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土建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1节 土、石方工程
要点
土、石方工程主要包括平整场地、挖土方(挖槽及挖坑)、原土夯实、回填土、房心回填土、余(亏)土运输等工程项目。本节主要介绍土、石方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解释
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前应确定的资料
计算土壤及岩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 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土、石方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3-1所列数值换算。
表3-1 土方体积折算表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计算规则
①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②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m2)计算。
③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米(m)计算。
(4)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①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均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②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表3-2规定计算。
表3-2 放坡系数表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③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④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3-3规定计算。
表3-3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⑤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⑥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表3-4增加工日。
表3-4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⑦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3-5规定宽度计算。
表3-5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
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水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水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⑧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5)人工挖孔桩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人工挖孔桩土方工程量按图示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6)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计算规则
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m3)计算。
②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次坚石:200mm;特坚石: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7)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
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立方米(m3)计算:
①沟槽、基坑回填土,沟槽、基坑回填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②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表3-6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表3-6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③房心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④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式(3-1)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3-1)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取土体积。
(8)土方运距计算规则
①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②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③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9)地基强夯工程量计算规则
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平方米(m2)计算。
(10)井点降水工程量计算规则
井点降水区别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电渗井点、水平井点,按不同井管深度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按套、天计算。
井点套组成按如下规则计算。
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
喷射井点:30根为一套。
大口径井点:45根为一套。
电渗井点阳极:30根为一套。
水平井点:10根为一套。
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1.6m,喷射井点管距2~3m确定。
使用天应以每昼夜24h为一天,使用天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天数计算。
三、土、石方工程量计算的注意事项
1.人工土、石方计算需要注意的内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分类表”(表3-7)。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作补充定额。
表3-7 土壤分类表
注:本表土的名称及其含义按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定义。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7)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8)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流砂、流泥时,另行处理。
(9)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2.机械土、石方计算需要注意的内容
(1)岩石分类,详见“岩石分类表”(表3-8)。
表3-8 岩石分类表
注:本表依据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级标准》(GB 50218—94)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整理。
(2)推土机推土、推土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见表3-9)。
表3-9 坡度斜长系数表
(3)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4)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
(5)土壤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若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6)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7)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8)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9)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台班量乘以下列系数(表3-10)。
表3-10 机械土方土壤系数表
(10)定额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相关知识
土、石方工程开挖方法的划分
一般划分为人工开挖土、石方和机械开挖土、石方两大类,具体项目如下。
1.人工开挖土、石方
(1)人工挖土方、淤泥、流砂。
(2)人工挖沟槽、基坑。
(3)人工挖孔桩。
(4)人工挖冻土。
(5)人工爆破挖冻土。
(6)回填土、打夯、平整场地。
(7)土方运输。
(8)支挡土板。
(9)人工凿石。
(10)人工打眼爆破石方。
(11)机械打眼爆破石方。
(12)石方运输。
2.机械开挖土、石方
(1)推土机推土方。
(2)铲运机铲土方。
(3)挖掘机挖土方。
(4)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方。
(5)装卸机装运土方。
(6)自卸汽车运土方。
(7)地基强夯。
(8)场地平整、碾压。
(9)推土机推渣。
(10)挖掘机挖渣,自卸汽车运渣。
(11)井点排水。
(12)抽水机降水。
(13)井点降水。