智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意思是说,照着旧习惯、旧办法办事,最容易为“吏”、“民”所接受,所以最为方便。商鞅驳斥说:“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以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以论变。”意思是说:知者、贤者能够创作新的制度;愚者、不肖者则为“法”所制,为“礼”所拘;这种人是不足与谈的。
杜挚的论点是:“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意思是说:旧的东西不可轻易改变。以古为模范,是不会有错误的;照着“礼”走,不会走上邪路。商鞅驳斥说:“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意思是说:所谓古也包括不同的世代。在不同的时代中,有不同的文化(“教”),有不同的制度(“礼”)。要说是“法古”、“循礼”究竟以哪时代为法呢?在他的发言中,他指出,即使在古代,社会的文化及制度,也是跟着时代不同,跟着具体的情况不同,而时常变革的。他说,古代的帝王,“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他得到结论说,“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古”。“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以上《商君书·更法》)
商鞅的这些辩论说服了秦孝公。秦国举行“变法”,在新的经济基础上,建立了比当时有些国家先进的社会制度,成为“七雄”中最富强的国家,终于灭了其他的国家,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地主阶级统一政权。商鞅说:“圣人知必然之理,必为之时势,故为必治之政,战必勇之民,行必听之令。是以兵出而无敌,令行而天下朝。”(《商君书·画策》)商鞅提出了“理”和“势”这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后来成为中国历史哲学中的两个重要范畴。“理”指历史发展的规律;这是必然的。“势”指某一历史时期的具体情况,所以称为“时势”;在某种情况下,必需做某种事,所以说“必为”。商鞅的这段话表示他的“变法”的思想的明确,态度的坚决。秦国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任务,就是他的这种思想的实现。在完成统一中国的历史任务上,这种思想起了很大的进步作用。
代表新兴地主利益的思想家们主张社会制度应该随时变革,因此他们有一套历史哲学,作为他们主张“变法”的理论根据。商鞅说:在太古时代的“昊英之世”,“人民少而木兽多”;所以人民只是“伐木杀兽”,就可以维持生活。到了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这所说的是原始共产社会还没有阶级时候的情形。在这个时代以后,“神农既没,以强凌弱,以众暴寡”。这就是有了阶级对立了。“以强凌弱”是就一个部落之内的阶级斗争说的;“以众暴寡”是就部落之间的斗争说的。在这种情形之下,“故黄帝作为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妃匹之合。内行刀锯,外用甲兵”(《商君书·画策》)。这就是说,需要建立等级秩序和国家机器,以暴力进行统治。对内用刑罚(“刀锯”);对外用战争(“甲兵”)。《管子·君臣下》有类似的说法。这种历史观是法家的共同认识。这种认识跟历史发展的情况,大体上是相符合的。
商鞅为国家的暴力辩护说:“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商君书·画策》)法家都是主张对外战争,对内镇压的。这是剥削阶级的本性。法家的特点是,它不掩饰它的阶级本性。这也是由于它的这些主张是跟当时历史发展的趋势相符合的。在当时的客观条件下,法家的这些思想对于中国的统一,起了很大的推进作用。
历史中的这些变化,商鞅认为都是由于“必然之理”和“必为之时势”。所谓“时势”,就是各时代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
商鞅君又把历史分为上、中、下三世。三世的特点是,“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尚贤而悦仁;下世贵贵而尊官”。这所说的实际上就是从东周到战国之间的社会变化。所谓“亲亲而爱私”,是指周朝的以氏族社会的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度。这是周朝所用以进行统治的一个重要工具。所谓“上贤而悦仁”,是指春秋末、战国初,由地主阶级转化的贵族及小私有生产者参加政权的要求。孔子、墨子主张“尚贤”,提倡“仁”、“义”,是这个要求在思想上的反映。所谓“贵贵而尊官”,是指战国以来新兴地主阶级取消奴隶主贵族而专由自己专政的要求。在这个斗争中,新兴地主阶级联合君主,打倒贵族,实行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因为要中央集权,所以要尊君(“贵贵”);因为要实行官僚政治,所以要“尊官”。“官”不必是贤;君也不必是贤。法家认为,只要用他们的办法,完全用不着“亲亲”、“悦仁”和“尚贤”。
商鞅接着说:“上贤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有脱误处,依王时润《商君书斠注》校改)
商鞅把“亲亲”、“尚贤”和“贵贵”作为他所说的“三世”的特点。照上面的分析,这是有根据的;他是抓着了一些比较重要的现象。商鞅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的,社会上没有永恒不变的制度,时代变了,制度就应该改变,从而打击了为奴隶主旧贵族服务的形而上学的历史观。他还认为“三世”的变化,是由于“世事”的变动。当然这是一个很笼统的说法。法家的人不可能知道,历史的推进主要的是由于生产方式的变动和敌对阶级的斗争。但是他们认识到“世事变而行道异”。“行道”是人的措施;“世事”是不以人的愿望为转移的社会客观情况。他们认为后者决定前者。这是他们的历史观中的唯物主义因素,是很可宝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